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地区分区规划

合集下载

惠州市行政区划

惠州市行政区划

惠州市行政区划篇一:惠州市行政区域及相关资料惠州市1篇二:广东省行政区划代码附件4:440000 440100 440101 广东省行政区划代码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广东省440305 广州市440306 市辖区440307 440103 440104 440105 440106 440111 440112 440113 440114 440115 440116 440183 440184 440200 440201 440203 440204 440205 440222 440224 440229 440232 440233 440281 440282 440300 440301 440303 440304荔湾区 440308越秀区 440400海珠区 440401天河区 440402白云区 440403黄埔区 440404番禺区 440500花都区 440501南沙区 440507萝岗区 440511 增城市 440512 从化市440513 韶关市440514 市辖区 440515武江区 440523浈江区440600曲江区 440601 始兴县 440604 仁化县 440605 翁源县 440606 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丰县 440608 乐昌市 440700 南雄市 440701 深圳市440703 市辖区 440704罗湖区 440705福田区 440781盐田区珠海市市辖区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汕头市市辖区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佛山市市辖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江门市市辖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440607 1440783 440784 440785 440800 440801 440802 440803 440804开平市 441322 鹤山市 441323 恩平市 441324 湛江市441400 市辖区 441401赤坎区 441402霞山区 441421坡头区 441422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梅州市市辖区梅江区梅县大埔县 440811 440823 440825 440881 440882 440883 440900 440901 440902 440903 440923 440981 440982 440983 441200 441201 441202 441203 441223 441224 441225 441226 441283 441284 441300 441301 441302 441303麻章区 441423 遂溪县 441424 徐闻县 441426 廉江市 441427 雷州市 441481 吴川市 441500 茂名市441501 市辖区 441502茂南区 441521茂港区 441523 电白县 441581 高州市 441600 化州市 441601 信宜市 441602 肇庆市441621 市辖区 441622端州区 441623鼎湖区 441624 广宁县441625 怀集县 441700 封开县 441701 德庆县 441702 高要市 441721 四会市 441723 惠州市441781 市辖区 441800惠城区 441801惠阳区 4418022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蕉岭县兴宁市汕尾市市辖区城区海丰县陆河县陆丰市河源市市辖区源城区紫金县龙川县连平县和平县东源县阳江市市辖区江城区阳西县阳东县阳春市清远市市辖区清城区441821 佛冈县 445202 榕城区 441823 阳山县 445221 揭东县 441825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445222 揭西县 441826 连南瑶族自治县445224 惠来县 441827 清新县 445281 普宁市441881 英德市 445300 云浮市 441882 连州市 445301 市辖区 441900 东莞市445302 云城区 442000 中山市445321 新兴县 445100 潮州市445322 郁南县 445101 市辖区 445323 云安县 445102 湘桥区 445381 罗定市 445121 潮安县445122 饶平县 445200 揭阳市445201 市辖区备注:以上广东省行政区划代码是由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

惠州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惠州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代拟)2018年10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和修改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机构】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区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统称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

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惠城区行政区域内(芦洲镇、横沥镇除外)城乡规划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城乡规划工作。

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委托和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承担本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的具体工作。

博罗县、惠东县和龙门县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依法做好其辖区内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发改、国土、房管、交通、公用事业、水务、城管执法、环保、农业、卫生、公安、财政、人防、园林、环卫、供电、林业、教育、文物等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城乡规划委员会】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对本辖区内的城乡规划、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

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由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其中专家和公众代表人数应当超过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人民政府(管委会)从委员中指定。

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的内容和议事规则由其章程作出规定。

第五条市、县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可以依据国家、省有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第六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城市风貌规划路径研究——以仲恺高新区城市风貌管控为例

城市风貌规划路径研究——以仲恺高新区城市风貌管控为例

城市风貌规划路径研究——以仲恺高新区城市风貌管控为例摘要:全国范围内,新区开发、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一系列城市建设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各种建筑、设施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城市风貌也在社会活动中不断发生改变,同质化的趋势日渐显现,城市的底色正逐渐被蚕食,城市风貌相关的专项规划缺少法律依据,在实际编制与管理工作中较难实施;在仲恺高新区城市风貌管控探索中,规划以总体风貌框架为龙头进行宏观指引,以重点和一般区域进行中观管控,以风貌要素作微观导则,三位一体、结合使用,以期能够为城市风貌管控提供更多的思路与建议。

关键词:城市风貌;管控分区;导则指引引言:仲恺高新区地方发展日新月异,城市呈现无序扩张的态势,高楼、厂房、村庄混杂布局,城市风貌缺乏有效引导,为实现空间特征鲜明、地标形象突出、整体风貌协调的目标,规划通过城市风貌技术导则进行管控,弥补管理、审批依据的不足。

