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贸易理论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适应性分析
国际贸易规则分析及适应性研究

国际贸易规则分析及适应性研究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国际贸易规则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议题。
国际贸易规则是指国家之间在贸易领域内达成的规范和协议,旨在保障公平竞争和自由贸易。
国际贸易规则的形成和发展受到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多方面的影响,需要沿用有效的方法和思路进行分析和研究。
二、国际贸易规则的演变过程1.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GATT是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的缩写,是20世纪初期建立的全球性贸易规则体系。
GATT旨在消除贸易限制和关税壁垒,通过贸易自由化来促进全球经济的发展。
GATT的一个关键原则是最惠国待遇(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 MFN),即所有成员国都应该遵守相同的规则和法律,不得随意歧视其他成员国。
2.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是为促进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而成立的国际组织。
WTO成立于1995年,取代了GATT。
与GATT不同的是,WTO不仅涉及关税和市场准入等问题,还包括知识产权、服务贸易、投资等领域。
WTO的主要功能是协调和实施国际贸易规则,监测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并为各成员国提供争端解决机制。
3.自由贸易协定(FTA)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s)是多个国家或地区之间建立经济联盟的协议,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投资自由化。
FTAs不同于WTO,其成员国之间可以行使更大的自主权,即能够自行决定是否纳入特定领域的协议内容。
FTAs的协议内容包括关税减免、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
三、国际贸易规则的适应性1.全球化背景下的适应性需求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规则面临着许多挑战。
一方面,全球贸易面临着不稳定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例如经济制裁、地缘政治冲突、保护主义和反全球化的情绪等;另一方面,新技术和新业态出现的速度加快,也给国际贸易带来了许多挑战。
比较优势理论、产业内贸易理论、国外直接投资理论等国际服务贸易的...

比较优势理论、产业内贸易理论、国外直接投资理论等国际服务贸易的适用性一、比较优势理论服务贸易的适用性由于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存在着巨大差别,因此,建立在货物贸易基础上的比较优势理论在应用于服务贸易领域时,必然收到以下几方面挑战。
(一)对服务贸易管制政策的广泛存在;(二)服务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三)服务生产率难以衡量;(四)服务的不稳定性对服务提供者产生了特殊的要求;(五)服务贸易的成本由服务提供者和服务消费者双方共同决定。
如果沿用原有的研究货物贸易比较优势的理论与方法来对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进行分析时,则难免存在着以下缺陷:第一,在对某部门的四种贸易提供模式都不充分了解情况下,简单的判断该服务部门存在净出口或净进口,进而认为该部门存在比较优势或比较劣势的结论是片面的,甚至是不正确的。
第二,由于服务贸易四种提供模式之间存在着替代性或互补性。
第三,当服务由通过商业存在模式来进行提供时,服务的交易是在位于同一国境内的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而不是在国家之间进行的。
传统比较优势理论的基本原理在解释服务贸易时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同时也存在着缺陷,有必要对传统比较优势理论进行若干修正。
二、产业内贸易理论对服务贸易的适用性1.规模经济理论规模经济是指在产出的某一范围内,平均成本随着产出的增加而递减的现象。
按规模经济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内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规模经济。
2.需求偏好相似理论是瑞典经济学家斯戴芬·伯伦斯坦·林德(Staffan B. Linder)于1961年在其论文《论贸易和转变》提出的。
林德认为国际贸易是国内贸易的延伸,产品的出口结构、流向及贸易量的大小决定于本国的需求偏好,而一国的需求偏好又决定于该国的平均收入水平。
3.新张伯伦模型新张伯伦模型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由迪克西特(Dixlt,A.K)、斯蒂格利茨(Stiglitz,J.E.)、克鲁格曼(Krugman,P.)等人在张伯伦的垄断竞争理论基础上创立了的,该模型解释了差别化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现象。
