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效率与公平原则看国地税合并
优化我国税制结构的设想

优化我国税制结构的设想内容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1994年建立的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逐步显现。
因此,优化我国税制结构,对促进社会公平稳定及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就优化我国税制结构提出几点粗浅的建议。
关键词税制结构双主体税制财产税一、优化我国税制结构的指导思想为了实现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应遵循以下指导思想:以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据,以财政需求为基础,以公平效率为目的,从税种、税率的优化和征管水平的提高入手,进行税制改革。
在我国,逐步构建起以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富有弹性的、征管效率高的税收制度,以实现我国税制结构同世界有代表性国家税制结构的趋同。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征管水平所限,在近十年或二十年内实行以增值税等间接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为主要税种的税收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
其中,增值税现已成为我国税制结构的主体税种。
而人所得税的潜力是相当大的,企业所得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经济效益的好转及两税合并的实施,也有望在近年内实现较快增长。
如果再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环境税,进一步进行税费改革,直接税占GDP的比重将会迅速上升,从而使增值税比重下降。
这种通过增量调整,实现增值税比重下降的做法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思路。
实现优化的税制结构,建立起富有弹性的税制,把税收弹性提高到一个较为合理的水平,这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改革措施,确保税基在经济中的所占比重。
首先,要通过调整税种、扩大税基的覆盖面,特别是那些在我国经济结构中所占比重趋于上升的收入,其税负至少要在平均水平之上,如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现在的条件还不成熟。
作为一种现实的选择,可先从培养公民纳税意识和一些基础性工作入手,把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征收社会保障税结合起来。
其次,严格控制减免税使用范围。
目前,应限期对现有的各种减免税收政策进行重新审查,并逐步取消各种不合理的减免税。
今后,对于出台新的减免税政策应严格控制,避免减免税政策的误用。
《国地税合并背景下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优化问题研究》

《国地税合并背景下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优化问题研究》一、引言随着国家税务系统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地税合并已成为大势所趋。
这一改革不仅有助于优化税收征管体系,更对地税系统的纳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旨在研究国地税合并背景下,地税系统在纳税服务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并探讨相应的优化策略。
二、国地税合并背景概述国地税合并,是指国家将原先的国税局和地税局进行整合,形成一个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这一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优化税收服务,实现税收公平。
国地税合并后,地税系统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三、地税系统纳税服务现状及问题(一)现状在国地税合并的背景下,地税系统的纳税服务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效率等方面都有所改进。
例如,地税系统积极推行网上办税,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同时,地税系统还加强了与纳税人的沟通,提高了服务的质量。
(二)问题然而,在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服务流程繁琐,导致纳税人办理税务事项的时间成本较高。
其次,部分地区的地税系统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滞后,影响了纳税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地税系统在人员配置、服务态度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四、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优化策略(一)简化服务流程为了降低纳税人办理税务事项的时间成本,地税系统应简化服务流程。
具体而言,可以优化网上办税系统,减少办税环节,提高办税效率。
同时,地税系统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避免纳税人重复提供资料。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地税系统应加大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入,提高信息化水平。
具体而言,可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还应加强软件研发和更新,提高系统的功能和易用性。
此外,地税系统还应积极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等新型办税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三)优化人员配置和服务态度地税系统应优化人员配置,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具体而言,可以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沟通能力。
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率

