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系列环保指令
欧盟三大环保指令简介

推动了家电产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对汽车产业影响分析
环保标准
欧盟的汽车排放标准(如欧V、欧VI标准)要求汽车必须 达到一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将无法在欧盟市场上销 售。
燃料效率要求
欧盟的燃料效率指令要求汽车必须达到一定的燃料效率标 准,否则将无法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新能源汽车推广
为了符合欧盟的环保指令,汽车产业需要推广新能源汽车 ,如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这推动了汽车产业的技 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推动技术创新
加强宣传教育
欧盟应积极推动技术创新,鼓励成员国加 强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环保指令的实施 效果。
欧盟应加强对成员国的宣传教育,提高公 众对环保指令的认识和意识,促进环保工 作的开展。
提高生活质量
欧盟环保政策旨在提高居 民的生活质量,让居民能 够享受到更加清洁、健康 的环境。
欧盟环保政策实施
制定法规和标准
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环保法 规和标准,包括空气质量 标准、水质量标准、废弃 物处理标准等。
监测和评估
欧盟对成员国的环保政策 实施进行监测和评估,确 保各项环保政策的落实和 执行。
处罚和奖励
对电子产业影响分析
电子废弃物处理
欧盟的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指令)要求生产商负责回收 和处理废弃的电子设备,这增加了电子产业的生产成本和环保责任 。
环保设计要求
欧盟的RoHS指令限制了电子设备中铅、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推 动了电子产业采用更环保的材料和设计。
技术创新
为了符合欧盟的环保指令,电子产业需要进行技术创新,开发更环保 、更节能的产品。
影响
ROHS指令的实施,有效减少了电子电器设备中 有害物质的排放,对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重 要意义。
欧盟环保系列指令ROHS等

企业应就出口目标国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出口策略及价格政策。 但此指令只要求在欧盟市场销售贴有自己品牌的制造商需直接承担回收责任,来料加工(O E M)企业不用直接承担此责任但远来说也会通过供应链来影响此类企业的制造成本及出口价格。 2006年12月31日开始,人均回收电子电气设备废弃物不少于4Kg。2008年12月31日前,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建立回收、和再利用、再循环的新目标。
个别成员国的特殊安排: 一些欧盟成员国,尤其是新晋成员国以特殊国情为帽获得了延后1至2年落实指令的优惠过渡期安排。这些国家要求延后实现目标的原因包括:再循环基础设施赤字、人口密度低、电子电气设备消费低水平等。其中,获得延后24个月落实目标的国家:爱尔兰、希腊、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托维亚、立陶宛、斯洛伐克、塞浦路斯,马耳他和波兰;斯洛文尼亚获得延后12个月落实目标。
4.8
弹药
4.7
薄铅板
1.8
电缆覆盖物
1.4
金属铸件
1.1
焊料 (非电子)
0.7
电子焊料
0.5
其他
1.4
六种有害成分
有害物质危害、存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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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WEEE环保指令条件

單
源
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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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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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中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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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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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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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察 團
地
質 及
氣
查 部 門
境 部
位
及
環
象 部
+已完成立法 ◎即將公告 -未完成立法
WEEE歷史廢棄物分界點:2005.08.13
資料來源:David Perchard(2005.01)、歐盟執委會環境總署文件、各國政府及European EPA網站 統計截止日:March 4, 2005
歐盟各國配合WEEE和RoHS情形
英 國
奧 地 利
比 利 時
塞 普捷 勒克 斯
丹 麥
愛 沙芬 尼蘭 亞
法 國
德 國
希 臘
匈 牙 利
愛 爾 蘭
義 大 利
拉 脫 維 亞
立 陶 宛
盧 森 堡
馬 爾 他
荷 蘭
波 蘭
葡 萄 牙
斯斯
洛 伐
亞
拉 維
克尼
西 班 牙
瑞 典
WEEE
成已 完
+ ++
+
+++
+ + +
+
EU立法架構
• EU法律通常以「指令」(Directives)訂立
– 指令必須轉換為國家法律 – 指令之規定,制定於 “The Treaty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Community as amended by the Treaty of Amsterdam” (2002).
