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中国公民保护机制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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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人利益诉求的应急保护机制

海外华人利益诉求的应急保护机制

海外华人利益诉求的应急保护机制摘要:随着中国每年出境人数的急剧增加,海外华人利益的保护就逐渐成为中国政府高度关切的课题。

中国作为国籍国对海外华人利益的保护包括外交保护、领事保护和应急保护机制。

这3种既相互联系但又有区别,而在最近发生的国际重大事件中,应急保护机制不断显现出其现实性和实用性。

本文从应急保护机制及其相关概念的深入剖析入手,结合目前他国和我国应急保护机制的做法,提出了完善我国应急保护机制的重大意义和相应做法。

关键词:国籍国保护;外交保护;领事保护;应急保护机制中图分类号:df9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894(2012)01-0075-06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翰·邓宁教授曾说,“除非有天灾人祸,经济活动的全球化不可逆转。

”21世纪是经济全球化的世纪。

中国是在抓住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机遇中崛起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经济全球化。

从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特别是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持续高速增长,对外贸易持续扩大,吸收外资规模保持领先。

在一个人口、地域和经济规模本来就特大的国家实现这种超常规发展大大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地位。

中国在不断发展自身经济的同时,逐步实践着“走出去”的战略。

如今,我国出国人数每年净增500万到600万人次,是改革开放前30年总和的140多倍。

除了中国海外公民的迅速增加以外,大批的中国公司也跨出国门。

中国公民与公司发展到哪里,中国在海外的利益也就延伸到哪里。

然而,中国在实践着自己“走出去”战略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从伊拉克到耶路撒冷,从巴基斯坦到阿富汗,中国公民遭遇不测的事件接连发生。

随着海外中国公民一次次发生不幸和遭受袭击,对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保护问题,成为中国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

国籍国对海外公民提供的保护可能是外交保护、领事保护或是应急保护机制等。

而基于国际法适用上的严谨性,事实上在实践中中国政府采取较多的当属后两种。

海外公民获领事保护将有法可依.doc

海外公民获领事保护将有法可依.doc

海外公民获领事保护将有法可依-国际法专家:海外公民获领事保护将有法可依截至2月28日10时,中国已从利比亚共撤出近29000人。

这也是中国首次从陆、海、空不同渠道,调派民航包机,租用大型邮轮、远洋渔船、大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开展的最大规模的紧急撤离行动。

自2006年东帝汶等地区出现动乱、中国派出包机撤侨以来,派包机或船只撤侨成了中国应对世界各地动乱局势的常规做法。

这充分说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已经融入我国的外交工作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柳华文副研究员表示,近年来历次的撤侨行动高效、迅速、有效,我国的领事保护机制日趋完善成熟。

柳华文说,领事保护是国际惯例。

我国已经批准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条规定,领事职务包括于国际法许可之限度内,在接受国内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个人与法人)之利益。

根据国际法一般原则,只有当派遣国公民的正当权益在接受国受到侵害时,才具备实施领事保护的条件。

如果是在境外触犯当地法律,使领馆不能袒护他的违法行为,只能要求给予公正、人道对待。

领事保护的提法广泛见于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及欧盟等国际组织的官方网站和相关文件当中,不过,国际法基本理论上还未见有严格意义的领事保护的概念或者定义。

柳华文说。

对国民进行的领事保护在本质上是协助性的。

柳华文进一步解释说,是否需要提供领事保护,应当由国民自身决定,驻外使领馆和领事官员不能强迫本国国民接受保护。

因此,尊重和实现本国国民的撤离意愿,就是对国力和外交工作的挑战与考验。

柳华文表示,世界各国都广泛重视和加强对海外本国国民的保护,不断增加投入,加大力度,但保护是否得力,往往跟国力、政府态度有很大关系。

利比亚局势动荡,很多国家都要将本国国民接回,但方式各异。

有报道称,美国政府包下一艘轮船,帮助美国公民撤离,美国政府将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对待搭船公民,优先考虑需要医疗救助的公民,但他们将为这次行程支付相关费用。

孟加拉国正在考虑所有可能方式,把多达6万名孟加拉人接回国。

保障海外华人权益措施

保障海外华人权益措施

保障海外华人权益措施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华人选择出国生活、工作和学习。

然而,安全问题成为了海外华人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海外华人的权益,各国政府和社会组织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本文将对保障海外华人权益的措施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更多的海外华人提供保障和帮助。

一、领事保护机制领事保护是保护海外公民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个国家都设有驻外使领馆,以提供领事保护服务。

