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和产业扶持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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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1]26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1]26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1〕26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基本原则(一)低起点、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

(二)促进充分就业与保障基本生活并重的原则。

(三)政府、集体、个人共同负担,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二、保障对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承包耕地后,被征地家庭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与2009年当地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比例(简称“人均剩余耕地比”)不足70%(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高比例)的在册农业人口,征地后农转非人员。

人员身份认定按照《贵州省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程序》办理。

“剩余耕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权的耕地。

三、就业政策(一)被征地农民农转非后,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并处于失业状态的,可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按规定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扶持政策。

(二)用地项目业主单位要优先安置符合用工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就业,招用项目所在县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补贴资金从县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具体补贴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三)鼓励和支持仍保留农村户籍进城务工的被征地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相应的培训补贴;自主创业的,可优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2023年全面完成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我们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立足我县实际,按照“四年任务、三年完成”的要求,用三年时间,将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二、搬迁对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的贫困人口,以及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难以覆盖的贫困人口。

三、安置方式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以县城、重点集镇、中心村为主,合理规划安置点。

1.集中安置:在县城、重点集镇、中心村建设安置房,为搬迁户提供基础设施完善的居住环境。

2.分散安置:对于部分有特殊需求的搬迁户,可采取分散安置的方式,确保其生活品质。

四、搬迁政策1.土地政策:搬迁户原住房土地收回,新安置点提供土地使用权。

2.财政补贴:按照人均2万元的标准给予搬迁户财政补贴。

3.住房保障:搬迁户在新安置点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4.社会保障:搬迁户纳入安置地社会保障体系。

5.教育保障:搬迁户子女享受当地教育资源。

6.医疗保障:搬迁户享受当地医疗保障政策。

五、产业发展1.发展特色农业:以搬迁户为主体,发展特色农业,提高收入。

2.培育主导产业:以安置点为中心,培育主导产业,带动搬迁户就业。

3.技能培训: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搬迁户就业能力。

4.劳务输出:组织搬迁户外出务工,增加收入。

六、基础设施配套1.完善交通设施:确保搬迁点与周边道路连通,提高出行条件。

2.配套水电设施:确保搬迁户用水用电需求。

3.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商店等,方便搬迁户生活。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搬迁点生态环境良好。

七、组织保障1.成立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2.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落实。

3.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搬迁户知晓率和参与度。

4.做好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搬迁户稳定脱贫。

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实施方案为了有效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工作,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目标,我们制定了以下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扶贫开发政策的重要举措,旨在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搬迁至更适宜生产生活的地方,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目标。

本项目旨在全面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政策,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工作,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

二、项目目标。

1.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搬迁至适宜生产生活的地方;2. 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3. 推动搬迁地区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4. 实现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实施方案。

1. 确定搬迁地点,根据搬迁群众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生活需求,选择适宜的搬迁地点,确保搬迁后能够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 完善基础设施,对搬迁地点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提高搬迁群众的生活便利性。

3. 发展产业项目,根据搬迁地区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潜力,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引进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项目,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

4. 提供就业培训,为搬迁群众提供就业培训机会,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帮助他们融入当地产业发展。

5. 完善社会保障,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等,保障搬迁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6.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搬迁群众的脱贫致富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产业发展,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工作。

2. 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对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 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五、预期效果。

1. 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2. 搬迁地区产业发展取得初步成效,就业机会增加,经济发展稳步推进;3. 搬迁群众脱贫致富意识增强,融入当地产业发展,实现自身发展和社会共同发展。

贵州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指南

贵州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指南

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指南前言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国特色开发式扶贫的一项重要创举,是党中央发出脱贫攻坚总动员后打响的第一仗,是我省落实大扶贫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举措。

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

这些地方通水、通路、通电等成本很高,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即使短暂实现脱贫,返贫率也很高。

