模具管理规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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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管理规定

编号: DF / ZY-GL 016

1、目的

模具是铝材生产的重要工具, 对铝材的质量、成本、合同的保证有直接的影响, 为对模具实行有效控制, 切实做到降低模具费用, 杜绝不合理的浪费和损失, 确保模具满足生产需求, 制定本规定。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模具的订货、验收、入库、使用、保养、管理报废。

本规定适用于挤压在用模具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 GB/T19001— idt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2 DF/Q.01- 《质量手册》

3.3 JB/T6960—93《铝型材挤压模结构与技术条件》。

4、职责

4.1 生产部提出模具配备计划;

4.2 技术质量部负责模具采购;

4.3 模具工段负责模具进厂后检验并保养及报废管理。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模具采购

5.1.1 现有产品的补充模具由挤压车间按生产所需向公司供应部提出订购计划, 供应部核实并经上机主管领导批准后将所需订做的模具计划传

给外协模具厂办理订购。

5.1.2 新增产品规格的模具由销售部提出, 经技术部设计、审核后订购计划报供应部核实并经上机主管领导批准后将所需订做的模具计划传给外协模具厂办理订购。

5.1.3 模具计划应注明各种相关的技术参数。组合模焊合线设计在角上, 防止焊合线造成型材表面质量的外观影响。

5.1.4 模具进厂后由供应部负责组织模具保管员按图纸要求认真进行验收, 对型号、规格、模号、生产日期、壁厚、工作带光洁度和模腔光洁度、模具硬度进行检查, 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合格的模具入帐管理, 不合格的模具退回, 由供应部负责向外协模具厂协商解决。

5.2.模具的验收、签收、入库和使用

5.2.1外协新模具进厂后, 由供应部负责, 修模工协助模具管理员根据《托运单》、《发货单》验收模具的硬度、规格、名称、编号、模号、壁厚、数量等是否与本厂的《模具订单》一致, 如不一致, 拒绝签收; 如一致在《托运单》和《发货单》上签全名, 然后逐个建帐、登记建卡, 同时填写《模具签收单》报生产主管领导及财务。

5.2.2模具的分类存放

模具管理员将模具按规格、系列分类上架, 编号向外, 同时配放模具卡。

5.2.3模具的发放, 使用跟踪, 维修登记

5.2.3.1模具发放必须由模具管理员根据生产计划单, 填写《模具领用回收记录表》, 将卡和模具送到相应机台, 并由当班班长签字, 如遇特殊情况, 也必须补办发放手续。模具卸模后, 由班长将模具、随行卡和料

头送至管理员处验收三件的一致性, 填卡的完整性。

5.2.3.2验收过后, 留卡并在《模具领用回收记录》上填写回收时间。

5.2.3.3打灰后送回的模具由模具维修工负责检查工作带是否碰伤, 打灰洗模是否干净, 否则退回返工, 并将卡入已煮模具类。

5.2.3.4经修理、抛光装配好的模具, 由管理员负责上架, 装卡确保一模一卡, 卡随模走。凡有卡无模, 有模无卡或有领用无回收记录的, 必查清原因, 上报模具管理员和挤压主任。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 必须落实责任人。

5.2.3.5机台生产中报废的废具, 一般直观即可确定, 此类模具暂不煮, 经模具管理员确认是否操作原因造成报废。

5.2.3.6凡经修模工改壁厚的模具, 必须在跟踪卡上登记, 以便机台使用时调整棒长。

5.2.3.7模具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库内模具检查, 如发现生锈必须安排保养。

5.2.4.模具的统计

5.2.4.1对上机模具电脑录入确保支重、壁厚真实。

5.2.4.2对煮模班的打残铝量统计, 用碱量统计。

5.2.4.3对氮化耗用材料及费用统计月度报表。

5.2.4.4对各规格模具的上机成本统计。

5.2.4.5对每月新进模、报废模、在用模、签收但未入库模、停用模进行统计。

5.2.4.6对模具生产产量按月统计。

5.2.5.模具的返修与退货

凡须返、退外协模具厂的模具, 必须由供应部出据出门凭证, 经手人、主任签名留底。返修模具回厂由供应部负责按新模具程序重新组织验收

5.2.6其它

5.2.

6.1模具工负责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5.2.

6.2模具相关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

2.6.3模具报废后, 必须由模具管理员于当日或次日填写《模具报废单》。

5.2.

6.4保存好各种原始记录。

5.2.

6.5氮化的模具, 必须对卡登记日期。

5.3.模具试模、维护、报废

5.3.1新购模具必须进行以下检查

5.3.1.1模具型号是否清晰。

5.3.1.2模具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5.3.1.3模具和模垫是否配套。

5.3.1.4销钉位是否合适。

5.3.1.5空刀是否合适, 壁厚是否符合订单, 分流孔是否光滑、对称。

5.3.2在用模、封存模、报废模、新模应分开保管, 并有明显标记。5.3.3所有新购模具必须尽快安排氮化和试模, 并做记录。

5.3.4对试模不合格新模, 应修后再试, 对每次试模的型材表面质量和几何尺寸必须仔细检查, 并确定是否能够生产。

5.3.5合格的模具办入库单, 未合格的只办签收单, 试模3次仍不合格的停放一边( 超薄料和难度较大的品种可延长2-3次) , 不合格的返修或退

模。

5.3.6经试模合格的新模具应建立档案, 将模具的试模、使用、修理、氮化、报废等情况记录在”模具随行卡”上。

5.3.7对长期存放不用的模具应进行防锈处理, 库内模具应保持清洁整齐。

5.3.8所有上机模具必须经仔细抛光、除灰、除油后发往机台。

5.3.9高温模必须煮模、打灰后上架。

5.3.10模具应均衡使用, 避免部分模具的闲置或过度使用。

5.3.11模具报废, 需经模具管理员、挤压主任复核签字, 调整壁厚需经模具管理员同意方可。

5.3.12模具氮化要求, 800-1250T机模, 挤棒达80支; 600T机模, 挤棒达120-150支; 500T机模, 挤棒限棒数30-50支。

5.3.13如发现毛条位, 螺钉孔等划开、划掉时应及时通知生产部和相关车间, 避免批量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

5.3.14对煮模、打灰不干净的返工, 抛光不合格的返工。

5.3.15妥善保管好工具和设备。

5.3.16 24小时必须有抛光工在岗, 修模工必须根据需要随叫随到。

5.3.17模具库必须建立完整清晰的图纸档案, 图纸必须是正规图纸, 分类要清晰、简明。

5.4.模具工扣罚细则

5.4.1修模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制度处理。

5.4.2修模抛光人员要保持修模场地清洁卫生,违者罚20元/次。

5.4.3上架人员要保证模具上架位置正确,各品种各系列清楚有序,违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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