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实施办法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键盘上,那些字母和数字仿佛在跳动着生命的旋律。
我想起这十年间,方案的每一个字句都是对未来的呼唤和期待。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探索“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奥秘。
一、工作背景与目标我们得明确实体经济的重要性。
它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是创造就业、提升国力的关键。
近年来,我国实体经济面临一定的压力,内外部环境复杂多变。
因此,我们的目标就是:1.提升实体经济整体竞争力。
2.优化实体经济产业结构。
3.增强实体经济创新能力。
二、具体措施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我们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人才培养等方面。
还要优化税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中。
2.推动产业升级对于传统产业,我们要通过技术改造,提升其竞争力。
而对于新兴产业,我们要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其快速发展。
同时,还要引导产业向高端、智能化方向发展。
3.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科技等领域,我们要加大投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这些领域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可以为我国实体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4.加强人才培养实体经济要想发展,人才是关键。
我们要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一批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这包括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为企业提供人才支持。
5.优化营商环境我们要打造一个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这包括简化行政审批、优化政策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
让企业在这样的环境中,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实体经济发展中。
三、工作保障1.完善组织领导成立实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明确各级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实体经济的重要性,形成共识。
3.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实体经济发展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24•【字号】川办发〔2018〕51号•【施行日期】201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5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进一步推进我省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一)深化交通物流审批事项改革。
跟进落实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
推进跨省、市(州)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并与全国(省)联网,完善大件运输指定路线、指定时间、指定速度审批制度,实现一地办证、全线通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精简归并物流领域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优化物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二)优化道路运输通行管理。
稳步实施限量瓶装氮气、二氧化碳等低危气体道路运输豁免制度。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完善城市配送车辆城区通行管理政策,合理规划城市配送车辆行经线路和停靠装卸作业区域,“三难两多”问题得到改善。
(责任单位: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协同开展共同配送、夜间配送。
(责任单位: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三)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权力清单,规范行使公路货运执法权,进一步精简并严格货运车辆执法程序,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措施有哪些

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措施有哪些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措施有哪些一、加强政策扶持,提振发展实体经济信心。
把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增强企业家发展实体经济的信心。
加大货币政策定向调控和结构性改革力度,挖掘存量资金潜力,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扩大直接融资渠道,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通过整合政府各种专项资金、减免税费等方式,提高投资回报率,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二、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实体经济总体实力。
大力发展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能制造,加快实现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
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加快促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中的农业、工业、能源、商贸、交通各领域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实体经济国际竞争力。
从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推进服务价格体制改革,通过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实体经济调整升级。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实体经济企业转型升级。
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社会氛围,梳理完善现有政策措施,加快科技体制改革进程。
不断完善创新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和保障制度,完善和落实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开发和管理办法,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确立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
国家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实体经济1、实体经济是物质财富的源泉财富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主要****于物质的、精神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规模的扩大和积累。
经济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认为物质产品是社会的真正财富,生产物质产品的实体经济则是社会物质财富的主要****,而实体经济的规模和竞争力则决定了财富的数量和质量。
2、实体经济是国家强盛的根基实体经济的发展程度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
实体经济振兴发展金点子00条

实体经济振兴发展金点子00条1. 引言实体经济是指基于实物资产和实际经济活动而存在的经济形态,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支撑。
为了促进实体经济的振兴和发展,我们需要不断创新,寻找出更多的金点子,下面是我总结的实体经济振兴发展的00条金点子。
2. 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关键。
政府和企业应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建立创新研究机构和实验室,吸引优秀科研人才。
同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将科技成果应用于实体经济领域,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
3. 产业升级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进行产业升级,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
政府可以制定产业升级政策,鼓励企业进行品牌建设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领域发展。
同时,加强产业链整合,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提高整体竞争力。
4. 金融支持金融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提供贷款、信用担保等金融服务。
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基金,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实体经济项目。
5. 市场拓展开拓市场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关键。
政府可以通过降低税收、减少行政审批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同时,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6. 人才培养人才是实体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