为此,对这部分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帮助他们从那些生活条件极度恶劣的地区搬出来,安置在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妥善解决居住、看病、上学等问题,并通过统筹谋划安置区产业发展与群众就业创业,确保他们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是最彻底、最有效的脱贫途径。

我省“十三五”时期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

为推动我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顺利实施,特编制本实施指南,旨在帮助从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同志尽快提高政策水平,熟悉操作流程。

一、前期工作(一)落实搬迁对象1、政策宣传。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乡(镇)、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召开群众大会、发放《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提纲》等方式,对群众进行宣传发动,做到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家喻户晓。

2、调查摸底。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发改、移民、扶贫等部门和乡(镇)、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对搬迁群众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耕地等基本情况和安置去向、方式等意愿进行调查摸底。

3、对象确定。

⑴对象围。

结合实际情况,坚持贫困程度深的村寨优先整体搬迁,整体搬迁的自然村寨,非贫困人口可以一同搬迁;零星搬迁的必须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⑵确认程序。

农户提交搬迁书面申请书,村委会初步审核汇总,榜公示5天,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上年度末家庭实际人口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榜公示5天,无异议的上报县级发改、移民、扶贫、国土等相关部门审批。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问题及对策思考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问题及对策思考

理论与实践易地扶贫搬迁是针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了解决脱贫攻坚中“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现实困境。

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贵州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手段,已经顺利实现了既定的搬迁任务,但是搬迁任务的完成不等于脱贫攻坚任务的终结,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巩固易地扶贫搬迁的成果,注重搬迁后续发展,严防搬迁“后遗症”发生。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易地扶贫搬迁是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手段。

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2015年12月,贵州省在惠水县举行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全国率先拉开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序幕。

2019年底贵州省已经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188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易地扶贫搬迁人数全国第一,全省共计建设94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贵州省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已经基本解决了“搬得出”的问题。

贵州易地扶贫搬迁主要采取城镇化集中安置的方式,即在县城和城镇新建安置点对搬迁群众进行集中安置,集中安置点安置了95%的搬迁群众,安置点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生产生活条件较好,从根本上改变了搬迁群众的生存发展条件。

安置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完善。

教育配套设施方面,2019年全省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改扩建和新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197所。

医疗卫生保障方面,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建医疗卫生项目326个。

社区治理方面,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立街道办事处64个,新建社区服务中心290个,成立村委会92个、居委会355个,全面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的相关配套措施。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搬迁群众社会融入难社会适应性问题是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迁入新居住地后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尤其对于少数民族群众,受民族风俗习惯和生活习惯的影响,适应新环境的难度更大。

搬入城市后,搬迁群众原来在农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将被改变,原有的生活习俗、思想观念、社会文化等都需要重新构建,然而搬迁群众一时无法实现从乡土文明向城市文明的转变,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失落,因此容易形成城市生活圈中的“孤岛”现象。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问题建议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问题建议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问题建议易地扶贫搬迁是指针对我国贫困地区因生态环境恶劣、资源匮乏等因素而难以脱贫的问题,将原居住地的贫困人口搬迁到相对优越的区域,并通过后续扶持措施来帮助他们实现可持续发展。

然而,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由于各种问题的存在,一些搬迁户面临着再次陷入贫困的风险。

因此,本文将就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为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策略。

一、完善扶持政策体系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需要与其他扶贫政策相合并,并与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相契合。

尽管中央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提供了相应的财政资金支持,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贫困户未能获得预期的扶持。

因此,建议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的扶持政策体系,确保搬迁户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政策红利。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建立全面的社保制度。

易地扶贫搬迁后,搬迁户面临着较高的失业风险。

因此应该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确保搬迁户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2.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易地扶贫搬迁后,许多搬迁户面临缺乏就业技能和就业机会的问题。

应建立完善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为搬迁户提供各种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帮助他们获得稳定的就业。

3.加大创业支持力度。

为了帮助搬迁户实现自我就业和增加收入,可以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资金和创业指导等支持措施,鼓励搬迁户积极开展创业活动。

