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任免与升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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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人发[1996]13号

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人发[1996]13号

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正文:---------------------------------------------------------------------------------------------------------------------------------------------------- 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人事部发布人发〔1996〕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工作,保证公正合理地任用国家公务员,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工作,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及驻外全权大使以外的国家公务员。

第二章晋职第四条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应在国家规定的职务名称序列和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五条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应逐级晋升。

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又特别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领导职务。

第六条晋升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必须能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工作实绩突出;能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共事;具有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晋升领导职务的,还必须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并符合领导集体在年龄结构等方面的要求。

第七条晋升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除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一)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

(二)晋升科、处、司(厅)级正职,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处、司(厅)、部级副职和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晋升助理调研员、调研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四年以上;晋升助理巡视员、巡视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五年以上。

7-公务员职务的任免

7-公务员职务的任免

三、降职制度 (一)降职制度的含义与意义 降职制度的含义与意义 1、降职制度的含义 、
降职制度是机关依据法定条件 方法、程序, 、方法、程序,使公务员职务降 低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低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公务员降职的含义
注意
我国公务员制度 的降职
1、由于公务员不胜任 、
现职而采取的一种组织措施。 而采取的一种组织措施。
(二)职务任用方式的类型
1、选任制 、
2、委任制 、
类型
3、聘任制 、
4、考任制 、
二、职务任免机构与权限 (一)选任制公务员的任免机构与权限 1、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 、 2、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 、国家权力机关( 其常务委员会):人大机关领导职务; ):人大机关领导职务 其常务委员会):人大机关领导职务; 各级政府领导人员;审批机关职务; 各级政府领导人员;审批机关职务;检 察机关职务。 察机关职务。 3、人民政协 、 4、民主党派 、
三、职务任免的情形与程序
(一)委任制的任免情形与程序 1、委任制的任免情形 、 (1)任职情形 ) A、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的任职 、 B、职位变化的任职:转换职位、晋升或降 、职位变化的任职:转换职位、 职、其他原因引起的职务变化
(2)免职情形 ) A、职务变化担任新的职务而免去原任 、 职务。 职务。 B、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免去所 、 任职务,如退休、 任职务,如退休、离职学习一年以上的 等。 C、自动免职的。如受到刑事处罚或劳 、自动免职的。 动教养的,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动教养的,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被辞退的,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 被辞退的,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死 亡的。 亡的。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重要途径: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重要途径: 也是我国选拔任用 公务员的重要方式

《国家公务员制度》课件 第八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课件 第八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制度

二、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逐级晋升原则
三、公务员职务晋升程序
1.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3.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第三节 降职
4.其他原因应予以降低职务的 除上述原因外需要降职的其他原因。
三、公务员降职的程序
降低公务员的职务,一般一次只降低一级,并严格按下列程序进行: 1.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降职的理由;二是降职后的安排去向。对这 两方面,必须在进行任职情况考核或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提出,经单位领导 集体讨论决定。提出的降职理由必须实在、充分。 2.征求本人意见 所在单位在正式上报前,应征求本人的意见,即使是本人提出降职要 求,也需要走这一步。这样既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民主权利,又有利于多 方听取意见,为任免机关做出降职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任免机关审批 任免机关审批前,人事部门应派人到呈报单位进行复查了解,既要向 单位领导和人事部门了解,也要各周围群众和被降职的本人了解,全面听 取意见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审核意见,然后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节 职务晋升
一、职务晋升的含义 二、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 三、公务员职务晋升程序
一、职务晋升的含义
公务员职务晋升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机关工作的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 工作表现与业绩情况,提高公务员原有的职务,由较低 的职务升至较高职务的管理活动。晋职意味着公务员所 处地位的上升,职权加重和责任范围扩大,同时伴随着 工资、福利等方面待遇提高。
公务员降职是一种变更职务关系的任用形式。公务员降职 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使用公务员,充分发挥公务员的作用, 为行政机关的各个职位选择配备适宜的人才。而以往的降职 是为了惩处违法违纪人员,促使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其降职 的原因主要是不胜任现职或不称职。由于机构精简、撤销等 原因,也需要降职。而以往被降职必须是有违法违纪行为, 否则不能降职。降职的后果,虽然都是低职安排,但公务员 被降职使用后,对其今后的职务晋升、工资级别的调整奖励 等方面均不受影响,而以往受降职处分后,在受处分期间以 至长期影响其职务晋升、工资调整、奖励等。

第七章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制度

第七章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制度

领导成员职务选任制


5、选举检察机关领导。按照法律选举产生 的职务; 6、选举政协机关领导职务。按照《中国人 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 7、选举民主党派机关领导职务。按照民主 党派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
准选任制公务员

