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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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权的法律知识

关于继承权的法律知识

关于继承权的法律知识一、继承权的主体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

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二、继承权的特性继承权的特性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个人财产法律规定(3篇)

公民个人财产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财产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固有权利。

个人财产法律规定是保障公民财产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法律制度。

本文旨在对公民个人财产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为我国公民财产权的保护提供参考。

二、我国公民个人财产法律规定的渊源我国公民个人财产法律规定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

以下分别从这些法律部门对公民个人财产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一)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对公民个人财产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其中财产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

2. 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3. 宪法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继承权。

(二)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在财产关系方面,民法对公民个人财产法律规定主要包括:1. 民法规定公民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2. 民法规定公民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3. 民法规定公民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与。

(三)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

在财产犯罪方面,刑法对公民个人财产法律规定主要包括:1. 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财产权的行为属于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财产权的行为包括盗窃、抢劫、诈骗、抢夺、侵占等。

3. 刑法规定对侵犯公民个人财产权的行为,根据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法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

(四)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

在行政法领域,对公民个人财产法律规定主要包括:1. 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尊重和保护公民的财产权。

2. 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在征收、征用、补偿等行政行为中,应当依法保障公民的财产权益。

3. 行政法规定公民对行政机关侵犯其财产权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我国公民个人财产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一)物权法物权法是调整物权关系的法律规范。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不受非法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六条规定: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条明确了继承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因此,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不仅是继承法的立法依据,而且也是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这一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是:(1)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遗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不收归国有,尽可能由继承人继承;(3)公民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4)保障继承人、受遗赠****利的实现;(5)公民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得到司法救济。

2.继承权男女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3.养老育幼、照顾无劳动能力人继承法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养老育幼、照顾无劳动能力人的精神:(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上,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被继承人的配偶同为法定继承人。

(2)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3)在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份额;(5)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也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

4.互助互让、团结和睦在法定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浅谈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浅谈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致力于打造高品质文档浅谈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财产权是宪法予以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中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是与公众的生产生活最为密切相关的一项权利。

在公民法律维权意识日益提高的当今社会,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则更是人们关注的重中之重。

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一、公民私有财产权的概念(一)财产权的概念传统财产权概念的核心乃是所有权,区别于民法上的财产权,宪法上的财产权是一个更宽广的概念。

财产权是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

具体地讲,物权、债权、租赁权、股权、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典权、抵押权、留置权、林权、采矿权、狩猎权、捕捞权以及营业自由和整体上足以构成经济主体的经济价值者,均应属于该当范畴。

(二)宪法规定的公民私有财产权概念宪法规定的私有财产权反映的是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它是公民相对于国家而言享有的一种权利,是公民为了抵御国家公权力的不法侵害的一项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的公民私有财产权是指公民相对于国家而言享有的一种权利,即为公民个人享有的,为国家公权力所不能不法侵害的一种权利。

二、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的概念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是指保障宪法上所规定的公民私有财产权得以实现的方法、制度、手段的总称。

公民私有财产权主要涉及三个问题。

第一,什么是财产。

第二,什么是对财产的征收或占用。

第三,财产被公共利益征用获得的补偿。

不同法系、不同的国家,其财产权的构成均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但是其木质还是具有一定的共h}的。

三、《德国基本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障1946年的《德国基本法》是西德的立国基础的,其中为了显示出国家对公民权利和维护权利问题的重视,在第一章就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德国基本法》的第14条规定财产权和继承权受保障。

内容和限制由法律确定。

财产权带来义务。

其享用应同时有助于公共福社。

只有为了公共福社才允许征收。

征收只能经由法律或根据法律发生,其规定赔偿的种类和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解释(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继承法规。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

