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库存质量安全和仓储管理检查方法检查内容库存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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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库存自查自纠报告

粮食库存自查自纠报告

粮食库存自查自纠报告一、自查情况近年来,我国粮食产量稳步增加,政府对粮食库存管理也逐步加强。

为了确保粮食库存的安全和完整,我单位积极开展了粮食库存的自查自纠工作。

1.自查范围我单位主要负责粮食仓储、购销和物流等工作,粮食库存主要包括小麦、玉米、水稻等各类粮食品种。

2.自查内容(1)库存数量:核对库存数量与实际入库数量是否一致,及时更新库存数据。

(2)库存质量:检查库存粮食的储存条件和质量状况,防止霉变、虫害等情况发生。

(3)库存安全:加强仓库安全管理,防火防盗等工作。

(4)库存完整:核实各类粮食品种的库存是否齐全,避免漏存、损耗等情况。

3.自查方法采取人工核对、仓库盘点、库存抽样检查等方法,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确保粮食库存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自纠情况1.问题分析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库存数量不准确:由于入库记录和出库记录不及时更新,导致库存数量与实际不符。

(2)库存质量有待提高:部分粮食品种存放时间过长,出现质量问题;仓库环境控制不严格,容易发生霉变、虫害等情况。

(3)库存安全隐患:部分仓库设施老化,存在火灾和盗窃风险。

2.整改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1)加强库存管理:建立严格的入库出库管理制度,加强库存盘点和数据更新工作。

(2)提高库存质量:加强对仓库环境的控制和检查,定期清理、通风、消毒,及时处理粮食质量问题。

(3)加强库存安全管理:加强仓库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巡逻巡查,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防火培训。

三、自查自纠效果通过粮食库存的自查自纠工作,我单位的粮食库存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库存数据更加准确,库存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库存安全得到了保障。

同时也为接下来更好地开展粮食生产和供应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自查自纠心得在整个自查自纠的过程中,我们意识到粮食是国家的基本大计,粮食库存的管理尤为重要。

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做好粮食的收储、保管和供应工作,才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国家粮食经济的持续发展。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1. 目标确定:根据粮食库存管理的要求,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计划制定:制定每月库存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和范围。

3. 人员配备:确定负责库存检查工作的人员,包括库管人员和会计人员。

4. 工具准备:准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计算器、纸笔、库存清单等。

5. 检查流程: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库存检查:
- 核对库存清单:将库存清单与实际库存进行比对,核实每种粮食的数量和品质。

- 检查仓储设施:检查仓库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确保粮食不受损。

- 抽样检验:抽取部分粮食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如水分含量、杂质含量等。

- 盘点库存:对每个库存点进行实地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清单一致。

6. 数据整理:将检查结果整理成报告,记录粮食库存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7. 问题处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如盘亏或溢出的情况需及时调查原因并采
取相应的措施。

8.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对库存检查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审查,确保检查工作
的质量和有效性。

9. 改进措施:根据库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总结,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库
存管理水平和效率。

10. 完成报告:报告库存检查的结果和改进措施,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汇报。

以上就是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方案,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粮食清仓检查方案

粮食清仓检查方案
粮食清仓检查方案
汇报人: 2023-12-15
目录
• 引言 • 粮食清仓检查方案概述 • 粮食清仓检查方案实施流程 • 粮食清仓检查方案实施效果评
估 • 粮食清仓检查方案优化建议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介绍
01
粮食安全是国家战略之一,粮食 清仓检查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 手段。
02
粮食具有易变质、易受潮、易发 霉等特点,需要定期进行清仓检 查,以确保粮食的质量和数量。
评估过程与结果分析
评估过程
从粮食清仓检查方案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三个阶段进行评估,全面了解实施效果。
评估结果分析
对评估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实施效果,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评估结论与建议
评估结论
根据评估结果,得出粮食清仓检查方案实施效果的综合评价结论。
建议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今后的粮食清仓检查工作提供参考。
提高粮食管理水平
清仓检查可以促进粮食管理水平 的提高,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 可以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 理效率。
保障粮食质量
通过清仓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并 处理粮食质量问题,保障粮食质 量,提高粮食的品质和市场竞争 力。
粮食清仓检查方案的主要内容
01
02
03
检查范围
包括所有粮食储存场所, 如仓库、粮囤、粮仓等。
目的和意义
确保粮食的品种、数 量和质量符合国家规 定标准。
提高粮食仓储管理水 平,保证粮食安全和 供应。
及时发现并解决粮食 仓储过程中的问题, 如霉变、虫害、鼠害 等。
02
粮食清仓检查方案概述
粮食清仓检查方案的重要性
确保粮食安全

