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推进和完善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改革六项重要工作的意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改革六项重要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5.05•【文号】银监办发[2007]110号•【施行日期】2007.05.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改革六项重要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07〕110号)各银监局(西藏除外),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上海、深圳农商行,天津农合行: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2007年全国合作金融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监管任务落实年、金融服务创新年、改革稳步推进年、内部管理强化年、从业人员培训年、文化培育起步年”(以下简称“六个口号”)要求,结合实际做了大量工作,总体起步良好。
但从各地反映情况看,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认识不到位、组织推动不力、工作进展不平衡、实际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为认真组织做好六项重要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六个口号”是银监会党委在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结合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改革发展实际,确定的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六项重要任务,是进一步巩固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改革成果,审时度势、着眼长远做出的促进农村合作金融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认真组织和落实好“六个口号”,对于逐步解决长期困扰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队伍建设等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三农”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监管部门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银监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扎实推进和落实“六个口号”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以增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根本,以提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力为目标,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整体推进,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重视“六项机制”支持企业发展——对小企业信贷服务工作情况的调查

20年四 家国有商业银行只对 3家企业 给予信贷支 持 , 以客户 为核心 的贷 款营销 模式 , 行还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发 05 0 银 累放 贷款金额93 万元 , 占贷款发放额 的1. 占四家 国 展模式 , 91 仅 5 %, 6 对多种 经济成分不能 一视 同仁 ”民营和个体 企业 获 , 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的8 %。 行因其不 良贷款比例高、 得信贷支持 比例低 , . 农 7 只占42 1家小企业 的9 未能充分用好国 %。
一
、
小企业对和 田经济发展 的作用
效解决 。 近两年和田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已初见成效 , 核桃、 、 杏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 是全面落实科学 苜蓿 、 大棚蔬菜等具有一定的种植规模 , 副产 品深加工需 而农 发展观、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 要大量资金等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 由于龙头企业少 , 缺乏 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 , 和田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 带动力 , 使农村特色优势产业没有形成规模, 农民增收圃 l 缶 不 逐步发展, 近几年来呈现出较快发展的势头。截至20年末, 少 困难 。 05
发展 。
一
二 是没有 建立 中小 企业 理财 中心等 相关 的客户 服务 部
是由于资金匮乏 , 严重制约工业经济发展后劲 。 内涵扩 门。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 最关心的是贷款费用、 审批速度
大再生产是经济发展的主动力 ,对现有企业的原有资产进行 和审批手续这三方面的问题。 目前银行办理贷款费用太高 , 抵
构、 促进经济增长、 增加财政收入、 解决社会就业、 繁荣城乡市 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系统的业务培训等机制,已经颁布实施 I
场、 改善人 民生活、 促进社会稳定发挥 了明显的作用。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知识竞赛题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知识竞赛题一、必答题1.依照老例,小企业的流动资产速动比率( A )为最佳。
A 等于1B 大于1C 小于1D 越大越好2.银行在(B )允许的范围内,应探索在动产和权利上设置抵押或质押,灵活采用担保方式,增加担保物品种,在方便小企业取得贷款的同时,增强对借款人的还款约束,提高贷款偿还的靠得住性。
A 银监局B 法律法规C 人民银行D 本行规定3.小企业的竞争优势是一种( B )。
A 技术优势B 比较优势垄断优势 D 创新优势4.客户领导应对客户提供的资料和所搜集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的进程和结果应予以记载。
核实应以(B)为主。
A 访谈B 实地调查C 间接调查D 外部调查5.银行应充分利用贷款利率放开的市场环境,在小企业贷款上引入贷款利率的(A )机制。
A 风险定价B 自由竞争C 两边协商D最大收益6.银行应创新小企业授信业务,完善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着重成立和完善小企业授信( D )。
A三项机制B 四项机制C 五项机制D六项机制7.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实行客户领导制,在具体管理中实行(A)原则。
A 四只眼睛B两只眼睛C单人调查8.在小企业的经营发展进程中,能够准确地反映它的大体价值观、信念或行为,和行为准则的观念,就是小企业的( C )。
A.大体原则B.大体准则C.经营理念D.大体方针9.按照新的企业划分标准,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C )A 100 1000B 200 2000C 100 2000D 200 100010.小企业授信应以客户为导向,成立灵活适用的授信工作机制,在授信(ABC )等方面知足小企业灵活、多样的信贷需求。
A金额B利率C期限D品种11.按照新的企业划分标准,对于批发业而言,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A )A 5 1000B 10 1000C 5 500D 10 50012.按照《宁夏银监局关于进一步改良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要求,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 )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报属地监管部门备案后,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办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办农业小企业贷
款业务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04.06
•【文号】银监复[2007]155号
•【施行日期】2007.04.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办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
的批复
(银监复[2007]155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全面开办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的请示》(农发银发〔2006〕28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开办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
