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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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防范与管理

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防范与管理

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防范与管理股权质押融资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的一种方式。

在这种融资方式中,股权质押方以其持有的股权为抵押,向贷款机构或其他融资方借款。

然而,股权质押融资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讨论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方法。

1. 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股权质押融资虽然能够为股东提供流动资金,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

首先,股东在进行股权质押之后,股权实际上已经处于贷款机构的控制下,如果股东无法按时还款或违反相关约定,贷款机构有权将其质押的股权变卖或处置,这将导致股东失去控制权。

其次,如果股票市场出现大幅下跌,质押的股权价值可能会大幅缩水,导致违约风险。

此外,经营发展不顺利或其他不可预料的因素也可能对质押股权造成损失。

2. 风险防范与管理为了减少股权质押融资带来的风险,以下是一些可行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方法:2.1 慎选贷款机构在选择贷款机构时,股东应该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和专业背景的机构。

同时,应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其业务模式、资金实力和专业能力,并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护。

2.2 控制质押比例股东在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时,应控制质押比例,以降低违约风险和股权价值波动带来的影响。

一般建议质押比例不超过质押股权市值的一定比例,以确保还款能力和风险可控性。

2.3 谨慎选择质押股权在选择质押股权时,股东应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股票市场走势以及行业前景等因素。

选择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稳定性的股票,能够减少质押股权价值波动对自身的影响。

2.4 制定风险应对计划股东应提前制定风险应对计划,针对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应对措施。

例如,如果出现质押率违约的风险,可以提前与贷款机构进行沟通,协商调整质押比例或寻找其他解决方案。

2.5 加强信息披露与沟通股东在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时,应加强与贷款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将公司的经营状况、市场情况等重要信息向贷款机构披露,确保双方有共同的信息基础,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及防范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及防范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及防范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及防范,财经,吴吉芳约3796字担保问题一向是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而股权质押不失为拓展中小企业担保途径的一种有效方式。

在口前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形势下,股权质押对中小企业融资及当前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股权这种资产的特殊性,较固定资产抵押和质押、笫三方担保等方式而言,债权人往往面临较大的风险,这制约着这种融资方式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如何合理控制和防范这些风险,成为股权质押业务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

现状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以及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使得股权质押融资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理想选择。

此种情况下,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迅速发展起来。

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法律、法规、规章、办法引导股权质押融资发展。

股权质押并不是一种新的担保方式,1993年出台的《担保法》对此已有明确的规定。

但直到2007年《物权法》对中小企业股权质押公示方式有了新的规定后,以中小企业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的融资方式才盛行起来。

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物权法》改变了不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质押公示方式。

对于该类公司的股权质押,1993年《担保法》规定的公示方式为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曲于质押登记仅在公司内部完成,公示性不足,债权人难以对所质押的股权进行有效的监控;2007年《物权法》将其修改为在公司登记的丄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山于丄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机关,股权出质在丄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公示效应和公信力都远高于在企业股东名册上记载。

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是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出质和变更在同一登记机关办理,使债权人在实现质权时更为便利,减少了可能遇到的阻力。

《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各地对股权质押热悄高涨,地方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银监会等相继出台相关办法。

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出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前,上海、武汉、重庆、江西、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市就已经出台了具体的股权质押指导意见,以进一步促进股权质押的发展。

论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的生成机理以及有效防

论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的生成机理以及有效防

论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的生成机理以及有效防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担保问题一直都是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限制性因素,中小企业为了顺利发展,采取股权质押的方式也能帮助他们找到新的发展道路。

现下全球市场都处于金融危机的阴霾之下,为了能够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各领域的中小企业都开始积极的采取股权质押措施,试图尽快恢复市场经济水平。

但是,因为股权的性质较为特殊,对于债权人来说需要承担过大的风险,所以这个过程中应该如何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是股权质押业务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

标签: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生成机理;有效防范因为股权资产具有较为明显的特殊性,固定资产抵押和第三方担保的形式,债权人的利益会受到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尤其是当股票价格下跌,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股权处置风险等问题发生的时候,债权人的利益很有可能受到威胁。

一、股权职业融资风险生成机理(一)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与股权转让之间相似度极高,如果质权人同意以股权质押的方式,说明出权人手中的股权风险被转交出去了。

但是股价的波动幅度以及频率要比传统的实物资产大得多。

对于企业而言股权质押需要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其市场表现与很多方面的因素有关,这些因素作用最终都会表现在股票价格上。

如果公司经营面临困境,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权价格有可能低至零,所以依靠股权转让的方式还清企业债务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

尽管法律规定股权价格变动交易之后获得的资金如果无法偿还公司债务,那么剩余债务应由债务人负责偿还。

但是因为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贷款人继续追债的成本往往和收益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

(二)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股权质押与道德风向之间有很多的相似之处,股权质押可能会导致公司股东到市场上圈钱,如果圈钱的问题严重,公司极有可能面临严重的经济损失。

由于股权的机制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价值,股权价值的保值工作必然少不了质权人的评估环节,但因为未上市的公司在治理方面存在较多不足,信息不够透明,所以质权人无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更无法改变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资产处置情况,导致公司股权资产被掏空,银行债权悬空问题突出。