这些服务包括签证办理、护照申领、出入境协助、紧急救援等。

同时,驻外使领馆也会定期发布安全提示和警示,提醒海外华人注意安全,并提供相关建议。

海外华人应该了解并及时联系本国驻外使领馆,以获得必要的保护和帮助。

二、建立海外侨民服务机构为了更好地保障海外华人的权益,一些国家设立了海外侨民服务机构,提供日常生活、法律咨询、就业援助等服务。

这些机构帮助华人融入当地社会,提供紧急援助和权益维护等服务。

同时,它们还起到了桥梁的作用,促进了海外华人和当地社会的交流与合作。

海外华人可以积极参与这些机构的活动,获取相关支持和保护。

三、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保障海外华人权益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需要各国政府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各国可以通过建立相关合作机制,分享经验和信息,加强合作执法,共同打击犯罪等。

同时,双边和多边机构也可以组织高层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这些合作和交流有利于提高海外华人权益保护的水平,为更多的海外华人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

四、提供教育与培训为了增加海外华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国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开展相关的教育和培训活动。

这些活动可以包括安全知识普及、自我防范技巧培训、危机处理和紧急救援等内容。

通过提供相关教育与培训,海外华人可以提高对险情的认知,增强个人保护意识和能力,使自己更加安全。

五、完善法律法规与法律援助机制各国政府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海外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建立法律援助机制可以帮助海外华人解决法律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与领事保护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与领事保护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与领事保护
廖小健
【期刊名称】《南洋问题研究》
【年(卷),期】2009(000)003
【摘要】近几年,海外中国公民面对的各种安全威胁骤然增加,导致人身、财产等多方面的重大损失,对我国领事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外交部加强了领事保护工作的应急、磋商、协调、预警等机制建设.为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利益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海外中国公民的急剧增加和安全形势的日趋复杂,我国领保机构还必须解决人员不足等问题,加强预警效果,以进一步提高保护海外中国公民利益的能力与成效.
【总页数】8页(P52-59)
【作者】廖小健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华侨华人研究院,广东,广州,51063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815.5
【相关文献】
1.论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问题及领事保护 [J], 孙蕊
2.领事保护视角下的中国公民海外救助 [J], 程禹乔
3.以人为本与中国公民的领事保护——评《海外中国公民领事保护问题研究(1978-2011)》 [J], 王冬梅
4.新冠疫情下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与领事保护 [J], 陈奕平;许彤辉
5.为海外中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与协助领事馆是留学生在异国最稳固的靠山 [J], 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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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海外公民保护——战略实施、制约因素及策略应对

中国的海外公民保护——战略实施、制约因素及策略应对

段 ,每个阶段的特点分别是被动 、主动场域 的转换 ,常态、动态秩序 的生成,
高级、低级政治领域的互动 。在应对国内、国际诸 多挑战的过程 中,中国的海
外公 民保 护 总体 呈现 螺旋 式 上升 的态 势 ,实现 了战略 目标 与 实践 推 进之 间的统
一 。
此外 ,中国海外公 民保护在战略、供需、实践三个层 面面临挑战,这是考
有 侧重 ,但路径都是在整体分析 安全威胁 的基础 上,探 索其类型 、分布 、来 源 和成因 ,并就保护现状 以及存在 的问题提 出相应对策 ; 第 四,从个案 或 个 体切入 ,或 以菲律宾 、苏丹人质绑架事件等为典型案例 ,考察特 定区域安
参见 F l o r i a n G e y e r , “ T h e E x t e r n a l D i me n s i o n o f E U C i t i z e n s h i p : A r g u i n g f o r E f f e c t i v e P r o t e c t i o n o f C i t i z e n s Ab r o a d . ” C E P S P o  ̄ c y ̄ r i e f , No . 1 3 6 , J u l y 2 0 0 7 , P P . 1 . 1 1 ;万 霞 : 《 海 外 公 民保护 的困境与出路一一 领事保护在国际法领域 的新动 向》, 《 世界经济与政治》2 0 0 7年第 5期 ,第 3 7 — 4 2页 。 。 参见 E d w i n Mo n t e i f o r e Bo r c h a r d ,T h e Di p l o ma t i c P r o t e c t i o n o f C i t i z e n s A b r o a d , Ne w

中国海外救援机制

中国海外救援机制

建议构建海外中国公民跨国救援机制2011-05-01 中央统战部网九三学社浙江省特邀信息员、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王桂芬,九三学社浙江省社科支社主委、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高级会计师陈六一说,海外中国公民广义上是指居住在中国大陆和港澳台以外地区的、具有中国国籍和护照的中国公民。