继承法

第四节 继承权
一、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继承权指自然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 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或与被继承人 订立之继承合同而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的权利。
(二)继承权的法律特征 1、权利主体具有限定性 只有与被继承人有一定的亲属关系的自然人才能作为 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而成为继承权的权利主体, 而国家、法人、社团等其他民事主体只能以受遗赠 人身份取得遗赠财产或以其固有身份取得无人继承 的财产。 2、权利客体的特定性——遗产. 注意:死者的债务属于继承法律关系中义务所指向的 客体,不是继承权的客体. 3、效力范围的绝对性——继承权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 的 4、权利性质的财产性——继承权的性质为财产权 5、实现条件的特殊性——被继承人的死亡
(二)意义 1、有利于调查被继承人遗产 2、有利于继承人参与继承 3、有利于继承人寻求法律保护
三、继承开始的通知 《继承法》第23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 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 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 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有观点建议,补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知道被继 承人死亡的事实,也可通知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

继承法司法解释第2条: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 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 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 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 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 承人分别继承。
(二)继承开始时间的法律意义 1.继承开始的时间是遗产所有权开始转移给继承 人的时间 2.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遗产范围的时间 3.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继承人范围的时间 4.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遗产转移方式和遗嘱是 否有执行效力的时间 5.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保护继承权20年诉讼时 效期间的起算点

宪法 第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宪法第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国家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对于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1954年宪法的规定是:“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1975年宪法的规定是:“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

”将“合法的收入”改为“劳动收入”,缩小了受保护收入的范围。

1978年宪法的规定是:“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的所有权。

”恢复了1954年宪法有关合法收入受保护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都删去了1954年宪法有关“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的规定,否认了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本条恢复了1954年宪法有关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规定。

与本条规定相关的几个概念是财产、财产权和所有权。

财产是物的一种。

对财产可以有不同的划分方法。

从物的角度可以将财产划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

其中,有形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无形财产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从财产的用途可以将财产划分为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两大类别。

财产权是相对于人身权而言的,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具有一定物质内容并直接体现为经济利益的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知识产权以及婚姻财产权和劳动财产权等。

财产权可以由民事法律关系产生,也可以由婚姻、劳动等法律关系产生,如由婚姻法律关系产生的夫妻间的财产权,由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劳动报酬权等。

总之,财产权是一定社会的物质资料占有、支配、流通与分配关系的法律表现,并因社会制度不同而有不同的性质与内容。

而所有权只是财产权内容的一部分,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宪法解读宪法保障公民财产权益

宪法解读宪法保障公民财产权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以确保公民的财产得到合法的保护与利用。

一、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其他财产权。

”这一条具有特殊重要性,它体现了公民的财产权应受到国家的保护和尊重,不受侵犯。

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具有以下特点:1. 合法性保护:宪法规定仅对合法的财产权进行保护,使公民合法获得和拥有的财产不受侵犯。

同时,宪法对不法侵占和违法剥夺公民财产的行为予以制止,维护财产的合法性,确保公民的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2. 平等保护:宪法保障公民财产权的原则是平等的。

不论个人财产还是集体财产,不论私有财产还是公有财产,都应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

3.继承保护:宪法规定继承权,确保公民的合法继承权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这是为了保护老年人的财产权益,使其在继承遗产时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

4.依法保护:宪法规定财产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这意味着公民在财产权的行使和保护上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不能违法乱纪。

二、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虽然宪法保障了公民的财产权益,但其也明确规定了对财产权的限制和调整。

这些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征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对财产实行征用制度。

这是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及时调整社会资源,确保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财产税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授权国家对处于合法和合理范围内的财产实行征收和调节。

这是为了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合法合规性,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3.法律限制及调整:宪法规定了制定财产法律的职权,以便对财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限制。

法律可以通过规定相应的限制条件,对公民的财产权益进行合法限制,保持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稳定。

三、宪法保障公民财产权益的实施路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保障公民财产权益的具体实施路径,以确保其有效性。

继承法 第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继承法第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二、主旨:本条说明现行继承法是根据我国宪法制定的。

三、条文释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根本原则。

我国现行宪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继承法的全部条款,都充分体现了宪法关于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的规定。

继承法的各个具体条款都是宪法有关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的体现。

我国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合法的生活资料和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都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个人财产所有权是继承权的基础和前提,继承权是个人所有权的延伸和继承。

继承是公民取得个人财产的一种方式。

个人所有权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同样,宪法和法律也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继承权。

制定继承法,明确公民的继承权,才能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互助和社会安定,也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

