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审核标准化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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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审核标准化工作指引

一、目的

通过对工程变更必要性及费用的审核,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乌镇雅园及乌镇达园项目所有由设计、工程、施工及顾客提出的变更审核。

三、职责

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核变更的必要性,负责返工工程量审核,负责变更资料整理归档。

材料管理部:负责对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或无价材料价格的审核。

成本管理部:负责根据合同完成变更审核,明确工程变更费用的计算原则,测算或预估变更费用。

四、工作程序

1、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1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出现的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的需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报甲方审批。《设计变更联系单》应将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部位、做法附图、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以及变更前后做法对比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1.2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在收到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必要性的审核,对设计变更实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对工期质量的影响综合进行判定。如判定无需变更的,则书面回复并将《设计变更联系单》退回设计单位;如判定需要变更的,由工程分管人员根据公司相关权限进行报批。变更报批流程应在填报说明中明确以下内容:变更缘由、对变更必要性的描述、变更发生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做法、变更前后做法对比情况等,并将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做为附件。

1.3成本管理部应根据合同、施工图、投标报价等依据文件对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进行审查,并对变更引起费用的增减进行测算和预估,在签署意见时明确变更的计算原则。无特殊情况,成本管理部的费用估算应有计算过程;成本管理部在对设计变更费用进行估算时,对措辞不清,结算时易引起分歧、纠纷的变更应予以退回,并要求设计单位重新填写,

以避免引起歧义。

1.4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在审批流程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批流程意见签复《设计变更联系单》,经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下发施工单位,并抄送监理单位。

1.5如设计变更涉及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或无价材料价格审核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设计变更后7天内,上报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或无价材料价格签证联系单。

2、工程管理部提出的工程变更

2.1工程管理部因非设计原因而发生的对原设计图纸的变更,例如改变建设标准、局部做法、使用功能等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的需出具《工程变更联系单》,《工程变更联系单》由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编制,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部位、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2.2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完成《工程变更联系单》内容编制后,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和内容的完整性,审核通过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根据公司相关权限进行报批。变更报批流程应在填报说明中明确以下内容:变更缘由、对变更必要性的描述、变更发生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做法及附图、变更前后做法对比情况等,并将《工程变更联系单》做为附件。

2.3成本管理部应根据合同、施工图、投标报价等依据文件对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进行审查,并对变更引起费用的增减进行测算和预估,在签署意见时明确变更的计算原则。无特殊情况,成本管理部的费用估算应有计算过程;成本管理部在对工程变更费用进行估算时,对措辞不清,结算时易引起分歧、纠纷的变更应予以退回,并要求工程管理部重新填写,以避免引起歧义。

2.4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在审批流程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批流程意见签复《工程变更联系单》,经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下发施工单位,并抄送监理单位。

2.5如工程变更涉及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或无价材料价格审核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工程变更后7天内,上报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或无价材料价格签证联系单。

3、顾客提出的工程变更

3.1对客户要求的变更,营销策划部应发起客户变更要求流程审批,经工程管理部及成本管理部会签,报公司领导审批。营销策划部应向顾客说明变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设计

费和返工、修改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税金等),并要求客户书面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费用的协议。

3.2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变更后,营销策划部应发起工作联系单主送工程管理部及成本管理部,并将客户变更审批流程单,客户签字确认的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3.3确定该项工程变更实施后,由工程管理部填制《工程变更联系单》经相关程序审批(审批程序同工程管理部提出的工程变更)后下发施工单位实施。若引起返工的由施工单位上报联系单签证费用(审批程序同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3.4变更实施完成后,工程管理部应发起工作联系单主送营销管理部并抄送财务管理部及成本管理部,将变更实施情况进行告知,并由成本管理部明确变更发生的费用,由营销管理部及财务管理部落实客户费用的收取。

4、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变更

4.1施工单位因建设单位下发的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指令而引起返工,或施工图纸、变更单无法表达的零星工程、零星用工、机械等情况发生时需出具《施工变更联系单》报甲方审批。施工单位应在变更实施完成后14天内编制《施工变更联系单》报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变更联系单》应由施工单位对变更实施情况进行如实填写,应包括发生签证缘由、对变更内容的清晰描述、工程数量、变更金额以及计算依据,并提供预算书、三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现场确认单、变更实施前后的照片对比、建设单位下发的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单。如涉及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或无价材料价格签证的,还应提供材料或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地等技术参数内容。

4.2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变更联系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容完成审核并完成意见签署盖章后送至工程管理部资料室。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资料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变更联系单》进行初步审核,并对施工单位上报联系单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如发现施工单位上报的联系单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内完善,或直接退回施工单位完善后重新上报。对于符合要求的联系单,监理单位应对签证发生的时间、部位、范围、内容做法及原因、工程量的原始数据等进行核定,对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确认,监理单位签署意见时应如实填写,对工程量或变更的情况应详细明确的描述,不得签署“工程量属实”、“情况属实”等不明确的描述。

4.3工程管理部资料室在收到监理单位完成意见签署的《施工变更联系单》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扫描,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应在1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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