公务员职务中还有一部分虽然不是通过选举产生 的,但他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权力机关通 过并决定任命。由于通过并决定任命都是以表决 形式进行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以这部 分职务带有选人的成分,被称为“准选任制公务 员”。比如,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家主席 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务院副总 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 长、秘书长,其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
北京:聘任制公务员

2013年6月,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公 布北京将首次面向全国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 员。6个职位是市科委、交通委和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三家政府部门的高级主管, 年薪不低于20万,双方将签合同,首批聘 任期为2——3年,绩效考核不合格可被解 聘。
浙江:聘任制公务员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领导成员 职务任期制的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选举中国共产党机关领导成员;按照党 章选举产生的职务: 2、选举人大机关领导成员,按照法律选举 产生的职务; 3、选举行政机关领导成员。按照法律选举 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 4、选举审判机关领导。按照法律选举产生 的职务;
公务员免职类型

公务员免职类型:程序性免职;单纯性免 职和自行性免职三种类型。 程序性免职:是指选任、委任和聘任在职 公务员担任新的职务而在其· 接受新的职务 之前或同时免去其原来所担任的职务。程 序性免职并不是目的,而是任用公务员担 任新职务必须履行的手续。

第三节 西方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第三节 西方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1.按晋职者选拔方法,分为委任晋升、考试晋升、 考核晋升、招聘晋升、荐举晋升、登用晋升;
2.按晋升依据:功绩晋升、年资晋升; 3.按晋升者来源:内部晋升、外部晋升。 4.按晋升时职务递增幅度:逐级/破格晋升。
(二)西方国家公务员降职
降职条件:任职资格条件缺失;工作效率低下, 工作业绩不理想;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原职, 不能继续执行公务;机构编制缩减,裁减冗员; 因违纪、失误或失职行为影响恶劣。
降职程序:由主管机关决定,报请上一级机关 审核、批准,再由任免机关办理相关任免手续。
第三节 西方国家公务员职 务任免与升降
一、西方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
(一)西方国家政府组织形式 (二)西方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方式 (三)西方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机关与任免权限 (四)西方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情形
(一)西方国家政府组织形式
1.内阁制。议会制政府;由内阁总揽行政权力并 向议会负责的政府组织形式,包括英国、德国、 意大利、加拿大、日本等。
免职:转换职位的;职务升降;因健康原因不能 坚持正常工作超过一定期限;不符合任职资格条 件,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其他职务的;退休 的;被辞退;因机构变动强制性裁员;死亡;因 违法乱纪受到刑事处罚等。
二、西方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
(一)西方国家公务员职务晋升 (二)西方国家公务员降职
(一)西方国家公务员职务晋升
组织。
(四)西方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情形
任职:一是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政治选举;政 治任命;考试录用、聘任、调任、公开选拔、荐 举等。二是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需要办理任职 手续。职务升降、转任、免职后重新任职。三是 其他情形。如德国公务员任用对象除专职公务员 外,还包括后备公务员、送学人员、荣誉公务员。

公务员制度(第五章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公务员制度(第五章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是合理选拔使用公务员的重要制度保障。
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必要手段,能够提高公务 质量和民众的满意度。
公务员职务任免 的意义
是管理公务员队伍的有效手段,是公务员接受 监督的重要凭证,是实现公务员职务管理制度化 的重要措施。
有利于明确公务员的岗位职责,使得公务员 更好地履行并实现公共职能。
是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将改善我国 的政治环境,推动民主政治及政治现代化的发 展。