4.加强教育和培训支持。

易地扶贫搬迁后,搬迁户的子女可能面临接受教育的问题。

因此,应该建立完善的教育和培训支持体系,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培训机会,确保搬迁户的子女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

二、加强产业扶持和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后,搬迁户需要依靠新的产业来实现持续增收。

因此,应该加强对搬迁地区的产业扶持和发展,为搬迁户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创业机会。

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优化产业布局。

根据搬迁地区的资源和市场需求,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确定适合当地特色和优势的产业方向。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8号)的要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方案如下:一、准备工作1、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范围、内容和行动指南,明确搬迁户的权利义务。

2、调查评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方案,建立并完善实施机制,确保搬迁后续扶持方案可持续执行。

3、合理预算,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费用,明确这些费用由相关部门承担,并明确有关转移支付方案。

4、深入开展教育宣传,加大对搬迁人员的关心,并给他们帮助和支持,使他们充分融入新社会。

二、扶持工作1、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重点是支持搬迁户加快就业和学习,尽早实现搬迁困难人口的收入增加和生活改善。

因此,应落实搬迁户就业贷款和奖补政策,支持他们投资就业,特别是就业前景好的技能培训项目。

2、实施搬迁户居住权益保障措施,确保搬迁户在新居所的居住权益。

政府应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如搬迁户的医保、住房补贴和子女教育补贴等,以免搬迁户的生活受到影响。

3、支持搬迁户的社会整合,加强社区管理,推动搬迁户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并建立搬迁户文化保护和社区文化共融体系。

4、支持搬迁户获取新技能,实施全程就业指导和教育培训项目,帮助搬迁户更好地融入新社会。

5、建立完善的咨询服务机制,提供搬迁改变中遇到的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以及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等服务,为搬迁户提供必要的指导。

三、监督管理1、对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2、进行跟踪研究,分析搬迁户的基本情况,总结搬迁户综合发展情况,加强对搬迁户的管理和服务,解决他们在搬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不规范行为给予警告、纠正、行政处罚,以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以上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的概况,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工作在法律法规政策的指导下取得良好的效果。

贵州省盘州市易地扶贫搬迁助推乡村振兴的效益评价

贵州省盘州市易地扶贫搬迁助推乡村振兴的效益评价
综合指标
包括综合发展指数、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等指标,用于 综合评价易地搬迁助推乡村振兴的效益。
06
效益评价实证分析
数据来源与处理
数据来源
实地调查、政府公开数据、相关研究报告等 。
数据处理
采用SPSS等统计软件进行数据清洗、统计 分析等处理。
评价过程与结果分析
评价过程
采用综合评价法、对比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等多种方 法进行评价。
07
结论与政策建议
研究结论总结
易地搬迁有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推动了农村 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易地搬迁在改善生态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 极作用,提高了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盘州市易地搬迁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当地居民提供 了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
易地搬迁促进了农村社会文化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 有利于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
水平。
05
效益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 构建
效益评价方法选择
对比分析法
通过对搬迁前后的经济、社会 、生态等方面的数据进行对比 分析,全面了解易地搬迁对乡
村振兴的效益。
综合评价法
根据构建的指标体系,运用加权平 均法等综合评价方法,对易地搬迁 助推乡村振兴的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
专家打分法
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易地搬迁助推 乡村振兴的效益进行打分评价,以 客观评价其效益水平。
力资源。这为当地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了他们的收入水平

03
提升农村商业模式
易地搬迁使农村地区的商业机会更式,引进更多优质商业资源。
易地搬迁对农村社会发展的贡献
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易地搬迁将农民从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的山区迁移到城镇地区,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 量。农民可以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以及更加便捷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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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和产业扶持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贫困群众就业和产业扶持措施,整合各部门力量,推进搬迁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和产业增收,实现稳定脱贫,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安排部署,坚持“脱贫是目标,搬迁是手段”的基本要求,以县城和重要的经济中心集镇安置为主,农村安置为辅,精准制定和落实贫困群众搬迁后就业和产业脱贫措施。