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继承法的通知(1985年6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将于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继承法是根据宪法规定的保护公民继承权的原则,在总结我国处理遗产继承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

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继承法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切实抓好。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各级人民法院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继承法,掌握立法精神,理解法律条文的确切含义。

要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统筹安排,在继承法施行前,广泛深入地开展一次宣传活动,教育干部和群众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正确处理继承问题,反对见利忘义、争夺遗产、危害家庭和睦与社会安定的错误行为,使继承法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熟悉、掌握和遵循。

二、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近年来继承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认真总结过去审理各类继承案件的成功的经验,搜集、整理典型案例,指导审判实践。

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When you can't make a decision, let time help you decid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是如何保护的?导读:宪法是我们国家的第一大法,也是根本大法,那么对于宪法的相关内容以及措施,是如何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的呢?根据宪法的规定,宪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以及储蓄的,具体内容我们来通过文章详细了解。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第一大法,也是根本大法,那么对于宪法的相关内容以及措施,是如何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的呢?根据宪法的规定,宪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以及储蓄的,具体内容我们来通过文章详细了解。

宪法修正案适应保护私有财产的客观需要,将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样修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私有财产保护制度。

第一,加大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

一是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

现行法律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有一系列规定,而现行宪法的有关规定则不相适应。

这次宪法修正案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

二是加大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

这次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侵犯”在现代汉语中有侵入、触犯、非法干涉、损害权利之意。

