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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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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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文件解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农村工作面临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农业基础设施很薄弱;农民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农村投入需求非常之大,但目前国家的财力偏紧;农产品价格的形成因素更加复杂,指导农村工作增加了难度等。

陈锡文首先强调这次农村一号文件主要夯实农业基础,他还用二十个字来概括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农村工作的基本思路,那就是“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

陈锡文拿“城乡统筹”做了详细的说明。

“在200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就已经提出要以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来解决“三农”问题,在200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

” 陈锡文说。

而在此次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城乡统筹”重点在于:一是促进城市的各种资源要素,比如资金、人才、技术等等,更多地向农村覆盖。

二是要打破城乡之间的藩篱,使更多的农民及时转为市民。

并努力使得基础设施从城市向农村延伸,使得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让农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在新形势下,农业农村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用统筹城乡发展新理念加以解决。

农业农村工作不能就“农”说“农”,要和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在一起,甚至要和世界经济走势联系起来考虑。

要按照中央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分析解决农业农村问题。

记者: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主题“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这句话含义深刻,如何理解这句话前后两部分之间的关系?陈锡文:我们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很多改革不考虑统筹城乡发展就无法推进,因此必须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

这句话的重心在后半部分。

统筹城乡发展是手段,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是目的。

尽管我们连续6年丰收,但根基仍然不牢。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三句话: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对农业农村部农渔发[2021]1号文件的解读及建议

对农业农村部农渔发[2021]1号文件的解读及建议

2021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颁发了农渔发〔2021〕1号文件——“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1号文件”)。

它像一颗重磅炸弹,立刻导致了水产养殖投入品行业的巨大震动,赞誉、疑惑、揣摩、猜测甚至质疑等若干声音交织在一起,组成了2021年水产养殖界的第一个强音。

笔者认真阅读了“1号文件”,深入思考,试图提出一些看法与建议,仅供参考。

一、“1号文件”所表述或提示的关键信息1.颁发“1号文件”的根本宗旨是“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管理”“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推进水产养殖业的绿色发展”。

并暗示水产养殖投入品乱象已严重威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水产养殖的健康发展,到了需要整顿的地步。

2.“1号文件”透露出一种强烈、不容置疑的信息,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文件颁布于新年伊始,并冠以“1号文件”,无疑表明了文件的重要性。

关于对水产养殖投入品进行管理,早在2019年1月11日“十部委”就提出了《关于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2019年9月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发布了《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19年1、2号》,提出了在水产养殖中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76种,应依照兽药进行管理的水产动保产品257种,对水产养殖动保投入品进行了初步界定;2020年5月12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公布了《依法按兽药管理的水产养殖用物质类清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第二稿),提出了与治疗、预防相关的“水质、底质改良剂”“消毒剂”以及“微生态制剂”等全面纳入水产养殖用兽药管理,将生产、经营和使用所谓的“非药品”“动保产品”的行为定义为非法行为;通过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下半年公告的发布时机已成熟,但推迟到新年之初颁布,除了疫情、养殖季节等方面的因素外,突出其重要性以及整治决心是一个明显的信号。

(2)文件的措辞对于监管的基本观点不容含糊,在执行中不留任何回旋余地。

在文件中指出,“无论冠以‘××剂’的名称,均以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经营和使用”,市售所谓“‘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产品中,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应按兽药监督管理”“水产养殖中禁止使用农药”“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除合法使用的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白名单投入品外,不得非法使用其他投入品,否则依法予以查处和警示。

一图读懂r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

一图读懂r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

一图读懂r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
佚名
【期刊名称】《实践(党的教育版)》
【年(卷),期】2017(000)003
【总页数】1页(P15)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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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7中央1号文件精神(图文)

解读2017中央1号文件精神(图文)