4.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职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地方各级人民法 院院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政协机关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选举 产生的职务。
包括(1)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2)政协 各级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县级地方委员会根据 具体情况也可不设秘书长)。
6.民主党派按照各民主党派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
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秘 书长。
还有部分“准选任制公务员”:其职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国 家权力机关通过或决定任命。
选任制公务员的任免
选任制公务员的任职
1.通过选举方式任职。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完 成选举后,选举结果生效,当选者即担任所选 职务。选举结果产生效力后,通常采用公告的 方式向社会宣示。 2.有部分选举产生的公务员职务(如副省长、 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 区长),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决定任命。 两个 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一是代表大会处于闭会期 间;二是职务任免是个别的或者是认为有必要 的。
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应 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 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 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 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 (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 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 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身体健康。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10年:按照我国现行的任用制度,公务员职务任免的类型有 ( ACD ) A、选任制 B、考任制 C、委任制 D、聘任制
2、选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情形 选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主要通过选举方式获得,选举结果生效时即
任当选职务。在某些时候,也可不经过选举直接决定任命。P99 一是通过选举方式任命。 二是有些选举产生的职务,在一定条件下也可决定任命。
三.自行免职的情形 四.收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五.收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六.被辞退的 七.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 八.死亡的 九.免职的程序
○ 免职建议—审核—作出免职决定—发布免职通知
第四节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内容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
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逐级晋升原则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 择优原则
实行聘任制的作用(简答题)
有利于健全用人 机制、增强公务 员制度的生机与 活力。
有利于满足机关 吸引和使用多样 化人才的需求。
有利于提高公务 员整体素质,提 高公务员队伍的 专业化水平。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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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行聘任制的范 围
1. 可以实行聘任制的 范围
一是专业性较强的
二是辅助性职位
不实行聘任制的范围
2、公示对象:提拔担任地公示对象。
3、公示范围、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P120
(二)任职试用期制度 (1)涵义
任职试用期制是指对已经通过任用程序确定了
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
考核胜任者正式任用,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的
人事管理制度。
01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条件和资格
02 职务晋升的条件 P113
03 二.职务晋升资格 P114 1. 晋升领导职务资格 2. 晋升非领导职务资格