國家 德國
法國
欧盟系列环保指令

欧盟系列环保指令(WEEE/RoHS/EuP)介绍(一)按照欧盟第2002/96/EC号WEEE指令和第2002/95/EC号RoHS指令规定,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的电子电气产品生产商必须自行承担报废产品回收、处理及再循环的费用。
2006年7月1日起,进入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禁用某些有害物质。
这两项立法将给我国对欧电子电气产品出口造成重大的影响,国内相关行业有必要对这两项即将实施的环保立法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及早应对,确保法律的实施不会给我对欧电子电气产品出口造成实质性损害。
我市是我国电子电气产品生产出口基地之一。
编者希望通过对这两项立法的介绍让国内企业对这两项欧盟法律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一.WEEE&RoHS的产生背景及EuP近几十年来,全球电子电气工业的膨胀式发展给社会带来堆积如山的电子垃圾,世界各国处理废旧电子电气产品的负担越来越重。
鉴于此,欧盟希望通过制定WEEE及RoHs 两个姊妹环保指令来控制这种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保障欧盟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彰显其在欧洲,乃至全球确立的环保先驱形象。
经过近10年的讨论磋商,欧盟关于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欧盟第2002/96/EC号指令,以下简称WEEE指令)及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欧盟第2002/95/EC号指令,以下简称RoHS指令)终于自2003年2月13日起成为欧盟范围内的正式法律。
欧盟同时规定,各成员国必须于2004年8月13日前将上述两项欧盟指令落实到国家法律体系中。
这两项指令之所以历经长达10年的酝酿期,关键是欧盟各成员国间以环保技术发展水平不同步、国家经济实力不平衡为由,对两项立法中的具体指标长期争执的结果。
欧盟相信,过去在产品包装、旧电池、饮料包装及废旧汽车等产品领域建立回收体系的成功经验能够确保WEEE及RoHS指令达到理想效果。
WEEE指令的目的在于提高废旧电子电气产品的回收率及再循环率,从而降低最终处理的电子废弃物的数量,以此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率。
rohs环保标准

rohs环保标准ROHS环保标准。
ROHS是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的缩写,翻译成中文就是“有害物质限制”。
ROHS环保标准是欧盟制定的一项环保指令,旨在限制电子电气产品中的有害物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ROHS指令于2003年2月13日正式生效,适用于所有销售至欧盟国家的电子电气产品。
ROHS环保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限制六种有害物质的使用,这六种有害物质分别是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
这些物质在电子电气产品的制造和处理过程中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ROHS指令要求所有受其约束的产品不得含有超过规定限量的这些有害物质。
ROHS环保标准的实施对于电子电气产品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来说,意味着需要进行材料和工艺的调整,以确保产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这包括替换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材料,改变生产工艺,加强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虽然这些调整可能会增加制造成本和技术难度,但ROHS环保标准的实施也促使了电子电气产品行业的技术升级和绿色制造的发展。
ROHS环保标准的实施对于消费者来说,意味着购买的电子电气产品更加环保安全。
ROHS标准的实施使得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大幅降低,减少了这些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消费者购买符合ROHS标准的产品,不仅能够享受到更加安全的使用体验,也能够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ROHS环保标准的实施对于全球范围内的电子电气产品贸易来说,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对ROHS环保标准的认可和采纳,ROHS标准已经成为了国际电子电气产品贸易的一种通用标准。