政府可以加大对实体经济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的技术工人和管理人才。
企业也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激励,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实体经济领域。
7. 国际合作国际合作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政府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同时,鼓励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加强与外国企业的合作,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8. 生态环境保护实体经济的发展必须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
政府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绿色发展,鼓励企业采取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关于进一步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的实施意见为更好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强化"实业为根、企业为基、创新为核、人才为本、服务为先"意识,高水平落实"五个争创”发展任务,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引领提升实体经济发展能级,不断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现就全面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创新引领,提升科技支撑力1.合理布局创新资源。
深度融入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强化与市域创新资源联动,布局建设"北岸滨水创新带”和点状创新单元,引导功能片区、特色小镇、小微园区、专业楼宇和基地等集聚创新要素。
加强系统谋划,打造全省领先的数字经济创新高地、国内一流的膜材料科创高地,推动高新园跻身全省十强园区,加快建设高能级创新型城区。
2.打造高能创新平台。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运营模式,按需引进和建设各类研发创新平台,支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院等"栽树工程"打造集科技研发、基础和应用研究、转化孵化、产业招商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平台。
扶持“双创"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发展路径。
3.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梯队,完善梯次培育和全链条培育机制。
鼓励重点骨干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共同体、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支持企业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
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合作,鼓励区内企业(机构)在创新资源丰富地区设立科技"飞地”、海外企业(机构)在区内设立技术转移中心。
4.支持攻坚关键技术。
实施核心技术突破和变革性创新计划,迭代编制关键技术"三色图",完善"应用基础研究一一关键技术突破一一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全链条科技攻关体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6.17•【文号】人社部发〔2019〕53号•【施行日期】2019.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经济专业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就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要求,遵循经济领域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健全完善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科学客观公正评价经济专业人员,释放经济专业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1.坚持服务发展。
立足经济领域各行业特点,突出经济活动的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引导经济专业人员提高能力素质,提升职称评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契合度,促进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2.坚持科学评价。
分级分类完善评价标准,突出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经济专业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3.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巩固经济领域人才评价改革成果,总结完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健全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体系,创新高级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机制,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及新兴产业的人才支撑。
成都数字经济实施方案

成都数字经济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成都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数字经济的发展对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并实施成都数字经济实施方案,对于推动成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成都数字经济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30年,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城市,数字经济总量占GDP比重达到3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实现突破性发展,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重点任务。
1. 建设数字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包括加强5G网络覆盖,推动物联网技术在城市管理、工业生产、农业生产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打造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2. 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
加大对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和创新团队,推动数字经济新动能的快速成长。
3. 促进数字化产业融合发展。
加强传统产业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升级,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 建设数字人才高地。
加强数字人才培养和引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数字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和科研机构,打造数字人才高地,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5. 加强数字化治理能力建设。
推动政务服务全面数字化,加强数据共享和开放,提升城市治理的智能化水平,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
6. 加强数字经济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管理,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的安全可持续。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一揽子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2. 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数字经济领域转化,推动数字经济产业链的完善和延伸。
3. 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4. 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激发全社会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热情和支持。
发展实体经济措施

发展实体经济措施为了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1.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财政资金投入,用于支持企业的科研、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减免企业税费负担,例如减少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增值税税率,减免企业的地方税费等,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3.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扶持实体经济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优先支持实体经济领域的企业。
二、加强金融支持:1.多措并举促进实体经济融资,例如设立专门的实体经济融资平台,提供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2.增加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例如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扶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升其发展活力。