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率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税收制度是一个国家财政走向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而公平性与效率是税收制度的重要评价标准。
本文探讨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率。
一、什么是税收制度的公平性税收制度的公平性是指税收在实施过程中不偏袒某些群体而影响其他群体的财产和收入,在实施过程中应该均衡、公正,并体现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1、税法平等原则税法平等原则代表了税法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它保证了税收的公平性。
税法平等原则要求对等情形下,相互享有相同的税收义务和相应的税收权利。
规定财产、收入等的纳税人,在同等情况下应该负担相同的税收。
2、税收调节作用税收在实施过程中,应该均衡、公正,并体现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税收的收取范围、调节力度等,都应该是合理的,以达到公平的收入和财产分配。
二、税收制度的效率税收制度的效率包括税收征收的效率和使用税收所得的效率。
1、税收征收的效率税收征收的效率是指采用税收征收手段时,要使税收成本最低,税收收入最大化,尽可能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2、使用税收所得的效率使用税收所得的效率指在达到主要政策目标的前提下,为保证内部安排和管理的正常运转,使税收所得的使用尽量达到最佳的效果。
同时要控制税收的支出,合理布局和配置,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收益的平衡。
三、税收制度的优化税收制度的优化是指在坚持公平性和效率原则的前提下的,对税制进行改革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
税收制度的优化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税收制度的合理性税收制度的设计应该符合社会和经济的需求,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个人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以实现不同政策目标。
2、税收调节力度的强度税收制度的调节力度应该与经济结构的变化相结合,合理调整税收体系,将税收的调节力度和目标进行统一。
3、税收科技化税收科技化提高了税收执法的效率,提高了税收数据的处理能力,并且实现了电子政务的信息化管理。
[教学]国地税分家背景及合并趋势
![[教学]国地税分家背景及合并趋势](https://img.taocdn.com/s3/m/012615cb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02.png)
[教学]国地税分家背景及合并趋势国地税分家背景及合并趋势一、国地税分家背景1978年,中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第一步利改税,即国有企业改上缴利润为缴纳所得税;1984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将工商统一税改为工商税和产品税、所得税,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986年开征个人所得税;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根据不同行业和税种,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将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饮食服务、邮政电讯等服务行业所经营项目纳入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在这种条件下将过去的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国税和地税是1994年7月1日正式分开的。
在国地税分家之前,中国政府从上到下只有一套税务机构。
中央税收主要靠地方税务局征收。
1993年10月17日,国家体改委宏观司提交给国务院一份“关于财税体制改革方案的补充意见和加强操作方案准备工作”的建议报告。
报告中明确提出,“此番财税体制改革通过设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保持稳定的税基,防止互相交叉和侵蚀,改变中央向地方要钱的被动局面。
”之前的“大连会议”文件中也提出,有必要设立中央、地方两套征管机构,必须改变中央收入一定程度上依靠地方税务局的局面。
这道出了中国财政当时的真相:1993年,财税体制改革前夕,中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正陷入极其艰难的窘境。
数据显示,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由1984年的40.5,一路下滑至1993年的22.0,,中央财政的收支甚至必须依靠地方财政的收入上解才能平衡。
切实保障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宏观调控能力的增强,成为“国地税分家”最直接的初衷。
二、国地税合并趋势1994年国家将税务系统一分为二,分为国家税务系统和地方税务系统。
两套机构分设十七年来,虽在明晰中央和地方财权、调动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其弊端也逐渐显现:(一)国地税分设不规范我国实行的分税制,虽然也按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形成以收入归属为基础的中央税收与地方税收两部分,但在具体划分税源时,并未完全确立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收入分配体制,税收收入仍然未跳出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分配的格局,例如将某些已经明确划为地方税种中的中央企业和银行金融企业的所得税以及铁道部门应缴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仍按原来的财政分配格局划归中央收入等等。
税收中的公平与效率

税收中的公平与效率2010-11-04 22:30国家公布了车船税征收的意见稿,许多人在为是按价值还是按排量征税率的看法而争论。
大多在讨论税收在贫富差别的调节公平的功能,却没有人注重税收的效率问题。
税收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调节社会公平,对富者多征税,用二次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穷人转移支付,如教育、医疗、最低保障等,这种税收的调节征用大多集中于一次分配的收入之中,即在取得工资、劳动报酬、知识产权所得、资本盈利所得、经营所得等初次分配的所得过程之中。
在发达国家也大多存在于财产拥有的阶段,如赠与税、物业税、遗产税等。
发展中国家大多因财富拥有情况远低于发达国家而未实行财产性税收政策。
