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补贴政策
全国人才新政对比表格

全国人才新政对比表格摘要:一、引言二、全国人才新政概述1.政策背景2.政策目标3.政策内容4.政策亮点三、各地区人才新政对比1.一线城市a.北京b.上海c.广州d.深圳2.新一线城市a.成都b.杭州c.南京d.武汉3.省会城市a.西安b.长沙c.济南d.郑州四、全国人才新政亮点及影响1.人才引进政策2.人才培养政策3.人才激励政策4.人才住房政策5.人才就业政策五、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才已成为各地区竞争的核心要素。
为吸引和留住人才,近年来全国各城市纷纷出台了人才新政。
本文将对全国人才新政进行对比分析,以期为各类人才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全国人才新政概述1.政策背景为应对人口红利减弱、人才短缺等问题,我国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人才新政,以促进人才流动和优化人才结构。
这些政策背景为全国人才新政的出台提供了土壤。
2.政策目标全国人才新政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人才结构优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政策内容全国人才新政涵盖了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多个方面。
政策内容丰富多样,旨在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政策亮点(1)放宽人才引进条件,降低人才门槛;(2)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产学研结合;(3)加大对人才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4)优化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实绩导向。
三、各地区人才新政对比1.一线城市(1)北京:实施“人才住房保障工程”,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购房补贴或租赁住房;(2)上海:推出“人才安居工程”,对优秀人才给予购房补贴或租赁住房优惠;(3)广州:开展“人才绿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教育、医疗等便利;(4)深圳:实施“英才计划”,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子女教育优惠等。
2.新一线城市(1)成都:推行“人才新政12条”,包括购房补贴、子女教育优惠等;(2)杭州:开展“人才生态优化行动”,对优秀人才给予购房补贴、贷款优惠等;(3)南京:实施“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购房补贴或租赁住房;(4)武汉:推出“百万大学生留汉计划”,鼓励优秀人才留汉发展。
成都高新区acca人才补贴政策

成都高新区acca人才补贴政策成都高新区针对ACCA人才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补贴标准:根据成都高新区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获得ACCA资格的人才,可以根据其等级和经验获得不同的补贴。
具体的金额和标准可以根据当地政策具体规定。
2. 补贴范围:一般来说,成都高新区的补贴政策主要面向在该区域工作的ACCA人才。
这些人才可以是在高新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职工,也可以是在高新区注册开业的ACCA人才自主创业者等。
3. 补贴要求:一般来说,ACCA人才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才能申请补贴。
这些
条件可能包括:获得ACCA资格证书、在成都高新区工作满一定年限、在高新区
企事业单位或自主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等。
4. 补贴申请流程:具体的补贴申请流程可能会因地区政策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ACCA人才需要向当地相关部门或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ACCA资格证书、工作单位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审核通过后,补贴金额会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为一般情况下的补贴政策,具体以成都高新区相关部
门或单位公布的政策为准。
补贴政策可能会随时调整和更新,因此建议您及时关注官方渠道了解最新政策信息。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大数据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大数据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5.09•【字号】成办函〔2019〕59号•【施行日期】2019.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大数据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9〕59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成都市引进培育大数据人才实施办法》已经2019年4月15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9日成都市引进培育大数据人才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创业资助力度和企业聚才支持力度,吸引大数据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聚集大数据专业人才和前沿技术,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发改高技〔2018〕7号)、《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委办〔2017〕23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数据人才引进培育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目标第三条紧密结合大数据产业发展需要,按照“分层分类、引领示范”的原则,每年力争引进10名国内外顶尖大数据人才(以下称为大数据十人顶尖人才)、评选认定100名大数据领军人才(以下称为大数据百人领军人才)、培养1000名中高级大数据专业人才(以下称为大数据千人中高级专业人才),至2020年末,储备各类大数据人才6000名,带动聚集大数据相关从业人员6万名以上;至2022年末,储备各类大数据人才10000名,带动聚集大数据相关从业人员10万名以上,把成都建成国内一流、中西部领先的大数据人才高地,为打造“西部数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第三章支持范围第四条大数据十人顶尖人才,主要是指符合《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成委办〔2016〕32号)的A类(国际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和C类(地方高级人才)标准,并入选“蓉漂计划”的大数据领域人才(团队)。
成都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成都人才补贴申请条件成都市是中国最大的区域中心之一,也是西部地区人口最集中、经济最发达的城市。
为鼓励在该市发展的各种人才,成都政府于2019年设立了“成都人才补贴”,旨在给予这些人才一定的经济补贴,以激励他们有更多的动力为推动成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申请条件:1.年龄在16岁以上,且在成都市居住的个人或企业。
2.参加成都市职业技能考试获得资格证书,并可以在招聘会上见证,或者有在成都市发展业务的优秀企业家。
3.凭借在成都市发展科技业务的科研人员;4.持有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企业家;二、补贴标准:1.具备以上申请条件的个人或企业,成都市给予其年度补贴标准为:(1)参加成都市职业技能考试,获得证书的个人,每人可以获得2000元的补贴。
(2)在招聘会上见证认证的优秀企业家,每人可以获得5000元的补贴。
(3)参加成都市科技业务发展的科研人员,每人可以获得10000元的补贴。
(4)持有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企业家,可以获得30000元的补贴。
三、申请流程:申请人需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科研项目说明书等。
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需请求受认可的成都市指定的补贴申请机构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由机构向成都市政府报送补贴申请。
最后,成都市政府会对申请人补贴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会得到相应补贴金额。
四、补贴发放:补贴金额会以现金形式发放,由成都市政府指定的银行账户直接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五、补贴使用:补贴金额一次性发放,补贴金额将由申请人用于自身发展,包括以下内容:1.用于投资及发展自营业务;2.用于投资及发展创业投资;3.用于购买技术设备及软件设备;4.用于购买技术训练、培训设施和设备;5.用于购买资料、资料制作和发表;6.用于其他有利于申请人自身发展的投资项目。