1、城市风貌现状1.1城市风貌概念城市风貌代表了一个城市的主要特色,是与其他地区区别的重要元素,包括有形与无形两个层面。

有形包括城市的建筑、道路广场、河流景观等,无形主要体现在社会风俗、历史文化、人文情怀等方面,而无形以有形作为空间载体,互相融合,密不可分,因此在编制城市风貌相关规划时,需调研现状情况且挖掘当地风土人情,结合定位目标,对片区制定较为合理的风貌控制引导。

1.2城市风貌现状城市随着经济腾飞崛起,建设正以空前的规模扩张,玻璃幕墙,沥青大道逐渐成为城市统一化的特征,原有城市风貌逐渐蚕食。

(1)城市结构混乱部分城市结构混乱,工业用地、村庄用地、新区住宅混杂分布,城市建设中没有协调好现代与传统,工业与居住之间的关系,整体呈现“城、镇、村”夹杂分布的格局。

(2)建筑风貌趋同城市现代化建设极大提高环境品质,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但过去大拆大建的开发模式对传统建筑风貌产生巨大冲击;新建的建筑过于追求建设速度,整体风貌缺乏考究,建筑高度一般齐、城市色彩“万花筒”,建筑风貌单调乏味,且忽视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关系,与本土建筑形态格格不入。

惠州规划局-仲恺地区分区规划

惠州规划局-仲恺地区分区规划

仲恺地区分区规划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实现仲恺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有效指导城市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惠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报批稿),《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惠州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以及国家、广东省和惠州市有关法规规范和相关规划,编制《惠州市仲恺地区分区规划(2007—2020)》。

第1.2条本次规划区范围:西、南部以四环路为界,北部以红花湖景区边界线为界,东部边界为自然山体和西坑工业区,规划区总用地面积26.21平方公里。

第1.3条本规划期限为: 2007-2020年。

第1.4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册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

规划文本和图册是本片区开发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主要依据,规划说明书是规划思想的具体阐述及对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册的解释和补充说明。

第1.5条本规划是仲恺地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下一层次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的编制依据。

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开发空间利用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

第1.6条本规划批准生效后,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更改。

本规划由惠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1.7条本规划由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原则第2.1条规划目标以高新技术产业、科研孵化基地、现代服务业为支柱,以仲恺大道商业化改造和园区整合为契机,把仲恺地区打造成“创新资源加速集聚,自主创新能力迅速提高,创业氛围十分浓厚,带动作用日趋明显并实现地区整体协调发展的产业新城和绿色园区”。

1.产业新城强调城市化的发展思路,以科技为特色,成为与陈江-仲恺城市中心组团建设相适应,与惠城核心城区相融合并实现地区整体协调发展的产业新城。

惠州规划局-惠州市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惠州规划局-惠州市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惠州市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利用麦地路以南河南岸片区的土地,保证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顺利实施,落实规划分图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编制《惠州市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1.2条《惠州市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惠州市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1989-2005年)、《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1993年9月29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划建设文件、专家与相关部门审议意见等编制的,其内容深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第1.3条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规划图、分图图则和说明书四个部分,文本与分图图则是该区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二者须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1.4条以注重生态、合理布局、功能明确、完善配套、依托区位、分期实施、弹性开发为规划设计总原则。

第1.5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区内各地块和各类别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新建及改扩建的管理工作,是下层次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1.6条文件(文本及图则)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片区环境特征、用地条件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技术规定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惠州市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1.7条河南岸片区是指麦地路以南,麦地南路以东至金山湖区域。

第1.8条河南岸片区规划用地总面积983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839公顷。

河南岸片区规划控制人口21.7万人。

第二章规划原则及目标第2.1条规划原则第2.1.1条区域协调原则。

第2.1.2条可操作性原则。

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2) 《惠州市惠城区公益设施布点规划》 (13) 《惠州市惠城区中小学校布点规划》 (14) 《惠城区社区体育运动场所建设规划》 (15) 《惠州市区绿道网专项规划(2010-2020)》
稿
(16) 《惠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
示 (17) 《惠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2016-2020 年)发展规划》
稿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 号)
(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 《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 (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示 (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公 表 1。规划控制总人口规模约为 3.6 万人。 规划远景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 356 公顷左右,远景总人口控制在 5 万人左右。
第三章 地块划分及编码
第七条 地块编码方式 依据规划结构、道路界线、自然界线、土地权属情况和出让要求等要素进行
地块划分,并采用“管理单元代码—街坊代码—地块代码”进行三级编码。规划 区所有地块编码加上前缀“SX”,代表上霞地区;依据规划结构、城市道路干道
第三章 地块划分及编码 ............................................. 3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稿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 4
道路交通规划 ............................................... 5 专项规划 ................................................... 6