搬迁到城镇安置的,必须确保每户一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搬迁到中心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必须逐户落实扶贫产业、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

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农户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增强搬迁群众的安全感、归属感和幸福感,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如期脱贫致富。

二、任务和措施
(一)做好就业创业培训。

根据安置去向和安置方式,结合搬迁户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搬迁户劳动力进行规范化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订单式、针对性适用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性,增强搬迁劳动力的创业就业能力。

(二)多渠道落实城镇安置就业。

以安置点为单元,精准分析劳动力结构和就业需求,多渠道多层次组织就业。

——劳务输出就业。

搭建企业和搬迁群众供需对接平台,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的劳务协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输出劳动力到外地务工。

对已在县外、省外稳定务工就业的,要逐户逐人建立就业台账,做好跟踪服务。

——就近就地就业。

对安置地各类企业特别是产业园区新兴企业用工需求进行全面调查,逐个企业对接落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

——公益岗位兜底就业。

结合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综合交通、教育文卫等建设管理,加大城镇和社区环卫、绿化、安保、交通协管、公共设施管护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重点用于安排搬迁贫困户中的“4050”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三)做好农村安置产业扶持。

对中心村安置并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要选择交通条件好,土地、旅游资源充足,产业发展潜力大的地点建设安置区,要根据资源条件,做好市场调查和项目论证,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选择市场好、附加值高、见效快的项目覆盖安置点搬迁农户;尤其是对交通便捷、自然风光优美、民族风情醇厚、旅游开发价值大的安置点,要利用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资源要素的重组和聚集,将其打造成独具特
色的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服务型安置区。

要精心做好项目运作,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方式,提供技术、经营、管理和市场保障,使搬迁农户通过项目实现就业增收;要做好项目资金统筹,切块到县的扶贫专项资金、涉农资金以及扶贫金融政策等,要优先安排和保障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和脱贫项目。

投入的扶贫项目资金可作为贫困农户的股份参与分红。

(四)支持自主创业。

各级各类支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种创业、就业扶持措施,都要优先向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倾斜安排,引导支持有文化、有技能、有经营能力的搬迁农户自主创业。

对搬迁群众自主创业的,在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按规定予以减免优惠。

(五)做好迁出地土地开发利用。

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搬迁农户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所形成的土地经营权转增为搬迁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及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要维持迁出地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变,积极安排农业开发、退耕还林和产业扶贫等项目支持迁出地土地开发;要大力引进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尤其是农业龙头企业投资开发迁出地土地;要引导和鼓励搬迁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流转、合作、入股等方式参与迁出地土地开发经营,努力提高迁出地土地经营权收益,实现农户增收与生态恢复双赢。

(六)做好社会保障。

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及时让搬迁群众与安置地居民享受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最低
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社会福利待遇。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措施,合力做好搬迁群众就业和产业扶持工作。

(一)精准制定脱贫方案。

在安置点选择和实施规划编制时,县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做好资源要素、就业要素和产业要素的调查论证工作,编制每个安置点搬迁群众的脱贫措施和方案,并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项目和具体农户。

(二)精准落实脱贫措施。

各地要把落实脱贫措施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硬性要求,集中资源要素优先保障搬迁贫困群众的就业增收和脱贫。

安置地和产业园区各类企业可提供的就业岗位,要优先吸纳城镇安置的搬迁群众;农业开发、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等项目和资金,要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产业脱贫项目。

(三)精准落实脱贫责任。

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倾斜安排脱贫项目和资金。

县级人民政府要将各安置点脱贫任务、脱贫措施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按照领导包点、部门包项目、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绘制任务链和责任链,加强督促考核,群众不脱贫、干部不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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