第八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第八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特别优秀公务员的情形:
一般界定为连续三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在急难险 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等 。
工作特殊需要的情形 :
主要是为选拔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年轻干部 的需要而设置的。
资料
川人法【2001】70号规定 : 可越级晋升的条件是: 1、获得国务院、人事部或人事部和国务院部委联合表 彰、省级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记一等功奖励和在 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2、在工作中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提出政策、意见、 建议为我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提出了有重大改革、创新价值的理论、观点、措施 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的; 4、在处理重大事件、重大灾情、重大疫情中做出了突 出贡献的); 可放宽资格条件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的条件是: 获得省人事厅和府部门联合表彰或记二等功以上奖 励的和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第八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第一节
公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员职务任免
一、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含义 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是指任 免机关根据有关法律的规 定和任职条件,在其权限 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 用或免去公务员担任某一 职务。
理解这一含义需要注意: 在任免对象上,只包括对一般公务员 的任免;领导成员的任免根据宪法和 有关法律进行。
案例: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
人员能否兼职?
刘某是从事计算机软件设计的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单位被确认为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刘某在 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一直在朋友开的公司中从事 计算机软件设计的兼职工作,并领取兼职报酬。 后来,有人向单位领导反映刘某的情况,领导找刘某 谈话,“你如果在外面有兼职领薪的话,赶快辞掉, 因为依据《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不得兼 职领薪”。刘某当时答应以后不兼了。然而,有一 天,当地税务部门到单位要求刘某补交个人所得税, 单位发现他还在兼职领薪,于是给了刘某行政降级 处分。 刘某认为,单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而我是一个技术 人员,也属于公务员吗?如果不是,就不能给我行 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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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公务员任免与升降制度
Civil service appointment 、 dismissal and up-dowm System
1 1
公务员任免制度
Civil service appointment and dismissal System
2 2
公务员升降制度
Civil service up-dowm System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 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额和职数内进行, 因职位要求选择人才(Choose personnel due to 即因职位要求选择人才 position requirements)的原则 的原则
选任制
Selection system
10.2 公务员升降制度
Civil service up-dowm System
功绩原则
Merit principles
法制原则
Rule of law principles
公务员升降 的基本原则
Basic principles
民主原则
Democratic principles
10.2 公务员升降制度
公务员的任职资格 (Qualifications)包括所 包括所
有公务员都必须具备的一般 要求和担任不同职系、 要求和担任不同职系、职级 的职务所必需具备的特殊要 求,有的是从积极的资格要 求作出规定, 求作出规定,有的是从消极 的资格要求作出限制。 的资格要求作出限制。
10.1 公务员任免制度
Civil service appointment and dismissal System
3 1
复习思考题
Question for review
10.1 公务员任免制度
Civil service appointment and dismissal System
公务员的任免(appointment and dismissal)是公务员任 公务员的任免( 用与免职的统称 公务员的任用( 公务员的任用(appointment)是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 机关或个人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 机关或个人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通 过法定程序和手续, 过法定程序和手续,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 公务员的免职( 公务员的免职(dismissal)是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 关或个人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 关或个人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和 手续, 手续,免除公务员所担任的一定的职务
10.1 公务员任免制度
Civil service appointment and dismissal System
公务员任职作了限制性的规定 的目的 : 一是确保政企分开(Separating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from (Separating enterprise) public Institutions from public affairs)
Civil service up-dowm System
批准 评选 提名
Nomination Selection Approval
提名可分单位 提名和自己申 请两种形式
程序通常采用 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 评选、 评选、评议等 方法, 方法,淘汰那 些在本次不宜 晋升的公务员
经考试或评选 以后拟定的晋 升人选, 升人选,经过 有关机构审批 后,由任免机 构办理有关任 命手续, 命手续,公布 后即可生效
10.1 公务员任免制度
Civil service appointment and dismissal System
我国《公务员法》也对公务员任 我国《公务员法》 职作了限制性的规定, 职作了限制性的规定,该法第四 十二条规定, 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 在机关外兼职, 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 批准, 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公务员免职的基本程序 (1)所在单位或上级提出拟 免职的建议; 免职的建议; 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 (2)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 按照管理权限, (3)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 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发布免职通知。 (4)发布免职通知。
10.2 公务员升降制度
Civil service up-dowm System
10.2 公务员升降制度
Civil service up-dowm System
我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我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晋升领 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1)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 (2)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 需 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3)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10.2 公务员升降制度
Civil service up-dowm System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公务员进行降职,依据下列程序办理: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公务员进行降职,依据下列程序办理: 由公务员所在机关对其进行降职条件的认定。 (1)由公务员所在机关对其进行降职条件的认定。降职所依据的法律 事实是公务员年度考核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两类, 事实是公务员年度考核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两类,不能在法定条件 外寻求其他理由。 外寻求其他理由。 由所在单位提出降职意见。降职意见中要清楚地陈述降职事实, (2)由所在单位提出降职意见。降职意见中要清楚地陈述降职事实, 降职后的安排意见,职位空缺后的补充等。 降职后的安排意见,职位空缺后的补充等。 由公务员主管领导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与拟降职人员谈话。 (3)由公务员主管领导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与拟降职人员谈话。 报任免机关审批,办理任免手续, (4)报任免机关审批,办理任免手续,如果公务员本人对降职决定不 服的,在接到降职通知的三十日内可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服的,在接到降职通知的三十日内可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 权向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权向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 关按规定作出处理。复议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降职决定的执行。 关按规定作出处理。复议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降职决定的执行。
包括业务条件、 包括业务条件、 德才条件和身体 条件
即指担任某些特定 职务所应具备的特 别因素
10.2 公务员升降制度
Civil service up-dowm System
公务员晋升的方式
委任晋升、考试晋升、招聘晋升、自荐晋升 委任晋升、考试晋升、招聘晋升、 根据选拔的方法 与登用晋升 根据晋升的依据 根据晋升人员的 来源 功绩晋升、 功绩晋升、年资晋升与越级晋升 内部晋升与外部晋升
公务员升降制度,是关于公务
员职务升降条件、标准、方法、 员职务升降条件、标准、方法、 程序等方面法律规定的总称
公务员的职务晋升,是指按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政府工作的需要和公务员自 身的德才表现,提高其职务与级 身的德才表现, 别
公务员的职务降低,是指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 工作需要和量才适用的原则, 工作需要和量才适用的原则,将 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胜任现职的公 务员, 务员,改任一种较低的职务
10.1 公务员任免制度
Civil service appointment and dismissal System
公务员兼职(Part-time job)的限制性规定主要包括: (Part的限制性规定主要包括: 的公职和私职; 禁止公务员擅自兼任营利性(Profit)的公职和私职; (Non部门兼职,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在非营利性(Non-profit)部门兼职,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且 有一定限制; 有一定限制; 禁止任何公务员在其行政部门或公共事业部门所管辖的或 者说与之有关的企业中谋求私利; 者说与之有关的企业中谋求私利; 如果其配偶等直系亲属以职业身份从事营利性的私人活动, 如果其配偶等直系亲属以职业身份从事营利性的私人活动, 该公务员必须向他所属部门提出声明
10.2 公务员升降制度
Civil service up-dowm System
公务员升降制度的意义meaning 公务员升降制度的意义
优化公务员的结构
Optimize the structure of civil service
实施对公务员的激励
Implementation of incentives for civil servants
Significance of the civil service appointment and dismissal system
有利于实现公共行政职能
Achieve the function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10.1 公务员任免制度
Civil service appointment and dismissal System
10.1 公务员任免制度
Civil service appointment and dismissal System
根据有关法律精神,我国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根据有关法律精神,我国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免 去现任职务: 去现任职务: 职位的; (1)转换(transformation)职位的; ) 2) 职务的; (2)晋升(up)或降低(dowm)职务的; 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3)离职(separation from service)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 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4)因健康(health)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 国家行政机关的; (5)调出(transfer out)国家行政机关的; ) (6)退休(retirement)的; ) (7)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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