传统贸易理论对服务贸易的解释_国际服务贸易教程_[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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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第3章 国际服务贸易的基础理论 空”无法存在与延续下去。
建立相对完整的服务贸易理论体系,存在两种选择:一是依据国际服务贸易的时间和特点,借鉴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发展出相对独立的服务贸易理论;二是将传统的货物贸易理论加以延伸,扩展到服务贸易领域,用相应的逻辑和概念来阐述服务贸易,从而实现货物贸易理论和服务贸易理论的对接。
从服务贸易理论的实际发展来看,理论界更多地倾向于第二种选择。
这不仅是因为第一种选择存在着实际的困难,而且更重要的是,人们在做第一种选择,试图建立相对独立的服务贸易理论时,无法与传统的货物贸易理论彻底决裂,其结果是不由自主地又回到了第二种选择。
3.3.1 传统贸易理论对服务贸易的解释作为一种新兴的国际贸易方式,在应用传统理论的相应概念和逻辑来阐述服务贸易时,其产生的原因、福利的大小和政策的选择是否与传统贸易理论相一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从而成为国外学术研究的重要问题。
目前学术界存在三种观点:不适用论、适用论和改进论。
1.不适用论不适用论认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源于不同的概念范畴,应有不同的理论渊源。
(1)1979年,R.迪克和H.迪克最早尝试对服务贸易进行实证研究,他们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法”(RCA )验证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现实格局是否遵循比较优势原理,对18个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国家的资料进行了跨部门回归分析,结果是没有证据表明比较优势在服务贸易模式的决定中发挥了作用。
尽管这一结论可一部分归因于非关税壁垒的存在,但是他们仍然坚持“如果不考虑贸易扭曲,要素禀赋在服务贸易中没有重要影响。
”①专栏比较优势理论(theory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可以表述为:在两国间,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并不是在任何商品上都是相等。
对于处于比较优势的国家,应集中力量生产优势较大的商品,处于劣势的国家,应集中力量生产劣势较小的商品,然后通过国际贸易,互相交换,彼此都节省了劳动,都得到了益处。
(国际服务贸易)第二章国际服务贸易理论

服务贸易结构不断优化
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占 比逐渐提高,传统服务贸易占比相对 下降。
自由化面临的挑战
服务贸易壁垒仍然存在
一些国家为保护本国服务业发展,采取各种形式的贸易壁垒,限 制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明显优势,发展中国家相对落后,导 致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
(国际服务贸易)第二章国际服 务贸易理论
目录
CONTENTS
• 国际服务贸易概述 •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应用 • 现代国际贸易理论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应用 • 国际服务贸易政策与措施 •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与挑战 • 总结与展望
01 国际服务贸易概述
CHAPTER
定义与分类
定义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 进行的,以提供或接受服务为标 的的国际交易活动。
谢谢
THANKS
鼓励企业加强服务贸易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养
加强服务贸易领域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我国服务贸易 的国际竞争力。
ABCD
深化服务贸易开放
进一步扩大服务市场准入,降低服务贸易壁垒,吸引更 多外资进入我国服务市场。
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制定
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制定和谈判,维护我国利益 和发展空间。
产业内贸易理论
理论概述
产业内贸易理论是指同一产业内具有相似要素密集度或不同要素密集度的产品之间的贸易。该理论认为,产业内 贸易的产生是由于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和消费者偏好等因素引起的。
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应用
服务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往往具有同时性,且服务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差异较大,因此服务产品的产业内贸易较为普 遍。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需要关注服务产品的差异化和个性化需求,提高服务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促进产业内 贸易的发展。
2_国际服务贸易理论