这不仅促进了各国之间的贸易合作,也推动了全球范围内的环保意识和技术发展。
总的来说,ROHS环保标准的实施对于环保、产业和消费者都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ROHS标准的推广和实施,不仅推动了电子电气产品行业的绿色制造和技术升级,也为全球环保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rohs欧盟环保等级

欧盟RoHS环保指令:限制有害物质RoHS是欧盟的一项环保指令,全称为《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
该指令于2003年1月27日由欧盟正式发布,旨在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有害物质,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RoHS指令要求自2006年7月1日起,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电器设备中,六种有害物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使用量不得超过规定限量。
RoHS环保等级的评估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铅(Pb):RoHS指令规定,电子电器设备中铅的含量不得超过1000mg/kg。
铅是一种常见的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长期接触铅可能导致智力低下、贫血、神经系统疾病等问题。
因此,RoHS指令限制了铅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的使用。
.汞(Hg):RoHS指令规定,电子电器设备中汞的含量不得超过100mg/kg。
汞是一种有毒物质,对人体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免疫系统造成损害。
长期接触汞可能导致记忆力下降、头痛、失眠等问题。
因此,RoHS指令限制了汞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的使用。
.镉(Cd):RoHS指令规定,电子电器设备中镉的含量不得超过100mg/kg。
镉是一种致癌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长期接触镉可能导致肾脏损伤、肺部疾病和骨骼疾病等问题。
因此,RoHS指令限制了镉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的使用。
.六价铬(Cr(VI)):RoHS指令规定,电子电器设备中六价铬的含量不得超过100mg/kg。
六价铬是一种致癌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长期接触六价铬可能导致鼻咽癌、肺癌等问题。
因此,RoHS指令限制了六价铬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的使用。
.多溴联苯(PBBs):RoHS指令规定,电子电器设备中多溴联苯的含量不得超过1000mg/kg。
多溴联苯是一种阻燃剂,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长期接触多溴联苯可能导致神经系统损伤、免疫系统损伤等问题。
因此,RoHS指令限制了多溴联苯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的使用。
rohs指令

ROHS指令简介ROHS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是欧盟制定的一项环保指令,旨在限制电子电器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ROHS指令于2002年2月13日正式生效,并在2006年7月1日开始执行。
该指令要求电子电器产品不能含有指定的有害物质,包括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
ROHS指令适用于任何以电力或电磁场为主要手段来工作的设备或产品。
它包括但不限于家用电器、办公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通信设备和医疗设备等。
通过限制有害物质的使用,ROHS指令推动了电子电器行业向更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
有害物质限制ROHS指令限制了电子电器产品中的六种有害物质。
以下是对这些物质的限制及其含义的解释:1.铅(Pb):限制含铅量不能超过0.1%。
铅是一种有毒重金属,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害。
过量的铅暴露可能会导致神经系统和生殖系统问题。
2.汞(Hg):限制含汞量不能超过0.1%。
汞是一种有毒金属,对人体健康和水生生物有害。
汞蒸气的吸入或摄入可能会损害中枢神经系统。
3.镉(Cd):限制含镉量不能超过0.01%。
镉是一种有毒金属,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害。