高校新校区设计规划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探究——以仲恺农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总体规划为例

高校新校区设计规划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探究——以仲恺农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总体规划为例

92学术性.实践性.理论性科学教育家2008年5月第5期鼢高校新校区设计规划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探究——以仲恺农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总体规划为例甘业波。

付茜z(。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广州510225;: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广东南海528531)【摘要】随着国家高等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几乎所有的高校都在建设新校区.文章通过对仲恺农业技术学院的新校11的总体规划设计、道路管线的规划设计、景观绿化的规划设计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高校新校区设计要从功能分11、道路管线、景观绿化等方面围绕师生的教学活动进行.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关键词】新校区,总体规蚓I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新校区建设需要投入巨额资金,从选址、征地、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到建成投人使用,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的问题非常多而复杂,而且许多是从未遇到的新问题,如何有效地解决好这些问题,做好和完成这一系列工作,对每个学校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每一环节都关系着新校区建设的成败。

为此,作者结合工作实践,以仲恺农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为例,仅就大学新校区的设计规划设计如何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进行一些探索。

l基本情况仲恺农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廖仲恺先生名字命名,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现代农业的多科性省属本科大学。

学校建于1927年.1984年升格本科.定名“仲恺农业技术学院”,校名由国家副主席王震将军题写。

培养了数万名从基层农业技术干部到国家省部级领导、工程院院士等优秀人才.目前.学校有14个院(系)40个本科专业、4个硕士点。

学科覆盖农、工、理、经、管、文六大门类,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近万人。

[1】正在征地建设的新校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帽峰山下,总占地面积140多万平方米。

新校区距离广州市区约25公里,与新自云机场的直线距离l o公里.距京珠高速公路1公里,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

气候温和、雨量充沛、一年四季草木常绿。

新校区地形整体呈狭长、不规则形态,地形较为复杂,西侧多为山坡地.东部较为平坦。

惠州市惠城区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1)

惠州市惠城区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1)

惠州市惠城区南部新城规划道路交通规划本片区对外联系的主要通道为惠大高速公路、莞惠高速公路、惠南大道、主1号路、主3号路(三环路南延段),各建设地块出入口及内部支路详见图则。

本片区内道路采用网状道路结构,区内道路分为六个等级:(1)高速公路:惠大高速、莞惠高速,红线宽度控制60-80米;(2)快速路:惠南大道、四环路,红线宽度60米;(3)城市主干路:主1号路、主3号路(三环路南延段)、主2号路、主4号路、6号路,红线宽36-60米,双向6~8车道;(4)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2—42米,双向4~6车道;(5)Ι级支路:联系各街坊及组团间的支路,红线宽18—32米;(6)Π级支路:各街坊及组团内部道路,红线宽18米。

南部新城的规划填补了惠城区和惠阳区两个市区主要城区过渡地带城市规划空白的现状,南部新城的规划区域,既是惠城区、惠阳区两大主城区城市中心的延伸,也是相对较为独立的一个崭新城市区域。

南部新城具有良好的区位条件,是连接各城区的重要交汇点《惠州市惠城区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出,南部新城具有良好的区位条件:广东省区域空间的资源结构性变化,使得惠州市成为区域发展的重点地区之一。

在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建成投产、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迅猛的条件下,惠州市域经济发展重点正向南调整,这也使得南部新城成为惠城区及惠阳区(包括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向连接陈江仲恺地区惠东的重要节点。

在惠州城市总体规划平面图中,南部新城正好处在惠州的中心位置。

南部新城规划是市政府历年来首次对惠城区和惠阳区的中间地带进行详细规划。

惠城区和惠阳区两大主城区存在很多优势互补的方面,两个主城区的发展呈现出“向心力”。

南部新城规划的出台,将有利于整个惠州城市资源的整合和升级。

此外,南部新城将成为惠州城市发展南北走廊的重要衔接点,是惠州城市“南进北拓”的重要跳板。

根据惠州城市总体规划,惠州主要由四大城市次区域组成,即分为惠城、惠阳-大亚湾、陈江-仲恺和北部山区四个主要组成部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仲恺地区分区规划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实现仲恺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有效指导城市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惠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报批稿),《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惠州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以及国家、广东省和惠州市有关法规规范和相关规划,编制《惠州市仲恺地区分区规划(2007—2020)》。