三、相关理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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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 26.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 • 27.完善农业补贴制度。 • 28.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 • 29.加快农村金融创新。 • 30.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31.探索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 • 32.健全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村创业创新体制。 • 33.统筹推进农村农业加快发展
• 17.加强农业科技研发。 • 18.强化农业科技推广。 • 19.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 • 20.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 • 21.开发农村人力资源。
(五)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
• 22.持续加强农田基本建设。 • 23.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 24.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 25.扎实推进脱贫攻坚。
(二)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 9.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 10.大规模实施农业节水工程。
• 11.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 12.加强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三)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
• 13.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 • 14.推进农村电商发展。 • 15.加快发展现代食品产业。 • 16.培育宜居宜业特色村镇。
二、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总体要求
• 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 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 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
• 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 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 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 •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 协调好各方面利益。 • 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 农村稳定不出问题。

2017年中央1号文件解读

2017年中央1号文件解读

导向”“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绿色发展关键 词。
“ 1 号文件”从 6大部分 3 3 条提 出了 2 0 1 7 年工 之一,提 出 : 创 新公益性农 技推广服务方式 ,引入
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 ,概括起来 就是 “ 调结构 、转 项 目管理机制 ,推行政 府购买服务,支持各 类社会 方 式、新业态 、新驱 动、补 短板、激 活力 ” 。具 体 力量 广泛参 与农业科 技推广。鼓励地方建 立农科 教
业补贴补绿色生态”“ 推 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 ”“ 发 产全 程机械化所需机具 的补贴力度 ; 探索开展大 型
展 木 本 粮油等 特色 经济林 、珍贵 树种用 材林 、花 农机具 、农 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 务。 卉竹 藤 、森 林食品等绿色产业 ”“ 农 业标准化绿 色 “ 1 号文件 ”将 “ 农业技术推广”作为强化科 技 创新 驱动 、引领现代 农 业加 快发 展 的手段 和途 径
包括 : 优 化产 业技术推广联盟 ,支持农技 推广人
效; 推 行绿 色 生产方 式 ,增强 农 业可持 续发展 能 员与家庭农场 、农 民合作 社、龙头企业 开展技术合
力; 壮 大新产业新业 态,拓展农 业产业链价值链 ; 作。深入推行科 技特派员制度,打造一批 “ 星创天
强化 科 技创 新驱 动,引领 现代 农 业加 快发 展 ; 补 地” 。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 设。 ( 传 云)
农 机 科 技

A G R C EMA C H i N U L T UR
热 E 。 L 。 G Y 2 0 1 E N 7 s . 0 2
要闻综述
o V ERV I E W
2 0 1 7 年中央 1 号文件解读
日 前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2 0 1 7 年1 号文件 齐农 业农村短板 ,夯实农村共 享发展基础 ; 加大农

财税2008年1号文解读

财税2008年1号文解读

财税[2008]1号文件的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2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该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对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进行了系统规定,给纳税企业带来了一道丰盛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套餐。

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财税[2008]1号文件对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系统规范,很大程度上是延续了2000年6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文)、2000年9月22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文)以及2002年10月10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70号文)的内容,但也有一些调整变通。

(一)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发[2000]18号文规定,国家鼓励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软件产品。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财税[2000]25号文进一步明确该部分即征即退形成的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由于财税[2008]1号文件的发布只是替代了财税[2000]25号文的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并不影响财税[2000]25号文规定的增殖税优惠,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在2010年底以前依然可以享受财税[2000]25号文和国发[2000]18号文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文件解读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文件解读

《保险公司偿付能⼒监管规则1—17号》⽂件解读《保险公司偿付能⼒监管规则1—17号》⽂件解读2015年3⽉5⽇2015年2⽉16⽇,保监会连续发布了《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监管规则1—17号>的通知》(保监发[2015]22号)、《关于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体系实施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财会[2015]15号),⾃2015年1季度,中国保险业进⼊了偿⼆代过渡期。