粮食出入库制度

粮食出入库制度
03
粮食出库制度
出库流程
申请出库:填写出库申请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出库:审核申请单出库单据,安排运输车辆
出库操作:按照出库单据进行出库操作,确认出库数量、品种、质量等信息
出库确认:确认出库完成,进行出库登记,生成出库记录
出库反馈:将出库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运输成本:合理选择运输方式,降低运输成本
记录与报告
出库记录:记录粮食出库的时间、数量、品种等信息
报告存档:将出库报告存档,便于日后查询和审计
报告审核:审核出库报告,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出库报告:报告粮食出库的原因、去向、数量等信息
04
粮食出入库安全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培训内容:粮食出入库操作流程、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
培训方式:理论授课、实际操作、案例分析等
培训时间:定期进行,确保员工掌握最新知识和技能
考核方式:笔试、实操、面试等,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岗位职责明确
粮食出入库人员负责粮食的出入库管理,包括入库、出库、库存管理等。
粮食出入库人员需要定期对库存粮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应急预案
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确保粮食出入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措施、应急物资、应急演练等
应急预案的实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粮食出入库安全。
添加标题
检查内容:包括粮食质量、数量、储存条件等

粮食库存检查自查报告范文[2022年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粮食库存检查自查报告范文[2022年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粮食库存检查自查报告范文[2022年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范文]一、检查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二、检查内容(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

重点检查2022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

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

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

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

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以2022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汇总整改等6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根据我市实际,市局制定《石家庄市2022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的库存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稽查分局要对辖区内列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库存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动员、人员培训。

督促企业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及时调整账务,平整粮面,备齐各种报表、工作底稿和器材等。

(二)企业自查阶段。

粮食储存检查制度-仓储管理制度(核对整理)

粮食储存检查制度-仓储管理制度(核对整理)

粮食储存检查制度一、储粮期间三级检查1、保管员日检查按着“三三二一”的检温方法进行检温作业(仓、囤三层四面12点,粮堆三角转循环一条龙,逐货位检查“三温”变化,虫、霉、鼠、雀害情况。

有无上漏下潮情况,做好记录。

2、保粮小组旬检查检查粮情变化,复查核对粮温,以及苫垫、虫、鼠、雀防治和安全防火工作,库存形态作业质量,粮食水分、质量变化情况。

3、保粮委员会月检查复查保粮组的检查结果,对保粮货位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和防范措施是否完备。

各项检查都要作出详细记录,分析研究粮情,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二、储藏期间不定期检查(1)检查内容第一,储粮形态上苫、下垫情况。

看粮仓是否漏雨、返潮。

第二,粮食温度和质量。

检查粮食的温度气味是否正常,粮堆是否有结露结顶现象。

第三,检查是否有霉变的粮食的粮食,虫、鼠、雀危害情况及防治设施是否完善。

第四,检查各项记录是否完整,有无伪造记录的现象。

第五,检查储粮形态周围环境卫生,看是否做到仓外“三不留”,仓内“面面光”。

(2)检查方式第一,对储粮型态进行不定期抽查,这样可以监督粮食保管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使安全保粮能够坚持始终。