3.加强对实体经济领域的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政府要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实体经济领域的金融活动监管,确保金融风险的可控。
三、推进产业升级和转型:1.积极推动传统产业的升级和优化,例如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2.支持实体经济向高附加值产业转型,例如推动企业在技术创新、研发投入、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升级,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鼓励企业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投资力度,例如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的扶持力度,推动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
四、加强人才支持:1.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例如加强高校和企业的合作,推动企业人才需求与高校专业设置的对接。
2.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力度,例如设立专门的创业创新基金,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吸引和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人才。
3.加强人才引进和留用工作,鼓励实体经济领域的企业吸引和留用高层次人才,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五、推进政策落地和监管:1.加大对实体经济领域的政策支持和宣传力度,让企业充分了解政策措施,并及时享受政策优惠,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参与度。
2.推动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促进政策的衔接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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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实施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具有基础性、支撑性、稳定性、引领性的实体经济和新经济,发挥好人才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实施好《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成委办〔2017〕23号)中“对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实体经济是指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商业服务业等具有基础性、支撑性、稳定性、引领性的实体经济领域,不包括金融业、房地产业、体育经济、博彩业、收藏业等虚拟经济。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新经济是指新的经济形态,以高技术产业为支柱,以智力资源为主要依托的智慧经济形态,
主要包括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等六大经济形态。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年收入,是指因任职受雇在某一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各项个人所得(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金、奖励、分红等)的总和。
第五条本办法奖励的对象是新引进人才,即从2017年《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成委办〔2017〕23号)实施后,新进入我市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人才。
不包括国有企业人才、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引进从业的人才、企业内部调整调动进入的人才。
第六条本办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开组织、公正遴选、保障重点、体现贡献、突出未来、着眼引领。
第七条人才奖励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经信委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奖励重点及标准
第八条主要奖励对象是能充分代表我市产业发展先进水平,投入产出大、科技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对本行业辐射带动强的重点发展产业和新经济领域的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的人才和贡献突出、示范效应明显、潜力较大的人
才。
第九条原则上按申报人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收入的5%进行奖励。
第十条在政策有效期内,每个人只享受1次。
第十一条奖励资金从市经信委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与所在单位签订了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二)所在单位在我市注册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企业。
(三)所在单位属本办法下的实体经济领域或新经济领域。
(四)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收入50万元以上。
(五)申报人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六)申报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已经执行完毕。
第四章申报时间及程序
第十三条申报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凡符合本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自愿基础上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自行准备所需个人材料。
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个人材料并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准备单位有关材料形成申报资料。
(二)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申报、资料审查,申报资料经区(市)县人民政府审签意见后报送市经信委。
(三)市经信委商市人才办拟定评审工作方案,组织专家、相关市级部门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建议奖励名单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奖励名单。
(四)对拟奖励名单,由市经信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初审后,应于每年的3月底前报市经信委。
第五章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申报材料为《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资金申报书》,应包含以下材料,且应按顺序装订好:
(一)《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申报表》;
(二)所在单位提供支付申报人工资薪金、奖金分红等的证明;
(三)申报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四)申报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鲜章);
(五)所在单位的法人证书(正、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鲜章);
(六)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鲜章)。
(七)其它补充支撑材料。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下达按成都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该奖励是以政府名义发放的奖励,奖励对象为人才个人,所在单位仅是代为申报、代为领取的主体。
所在单位收到奖励资金后,应及时告知获得奖励的申报人,并在20个工作日内全额发放给获得奖励的申报人。
第十八条所在单位不得截留、克扣、挪用奖励资金。
第十九条单位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应监督奖励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发放,若已经发放的,由区(市)县人民政府收回所发放奖励:
(一)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申报人被解除合同的或劳动合同终止的。
(三)所在企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的。
(四)申报人正接受刑事处罚的。
(五)因岗位调整导致申报人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六)其它因素变化导致申报人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第二十一条有第二十条第(一)项行为的,应追回全部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及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孳息。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资金申报书附件
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
奖励资金申报书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申报
表
填表说明:1.请按照规定内容填写,如果表内项目本人没有,请写“无”,不得改变表格格式,字体大小可根据需要调整。
2.教育背景从大学起开始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