“不受侵犯”亦即不得侵入和触犯,不受非法干涉,权利不受损害,从而强调了保护私有财产的严肃性。

第二,扩大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

这次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形态不再一一列举,采取概括的方式,改用“私有财产”和“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实际上扩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保护范围既包括生活资料,又包括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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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的 一种继承方式。
(又叫指定继承)
☺ 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 第一、 第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 能力, 能力,并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 思的表示。 思的表示。同时遗嘱必须合法有 效; 第二、 第二、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 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 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但不受 继承顺序的限制。 继承顺序的限制。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分 配陈某的遗产?为什么?
3间私房5万元存款一辆小汽车1万股股票4万元借出款5000元稿费
平均分配
陈 明 陈 白
继承人的范围
配偶 子女 父母
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 姐妹 祖 父母 外祖 父母
假设:陈某的妻子尚在人间,则遗产又如何 分配?
3间私房5万元存款一辆小汽车1万股股票4万元借出款5000元稿费
第二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调整 财产继承关系的重要法律准则。自1985 年10月1日起施行。
被继承人——是指遗留财产的死者。
——是指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 继承人
遗产 ——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
法财产。
继承权——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
遗产的权利。
陈某早年丧偶,有一子一女,儿子陈明在外 地工作,女儿陈白与陈某住在单位的公房里。 陈某有3间私房,5万元存款,一辆小汽车, 并持有1万股某公司的股票,并借给朋友 4万元。陈某死后,他的著作又出版了,有 5000元的稿费。陈明与陈白因遗产继承发 生了纠纷。陈某的弟弟陈木也提出了继承 的要求。
法定继承 继承 方式
继承 顺序 分配 按法律规定直接获得
遗嘱继承 由被继承人所立 的有效遗嘱获得
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同一顺序的继承 人不论人数多少 一般平均分配遗 产
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原则
遗嘱人可指定由法 定继承人中的一人 定继承人中的一人 或数人继承 继承, 或数人继承,其他 继承人被排除在外
被继承 人的行 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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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govact/edu /ht/index.htm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 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板书设计: 二、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哪种方式继承 (1)对王某的遗产应适用哪种方式继承? )对王某的遗产应适用哪种方式继承?
法定继承
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 (2)哪些人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为什么? )哪些人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为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可以继承王某遗产的有:李某夫妇、张某、 李某夫妇、张某、
王甲、王乙、王丙 王甲、王乙、
(因为这些人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王 某之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 ,继承开始后,当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加继承。)
3)在分配王某遗产时,你认为谁应该多分,谁 )在分配王某遗产时,你认为谁应该多分, 多分 少分或不分? 应该少分或不分 为什么? 应该少分或不分?为什么?
王丙、应该多分。因为根据继承法,他是 弱智人士,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 力,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女儿王甲可以多分。因为根据继承法他对王某 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李某夫妇应当多分。因为根据继承法,他 们年老体弱,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 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ABD 3、下列说法中,符合遗产分配原则的有( ) A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 B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 可以不均等 C被继承人生前最喜欢的人应该多分 D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 继承人,应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 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案例分析:王某和弟弟从小父母双亡, 案例分析 王某和弟弟从小父母双亡,后被李某夫 王某和弟弟从小父母双亡 妇收养。长大后,王某娶妻张某并生有二子一女, 妇收养。长大后,王某娶妻张某并生有二子一女, 女儿王甲出嫁后,经常回娘家料理家务, 女儿王甲出嫁后,经常回娘家料理家务,照顾老 人生活,大儿子王乙婚后另过,对父母从不尽孝 人生活,大儿子王乙婚后另过, 二儿子王丙是弱智人士。 道,二儿子王丙是弱智人士。1997年,王某因病 年 去世。在分配遗产时,李某夫妇、张某、王甲、 去世。在分配遗产时,李某夫妇、张某、王甲、 王乙、王丙、王某之弟均提出继承要求。请回答: 王乙、王丙、王某之弟均提出继承要求。请回答: 哪种方式继承 (1)对王某的遗产应适用哪种方式继承? )对王某的遗产应适用哪种方式继承? 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 (2)哪些人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为什么? )哪些人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为什么? 多分, (3)在分配王某遗产时,你认为谁应该多分,谁 )在分配王某遗产时,你认为谁应该多分 少分或不分? 应该少分或不分 为什么? 应该少分或不分?为什么?
3、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 B ) A被继承人 B继承人 C遗产 D继承权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继承法规定,子女有继承权。这里的子女 包括( ABC ) A婚生子女 B非婚生子女 C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D继子女 2、根据我国继承法,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 ABD ) A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B遗嘱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C遗嘱人必须有遗产,必须到公证处公证 D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 人
遗产
陈 妻
陈 明
陈 白
在什么情况下,陈木能获得遗产呢? 1、陈某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 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 2、陈木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有特殊困难, 一直依靠陈某扶养。 3、陈木对陈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4、陈明和陈白协商同意。 5、陈某立下遗嘱指定由陈木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
(一)遗产继承 1、什么叫被继承人、继承人、遗产、继承人。 2、我国继承法确认的遗产范围。 (二)法定继承 1、含义 3、继承顺序 3 2、继承人范围 4、遗产分配原则 (三)遗嘱继承 1、含义 2、遗嘱继承必备的法定条件
3、遗赠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之处?
(提示:可从继承方式、继承顺序、分配原则、 提示:可从继承方式、继承顺序、分配原则、 被继承人的行为能力等方面进行比较。) 被继承人的行为能力等方面进行比较。)
上述案例中,被继承人是谁?有哪些人 可以是继承人?有哪些是遗产?
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主要是通过法定 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实现。
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直接规 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直接规 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 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 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陈某早年丧偶,有一子一女,儿子陈明在外 地工作,女儿陈白与陈某住在单位的公房里。 陈某有3间私房,5万元存款,一辆小汽车, 并持有1万股的某公司的股票,并借给朋友 4万元。陈某死后,他的著作又出版了,有 5000元的稿费。陈明与陈白因遗产继承发 生了纠纷。陈某的弟弟陈木也提出了继承的 要求。
王乙应该少分或不分。因为根据继承 法,他有扶养能力,却从不尽孝道, 所以可以不分或少分。
是否有 被继承人一定 无论被继承人是否 无论被继承人是否有 被继承人一定要 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他的遗产 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都可被继承; 都可被继承;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重要法律准则 是( B ) A民法通则 B继承法 C宪法 D婚姻法 2、公民张某有一儿一女,妻子早逝,还收 养了一个侄子和他一起生活,张某因病去逝 ,留下6间房产和5万元存款。如果你是法官, 应该确定谁是张某遗产的继承人( D ) A与张某生前一起生活的侄子 B张某婚生的儿子 C张某婚生的一儿一女 D张某婚生的一儿一女、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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