贷款业务支持对象限定为农、林、牧、副、渔业从事种植、养殖、加工和流通的小企业。
二、你行开办此项贷款业务应坚持市场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对此项业务实行分类管理、单独核算、单独考核。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得利用打捆贷款方式发放农业小企业贷款,不得利用政府信用平台,由地方政府承诺还款作为担保机制发放农业小企业贷款。
同时,应避免与商业银行直接竞争。
三、你行应严格按照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银监发
〔2005〕54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小企业贷款管理“六项机制”,加强对此项业务的授信管理,切实防范贷款风险,保证信贷资产安全。
二○○七年四月六日。
天津银监局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津银监局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天津银监局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政策性银行天津市分行、各大型银行天津市分行、渤海银行、天津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天津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改革和战略转型,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天津市《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等要求,天津银监局结合辖内实际,并在前期征求部分银行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附件: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改革和战略转型,以转变增长方式为契机,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现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银监会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创新带动就业、建设创新型国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银监发(2011)59号文件

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59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着力解决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突出问题,监管部门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业务,不断优化小企业融资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巩固小企业金融工作成果,促进小企业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商业银行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具有商业可持续性的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引导商业银行继续深化六项机制(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按照四单原则(小企业专营机构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业务条线的管理建设及资源配置力度,满足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努力实现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三、鼓励商业银行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进行小企业贷款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根据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加强对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质)押方式的研发和推广。
四、优先受理和审核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准入事项的有关申请,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对连续两年实现小企业贷款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且风险管控良好的商业银行,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的条件下,积极支持其增设分支机构。
五、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小企业专营管理建设。
对于设立“在行式”小企业专营机构的,其总行应相应设立单独的管理部门。
同时鼓励小企业专营机构延伸服务网点,对于小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支持其在机构规划内筹建多家专营机构网点。
六、鼓励商业银行新设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为专门从事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分支行或特色分支行。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07年修订)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0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6.29•【文号】银监发[2007]53号•【施行日期】2007.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7]53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银监会2005年发布《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银监发[2005]54号)以来,银行更新经营理念,革新体制机制,创新信贷产品,大力发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丰富和完善小企业授信“六项机制”,引导银行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对小企业金融服务,银监会在吸收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银监局将本指导意见转发至辖内各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为引导银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营理念,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和加强对小企业金融服务,根据近年来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中的小企业授信泛指银行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或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的授信。
本指导意见中的授信泛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
本指导意见中的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
商业性银行泛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和外资银行等。
关于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梳理
摘要:自2011年起,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与扶持政策,以实现小微企业健康、良好的发展。
因此,从提升对小微企业贷款额度、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增设金融服务机构、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六个方面对相关政策进行梳理。
关键词:融资成本;税收优惠;融资担保中国分类号: f27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1-0005-021.2011年,国务院出台九项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
其中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政策如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
商业银行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2.2011年,银监会印发《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