但发生于消费过程中的税收却大多更注重于效率,而非调节公平。
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消费中的税制更多的是鼓励生产与消费的倾向,优先于提高效率,以便扩大消费、拉动生产。
中国的税制起源于计划分配中的一律平等,这种假公平的分配制下无需用税制来调节公平问题,因此是一个低税或无税的基础上开始的。
改革开放之后是小平同志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打破了平均分配,也逐步产生了收入与贫富之间的差别,于是摸着石头过河的税制是从每产生一个可能出现的富点上都设一个税种,而不是系统的建立一套合理的税制。
这样就出现了仅个人所得相关的税就多达十多种,并且相互之间漏洞百出,甚至出现穷者无法偷税漏税、而富者却可合法的利用税制的漏洞而少纳税的现象,未起到公平的调节作用反而加大了贫富的差别。
如按月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却可能因家庭抚养人口多尔要领取低保补贴;如那些低月工资或无月工资的演员、明星、大腕儿们一次性的演出收入高达几百万元,但按一次性劳务收入上缴20%的个税,但同样的工资性收入则要按45%的税率缴纳一倍以上的个税。
各国政府将个税统一化的税制改革并没有在中国接轨,因此45%的高税率只解决了一部分人的调节作用,却同时在创造另一部分人的贫富收入差别的加大。
我国也曾为抑制高消费和腐败而出台过宴席税之类的税收政策,但结果如何呢?不但没解决大吃大喝的腐败问题,也未解决公平的问题。
税收学论文-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税收学论文-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吴琦 202172050303 汽机学院-汽服07-3班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工作必须遵循公平与效率原则,而这两大原则的贯彻是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不断对经济进行调控的过程中最终得到实现的。
资源的最优配置意味着效率,国民收入分配的均等化意味着公平 ,税收对于资源配置与国民收入合理分配这两方面的调节作用直接影响到效率与公平的实现, 进而影响到国民的福利。
关键词:税收;效率;公平一、税收公平、效率原则的理论内涵1、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在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
在现代经济中,各类经济组织成为重要的纳税主体,与个人相比,它们要求经济方面的公平比社会公平更迫切、更现实。
而且,经济公平也是税收效率原则的必然要求。
税收公平,特别是经济公平,对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税制建设与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何使税制更具公平,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是我国进一步改革税制的重要研究课题。
2、税收不仅应是公平的,而且应是有效率的这里的效率,通常有两层含义:一是行政效率,也就是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它要求税收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耗费成本最小;二是经济效率,就是征税应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不利影响最小。
遵循行政效率是征税最基本、最直接的要求,而追求经济效率,则是税收的高层次要求,它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税收调控作用认识的提高。
二、税收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关系1、信息不对称下所得税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所得税因为最能体现量能纳税原则且不会扭曲市场价格也不存在商品税的超额负担问题,由此被认为是兼具公平与效率的优质税种。
但是莫里斯教授 1971吴琦 202172050303 汽机学院-汽服07-3班年发表在《经济研究评论》的“最优所得税理论探讨”证明,在不完全信息下,所得税同样存在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因而政府的税制设计对于兼顾效率和公平非常重要:按照前面关于税收公平的探讨,我们知道,满足公平的税收应该体现量能纳税原则,即能力高的人缴纳更多的税收,而能力低的人则更少缴税或免税。
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的认识
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的认识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税收制度设计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旨在确保税收的公正和经济合理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的含义和作用。
税收的公平原则是指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应该按照其经济能力的大小进行纳税,即高收入者应该承担更高的税负,而低收入者则应该享受较低的税负。
公平原则体现了税收的公正性,旨在避免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促进社会的平等和和谐发展。
税收的公平原则有四个基本要素:纳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税收承担者。
纳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基础,如个人收入、企业利润等。
税率是指根据纳税依据计算得出的具体税款数额,可以根据不同的纳税依据采取不同的税率。
税收优惠是指针对某些特定纳税人或者特定行业进行减免税负的政策措施。
税收承担者是指最终应当负担纳税义务的主体,可以是个人、家庭或企业等。
公平原则的实现对于税收制度设计非常重要。
如果税收制度设计不公平,可能会导致富人过轻纳税,贫困人群过重纳税,加剧贫富差距,不利于社会的平等和和谐发展。
因此,税收制度应该根据人们的经济能力划分纳税群体,采取渐进税率的方式,高收入者承担更高的税负,低收入者享受较低的税负。
另外,税收制度还应该避免对某些纳税人进行不公平的差别对待,减少纳税漏洞和避税行为。
税收的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制度应该能够确保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税收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不合理的税收制度可能会对经济活动产生不利的影响。
因此,税收制度设计应该遵循经济效率的原则,即尽可能减少税制对经济资源配置的扭曲。