今年以来,世界多个国家、地区以华人为目标的暴力犯罪呈急速上升趋势,海外中国公民遭受伤害、致命案件屡屡发生。

本月,香港游客在菲律宾遭受劫持事件再一次敲响中国公民在海外安全问题的警钟。

无论香港还是大陆,人们的强烈反应远超出一般劫持事件,除了对绑匪凶残的愤怒外,更多地是对菲律宾警察处置能力的愤怒。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安全问题,实际上乃是我国在融入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不可回避的矛盾。

作为正在崛起的大国,中国应该具有跨国救援本国公民的风范、能力和实际行动,构建起跨国救援机制。

目前,我国政府做的较好的是在异国发生重大灾难或动荡时紧急撤侨,如年初从海地撤侨、6月份从吉尔吉斯坦撤侨,都有效保障了中国普通国民的生命安全,赢得了国际国内舆论的赞誉。

在此方面中国无疑正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令人鼓舞。

但是,除了重大灾难和动荡外,危及中国普通公民海外安全的突发性个案,目前尚未见成熟的应对体系。

一、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相关法律规则缺失或不完善1、外交保护和领事保护的有限性。

中国政府对具有中国籍的海外中国公民拥有属人管辖权,可以对其提供领事或外交保护,但通常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该海外中国公民持续地保有中国国籍,用尽了当地的司法救济,其合法权益受到了当地国家非法侵害等。

是否以及何时进行外交保护需结合具体案件性质和进展综合判断。

中国政府基于政治或其他原因可以拒绝或主动对海外中国公民进行外交保护。

除外交保护以外,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国政府对海外中国公民实施的是领事保护。

领事保护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与外国签订的领事条约等双边多边协定和有关国际公约;二是国内法,包括《国籍法》、《继承法》、《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海商法》等。

海外安全保卫意见建议

海外安全保卫意见建议

海外安全保卫意见建议1. 风险评估和预警:在前往海外之前,对目的地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包括政治、安全、健康等方面。

收集相关的安全信息和旅行建议,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法律法规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威胁。

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及时获取和传递有关安全风险的信息,以便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 个人安全意识:提高个人安全意识是至关重要的。

教育员工、旅客或居民如何识别和应对潜在的安全威胁。

包括如何避免成为目标、保护个人财物、保持低调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策略等。

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以增强人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3. 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在海外,要特别注意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避免在公共场所随意透露个人敏感信息,如护照号码、银行账户等。

使用安全的通信方式,如加密通信工具,以保护敏感信息的传输。

定期更新密码,并注意保护电子设备的安全。

4. 与当地相关部门合作:与目的地国家的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和合作,包括警方、使馆、领事馆等。

了解当地的应急救援机制和求助渠道,并将其告知员工、旅客或居民。

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获取安全信息和支持。

5. 安全团队和应急计划:对于组织机构而言,建立专业的安全团队或雇佣可靠的安全服务提供商是必要的。

制定全面的应急计划,包括紧急撤离、医疗救援、应急通讯等方面。

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而有效地应对。

6. 持续监测和评估:海外安全形势是动态变化的,因此持续监测和评估非常重要。

定期更新风险评估,根据变化的情况调整安全措施和策略。

收集员工、旅客或居民的反馈,以便改进和完善安全措施。

总之,海外安全保卫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包括风险评估、个人安全意识、信息安全、与当地相关部门的合作等。

通过制定全面的安全策略和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风险,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我国在立法上对境外华人的保护

我国在立法上对境外华人的保护

我国在立法上对境外华人的保护作者:赵烨韵来源:《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3年第07期摘要随着改革开放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有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同时,也面临着境外的各种危险,我国在立法上对于境外华人的保护显得尤其重要。

第一部分从管辖权和法律适用以及领事保护制度两个方面讨论了我国在境外华人保护上的立法现状,第二部分列举了国外先进的立法例,作为我国的借鉴。

虽然我国正在此方面不断进行探索,但是距离实际的需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关键词境外华人国际法领事保护空间效力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人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根据外交部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我国在海外留学人员已达到130多万,分布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华人在海外安全事故频发,仅2010年海外华人就遭遇意外事件共346起,对境外华人的保护显得愈发重要。

而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在立法上对其进行保护。

一、立法现状境外华人面临的安全威胁包括犯罪行为和民事侵权行为。

由于国际合同纠纷首先采取的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决定适用的法律,在此暂不赘述。

