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软件技术要求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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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及说明

功能要求

本次软件系统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信息系统软件(具体技术要求和包涵模块及要求见后);

2、信息系统软件的本地化修改(所要求模块的功能的增减和符合操作习惯的修改)。本地化修改以签订合同的一年内为限,超出一年后的修改由双方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进行价格协商;

3、信息系统软件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并提供相关培训教材;

4、目前中心数据库中数据的完全、准确的移植和转换;

一、信息系统软件总体要求

1、信息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和建设部《监管系统接口标准》、建设部、财政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及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政策。

2、信息系统以会计核算为核心、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内部控制为主线,体现全市“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

3、适应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潮流,支持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在多家银行和中心之间的各种灵活分工方式。系统能适应灵活方便的部署方式,可同时实现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单独或混合归集、贷款模式,适应公积金管理现状与未来发展的功能需求。

4、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数据中心与核算主体,支持全市范围内中心、及管理部资金、业务、数据的集中管理,建立统一的账务核心和完整、独立的资金账务核算体系,保证资金统一监控、调配和使用,体现中心的管理主导地位。

5、建立统一规范的业务标准、业务流程和可优化调整的业务流程整合机制,系统功能设计应具有较强的先进性,能有效地推动中心业务的发展。

6、软件关注业务,关注资金流动。在业务处理的同时,需要处理相应的资金信息,并将资金信息与业务信息匹配,使资金流与业务流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信息流动过程,使得各项业务更加明晰清楚;在业务完成的同时,实时生成相应的财务数据。业务台帐和财务明细账分设,相互印证;以资金流导向划分公积金业务的种类。

7、软件通过稽核审计提供各种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等政策性审计来达到相应的风险控制。通过行政执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检查、责令限期整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通过对业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以及门户网站三者的建设,实现中心现场服务、内部管理、网上服务三大平台的业务、数据、信息融合贯通,全面提升公积金管理工作效率。

9、建立多样的对外服务系统(电子政务、网站、触摸屏、银行、相关单位等),能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服务手段为参缴职工和单位服务。

10、建立统一的多渠道接入平台,统一数据交换接口,满足中心服务系统和相关协作单位数据交换要求。

11、建立报表和决策分析系统,可适应中心各部门、管理部、各级领导和业务人员对各类数据的查询分析需求。

12、建立安全可靠的业务处理授权和严格的绩效考核体系,完善的资金保障和风险控制机制。

13、建立完善可靠的数据迁移机制(包括历史数据的完整性、逻辑性),确保新旧系统业务数据的安全迁移。

二、信息系统软件主要模块划分及功能需求

必须满足的基本设计要求:

1、业务支持中心、受委托银行单独或混合归集、贷款模式,支持“综合柜员制”与“岗位柜员制”并存。

2、支持按业务、柜员、网点、管理部、全中心日结、月结,年度结息、结转;报表分业务、柜员、网点、管理部单独统计、汇总、打印,可按时间段任意抽取数据,根据管理需要可增加查询、统计和报表。

3、支持手工方式批量数据录入、文件方式批量数据导入等操作;支持excel 格式文件,支持该文件格式的自由定义以方便业务扩充和变化。

4、各类帐号与原系统兼容,支持帐号保持不变和平滑升级。

5、提供完善的系统安全性和授权机制。

6、根据需求快速调整业务逻辑和业务流程,增加新业务功能。

7、具有较高的响应速度和数据吞吐能力,减少前台等待时间。

8、具有风险操作的业务处理应在处理过程中增加授权控制。

主要包含以下功能模块:

1、客户管理模块

以个人综合信息为管理单元,为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有关的人员和单位建立统一和完备的个人和单位的信息档案,基础信息可以被业务处理模块直接调用,实现信息充分共享。对于基础信息的修改,在客户管理中实现,一旦修改后,相关业务数据自动更新,保证各个模块之间数据的一致性和正确性,支持在业务模块更新数据。

2、住房公积金缴存模块

公积金缴存块,处理单位及个人开户、缴交业务。

单位及个人开户、修改、销户、并户、封存业务,单位登记证管理,单位印鉴卡管理,单位年检管理,各类缴存、缓缴、补缴、帐户合并、拆分、挂账处理、年度结息等业务,以及日常对公积金账户的状态和属性管理,包括资料变更、账户封存、启封、冻结、解冻、托管、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缴存年月调整等,支持国库集中支付(财政代扣单位管理),单位托收管理,个人自愿缴存,单位

多缴退回,各类业务红冲等。

支持中心和多家银行联合发行住房公积金卡,提供发卡、与发卡行制卡信息的交换、密码管理、挂失、更换、注销等,支持现行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存折)和住房公积金卡的管理。

支持跨行缴存,多种缴款方式。

计息方式灵活,适应利率政策的变化。支持多种计息方式:如分段计息、按利率调整周期计息等。

3、住房公积金提取模块

公积金提取模块分两部分,业务前台处理个人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财务后台按审批结果划付资金。

提取流程及提取类型可按需设定,可自定义修改提取业务处理模块,并能对职工办理的提取业务情况(时间、类型、金额)及根据提取政策需审核的相关情况进行提示。

支持公积金对冲还贷,异地贷款的管理,并实现商业还贷提取的贷款信息及购房提取的购房信息的管理。

支持跨行提取和批量提取。

4、住房公积金贷款模块

公积金贷款模块,实现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的全过程进行审核、监督、核算处理及贷后管理。主要有贷前咨询、申请、审核、审批、贷中合同管理、贷款发放管理,贷后保全、还贷、催贷等业务以及协作单位的管理。由于信贷管理涉及风险管理,这就要求对该子系统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相关信息的充分共享,并逐步完善贷款信用评估控制的建模。

新系统上线后中心对贷款进行自主核算,要求贷款模块具有贷款核算功能,且符合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在新系统上线前,应征对中心自主核算前的由银行核算的存量贷款转中心自主核算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移植转换方案,在系统上线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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