税收的效率原则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税制的简洁性、税负的合理性、税收的稳定性和纳税成本的降低。
税制的简洁性是指税制设计应该简单明了,避免出现过多的税种和税率,减少税制的复杂度和繁琐性,从而降低纳税人的成本和行政成本。
税负的合理性是指税收应当根据不同的经济主体的经济能力进行合理的分配,使得纳税人承担的税负与其经济能力相符。
《2024年国、地税机构合并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研究》范文
《国、地税机构合并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地税机构合并已成为大势所趋。
这一改革旨在优化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就国、地税机构合并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国、地税机构合并面临的问题1. 机构整合问题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如何实现机构的有效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同时,如何将国、地税机构的业务进行有效衔接,确保税收征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是一大挑战。
2. 人员配置问题国、地税机构合并后,人员配置将面临调整。
如何合理安排人员,使其适应新的工作需求和岗位职责,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和短缺,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3. 信息系统整合问题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如何将两个独立的信息系统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是一个技术性和复杂性较高的任务。
同时,如何保障信息安全和数据处理效率,也是需要重视的问题。
4. 法律法规调整问题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如何确保法律法规的及时性和适用性,避免因法律法规调整带来的混乱和不便,是一个需要关注的法律问题。
三、解决措施1. 加强机构整合与优化在机构整合过程中,应注重整体规划和协调,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可以通过调整部门职能、优化业务流程、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实现机构的优化和高效运行。
同时,应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税收征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合理配置人员资源在人员配置方面,应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可以通过岗位调整、培训教育、激励机制等措施,合理安排人员,使其适应新的工作需求和岗位职责。
同时,应关注人员的心理变化和适应情况,及时解决人员配置中出现的问题。
3. 推进信息系统整合与升级在信息系统整合过程中,应注重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可以通过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措施,提高信息处理效率和安全性。
试分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试分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鱼与熊掌可以兼得—浅谈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摘要:“公平”和“效率”是税收两⼤基本原则.然⽽.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并不是根本对⽴、互相⽭盾的.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可以做到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强调“公平”但绝不能忽视“效率”;在坚持“公平”与“效率”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功能.有效地促进经济、社会、⾃然等各组成部分统筹协调发展。
关键词:税收;公平;效率。
前⾔税.国家的基⽯;税收.乃国之⾎脉。
税收作为政府进⾏调控宏观和国民收⼊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段.对整个社会经济运⾏以及个⼈⽣活有着重要影响。
如何保证税收调控作⽤发挥关键在于解决公平与效率问题这两个重⼤课题。
不仅因为公平和效率是征税中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且因为公平与效率之间经常发⽣⽭盾.使征税⼈经常处于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的两难境地。
然⽽.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并不是根本对⽴、互相⽭盾的.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是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统⼀体。
正确认识效率是公平的前提.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就会调动企业和个⼈的积极性.使社会⽣产充满动⼒和活⼒.促进经济的蓬勃发展。
⼀、税收以公平为本的内涵古⼈云.“天公平⽽⽆私.故美恶莫不覆;地公平⽽⽆私.故⼩⼤莫不载。
”公平.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价值追求。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政府征税要使纳税⼈所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且在纳税⼈之间保持均衡。
税收公平是税收制度的重要原则.能对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作出合理的评判。
在最早由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威廉?配第提出的税收三原则中.公平原则为其核⼼。
英国古典经济学奠基⼈亚当?斯密在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位。
税收作为政府进⾏调控宏观和国民收⼊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段.对整个社会经济运⾏以及个⼈⽣活有着重要影响。