劳动决定商品价值,对于以劳动为主要要素、服务产品不可存储的服务业特性来说,比较 优势理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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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迪尔道夫(Deardoff)模型
比较优势理论有局限性: (1)一些服务的需求仅仅是货物贸易的派生需求,不存在贸易 前价格; (2)许多服务涉及要素流动; (3)某些要素服务可以由国外提供。
国际贸易:出口密集使用其相对充裕和便宜的生产要素的商品;进口 密集使用其相对缺乏和昂贵的生产要素的商品。
要素禀赋理论是对比较优势理论的拓展,以自由竞争市场为假定前提; 并把国家间先天赋予的生产条件差别作为国际贸易的基础。这种理论称 为“外生比较优势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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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统贸易理论研究服务贸易的适用性
服务贸易产生的原因、福利和政策选择是否与传统贸易 理论一致,一直是一个具有争议问题。 (1)比较优势理论适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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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维(Falevy)和格默尔(Gemmell)(1996)1980年, 对52个国家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后,主要结论:
(1)国家间服务价格与人均实际收入成正相关; (2)假设其他因素不变,较高的贸易品价格将倾向于提高国 内服务价格和人均实际收入。相反,较多人口和劳动力禀赋倾 向于提高人均实际收入,但却会降低对服务的净需求,从而降 低国内服务价格; (3)非熟练劳动力的增加将降低服务价格,而熟练劳动力的 增加则可能降低也可能提高服务价格,但当对有技能的劳动力 进行价格补贴时,无论是熟练劳动力还是非熟练劳动力都将降 低服务价格。
通过分析指出,前两点不影响比较优势理论在服务贸易中的运 用,但第三个特征会导致比较优势原则不成立。通过改变H-O模型 的个别约束条件,解释了国际服务贸易遵循比较优势原则。
《国际服务贸易》第三章国际服务贸易理论

《国际服务贸易》第三章国际服务贸易理论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国际服务贸易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而深入理解国际服务贸易理论,对于把握这一领域的发展规律、制定合理的政策以及促进经济增长具有关键意义。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的发展是在传统货物贸易理论的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来的。
传统的货物贸易理论,如比较优势理论和要素禀赋理论,为国际服务贸易理论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比较优势理论指出,即使一个国家在生产每种产品上都比其他国家绝对地缺乏生产率,它依然能够通过生产和出口那些“与外国相比生产差距相对较小”的产品在国际分工中占有一席之地;相反,生产和进口那些“与外国相比生产率差距相对较大”的产品。
将这一理论应用到服务贸易中,我们可以理解为,各国在服务生产上的相对优势决定了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和模式。
例如,某些国家在金融服务方面具有高度专业化的人才和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因此在金融服务的出口上具有比较优势;而另一些国家可能在旅游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文化景观,从而在旅游服务出口上更具竞争力。
要素禀赋理论认为,各国要素禀赋的差异是国际贸易产生的根本原因。
一个国家会出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国丰裕要素生产的产品,进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国稀缺要素生产的产品。
对于服务贸易而言,要素不仅包括物质资本、劳动力等传统要素,还包括人力资本、技术、信息等新的要素。
比如,在知识密集型服务领域,拥有丰富高素质人才和先进技术的国家往往具有明显的优势,能够大量出口相关服务。
然而,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相比,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这使得传统贸易理论在解释服务贸易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服务的无形性、不可储存性以及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等特点,使得服务贸易的成本结构、市场结构和贸易模式与货物贸易有所不同。
为了更好地解释国际服务贸易现象,一些新的理论应运而生。
规模经济理论认为,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单位成本会降低,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在服务贸易中,一些大型的跨国服务企业通过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标准化的服务,实现规模经济,降低成本,提高市场份额。
国际贸易理论在中国现阶段的适用性分析