通读17套监管规则,较2014年的最后征求意见稿、测试稿有⼤幅度改进,尤其量化部分,结构严谨,理解顺畅,明显感到偿⼆代建设者们付出了极⼤的努⼒。

本⽂区分问题讨论、更新建议、重点关注三部分内容进⾏简要罗列,部分注明了⾃⼰的观点。

⼀、问题讨论(⼀)保险合同负债定义1、监管规则涉及“保险合同负债”的⽂件包括1号实际资本、3号寿险合同负债、9号压⼒测试、16号偿付能⼒报告,涉及“寿险合同负债”的⽂件包括1号实际资本、3号寿险合同负债、9号压⼒测试,涉及“合同负债”的⽂件包括3号寿险合同负债、9号压⼒测试。

3号寿险合同负债第23条介绍了从万能“保险合同负债”拆分“保户储⾦及投资款”。

2、问题讨论且不论独⽴账户,与2号解释不同,偿付能⼒监管规则正⽂中的保险合同负债、寿险合同负债、合同负债涵盖了2号解释(财报)中的保险合同负债和⾮保险合同负债的定义,只是在列报时将万能险“保户储⾦及投资款”拆出。

(⼆)所得税准备负债1、监管规则1号实际资本第⼆⼗⼆条当有证据表明,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预期在未来持续⼤于零时,保险公司应当在认可负债中确认所得税准备,即保险公司寿险业务的有效业务价值所对应的所得税义务……2、问题讨论此段的意图并未理解,但在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中不应重复度量风险。

(三)保险公司风险缓释限制1、监管规则2号最低资本第⼗三条、6号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再保险公司)第六条、7号市场风险最低资本第七条、8号信⽤风险最低资本第七条对保险公司风险缓释动作,保监会保留了进⼀步处理的权利。

2015年(6月最新版)中央一号文件解读PPT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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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台相关政策
2.《遵义县推进农业产业化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
2015.1.12
发展目标:以确保粮食安全为首要前提,严守耕地红线,优化农业 产业结构调整,以休闲(观光)农业、有机农业和特色农业为主攻 方向,围绕蔬菜(辣椒)、生态畜牧渔业、刺梨核桃、花卉苗木等 产业,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现代高效山地农业发展, 积极创建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和效益。到 2018年,实现全县农业总产值100亿元以上(其中生态畜牧渔业产值 50亿元以上),农业增加值65亿元以上。建设市级以上现代高效农 业示范园区10个,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80个、产值80亿元以上, 市级以上专业示范社15个,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20个,农产品 交易市场3—5个,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人均增收 1500元以上。
五个重大
重大 课题
重大 考验
重大 挑战
重大 问题
重大 任务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 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 续增收
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 如何在“双重挤压”下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
我国农业资源短缺,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如何在资源环境硬约 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解读
一、
二、
三、
四、
五、
江西婺源
一号文件中“三农”着力点








三、遵义县如何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一)规划当头,区域布局,集群发展 (二)出台相关政策 (三)紧抓主导产业 (四) “三农”发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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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解读一号文件亮点
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全文公布。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过去十年我国的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了总结,突出强调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基本经营制度优越性,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文件公布之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就一号文件的亮点等相关热点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今年的一号文件强调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要希望解决哪些问题?
陈锡文: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产量实现“九连增”,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

一方面,我国农业农村形势确实很好,但同时,农业农村还存在许多深层次问题没有解决。

一号文件提出了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在越来越多农村人口外出打工就业的背景下,提出创新农业经营组织问题,强调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各地反映很必要。

从产业规律和世界发展规律来看,家庭是农业经营最有效的主体,我国面临的问题是家庭经营规模过于细小,成本高、风险高。

我们强调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家庭经营要向采取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二是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

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就是要使农村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特长发挥出来。

问: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是不是意味着实行了多年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有可能改变呢?
陈锡文:纵观世界各国农业生产经营,没有不以农户为主的。

