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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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考勤请休假制度,加强员工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

动合同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公司长期合同工。

第三条遵照执行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和集团公司

有关规定,公司机关实行日工作8 小时制,周工作5.5 天制,每周工作时间为44 小时。各监理项目按监理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条各部(室)、各监理项目应设兼职考勤员,严格按照公

司上下班管理制度规定,实事求是地填写员工考勤表,时间为每月的26 日至次月的25日止,于当月27 日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条公司以考勤作为员工平时考核、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六条请假范围

一、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可请事假,一次请假时间最多不超

过3 天,同时对请假员工以年累计计算,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 天。

二、病(伤)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确需休息治疗者,可请病(伤)假。

三、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未有过婚史的员工,法定假期

为3 天。初婚员工符合晚婚年龄的,增加20 天婚假。假期不能分开请。

四、丧假:法定丧假为3 天(路途往返时间另计)。员工直系亲属(祖父、祖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姐、弟、妹、孙子、孙女)死亡,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员工生育产假为90 天,其中产前假15 天。对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对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 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 天。产假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

六、陪产假:男员工的配偶分娩后,员工可凭医院证明向公司办理申请10 天的陪产假的手续,并在男员工的配偶分娩30 天内休完,且只限一次。

七、计划生育假:员工做计划生育手术的, 持市级以上证明可请计划生育假3 天。

八、哺乳假:女员工产假期满,根据工作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孩子1 周岁前,可给予每天1 小时的哺乳时间。

九、探亲假: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同父母、配偶未居住在一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团聚者,给予探亲假。

1、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30 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予探亲假20 天;

3、已婚员工与配偶同居一地的,每四年给予探父母假一次,假期20 天;

4、见习生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假,下半年转正的,

次年享受探亲假。

十、年休假: 参加工作时间满1 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一次

年休假。

1 、工龄满1 年不满10 年者,给予5 天年休假;满10 年不满20 年者,给予10 天年休假;工龄满20 年以上者,给予15 天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 、员工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25 天,或病、事假相加超过

35 天,当年不再安排年休假。如在当年年休假后病事假超过以上规定的,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年休假。

十一、旷工: 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出勤者,无正当理由不考勤且事后又不及时补报请假单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十二、加班:

1、因业务需要,由上级安排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对于已领取补贴的出差以及参加基于提升个人能力或增进公司/部门/员工间相互了解的培训及活动等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公司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地平衡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时间。

2、公司不提倡员工经常加班,每个岗位应对工作目标与结果负责,在工作时间内高效完成本职工作,应在工作时间完

成,而未能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的自行安排完成,不属于加

班。对于非常规性的紧急任务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通过加班才能完成的,方可申请加班。

3、加班时数最小单位为1 小时,类计8 小时按“天”计算,不足1 小时的不计为加班,加班时数的计算,如外出就餐的,应

扣除就餐时间(午餐、晚餐1 小时)。

十三、调休:只有经书面签字批准的加班,方可依据加班的实际情况进行调休,日常调休应该在任务完成后1 个月内完毕,年底加班调休的最迟在任务完成后3 个月内调休完毕。

十四、公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请假期间相关工资待遇。

一、事假:一律按请假天数扣发当月差费、误餐、房补、日工资(日工资标准=岗位基本工资+岗位效益工资)/21.75 ,扣款比例按以下标准执行:

1、3天以内:(岗位基本工资*系数)/21.75 * 天数;

2、3〜10天(含10天):(岗位基本工资+岗位效益工资)/21.75* 天数,只享受50%年终奖,

3、10〜15 天(含15 天):(岗位基本工资+岗位效益工资)/21.75* 天数,不享受年终奖。

二、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工伤请假,其医疗期间工资可按本人实际工龄长短计发基本工资的32%,扣款比例按以下标准

执行:

工龄10 年以下(含10 年),按75%计发;

工龄11〜15年(含15年),按80%+发;

工龄16〜20年(含20年),按85%+发;

工龄21〜25年(含25年),按90%计发;

工龄26〜30 年(含30 年),按95%+发;

工龄30 年以上,按100%+发。

省、部级劳模按100%发给。员工年累+病假时间超过一个月(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扣除年终奖金的50%,年度个人考核不考评为优秀。

员工因公受伤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婚、丧假:在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天数内,按国家规定享有带薪休假。

四、产育假:产假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下浮一档全额+ 发;+划生育假根据国家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按比例执行;非婚、超生者不享受待遇。

五、陪产假:公司男性员工妻子分娩期,准休10 天带薪陪产假。

六、探亲假:按请假天数+发工资标准(年功工资+岗位基本工资)* 实际请假天数。

七、旷工:一天者,扣罚三天岗位基本工资,取消当月所

有津贴,取消当年调级资格;旷工二天者,除接受前者相同处罚外,并扣罚年终奖金的50%,降职一级;旷工三天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取消基本工资以外所有津贴奖金,按公司待岗规定执行。

八、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个人岗位基本工资的3 倍支付(不包括部室因特殊原因申请的加班,只能调休,不享受加班费),加班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和餐费按30/ 人*天计发。

九、调休: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员工,未享受3 倍工资待遇的可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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