国际贸易理论在中国现阶段的适用性分析(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_)20世纪80年代以来产生的新贸易理论及其政策建议——战略性贸易政策,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
部分学者提出,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在我国已经过时,应紧跟国际潮流,用战略性贸易政策来指导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我国发展对外贸易还是应该以比较优势理论为基础。
本文将从分析两个理论的前提假设条件入手,研究两个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问题。
一要探索传统贸易理论(或比较优势理论)与现代贸易理论(或新贸易理论)在中国现阶段的适用性问题,首先必须从一般理论意义和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实践历程分析这两种理论的适用性。
(一)两种国际贸易理论前提假定比较优势理论的实质是自由贸易论,其基本理论立足点是古典和新古典经济思想,考虑的是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如何在世界范围内最优配置经济资源的问题。
比较优势论最根本的前提假定是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这是一种典型的新古典分析方法。
尽管新古典微观经济理论在理论史上遭到了众多的批评,但其理论大厦历经100多年的风雨却从来没有被摧毁过。
比较优势理论是新古典经济理论在国际范围的延伸,它所倡导的是基于国际分工基础上的贸易互利论。
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说,这种国际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可以达到整体世界经济的帕累托最优。
因此,比较优势理论具有坚实的理论根基。
从理论的应用来看,传统贸易理论较客观地解释了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现象。
但比较优势理论解释不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领域出现的新变化,如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量大大增加、同类产品之间的贸易量大大增加、跨国公司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的作用空前加强、产业的规模经济明显等现象。
新贸易理论正是抓住了比较优势理论的两个基本前提对其进行否定,认为国际商品市场具有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递增两个基本特征,从而合理地解释了国际贸易领域的新现象。
传统贸易理论对新兴服务贸易仍有很重要指导意义

传统贸易理论对新兴的服务贸易仍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这是因为服务贸易毕竟也是贸易的一种形式,并且与货物贸易不可截然分割。
传统理论包括比较优势和要素票赋论等古典贸易理论以及规模经济与差异产品贸易理论等新贸易理论。
(1)比较优势论是服务贸易理论的基础传统比较优势一般原理是基于这样一个命题:每个贸易者都关注的共同利益来源于使其自身效率更高的行为。
服务贸易的新理论都不同程度地以传统贸易理论为基础。
比较优势一般原理一直是解释国际贸易成因和格局的最基础的方法。
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解释了两国分别在不同产品的生产上有不同优势而形成专业化分工的情况,这种生产的价格差是贸易的前提。
继而提出"相对优势理论"的是大卫·嘉图,认为只要两国生产两种产品时,它们的机会成本存在差异,也可进行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
劳动生产率的差别或技术差别是各国生产同一产品时存在价格差别的基本原因,这种价格差及其生产者对较高价格的追国际贸易的原因或动力;每个国家专门生产自己有优势的产品并根据自己对产品的需要进行交换是国际分工的结构;各国通过国际贸易都能够获得实际收入水平的提高则是国际贸易的结果。
基于获得和维持这一结果的因素,国际贸易得以维持和发展。
用嘉图的术语分析服务的价值,服务应该有三个主要的构成要素:劳动力要素、人力资本要素和实物资本要素。
这三个要素及其在服务中所占的比重,决定了服务在市场中的价值。
根据劳动价值论,一种服务的价值(进而是价格)与它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从国角度来看,如果服务A 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比服务B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快。
那么服务B的相对价格就要上升。
在国际上,外国生产的所有服务的劳动生产率可能都比本国的高,但只要两国的生产率的差异对所有的服务来讲不完全相同,两国之间的服务价格就会产生差异。
如果外国生产服务A 的相对劳动生产率高于本国的,而本国生产的服务B的相对劳动生产率高于外国的,那么服务A的价格在外国相对较低,服务B的价格在本国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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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量逐渐增加,服务贸易逐步引起经济学者的重视。