第二,保粮责任者的不定期检查。

遇有雨、雾、雪、风的天气,保粮责任者要加强检查,对季节交替或危险粮,也要适当地加大检查次数。

三、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技术处理(1)高温粮的处理(热入仓密闭储藏的粮食除外)。

可采取自然通风、仓内翻倒、机械倒仓或机械通风等办法使粮温与仓温同步下降。

(2)发热粮的处理。

因粮食水分过大或生虫引起高温,应采取通风降温和杀虫处理;因粮食中含杂质过多引起发热者,应进行清杂降温处理。

(3)高水分粮的处理第一,晾晒降水。

应根据日照、气温、风力、粮食水分、粮粒大小和晒场地坪条件,决定粮食平摊厚度。

晾晒时扒沟向阳并尽可能顺风,适时翻动。

晾晒后的粮食要经过冷却(不包括需热入仓密闭储藏的粮食)和清除杂质后再入仓。

第二,机械干燥降水。

2024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管理方案(2篇)

2024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管理方案一、背景与目标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是指对存储在各地粮库中的粮食进行清点、清理和盘库的工作。

它对于确保粮食的储存安全、保障粮食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性,以及为下一年度粮食储存工作提供可靠数据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管理2024年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制定本管理方案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本工作管理方案的目标是:1. 完成按期启动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确保工作按时完成;2. 保障粮食储存安全,确保粮食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性;3. 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4. 加强工作协调与沟通,形成统一的工作部署和执行;5. 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确保人员能力与岗位要求的匹配。

二、工作筹备1. 建立工作组织机构根据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复杂性和项目规模,成立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执行的协调性和高效性。

2. 完成工作计划与预算根据前期工作的准备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2024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计划与预算,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以及资源需求,确保工作满足预期目标并具备可行性。

3. 招募培训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计划和预算,制定招募工作人员的方案,并组织招募工作。

招募的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关经验和技能,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胜任工作岗位。

三、工作组织与落实1. 制定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根据前期清仓查库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

包括对仓库设施、仓储设备、作业人员等的要求和规范,确保工作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2. 制定工作指导书和培训材料根据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编制工作指导书和培训材料,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指导书和培训材料应涵盖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确保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意识。

3. 划定工作区域和责任范围根据工作计划和资源情况,划定工作区域和责任范围,明确每个工作组和每个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和分工。

落实责任人负责制,确保工作组织有序,人员配备合理。

粮食库存质量安全和仓储管理检查方法

粮食库存质量安全和仓储管理检查方法一、检查内容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的质量达标率、储存品质宜存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

其中,中央储备粮的质量达标评价标准为是否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中等以上质量要求;国家临时存储粮的质量达标评价标准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以及检验等级与验收等级是否相符;地方储备粮的质量达标评价标准为是否符合地方相关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进口政策性粮食(含中央储备进口大豆、进口玉米和临储进口大豆)的质量和储存品质的检验结果实行单独统计。

同时,还要检查企业质量检验人员、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

仓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执行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情况、企业储粮安全以及安全生产情况。

二、检查方式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重点安排在省级复查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抽查两个阶段进行,企业自查和市级普查阶段原则上不安排统一杆样,但应对粮食质量情况进行感官检查,发现质量异常的应单独杆样检验。

(一)省级复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复查阶段的杆样工作由省级粮食部门统一组织,委托所在省份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实施,被检查企业应派人协助杆样,样品检验工作委托指定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承担。

杆样时应按照兼顾不同性质粮食权重、库存量大小和储存年限的原则,确定杆样库点和各库点的杆样份数;执行2013年中晚稻和秋粮收购新政策的地区,要将新收购的粮食库存作为重点。

受委托省区市和其他有条件的省份可适当增加杆样比例和杆样份数。

杆取的样品份数要能够反映本省(区、市)粮食质量安全的整体情况。

复查样品实行跨省(区、市)交叉检验或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具体安排由国家粮食局另行通知。