《通知》指出:引导商业银行继续深化六项机制(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按照四单原则(小企业专营机构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业务条线的管理建设及资源配置力度,满足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努力实现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3.2013年,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充分发挥信贷资产流转、证券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将盘活的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
相关部门要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按月监测、按季考核,确保各地区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4.2015年3月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县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县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围绕“以湖兴县、融入都市”发展总战略,以“工业强县”为主抓手,走生态特色工业发展之路,促进了我县小微企业的迅猛发展。
据统计,末,小微企业对全县gdp的贡献率达到%,并呈上升态势。
今年县党代会又提出了“奋战五年,喋变淳安”的总体目标,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与平台。
但是,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及“融资难、难融资”问题一直困扰着企业和银行,成为政府、企业和银行共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为进一步加大对辖内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浙考察期间的讲话精神,以“进村入企”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小微企业的走访调查,探索一条银企双赢之路,为全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一、小微企业发展现状截止末,全县在册企业达余家,其中小微企业1800家左右,占90%;全县工业总产值亿元,增长%,其中小微企业工业总产值亿元,占工业总值的%;全县实现工业增加值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
实现销售产值亿元,增长%,其小微企业实现销售产值亿元,占比%。
据调查,全县小微企业为社会提供各类就业岗位达万多人,由此可见,小微企业已经成为推动社会经济的重要力量,对于支持国家经济增长、解决劳动就业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制约因素从小微企业自身层面分析1、经营规模小,市场反应快,抗风险能力弱。
小微企业资产规模小,销售收入少,资金实力弱。
据调查,在我县一些小微企业少的一年也只有百来万,因此具有船小掉头快,市场反应能力快的特点。
一方面能使企业迅速抓住市场机会调整经营策略;另一方面小微企业也容易受到宏观调控形势、行业周期,单一客户订单影响。
小微企业存在财务弹性小,在经济下行、市场衰退期很容易陷入危机。
2、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受企业主个人影响大。
小微企业大部分由个人或家族创建,其经营风格受企业主的影响明显,多数企业未建立现代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或有名无实,大量经营决策根据企业主的主观判断作出,缺乏足够的客观性。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银监发〔2013〕37号【发布日期】2013-08-29【生效日期】2013-08-2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37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进一步推进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深入落实利率风险定价、独立核算、贷款审批、激励约束、人员培训、违约信息通报等“六项机制”,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调整信贷结构,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并将任务合理分解到各分支机构,优化绩效考核机制,由主要负责人层层推动落实。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信贷资产流转、证券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将盘活的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
各银监局应于每年一季度末汇总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的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报送银监会。
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及中信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应于每年一季度末将当年全行的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报送银监会,同时抄送相关机构监管部门。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投入和考核力度,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
各银监局应对辖内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含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和总行营业部)实行按月监测、按季考核,并针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细化考核要求,确保全辖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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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推进和完善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
一是建立小企业贷款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
要根据不同经济区域、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风险水平、资本成本、资金成本、风险成本、营运成本、税负成本、贷款目标收益、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企业贷款利率水平,确保定价能够全面覆盖风险。
二是建立独立的小企业贷款核算机制。
要设立小企业贷款的专业部门,组建一支专业队伍,为小企业贷款提供专业服务。
要制定专项指标,准确统计分析小企业贷款的相关数据信息,对小企业贷款实行独立核算和专项考核。
三是建立高效的小企业贷款审批机制。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不同信贷产品的风险程度、不同分支机构的管理能力,实行分类授权管理,适当向分支机构转授信贷业务审批权。
在简化贷款流程的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对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和刚性控制。
四是建立和完善小企业贷款的激励约束机制。
要突出对信贷人员的正向激励,使小企业信贷人员的收入水平、职级晋升等个人利益与其业绩紧密联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和调整小企业贷款不良率控制指标,推行小企业信贷工作尽责
制、不良贷款问责制和免责制,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积极推动业务发展。
五是建立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
要普及小企业信贷知识。
要积极研究和借鉴国内外小企业贷款的成功经验,采取分层次、按梯队的多样化方式,加强对小企业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
推行岗位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
六是建立和健全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机制。
要建立特别关注客户系统,全面反映违约客户情况,客户经理在贷前调查环节必须通过该系统核查相关客户是否有违约记录。
通过贷后监测手段,收集、分析小企业贷款恶意违约方面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违约客户及其关联企业信息在金融机构内部定期通报,以控制风险,改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