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理论的研究开始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经济学家开始了传统贸易理论在国际服务贸易中适应性的研究。
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对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普遍影响作用的研究成果。
关键词: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论国际服务贸易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量不断增加,服务贸易开始引起经济学家们的重视。
20世纪80年代,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各国签订《服务贸易总协定》明确服务贸易的定义为,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
服务贸易正式被纳入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中。
1、比较优势理论不适用于服务贸易的观点
由于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因此,建立在货物贸易基础上的比较优势理论在应用于服务贸易领域时,存在着诸多疑虑。
首先,对国际服务贸易的贸易壁垒较多。
服务贸易的无形性导致服务贸易不能依赖关税政策进行管制。
因此国际服务贸易以非关税壁垒为主,而这些非关税贸易壁垒在大多数情况下有表现为一国政府对服务业进行管制的各种措施,如对专业服务行业的资格认证和许可条件。
服务业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因此政府必须对服务业加强管制,防止损害贸易自由化的收入。
第二,服务贸易的发展带来的要素跨国流动。
在服务贸易交易的过程中,无论是过境交付,商业存在还是消费或人员移动,都要涉及到生产要素的流动。
而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采用静态分析方法,在构建模型时,一般都假设生产要素都不能跨国流动,因此,传统比较优势理论中“生产要素不能跨国流动”的假设并不适用。
第三,服务的生产效率难以计量。
传统比较优势理论侧重比较两国的生产效率。
在衡量货物贸易中,货物的生产效率仅由生产方确定,与消费者的效用没有直接联系。
但由于服务是生产与消费同时存在的,所以服务贸易的效率不仅仅由服务的提供者决定,而且受消费者的效用高低的影响。
而消费者效用的大小难以度量,因此服务的生产效率难以确定。
第四,h-o模型主要从要素的供给角度分析国际贸易,强调一国生产力水平和丰裕要素的供给结构,最终出口国会出口大量使用本国丰裕要素的产品。
然而,当贸易服务的生产函数与主要要素投入相结合时,任何国际服务贸易都依赖于需求因素而不是生产成本,强调需求因素导致的贸易量的增加,消费者的选择,运输成本,信息成本,消费者收入和偏好,服务种类消费环境等因素都会影响服务出口的贸易条件,所以,西方经济学家认为仅从资源禀赋角度探讨服务贸易优势是不够的,而更注重服务贸易的流向,相关的市场结构和需求特征角度来检测服务贸易性质。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传统贸易理论并不能恰当的解释国际服务贸易。
在服务贸易理论研究早期,迪克等人利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对18个经合组织国家的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结果:没有证据表明比较优势在服务贸易中的决定作用并不明显。
之后,山姆普森(sampson)和斯纳普(snape)根据对国际服务贸易实例的研究认为,传统的要素禀赋理论并不适合国际服务贸易,对传统比较优势理论的适用性提出了质疑。
2、比较优势理论完全适用于服务贸易
另一种观点则完全相反,认为比较优势理论完全使用与服务贸易。
没有必要把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完全分离。
1981年,萨皮尔(a.sapir)和卢兹(e.lutz)对迪克等人的观点提出挑战,通过对35个国家服务贸易数据进行定量分析,表明有形资本禀赋充裕的国家在运输服务业享有比较优势,人力资本丰富的国家在保险和其他私人服务业拥有比较优势。
因此,他
们得出比较优势理论不仅适用于货物贸易,而且适用于服务贸易,要素禀赋在货物和服务贸易模式的决定上都具有重要作用。
美国著名的国际经济学家查德?库珀(r.koope)认为,“作为一个简单的命题,比较优势说是普遍有效的,正如存在与商品生产中那样,比较优势也存在于服务贸易中。
”
3、比较优势理论不完全适用于服务贸易
第三种观点,介于前两种观点中间,即承认比较优势理论在解释服务贸易方面存在缺陷,但经过一定改进后,还是适用于服务贸易的。
这种观点得到了学术界大多数人的认可。
迪尔多夫(a.deardoff)对h-o模型中的个别要素做了改变,成功的解释了对比较优势理论在服务贸易中的适用性。
1990年,伯格斯(d.burgess)对传统的h-o-s模型进行了简单修正,将生产者服务作为一种投入要素放入商品生产的成本函数中,发现各国生产者的技术和质量差异将影响该国商品生产的比较劣势和贸易模式。
他认为,服务贸易自由化和服务技术会改变出口国的贸易条件,提高出口国的整体福利水平。
这个结论证明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可以用来解释服务贸易的。
长期以来,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贸易占主导地位,服务贸易为辅。
随着服务贸易的兴起和发展,有关服务贸易的理论也开始逐渐发展。
传统贸易理论的实质在于各国利用本国比较优势,实现贸易自由化,提高本国福利水平。
世界各国通过实行包括服务贸易在内的自由贸易,必然促进经济资源在各国间的合理分配,产生规模效应,达到各国经济共同发展,整体福利提高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