过量的镉暴露可能会对骨骼、肝脏和肺部造成损害。
4.六价铬(Cr6+):限制含六价铬量不能超过0.1%。
六价铬是一种有毒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害。
过量的六价铬暴露可能会引起皮肤过敏或溃疡。
5.多溴联苯(PBB):限制含多溴联苯量不能超过0.1%。
多溴联苯是一种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害。
过量的多溴联苯暴露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和生殖系统问题。
6.多溴二苯醚(PBDE):限制含多溴二苯醚量不能超过0.1%。
多溴二苯醚是一种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害。
过量的多溴二苯醚暴露可能会导致神经和生殖系统的问题。
限制这些有害物质的使用,可以减少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威胁。
欧盟环保指令汇总

欧盟为何要颁布相关环保指令?(一)是设立技术壁垒,提高产品准入门槛,(二)是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可持续发展。
欧盟环保指令汇总①.RoHS指令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2002/95/EC号指令》要求从2006年7 月1 日起,各成员国应确保在投放于市场的电子和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六种有害物质。
RoHS中对六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镉(Cd):≤100ppm铅(Pb):≤1000ppm汞(Hg):≤1000ppm六价铬(Cr6+):≤1000ppm多溴联苯(PBBs):≤1000ppm多溴联笨醚(PBDEs):≤1000ppm②.2005/69/EC指令(填充油和轮胎中PAHs多环芳烃限制)从2010年1月1日起规定直接投放市场的添加油或用于制造轮胎的添油应符合以下技术参数:苯并吡(BaP)含量不得超过1mg/kg,同时16种PAH的总含量应低于10mg/kg。
16P如下:1 Naphthalene 萘2 Acenaphthylene 苊烯3 Acenaphthene苊(è)4 Fluorene芴(wù)5 Phenanthrene 菲6 Anthracene 蒽(ēn)7 Fluoranthene 荧蒽8 Pyrene芘(pí)9 Benzo(a)anthracene 苯并(a)蒽10 Chrysene 屈11 Benzo(b)fluoranthene 苯并(b)荧蒽12 Benzo(k)fluoranthene 苯并(k)荧蒽13 Benzo(a)pyrene 苯并(a)芘14 Indeno(1,2,3-cd)pyrene 茚苯(1,2,3-cd)芘15 Dibenzo(a,h)anthracene 二苯并(a, n)蒽16 Benzo(g,hi)perylene 苯并(ghi)北(二萘嵌苯)③、2005/84/EC号指令欧盟第2005/84/EC号指令要求(从2007年1月16日起生效)所有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的塑料所含的DEHP、DBP、及BBP浓度超过0.1%的不得在欧盟市场出售;对可放进口中的玩具及儿童护理塑料中所含的另三种邻苯二甲酸盐(DINP、DIDP及DNOP)进行限制,浓度不得超过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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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系列环保指令(WEEE/RoHS/EuP)介绍EuP指令符合性评价、标示及声明受执行措施规范的EuP在上市及使用前,其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表应确保该产品已按照规范内容及程序通过符合性评价,执行措施应该准予制造商选择按照本指令附件Ⅳ“内部设计控管”或附件Ⅴ“符合性评价管理体系”进行评价,通过评价的EuP应在上市或开始使用前,按照本指令附件“CE标示”附上该标志。
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应按照指令附件Ⅵ,出具符合性宣告。
与符合性评价及宣告相关的文件应在该EuP最后一件产品制造完成后,持续保存10年,以供会员国相关当局查验,并须在接获会员国相关当局的要求后10天内提供该等文件供查验。
如果EuP的制造商不在欧盟境内,并且在欧盟境内无授权的代表,则其进口商必须负责以上确保相关产品通过符合性评价及保存相关评价与声明文件的责任。
EuP指令的范围EuP的定义:指一旦上市或开始使用时,依靠输入能源才能正常工作的产品和用于产生、转换以及测量该能源的产品,包括整合入EuP的终端用途个别零组件。
(第2条定义)。
凡是符合以下条件,属于范围内的EuP,应该遵守本指令指定的执行措施或采取相关的自律规范:1、按照最近数据显示,其销售及贸易量显著,在欧盟境内的年销售量或者贸易量达20万单位者;2、经过考虑后,上市或已开始运作的产品数量,对欧盟的环境有显著冲击者;3、在不造成高成本的前提下,通过采取环境设计能够对环境有明显改善者。