(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抽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抽样代表数量原则上为被抽查企业所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10%左右,具体杆样份数按国家下达的杆样计划执行。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4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沪粮监[2014]18号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4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4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沪粮监〔2014〕18号)各区、县粮食局(署),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光明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监管,切实掌握本市粮食库存情况,夯实宏观调控物质基础,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4〕25号)要求,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以及《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14年本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和内容(一)检查范围对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和国家临储进口粮,下同)、地方储备粮,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对应相符情况,以及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准确等。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

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主要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将2013年新收购粮食的质量安全作为检查重点。

同时,对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

3、储备粮轮换情况。

重点检查2013年度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

2024年粮食清仓检查方案

2024年粮食清仓检查方案____年粮食清仓检查方案一、背景分析粮食是国家的重要物资之一,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粮食清仓检查是确保国家粮食储备安全和保障供应的重要环节。

每年都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粮食清仓检查,以评估粮食储备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粮食安全形势稳定。

二、目标设定1. 确保粮食储备数量准确无误。

2. 发现和解决粮食储存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3. 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 评估粮食储备操作管理的效果与合规性。

5. 为下一年度粮食储备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检查内容1. 粮食储备数量检查:对各个粮食储备库的存粮数量进行清点核对,与库存台账进行比对,确保粮食储备数量准确无误。

2. 粮食储存设施检查:对各个粮食储备库的储存设施进行检查,包括仓库、仓储设备、防潮防虫设施等,确保设施完好无损,无安全隐患。

3. 粮食质量检查:对存储的粮食进行抽样测试,检测其湿度、杂质、霉变等指标,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 粮食储备管理检查:对各个粮食储备库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粮食入库管理、出库管理、记录台账、库存周转情况等,评估管理效果与合规性。

5. 粮食储备安全检查:对粮食储备库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检查,包括消防设施是否齐全、防火通道是否畅通、防盗防抢措施是否有效等,确保粮食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6. 粮食质量安全风险排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粮食质量安全风险排查,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检查程序1. 筹备阶段:制定检查计划、组建检查组、明确检查任务和工作分工。

2. 前期准备:核对粮食储备库的相关资料,准备检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3. 现场检查:按照检查计划,对各个粮食储备库进行现场检查,分别进行数量、设施、质量、管理和安全方面的检查。

4. 数据分析: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并形成检查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

5. 整改落实:根据检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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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粮食库存质量安全和仓储管理检查方法一、检查内容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的质量达标率、储存品质宜存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

其中,中央储备粮的质量达标评价标准为是否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中等以上质量要求;国家临时存储粮的质量达标评价标准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以及检验等级与验收等级是否相符;地方储备粮的质量达标评价标准为是否符合地方相关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进口政策性粮食(含中央储备进口大豆、进口玉米和临储进口大豆)的质量和储存品质的检验结果实行单独统计。

同时,还要检查企业质量检验人员、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

仓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执行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情况、企业储粮安全以及安全生产情况。

二、检查方式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重点安排在省级复查和市级抽查阶段进行,县级在自查阶段可应对粮食质量情况进行感官检查,发现质量异常的应单独扦样检验.— 66 —(一)市级抽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市级抽查阶段的扦样、检验工作由各市粮食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实施.扦样时兼顾不同性质粮食权重、库存量大小和储存年限,确定扦样库点和扦样份数;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扦样比例和份数。

扦取的样品要能够反映本部门、本市粮食质量安全的整体情况.(二)省级复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复查阶段的扦样工作由省粮食局统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实施,被检查企业应派人协助扦样。

扦样时应按照兼顾不同性质粮食权重、库存量大小和储存年限的原则,确定扦样库点和各库点的扦样份数;扦取的样品份数要能够反映我省粮食质量安全的整体情况。

三、前期准备1.中储粮山西分公司、山西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各市粮食局应根据预计的扦样份数和库点分布,确定承担扦样任务的检验机构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预先制定样品集并和转送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和车辆,确保样品及时、安全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