在侵权和犯罪案件中,立法上对于境外华人的保护已经作出了一些努力。

(一)涉外案件中的管辖权及法律适用。

通过国内法中关于涉外案件管辖权的规定,可以保护境外的中国公民受到我国司法机关和法律的保护。

在严重威胁到海外华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中采取保护管辖原则。

《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可以适用本法,该规定体现了对于境外受害的我国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视,体现了对于公民的超出国界的保护。

而对于我国公民在境外犯罪,则采用属人原则。

《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该规定有利于保护我国公民不在国外受到不公正的审判。

而在民事侵权中,由于情况复杂,并没有确定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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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中国公民保护机制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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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中国公民保护机制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外交部办理
提案人:苏蓉
主题词:外事,保护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容:
2012年初29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劫持的事件,再次引发我们对海外中国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注。

对正在经历全球化的中国来说,随着赴海外进行商务和劳务、旅游和留学等人员的日益增多,保护海外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变得更加紧迫和复杂。

据外交部统计,2010年中国公民年出境超过6000万人次,长期在外超过550万人,驻海外企业超过1.6万家。

庞大的基数使得海外中国公民安全风险事件呈逐年上升之势,最新数据显示,仅2011年外交部门就处理各类领事保护案件约3万起。

分析近年频发的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事件,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企业海外投资地域取向风险高。

近年来中国企业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海外投资日益增加,出于多种原因多集中在亚、非、拉等风险较高的地区,这使得中国公民遭遇的海外安全事件形态也趋于多样化、复杂化。

近期的苏丹、埃及事件,即是一些国家由于自身原因政局动荡,导致局部地区治安恶化、发生武装冲突甚至是战争,进而给我国海外公民或者企业发展带来威胁。

与此同时,一些非传统安全的因素如海盗、恐怖主义袭击等,也开始频频威胁中国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是出境公民自身安全意识不足。

很多出境公民对目的地社会情况了解贫乏,只看到光明的一面,对面临的海外风险一无所知。

这两年屡有遭遇恐怖袭击的事件,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公民没有安全防范意识,没有及时报警,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特别是许多海外劳工,大多数都是第一次出国,公司也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对当地情况一无所知,不尊重当地居民的事情时有发生。

有的海外劳工自我防范、自救意识几乎为零,甚至连自己有没有购买人身保险都不清楚。

三是中国海外领事保护能力不足。

领事保护是保障海外公民安全的核心。

当前,我国现有领事保护的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与外国签订的领事条约和参加的国际公约;二是国内法,包括国籍法、继承法、《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海商法等。

但遗憾的是,这种领事保护制度本身是有限度的,而且目前中国的领事保护工作资源相对有限,人员配备严重不足。

数据显示,我驻外使领馆中做领保工作的仅有600多人,按2010年出境6000万人次计算,每名领事官员一年要面向10万人提供可能需要的领事保护,而美国的比例是1:5000,日本大约1:1.2万。

面对日益严峻的海外公民安全挑战,加紧编织海外“安全网”,尽快提高中国公
民的海外安全保障,已是当务之急。

为此建议:
一是健全海外投资企业员工风险预防机制。

鉴于我国企业投资多集中在风险较高地区的现实,“走出去”企业必须树立员工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充分考虑生命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保障。

要建立企业及时通报海外涉及国别安全信息的机制,为企业员工提供海外安全信息;要建立员工通讯联系的机制,广泛利用微博、QQ等即时通讯工具实现实时联系;要建立员工医疗保险等保障机制,足额购买海外派遣劳务人员的医疗和人身保险;要建立与当地政府良好合作的机制,及时互动解决遇到的各种安全问题。

二是加强出境公民的安全培训与教育。

要建立强制程序,对赴海外进行商务和劳务、旅游和留学等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加强自救自护知识的培训,特别要对“走出去”企业员工实行“不培训不派出”,对前往高风险地区的公民进行风险警示,帮助出境公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要充分利用中国领事服务网信息资源,帮助出境公民及时掌握涉及国别信息、领事新闻、安全预警、应急电话等,让出境公民了解哪些事情政府可以提供协助,哪些事情要靠自己解决,不断增强海外公民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推动海外领事保护专门立法和能力建设。

中国政府设立的一整套海外公民保护的协调机制和应急机制,经受了一系列重大事件的考验,建议总结完善海外公民保护的协调机制和应急机制,推动领事保护法制化进程,强化海外领事保护力量。

加快建立和完善从中央到地方,从企业到个人的境外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体系,适时启动相关境外人员与机构安全保护的立法程序,尽快形成一种政府、企业与个人互相结合,多层次、立体化的涉外安全综合保障体系。

要完善国内《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出国际视野,把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保护,纳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当中,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加强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工作人员配置,逐步增强出境公民的海外领事保护力量。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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