但以上不包括人或货物的运输工具。
欧盟执委会应优先规定EuP的产品具体类别,在2007年7月6日前制订工作计划,其内容应包括在往后3年内应采取措施予以规范的产品范围,即经“欧盟环境变迁计划(ECCP)”确认,在以成本效率的方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上具有高度潜力的产品,例如:加热及热水设备、电动马达、家用及服务业之照明设备、家用电器、家用及服务业用办公设备、消费性电子产品及冷暖气设备。
此外,应针对相关产品之待机状态能源耗损(stand-by losses)制订个别的执行措施(第16条)。
EuP指令具体的执行措施(Implementing measures)或自律规范(self-regulation)“执行措施”指按照本指令制订特定的EuP在环保设计或功能上应符合的规范;“自律规范”(含自愿性协议)指由产业界自订,并按照本指令附件Ⅷ所订的条件评估、通过的单方面承诺,其目的在于,允许由产业界自律行动以及自愿配合,达到本指令的立法旨意。
执委会应根据本指令附件Ⅰ“制订一般环保设计规范的方法”以及附件Ⅱ“制订特定环保设计规范的方法”制订执行措施的规范内容,并应该符合第155条所订的条件,包括:不应对EuP的功能造成显著负面影响、不应对健康、安全以及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以及不应对消费者及产品的生命周期成本造成显著的负面冲击等。
此外,执行措施应符合本指令附件Ⅶ制订的具体内容,包括EuP 的具体定义与范围、一般及特定环保设计规范的内容,以及符合性评价的标准等。
执委会在制订措施时,应参考本指令第19条成立的委员会意见、欧盟在环保上的优先目标(参照ECCP网站)和其他相关欧盟法规内容及相关产业界已实施或提出的自律规范,并应适当征询各相关方的意见和予以最终评估。
EuP指令出台的背景和时间表2005年7月6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正式公布了关于制定能耗产品环保设计要求框架的指令2005/32/EC(以下简称EuP指令),它作为集成产品策略(IPP考虑产品的生命周期对环境影响的潜在可能性,涉及其各个阶段相关人员,对各种产品确定责任和提供开放式工具)框架的一部分,考虑了产品在整个生命循环周期对资源能量的消耗和对环境的影响。
该指令还同时对理事会92/42/EEC(关于新的燃气或使用液体燃料热水锅炉能效要求的指令)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6/57/EC(关于家用电冰箱、冷冻柜及其组合件能效要求的指令)及2000/55/EC(关于荧光灯镇流器能效要求的指令)进行了修订。
自公布起20日(8月11日),2005/32/EC(EuP指令)正式生效,并规定会员国应在2007年8月11日前完成符合本指令所需的国内立法及行政规定。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的关注程度也与日俱增。
各国政府,特别是发达国家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越来越多的考虑环保方面的因素,以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使用能源产品(EuP)一般认为在生产、配送、使用、废弃阶段都会对环境造成若干影响,如气候变迁、能源和资源消耗、产生一般及毒性废弃物等问题。
根据德国环保署(2000),超过80%的环境冲击跟产品设计有关,也就是在产品开发阶段若能考虑环境冲击,便能改善该产品的环境绩效。
近年来,电器产品对环境的影响渐渐受到重视,各国纷纷制定产品环境绩效改善目标和标准,这种趋势正是欧盟目前规范此电器环境化设计指令的基础。
欧盟执委会在完成其内部草拟程序,并经内部会议通过后,在2003年8月1日向欧洲议会提出EuP指令草案,案经欧洲议会主席于同年9月1日交付环境、公共健康及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审查,并送请产业、外贸、研究与能源委员会及法制与内部市场委员会征询意见,在2004年4月20日完成全会一读,并予大幅增修。
欧洲议会已咨请执委会根据其增修内容对原草案进行实质修改,或代以新版草案,再提请该会审查。
该指令的提出旨在创造一个完整的法规架构,作为产品环境化设计的基础,并希望由该指令达成以下四个主要目标:1. 确保EUP在欧盟地区内部的自由流通;2. 提升这些产品的全面环境绩效,以保护环境;3. 有助于能源的稳定供应,并提升欧盟经济体的竞争力;4.保护工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EuP指令时间表2003年8月1日:欧盟委员会公布EuP指令的提案2003年9月:委员会将提案呈交能源理事会2003年10月20日:欧盟议会工业委员会发表关于该草案的意见2004年1月13日:能源理事会就草案摘要进行讨论2004年1月29日: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决定被提议的修改意见的最终期限2004年2月5日:委员会公布草案修订版本2004年2月17日:采用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修改报告2004年3月10日:欧洲议会全体讨论2004年6月29日:与能源理事会达成行政协议2005年3月: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内部讨论2005年4月:欧洲议会全体议案二读2005年7月6日:最后文本采用2007年8月11日:各成员国将指令转换成本国法律、法规关注EuP指令的实施措施迄今为止,尽管欧盟已制定了一些如上所述的EuP指令的实施措施,但是今后欧盟将根据EuP 指令制定其它相关的实施措施。