2.承担扦样任务的机构应预先准备深层扦样器、分样器、记录夹、样品袋、封条等工具和用具,复制《粮食质量检查扦样登记表》(附表4-1,以下简称《扦样登记表》),并做好扦样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 67 —3.承担检验任务的机构应预先做好样品接收、保存、检验场地、仪器设备、药剂和样品统一编号等准备工作,对检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考核,指定专人负责《扦样登记表》中样品原始信息和检验数据的录入、汇总分析。

样品信息和检验数据录入人员应熟练掌握粮食质量检查专用软件的使用方法。

4.山西粮食质量监测中心负责收集和整理我省粮食质量管理的相关文件和粮食安全储存水分的有关规定,报省粮食局确认和备案,提供给指定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判定依据,并报送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扦样与送样(一)扦样原则扦样按照《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粮发〔2010〕190号)和《关于〈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解释》(质检办便函〔201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样品要求复查和抽查样品均为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被查企业留存,另二份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和留存备检。

每份样品数量:小麦、玉米不少于2千克,稻谷、大豆不少于1千克,大米不少于2千克,小麦粉不少于2。

5千克。

扦取的样品应在被查企业所扦仓房(或货位)进行现场分样,经扦样人和被查企业代表签字认可后加贴封口条,并按本省— 68 —(区、市)的统一要求进行编号。

样品袋中应放入该样品的唯一编号条。

扦样人员应现场填写《扦样登记表》,绘制扦样布点图,准确记录样品的品种、代表数量、储粮性质、产地(生产厂家)及收获年度(生产时间)、标称的入库质量等级、上层粮温等原始信息以及当地安全储存水分,表中无填写内容的空格以斜杠填充,所填信息须由扦样人和被查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扦样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留被查企业,一份随样品送交指定的承检机构,一份留山西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三)样品传递与汇总中储粮山西分公司、各市粮食局扦取的样品应集并到指定的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由其对照《样品登记表》逐一清点核对样品,填写本省(区、市)的《粮食质量检查样品登统表》(附表1-5,以下简称《样品登统表》),集并的样品应在低温条件下暂存.《样品登统表》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应随检验样品送指定的检验机构,同时报省级粮食部门和国粮局质量办。

样品运送和传递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样品包装完好,防止雨淋,避免高温和光照,尽量缩短在途时间,确保样品在传送和保管期间不发生质量异常变化。

备检样品应在低温条件下保存3个月。

(四)样品的送达与接收实行跨省交叉检验或指定检验机构检验的样品,应在扦样— 69 —工作完成后2日内,将样品及需增加的农药残留检验项目清单,安排专人专车送达指定的承检机构。

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认真检查样品包装和封口条有无破损,样品在运送和传递过程中是否受到雨淋、污染和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的情况,确认样品编号与《样品登统表》是否相符,并填写样品签收单。

样品接收后应按照粮食质量检查专用软件规定的内容录入样品基本信息,并及时检验.五、检验与判定(一)粮食质量检验与判定稻谷:色泽气味、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水分、黄粒米.小麦: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粒、降落数值、杂质总量、水分。

玉米:色泽气味、容重、生霉粒、不完善粒、杂质、水分。

大豆:色泽气味、完整粒率、损伤粒率、杂质、水分.大米:加工精度、碎米、不完善粒、杂质、水分、黄粒米、互混、色泽、气味。

小麦粉:加工精度、灰分、粗细度、面筋质、含砂量、磁性金属物、水分、脂肪酸值、气味口味。

原粮结果判定按照国粮发〔2010〕190号执行,分性质原粮的具体评价标准见附表4-3;成品粮抽查检验的主要项目有一项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或地方有关规定的,判定为不达标。

(二)粮食储存品质检验与判定— 70 —稻谷、小麦和玉米按照《谷物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69~20571-2006)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和判定,大豆按照《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国粮发〔2000〕143号)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和判定,判定结果为宜存、轻度不宜存或重度不宜存。

