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内部稽核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

会计工作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加强公司财务治理,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体系,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稽核制度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会计账证进行审核、复查的一种制度。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稽核岗位和人员。

第二章稽核人员的任职要求

第四条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第五条熟悉企业基本建设和生产常识及公司财务管理特点,掌握相关的计划、概(预)算、合同、协议等情况。

第六条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稽核工作的程序、基本方法、权限范围进行审核复查。

第七条在工作中应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

第八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

第三章稽核工作的依据

第九条国家颁布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第十条《企业会计制度》、《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经公司批准执行的财务预算。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签订生效的合同、协议。

第十四条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的各项财务开支计划。

第十五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批准的基本建设概(预)算。

第四章稽核工作的职责

第十六条在财务部经理的领导下,依照《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审查、复核,实行会计监督。

第十七条负责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等。审核之后应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和完善计划与预算。

第十八条负责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第十九条负责审核会计凭证,据财务预算和财务会计制度,逐笔审核每张会计凭证。

第二十条负责审核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负责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第五章稽核工作权限

第二十二条有权拒绝办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有关制度的会计业务。

第二十三条有权对公司会计工作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十四条有权对经理的工作方式、工作安排、业务指令提出疑义,并监督其行为。

第二十五条有权对其他财务人员的工作提出质疑,对确存在不规范、不按制度办理的业务有权要求其他财务人员纠正。

第二十六条有权对会计事项经办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向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直接反映或举报。

第二十七条对职责范围内的财务工作业绩负有责任。

第六章稽核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第二十八条记账凭证的稽核内容和方法

●审查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附件张数是否准确;

●审查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确定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审查记账凭证编制的不明确性,有关人员签章是否齐全;

●审查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审查记账凭证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符合会计档案管理

要求,凭证的调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对容易发生错误和容易产生歧义的业务进行重点审查。

第二十九条账簿稽核的内容和方法

●审查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记账凭证相符,日记账是否当日记载

完毕;

●审查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当日货币资金日报收付金额相符;

●审查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

●审查各种账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账目等,是否完备;

●审查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审查会计账簿是否按规定期限打印,会计年度终了,是否按规定装订成册;

●审查是否在账簿规定位置粘贴印花税票并划线注销。

●审查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

第三十条会计报告稽核的内容和方法

●审查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等会计制度及股东方要求;

●审查报表的种类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与账簿上的记载相符,填列的

项目是否完整、符合要求;

●审查本期数与上期数是否正确衔接,各指标计算是否正确,项目之

间、表与表、表与账之间勾稽关系是否相符;

●审查是否按规定顺序依次编写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

●审查报出前是否经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审阅签名并盖章,同

时加盖公章,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报送;

●审查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审查对外提供重要会计信息是否经会计主管审核批准,对外提供会

计信息资料是否已建立登记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稽核人员请假离岗时,应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代理。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