以上就是成都市政府设立的“成都人才补贴”的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欢迎各位有条件的朋友办理补贴申请,以激励更多的人才在成都发展,为促进成都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成都研究生就业补贴政策

成都研究生就业补贴政策
成都对研究生实施了多项就业补贴政策,以下是一些主要政策:
1. 就业补贴: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高校)毕业年度研究生,可申请3000元的就业补贴。
2.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如果选择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 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处于毕业年度或毕业5年内初次成功创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有连续3个月的纳税记录,本人首次申报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可以获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4. 安家补贴:对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
B、C、D类人才标准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发放安家补贴,共发放3年。
其中,A类人才最高每人每年10万元,B类人才最高每人每年4万元,C类人才最高每人每年2万元,D类人才最高每人每年1万元。
5. 博士后资助: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获得每人一万元的生活补贴和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博士后科研资助。
6. 住房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享受成都市的住房补贴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政策可能存在一定的申请条件和限制,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因此,建议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并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
成都揽才放大招!顶尖人才来蓉创业最高资助5000万!

成都揽才放大招!顶尖人才来蓉创业最高资助5000万!速读2月14日,成都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据称成都史上最具含金量的“人才新政十条”——《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加快打造西部人才核心聚集区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对国际顶尖人才中荣获诺贝尔奖等世界知名奖项来蓉创新创业的, 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对顶尖团队中属于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
据悉,《若干政策》借鉴国内外发达地区的经验做法,成都市先后召开市级相关部门专题会议和专家人才座谈会广征意见,并重点征求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意见。
在此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
人才《若干政策》是“十三五”期间成都市引进、培育、扶持、服务、激励人才的总体思路和具体举措。
其中,第一、二条为人才引进措施,第三条为本土人才培养措施,第四、五、六条为人才扶持措施,第七、八、九条为人才服务措施,第十条为人才激励措施。
十条政策具体内容《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加快打造西部人才核心聚集区的若干政策》一、加大引进人才资助力度。
设立总额不少于20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大力实施“成都人才计划”,全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和顶尖创新创业团队。
建立国内一流的人才资助体系,实施分类分层资助,对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20万元的资金资助,区(市) 县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
二、引导激励多元引才。
设立引才“伯乐奖”,激励企事业单位、人才中介组织等多渠道引才。
对推荐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并入选市以上人才计划(项目)的社会组织及个人,按推荐1人(团队)最高2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探索建立“企业提需求+高校出编制+政府给支持”的联合引才机制。
建立中国(成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开放引才。
三、实施本土人才自主培养计划。
实施“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金融服务、技能技艺等10大领域, 每年遴选培养100名左右急需紧缺的中青年骨干人才,给予每人30万元的资助。
成都中级会计职称补贴政策

成都中级会计职称补贴政策随着财务领域的不断发展,成都中级会计职称日趋重要,成为很多从事该行业的人员所渴望的职业资格之一。
为了鼓励更多的财务从业人员取得中级会计职称,成都市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补贴政策来提高财务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一、补贴对象本政策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和个人:1. 本市注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单位。
2. 在本市税务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小微企业。
3. 参加本地培训机构举办的中级会计职称培训的财务从业人员。
二、补贴方式1. 奖补支持对于参加本地培训机构举办的中级会计职称培训的财务从业人员,按照实际学费的50%给予奖补支持,最高金额不超过2000元。
2. 单项补贴(1)考试报名费用补贴:对于参加全国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并通过的人员,给予报名费用的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职称级别报名费用补贴标准中级会计职称 500元(2)证书颁发补贴:对于取得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并成功领书的人员,给予颁发证书费用的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职称级别证书颁发费用补贴标准中级会计职称 200元三、补贴申请1. 奖补支持申请:参加培训机构的财务从业人员可携带培训费用发票和大字号身份证明到市财政局或区县财政局进行申请。
2. 单项补贴申请:申请人可携带证书、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和培训机构开具的收费证明到市财政局或区县财政局进行申请。
四、政策效果该补贴政策自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1. 提高参与率:通过政策的刺激,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财务从业人员增加了50%以上。
2. 降低负担:政策的实施,降低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经济负担,对广大财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3. 增强竞争力:通过中级会计职称培训和考试,财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增强了职业竞争力。
总之,成都市制定的中级会计职称补贴政策解决了财务从业人员参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经济问题,提高了财务从业人员的参与热情,推进了财务人员的职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成都市财经领域的人才引进和储备。
成都人才政策

成都市级人才划分制度:(市级)“青年项目和海外短期项目、顶尖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人才引进基金:市级:设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项资金,2011年由市级财政预算1.2亿元,以后按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逐年增加投入额度。
高新区:成都高新区每年5亿元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加快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高层次人才聚集;成都高新区三促创业计划设立每年不低于10亿元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一次性财政补助:市级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项资金青年项目入选者给予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对创新创业人才专项资金海外短期项目入选者给予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经费资助。