第1.2条本次规划区范围:西、南部以四环路为界,北部以红花湖景区边界线为界,东部边界为自然山体和西坑工业区,规划区总用地面积26.21平方公里。

第1.3条本规划期限为: 2007-2020年。

第1.4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册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

规划文本和图册是本片区开发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主要依据,规划说明书是规划思想的具体阐述及对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册的解释和补充说明。

第1.5条本规划是仲恺地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下一层次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的编制依据。

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开发空间利用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

第1.6条本规划批准生效后,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更改。

本规划由惠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1.7条本规划由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原则第2.1条规划目标以高新技术产业、科研孵化基地、现代服务业为支柱,以仲恺大道商业化改造和园区整合为契机,把仲恺地区打造成“创新资源加速集聚,自主创新能力迅速提高,创业氛围十分浓厚,带动作用日趋明显并实现地区整体协调发展的产业新城和绿色园区”。

1.产业新城强调城市化的发展思路,以科技为特色,成为与陈江-仲恺城市中心组团建设相适应,与惠城核心城区相融合并实现地区整体协调发展的产业新城。

2.孵化基地规划期内要形成一批自主研发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在重点领域形成技术突破,成为惠州仲恺高新区的高科技产业和高成长性行业的有力支撑,科技成果转化的孵化基地。

3.创新中心规划区传统优势行业的产业升级(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兴产业(汽车零配件及汽车电子)的加速崛起和潜力型产业(先进能源、生物医药)的快速成长,都有赖于创新能力的提高。

4.创业家园在园区做到:最有潜力的企业在这里生根并成长、最有能力的人都到这里求发展、最有文化的人在这里居住。

第2.2条功能定位1.惠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排头兵”(1)发展以数码电子信息产品以及相关配套电子元器件生产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2)发展以激光头及相关产品为主的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3)发展与汽车产业相关联的汽车零配件、汽车电子产业集群;(4)发展先进能源、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产业。

2.惠州市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科技新城”(1)发展为生活配套服务的房地产和社会公共服务业;(2)发展为生产配套服务的信息服务业和金融服务业;(3)发展服务于国内外大企业及本地企业的总部经济中心。

3.珠三角东岸科技创新“主阵地”(1)发展面向珠三角东岸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升级的科技研发基地;(2)发展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服务中心;(3)发展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4)发展在全球化背景下推崇创新、个人创造力、强调文化艺术对经济的支持与推动的创意产业。

第2.3条规划原则1.整体效益最优原则仲恺地区空间发展和土地利用要从惠州市城市发展全局和土地利用的整体性两方面来把握。

2.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原则规划坚持节约用地,远近结合,分期实施,有机衔接,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3.可操作性与生态优生原则一是合理确定开发布局与强度,引导和控制项目,尤其是产业项目的引进标准,以不破坏自然、不超过生态承载力为基本原则;二是充分依托现状山体、水体,有效形成各功能区间的生态隔离带,建构良好的生态整体格局。

4.保持规划延续性和维护规划权威性原则规划必须尊重上层次规划,对以往的仲恺地区各类其它规划也需要合理承接,以保持规划基本政策的延续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同时又能有效指导下层规划的编制和地区各项建设工作。

第三章发展策略第3.1条空间发展策略1.空间发展途径(1)重视土地存量优化:通过城中村改造、旧工业区更新、地下空间拓展和集约利用土地等进行土地存量优化。

(2)适量利用开发山地:规划区南部部分山地周边建设成配套设施齐备的科研孵化基地(新技术产业创业园)。

(3)市域跨行政区划协调:争取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在惠州市高新科技工业园、数码园或相邻的陈江、镇隆、潼侨等地区寻求用地发展空间。

借鉴前期园区整合的成功经验,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为仲恺高新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打开用地空间。

2.空间整合的重点(1)优化空间结构:从大区域角度着眼,适应“新惠州”和仲恺高新区新的发展需求,加强与陈江镇隆等周边地区的产业产业布局与基础设施对接。

(2)调整用地布局:根据产业集群的发育要求,合理布局产业空间,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实现由加工制造为主向科技创新为主的历史性跨越。

(3)完善服务配套:合理调整生产与生活用地的比例,培育片区级中心区,构筑多层次的服务中心体系,引导各功能组团均衡协调发展。

(4)优化交通体系:加强与外界的便捷联系和完善区内交通系统,重点缓解仲恺大道的交通拥堵问题,解决惠盐高速、惠河高速阻隔用地联系的问题。

(5)营造生态环境: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好红花湖景区等生态用地,增加城市公园和街头绿地,控制马过渡河滨水绿带,提升环境质量,打造绿色园区。