(三)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与判定1。

检验的主要指标。

稻谷:镉、铅、汞、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农药残留。

小麦:镉、铅、汞、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呕吐毒素(DO N)、玉米赤霉烯酮、农药残留。

玉米:镉、铅、汞、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呕吐毒素(DO N)、玉米赤霉烯酮、农药残留。

大米:镉、铅、汞、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

小麦粉:镉、铅、汞、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呕吐毒素(DON)、玉米赤霉烯酮、过氧化苯甲酰。

其中,农药残留以储粮药剂或近年来检出率和超标率较突出的氯化苦、敌敌畏、马拉硫磷、辛硫磷、毒死蜱、甲拌磷、三唑磷、氯氰菊酯等为检测重点,其他需增加的检验项目由本省(区、市)粮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检验方法与结果判定。

黄曲霉毒素B1、呕吐毒素(DON)、玉米赤霉烯酮等真菌毒素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 71 —2011)规定的检验方法和限量标准进行检验与判定,其中黄曲霉毒素B1按GB/T18979规定的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第一法检验。

镉、铅、汞、无机砷等重金属和农药残留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中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和判定,其中稻谷的镉按照0。

2mg/kg和0.4mg/kg两个限量分别判定并计算超标率,小麦、玉米的无机砷判定执行《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检验试样制备同真菌毒素.过氧化苯甲酰按《小麦粉中过氧化苯甲酰的测定》(GB/T 22325-2008)进行检验;结果判定执行卫生部等7部局2011年第4号公告。

其他项目的检验方法与结果判定按相应国家标准方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定的,则判为不合格。

(四)其他要求1。

承检机构自接到样品起,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工作。

2.承检机构对临界值和超标样品,要认真进行复核,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

对于以糙米、小麦作为检验试样检测结果超标的,应将其加工成大米、小麦粉后再行复核,复核后的结果作为最终检测结果,但在报送结果时应标注大米、小麦粉的等— 72 —级。

复查和抽查样品一般不再复检.3。

承检机构对委托检验样品和检验数据承担保密责任。

六、检验结果的汇总和报送承检机构负责对检验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按不同性质的粮食编制汇总表(附表1-5至附表1-12)。

省级复查阶段,食品安全检验数据及汇总结果分别用电子和纸质文档报送检省份的省级粮食部门和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质量、品质和食品安全检验结果直接抄报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国家有关部门重点抽查阶段,检验汇总结果直接报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七、仓储管理检查方法1。

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非中储粮直属企业储存中央储备粮应具有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以国家粮食局公告批准名单为准),代储的中央储备粮应存放在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仓房中。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的各项条件应符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检查人员应核对中央储备粮计划执行单位是否为中储粮直属企业,如果不是直属企业,应核实计划执行单位以及实际存储企业的《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判断计划执行单位和实际存储中央储备粮的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同时,现场核对企业的相关条件是否达到认定办法实施细则— 73 —规定的标准.中央储备粮直属企业以中储粮总公司提供名单为准,直属企业后来扩建仓房如为本库扩建或异地全额投资扩建,由直属企业直接管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认定为直属企业部分。

检查情况填入《中央储备粮承储情况检查工作底稿》(附表3-5).2.储粮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应首先查看企业的粮情检测记录、通风作业记录、熏蒸作业记录、质量检测报告以及库存货位卡,检查是否存在粮温和水分异常、品质劣变以及发生虫害等情况。

对温度、水分、品质异常的粮堆,应进行扦样检查。

对未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对粮堆表层、底层、边角等易发生问题的部位进行检查.对发现有粮食发热、霉变、生虫等情况的,要根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查清具体数量和危害等级。

同时,检查库存货位卡记载的粮食收获年度(入库年度)与储存年限统计表是否一致,检查储备粮是否存在超期储存的情况。

检查情况填入《储粮安全、安全生产及收购资格检查情况底稿》(附表4-4)。

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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