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项资金拟给予入选顶尖创新创业团队500万元资助,入选后先拨付40%;其余60%以两年为限。
创业或企业运营补助:(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市级)入选人才创业企业符合成都市种子资金资助条件的,可获得种子资金最高300万元的股权直接投资或最高200万元的股权联合投资、最高300万元的融资担保。
入选人才创业企业参加科技保险的,可按其实际保费支出最高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额度最高可达20万元。
场地支持:市级:对入选人才承担的对我市经济科技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项目,可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前3年租金。
高新区:(一)对在成都高新区创办的科技型创业企业,根据创业团队综合能力、项目技术水平和市场前景等综合评分评估结果,按照优秀、优良、良好、合格四档,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其中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科技型创业企业,按照优秀、优良、良好、合格四档,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100万元。
同时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不超过200平方米办公用房的3年免租或房租补贴,补贴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并优先提供廉租公寓。
(二)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同层次的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等国内外著名科学家在成都高新区创办科技型企业(每年在成都高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国内外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的领先企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高级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团队来成都高新区创业,根据项目在国内的领先性、创新能力和对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带动作用的综合评价,“一对一”分档次给予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同时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不超过5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不超过40元办公用房的3年免租或房租补贴,3年结束后,经评估合格可继续享受2年免租或补贴政策,并优先提供廉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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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补贴政策——产业体系加快形成。
三次产业实现良性互动、融合发展,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城市、国家服务业核心城市和国家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城市,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产业生态优化完善。
产业要素市场发育充分,产业上下游衔接更加紧密,产业链布局更加完整,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技术集成、服务集中的产业生态体系初步形成。
——产业政策全面落实。
集成整合、协同配套、精准高效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政策执行的考核监督、绩效评估、问责追责体制机制更加完备,各项引导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产业能级大幅提升。
到202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左右,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左右,新经济成为增长新动能,新经济总量指数、“双创”指数排名力争进入副省级城市前三名,一批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持续涌现,产业影响力、带动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二、加快人才集聚培育1.加强高端人才激励。
对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来蓉创新创业或做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科技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资助。
对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对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月的安家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2.鼓励青年大学生在蓉创新创业。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对毕业5年内在蓉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最高50万元、最长3年贷款期限和全额贴息支持。
在华高校外国留学生来蓉创新创业,可申请最长5年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为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来蓉实习提供实习签证。
每年4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六设为“蓉漂人才日”。
开展“感知成都行”活动,每年暑期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来蓉考察实践。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团市委)3.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
支持在蓉高校和职业技术(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
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对企业提升职工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给予每人最高6000元职业培训补贴奖励。
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并对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4.发放“蓉城人才绿卡”。
对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发放“蓉城人才绿卡”。
实行“人才绿卡”积分制,根据积分对持卡人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
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提供“一对一”人才专员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交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金融工作局)5.加强人才住房保障。
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
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
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
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人才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团市委)6.开展全民技术技能培训。
设立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技术(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向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市民提供免费培训,并对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全额报销考试费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三、加强技术创新供给7.加强技术要素源头创新。
支持在蓉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在蓉科研机构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科研基地。