3.用地功能调整通过合法程序,把与仲恺地区产业发展不相适宜的用地(如农田和特殊用地),逐步调整为与仲恺片区相适宜的建设用地。

第3.2条高新科技产业发展策略1.产业发展重点(1)发挥园区主导产业优势、建设电子信息产业集群;(2)优化提高,形成汽零配件及汽车电子产业集群;(3)立足光机电产业优势,发展其他光电产业,形成光机电一体化产业集群;(4)抢抓机遇,将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产业打造成高新区优势产业集群;(5)发展高科技服务业,有选择地发展其他服务业,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和功能。

2.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1)把握产业发展的国内外趋势,依据国际产业转移特点,承接高新适用技术产业的转移,把产业发展重点落在实处,带动整个惠州的产业升级。

(2)以土地开发利用与和谐发展为中心,拓宽招商引资之路。

(3)创新招商引资的手段。

(4)改进和完善园区管理体制,确保仲恺地区成为活力型高效园区。

(5)提高产业集群水平,完善园区功能,切实转变仍处于初级阶段的粗放发展模式。

(6)加强环境建设和居住生活功能完善,加快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配套发展,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以利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3.产业发展布局规划(1)仲恺大道沿线以科技信息、商贸物流、商务办公和总部经济为主的配套服务中心,重点发展高科技服务业、生产服务业,适当发展部分住宅,构建研发服务平台,形成现代服务业优势。

(2)平南工业组团远期将建设成为以居住为主的,含适量配套、商业办公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设施完善的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近期以商业、办公、工业为主。

(3)惠台工业组团发展成为仲恺地区内主要的高新技术研发型企业集棸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服务中心和科研孵化基地。

(4)仲恺高新区(松山)组团重点发展方向是电子信息产业和汽配、汽车电子产业,巩固现有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延伸产业链,形成高端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5)西坑工业组团先进制造业发展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适当发展配套服务业,作为仲恺高新区的产业配套区。

第3.3条旧村改造发展策略1.改造分类根据旧村所处片区的规划,进行合理的定位,确定改造发展的用地性质及用地强度。

2.改造时序分为近期改造、中期改造和远期控制引导三个时期。

3.改造措施主要采取重建型、调整型和控制型三种模式。

4.改造主体以村企合作和开发商入股的模式为主。

第3.4条环境发展策略1.公共绿地: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绿地类型,提高建设及管养水平;2.道路绿地:增加绿量,丰富植物层次,增强生态性和景观性;3.山体:禁止开山采石,积极进行山林绿化,利用外部山体,营造景观地标和景观视廊,形成特色鲜明的城市天际轮廓线;4.水体:充分利用马过渡河,控制蓝线和绿线,保护河道绿化空间,形成蓝色水景轴。

第四章发展规模与空间结构第4.1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至2020年,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448.11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的93.4%;水域和其他用地172.89公顷。

第4.2条人口控制规模至2020年,规划区总人口规模控制在22.1万人左右。

第4.3条空间结构规划确定“一心、两翼、两轴、六片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在仲恺大道两侧建设商务商贸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于整个仲恺地区。

两翼:依托服务中心,分别形成南、北两大集中的高新科技产业集群。

两轴:依托仲恺大道和乐金路形成服务拓展轴,承载为工业区配套的服务功能。

六片区:根据主要发展功能划分为六大用地功能区,包括中心服务区、高新科技产业区、生活配套服务区、科研孵化区、先进制造业加工区和商贸物流园区。

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第5.1条规划区用地包括城市建设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两类。

第5.2条城市建设用地是指城市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等用地。

规划期内城市各类建设均应控制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之内。

第5.3条水域和其他用地主要是指自然生态用地、河流水系等。

其中,自然生态用地指规划期内需保护的森林山体、自然植被区,是规划区总体生态环境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和最重要的生态实体,是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不可用于城市建设,可保护性地建设城市公园等。

第5.4条工业用地规划规划工业总用地面积约为859.5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35.11%。

其中一类工业用地747.40公顷,二类工业用地112.13公顷,分为五个相对集中的工业组团:1.仲恺高新区(松山)工业组团: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产业核心区,采用“腾笼换鸟”的策略,将一些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的企业,置换成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具有产业补链功能的高科技项目,部分用地可改造为配套服务设施。

2.高新科技产业组团:通过集中规模化发展,形成新的高新科技产业组团,用地规模约1.8平方公里。

3.惠台工业组团。

利用未开发地块或需改造地块适当增加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各项功能。

4.科研孵化与创意产业组团。

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管、设计、研发、创意产业、科研孵化等新技术产业,用地规模约1.2平方公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