在2005年6月召开的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的第37次例会期间,中方代表团向欧盟代表团表达了EuP指令的关注,欧方表示与此相关的实施措施将在以后通过WTO向各成员通报。
因此,建议我国各有关方面对与此相关的指令的制定动向和相关通报予以关注,并及时进行研究和提出评议意见。
同时,应依照该新指令的要求做好战略性应对工作生产商应注意欧盟EuP指令的冲击具有争议性的RoHS(限制有害物质)指令在今年7月1日于欧盟范围内强制执行,电子电气生产商面临了一次来自欧盟的考验。
如今,欧洲专业照明和声响协会(PLA SA)发出了关于对即将来临的EuP(能耗产品)指令的警告,该指令对生产商造成的潜在影响可能要远超过RoHS。
该协会强烈督促各厂商在明年法规生效前要尽快对新法规加以熟悉。
2005年7月,欧盟议会通过了EuP指令,该指令将在2007年8月11日通过转换成各国法律得以实施。
EuP指令通过对产品在制造、使用和报废整个生命周期的改善和约束,提高产品的环境效能。
它要求在产品设计的初期阶段就要加入考虑环保因素的综合体系。
正如RoHS指令一样,法规应用于所有在欧盟范围内销售的产品,不管它的制造地在哪里。
对于全世界的制造商而言,EuP指令内的执行措施同样会迫使生产商考虑产品的可持续性设计,这样有可能造成产品的重新设计和重新布置工艺流程。
能耗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的环保设计因素包括原材料,制造加工,包装,运输和贮存,安装和维护,使用以及报废后的处理。
对于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一系列环境的因素需要进行评定:包括了原材料,能源和其它资源例如水资源的消耗,对于空气、水和土壤的排放,由于噪音、震动、辐射和电磁场造成的污染,废弃物衍生,废弃物再利用、再循环和能源重新利用的潜力等。
如RoHS指令一样,生产商可自行选择需要提前开始做应对指令的工作。
但是对于EuP指令而言,一年的准备时间似乎显得不足够。
EuP指令如RoHS指令一样,存在着豁免的情形,但是指令的措辞显得含糊不清。
举例而言,指令适用于在欧盟境内的年销售量或者贸易量达20万单位者。
那么人们会认为,假如我每年在欧盟范围内销售的荧光灯只有1万台,EuP指令将不适用于本人。
但是如果指令的实际意思是指所有生产商在欧盟范围内销售的荧光灯数量超过20万台,那么显然荧光灯将在EuP指令的要求范围内。
当前,各成员国尚未针对EuP指令出台任何的法规草案、指南文件和评估报告,因此,在以上文件出台前,对于各成员的法律要求都尚未得知。
生产商应密切关注和跟踪我公司网站上欧盟EuP指令栏目的相关报道。
欧盟系列环保指令(WEEE/RoHS/EuP)介绍(一)字体大小:大- 中- 小brendan发表于07-11-09 00:59 阅读:896 评论:1 文章出处:按照欧盟第2002/96/EC号WEEE指令和第2002/95/EC号RoHS指令规定,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的电子电气产品生产商必须自行承担报废产品回收、处理及再循环的费用。
2006年7月1日起,进入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禁用某些有害物质。
这两项立法将给我国对欧电子电气产品出口造成重大的影响,国内相关行业有必要对这两项即将实施的环保立法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及早应对,确保法律的实施不会给我对欧电子电气产品出口造成实质性损害。
我市是我国电子电气产品生产出口基地之一。
编者希望通过对这两项立法的介绍让国内企业对这两项欧盟法律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一.WEEE&RoHS的产生背景及EuP近几十年来,全球电子电气工业的膨胀式发展给社会带来堆积如山的电子垃圾,世界各国处理废旧电子电气产品的负担越来越重。
鉴于此,欧盟希望通过制定WEEE及RoHs两个姊妹环保指令来控制这种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保障欧盟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彰显其在欧洲,乃至全球确立的环保先驱形象。
经过近10年的讨论磋商,欧盟关于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欧盟第2002/96/EC号指令,以下简称WEEE指令)及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欧盟第2002/95/EC号指令,以下简称RoHS指令)终于自2003年2月13日起成为欧盟范围内的正式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