农业搞得再好也还是以农民家庭为主,只不过规模大小有差异。

轻易地否定农户经营制度,我们是不赞成的。

从农业经营主体来说,以家庭经营为基础这一点不能动摇。

一些人认为家庭经营是落后的,规模小,不能实现现代化。

但迄今为止,没看到哪个国家农业不以家庭经营为基础。

农业经营规模是由国情、资源禀赋决定的,是不是以家庭为经营主体,是由农业自身发展规律决定的。

古今中外,农业不以家庭为主而搞得好的,还没有看到。

当然,随着科技进步、农业发展,在有些领域,如设施农业,用公司、企业化经营的形式也许有优势。

但按照工业化的生产,必须有工业化的条件——必须可以精确监控、标准化生产、对劳力付出也可以标准化计量,大田生产还是要靠家庭。

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完成农村宅基地等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颁证之后是否意味着农村宅基地就可以买卖、抵押?
陈锡文: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

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你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那是不可以的。

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

小产权房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它不符合规划,跟所有权没有关系。

至于说到农村土地不能抵押问题,这里也存在一个误解。

在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国家,大部分农村靠的是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不需要抵押物,靠村民提供的有效信用来贷款。

我不赞成拿农民的住房和土地去抵押,为什么?因为法律不允许。

让农民以房屋和土地为抵押去贷款,本身是泛市场化下非常片面的一种做法。

农业贷款,不是仅靠商业金融可以解决的。

至少四年前,银监会就发过通知,不需要抵押物的信用贷款,最高贷款额可以达到30万元。

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对于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不强制、不限制,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陈锡文:我们历来坚持土地流转要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全国土地流转规模,到去年占土地承包合同面积的20%,近2.6亿亩,大多数是农民自愿的。

但现在一些地方确实出现了强制流转的问题。

有些地方为了追求规模效益,不加限制地引进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出现了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粮地非粮化等现象,改变了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

从长远来看,这不仅会影响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也会影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给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带来难以预料的影响。

适度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可以提高经营效益,但经营规模也并不是越大越好。

作为农业的基本经营主体,在一定的投入水平、技术水平、生产条件下,农户的经营规模会受到多方面的限制。

经营规模超自身经营能力后,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都可能下降。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表明,全国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1.98亿户,其中纯农户1.67亿户。

如果都大规模经营,其余农户转到哪儿去?我们一方面主张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扶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了、解决起来不经济的问题,而不是换一个经营主体。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解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31日发布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将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和监管制度。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要求目的有二:一是坚持农地农业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二是坚持农地农民用,确保农民充分就业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受农产品价格上涨和中央支农政策力度加大等诸多因素影响,近年来农业领域逐步成为投资热点。

到2012年6月底,流入到工商企业的承包耕地面积2500万亩,比2009年底增长了84.6%。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从租地资格准入、经营风险控制、土地用途监管等环节,加强对企业租赁经营农户承包地的规范和管理。

一是探索建立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制度。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流转“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的要求,研究建立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制度。

对各类企业、组织租赁使用农户承包地,严格农业经营能力审查,着重审查企业资信、技术力量、产业规划、风险防范等情况,规范流转行为,从源头上抑制“非粮化”、“非农化”行为。

二是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

通过推广使用土地流转示范合同,鼓励建立和完善土地租金预付制度。

在土地流转面积较大地区,通过政府补助、流入方缴纳等方式,鼓励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

对经营规模超过一定面积的规模经营主体,制定专门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以降低因经营规模扩大可能导致的自然、市场风险。

三是进一步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

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纠正农村土地流转后的“非农化”经营问题。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农业部将抓紧研究探索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用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

同时,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扶持力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制定扶持政策和管理服务办法。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
逐步扩大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

落实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在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农业部将从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行市场化,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农民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

强化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主导性作用。

扶持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鼓励支持经营性组织参与各项生产服务。

鼓励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启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

此外,农业部还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具体办法。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建设信息化监管平台,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加大农村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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