在电子信息、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加快布局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积极承接国家创新体系和创新链建设项目,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争取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落户。
全力争创以军民融合为特色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8.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
联合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与行业龙头企业,筹建成都创新创造研究院,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
支持高校院所建设产业发展急需的中试基地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鼓励高校院所、龙头企业、投资机构等共同建立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
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柔性产学研联盟。
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实施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力争形成5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
参股规模100亿元的四川省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委)9.支持企业创新创造。
完善政府首购、订购创新产品制度。
加强新产品应用示范,促进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按照采购金额20%(生产企业、应用企业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给予国家实际到位经费10%最高100万元地方配套。
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开放大中型科研设备仪器和研发平台,为各类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等服务,分别按照服务总费用给予提供方不超过10%和使用方不超过20%的补贴。
鼓励企业家依托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平台等资源创新创业,积极培育“独角兽”企业。
促进军民融合创新,对军民融合企业在蓉独立或联合实施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按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设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引导基金,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努力培育一批国内细分行业“隐形冠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委)10.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经验,推动更多科技成果确权和转化。
引进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并在本地转化的,给予最高技术输出方3%、吸纳方3%和中介方2%,共计8%的普惠补贴。
升级改造成都科技成果交易网络体系,打造产业项目与技术资源的信息集成和供需对接平台。
推动在蓉高校院所联合地方、企业共建环高校院所知识经济圈,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溢出转化,提高本地转化率,给予最高1000万元引导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11.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
大力发展各类创新平台,构建“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推进体系,对新建的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开展提升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各类主体利用闲置资源改(扩)建创新创业载体,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优化创新创业服务,升级改造“科创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提升创新创业“一站式”服务质量和效率。
打造“双创”品牌,持续办好“创交会”等,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活动给予活动实际发生费用50%、最高5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12.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加大执法保护和维权援助力度。
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专项,支持骨干龙头企业打造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企业创制技术标准给予最高60万元支持,对职务发明涉外专利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成都运营中心、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提升国家专利审查四川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服务能力。
引导设立总规模不低于20亿元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对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专利孵化器、品牌服务机构、交易和公共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法院)四、优化土地资源保障13.加强产业用地保障。
优化土地利用规划,优先保障产业用地需求。
围绕产业发展需要,根据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园区定位,引导企业在功能匹配的产业园区选址建设。
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具备供地条件下,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按需“随用随供”。
除计划单列外,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倾斜安排70%用于工业、物流、文旅、创新产业、农产品加工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可用于不分割产权、物业整体持有的总部经济项目建设。
落实农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政策,创新实施农用地长期流转试点。
积极争取更多产业化项目纳入省重点推进项目并匹配土地资源,全面保障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委)14.实施工业用地弹性供应。
分类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等多种供地方式,弹性年期出让一般不超过20年,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到期后可续期出让或租赁。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15.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
动态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标准,对鼓励类重大工业项目实行地价优惠政策。
对战略引领性新兴产业工业项目,经市政府审议同意,可低于成都市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标准出让。
对符合规划导向和产业条件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可按不低于宗地评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16.鼓励集约节约用地。
建立土地产出效益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挂钩制度。
引导小微型或尚需孵化的企业租赁使用工业多层标准厂房。
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对新增的工业厂房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除法律、政策规定须由政府收回的土地外,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依法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对其使用的存量土地进行再开发,对用于发展重大服务业(含总部经济)且物业整体持有的项目,可按不低于“双评估”价差的60%收取土地出让价款。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五、提升财政金融服务能力17.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