税收公平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特别是个⼈所得税的公平将直接影响到每⼀个公民的“社会平等感”.进⽽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般认为.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探究国地税合并对企业纳税管理的影响
探究国地税合并对企业纳税管理的影响
国地税合并是指将企业所得税和地方营业税及其他税合并为一种统一的纳税体系。
随着新税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地税合并在中国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是对中国财税管理的一种重要的改革。
1、改善经济行政环境
国地税合并可以明显地改善经济行政环境,它带来了税务环境的大规模变化,简化了中税和地税管理体系,改进了审核制度,确保了一致性和实用性。
国地税合并也可以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它可以减少行政程序,消除负面竞争,公平地分配资源,促进全面合理地使用资源,从而为企业税收减负、提升效率、改善经济政策制度环境。
2、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纳税
国地税合并加快了审核制度的改革,可以更好地贯彻落实企业税务利弊负担的一致性要求,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纳税。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享受到比以前更低的税率,更公平的征税环境,可以更充分地发挥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责任,更有效地推进经济发展。
3、提升企业纳税管理水平
国地税合并使企业纳税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企业可以更加规范地进行纳税,利用标准化的税收制度,尽量提高纳税规范度和税收效率,有效地减少行政成本,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发展。
4、提升技术的创新
国地税合并促进了税务管理的规范化,让企业了解新的法规要求,从而提升对技术创新的要求。
企业可以通过引入新技术,加大发展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效地规避无效的税收费用以及其他负担,促使企业改进管理、增强竞争力。
综上所述,国地税合并对企业纳税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它不仅能够为企业改善行政环境,还能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纳税,提升企业纳税管理水平,而且也有利于技术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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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效率与公平原则看国地税合并
作者:王丽芝
来源:《当代县域经济》2018年第08期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2018年全国两会明确要求在6月下旬正式合并各省(市、自治区)国地税机构。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构建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框架,在经历20余年的分立后,国地税的合并必然会对地方发展产生持久的影响。
——有利于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税成本。
我国之前的分税制将我国税种大体分为三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由于沟通渠道不畅,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经常出现信息传达不及时、征管效率低下的问题。
2016年的增值税改革又增加了国税部门的工作量,而地税部门却开始人浮于事,机构人员臃肿。
从中央和地方垂直领导来看,国地税合并减少了上下级沟通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大大提高了征管效率;从部门机构设置来看,合并有利于精简机构人员,防止机构臃肿,提高税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有利于缩小超额负担,降低纳税成本。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的时候往往要中央和地方两边跑,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这就会导致纳税人需要付出超过实缴税款以外的成本,即超额负担。
国地税合并使税收管理和征收集中于中央,降低了纳税人在交税时所付出的成本。
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纳税效率,缩小超额负担;另一方面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和纳税意愿,间接减少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有利于公平税负。
分税制实行以来,地税部门为了招商引资,改善本地的投资环境,会自行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企业入驻。
而国地税合并直接剥夺了地方的税收管理权,地方不能再实行差别化税收政策,要想发展本地经济只能从改善本地投资环境入手。
同时,地方在征税上可能存在着监管力度不严等问题,导致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实缴税额不同,不利于税负公平。
國地税合并可以强化统一税收监管力度,推动我国税制向现代化步伐迈进。
——有利于建立公平税制,推进税制改革。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国地税合并有利于营造一个机会公平、规范公平的市场环境。
在税收法定原则下,合并有利于实现法定税率和实际税率的一致性,推动我国税制改革公平化。
但也要看到,国地税的合并将不利于地方调控经济。
税收是调节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之一,国地税合并意味着将税收征收管理权全部集中于中央。
地方一直以来可以利用税收调控在经济发展的不同形势下减税或加税,配合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
此次合并势必会对地方财力造成影响。
总体来看,国地税合并对未来的影响是有利,国地税合并将促进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实现,推动我国现代化税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