中小企业股权融资过程中的常见风险与防范

中小企业股权融资过程中的常见风险与防范

中小企业股权融资过程中的常见风险与防范■刘 勇 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摘 要:当前中小企业在面对资本市场时,时常会因为自身的经验不足导致在交易过程中处于不利局面,尤其是在股权融资过程中,这就需要各个中小企业提高对股权融资的认识,积累操作经验。

本文对中小企业面对股权融资时遇到的常见风险进行了剖析,阐述对赌风险、回购风险、投资方干涉企业管理的风险、丧失对企业控制的风险等,并给出防范措施。

关键词: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对赌;风险防范一、股权融资概述1.股权融资是创新型企业发展过程中常见的行为本文研究限制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融资过程,并不涉及上市公司,或者债权融资的过程。

该活动涉及的主体包括股权投资方和融资方。

融资方一般是发展中的公司,投资方包括资金较为充裕的大型公司、专门从事投资的公司(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类金融机构)、合伙投资的平台企业等。

2.讨论股权融资的意义(1) 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投资方大多为专业机构,拥有成熟而丰富的投资经验,背后有大量的财务法律人员支持,能够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利益。

而现阶段国家重点发展科创型企业,这些企业一般是由高级专业人员组成的创新公司,甚至有些是在产业中摸爬滚打了很多年的传统制造业企业转型而来。

根据实践来看,这些企业并无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对于股权、投资等概念甚为模糊,更谈不上精通。

(2) 股权投资行为更多属于非标准化行为虽然《公司法》《合同法》对于股权融资都有原则性规定和关键要素的约束,但是融资过程中会夹杂很多非标性的考量,如各方关于企业未来发展规划的约定,投资方在股东权利以外的额外权利,这些内容并无较多强制性法律规定,更多是投资方和融资方之间的约定行为。

有些约定属于行业内的惯例而被各方普遍默认,却未思考其对于投融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匹配对等;有些约定属于谈判中临时添加的,融资方也不易判断这类条款对未来企业发展是否存在风险。

二、融资过程中的常见风险及防范识别风险是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本部分将根据交易过程中常出现的情况,探讨公司治理、公司及实控人可能出现的额外负债、公司控制权丧失等不同层面的风险,这些风险在协议条款中将通过不同的方式体现,我们将在每一个核心条款的分析中确定其风险类型。

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的法律风险预防

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的法律风险预防

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的法律风险预防在公司发展过程中,融资是一项重要的手段。

股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为企业提供了便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为了保证企业的利益,需要加强对股权质押融资的法律风险预防。

本文将从合同约定、权利保护和合规性管理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合同约定在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时,制定合同是必不可少的。

合同的约定应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防止法律风险的发生。

首先,应当明确质押方和受质押方的权益。

合同应详细规定双方股权比例、质押的具体股份和价值等内容,确保质权人在融资过程中能够充分行使质押权。

其次,应明确质押物的处置方式。

合同中应规定在质权人违约或其他情况下,受质押方可以如何处置质押物,以及处置质押物所得款项的分配方式,从而规避可能的纠纷。

此外,合同约定还应包括违约责任的规定。

对质押方和受质押方双方的违约行为,应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以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权益的保护。

二、权利保护在股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加强权利保护是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环节。

针对不同的风险,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

首先,对于质权人来说,需确保质押权的有效行使。

在股权质押融资合同约定的基础上,质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证其权益,如及时申请质权保全等。

其次,对于受质押方来说,应增强自身的权益保护意识。

在融资合同签订之前,受质押方应对质押方的背景和信用进行尽职调查,确保融资方的合法性和信用状况。

同时,对于外部风险的预防也是重要的。

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变动、市场波动等因素,都可能对股权质押融资产生影响。

因此,对于这些风险,企业应密切关注,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

三、合规性管理合规性管理是预防法律风险的重要措施。

企业在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合规风险。

首先,企业需要对合同进行评审,并确保合同的合规性。

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

其次,企业应确保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在股权质押融资过程中,企业需要向质权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和经营信息,以保证质押交易的公正性。

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对策

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对策

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对策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对策⒈前言在现代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为了实现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并解决其资金需求,融资变得尤为重要。

然而,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面临各种法律风险。

本文旨在通过详细介绍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防范对策,以帮助中小企业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⒉概述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风险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配套法律框架不完善、融资方信息不对称、担保风险、合同风险、法律纠纷等。

以下将对每个法律风险进行细化的介绍。

⑴配套法律框架不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所依赖的法律框架可能存在不完善的情况,这给中小企业融资活动带来了一定的法律风险。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缺乏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融资活动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对策:中小企业在融资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并与相关机构积极互动,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

⑵融资方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与资金提供方信息的不对称可能导致一定的法律风险。

资金提供方可能对于中小企业的真实情况缺乏了解,而中小企业又面临向资金提供方提供真实信息的困境。

对策:中小企业应在融资前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反映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对潜在投资者进行尽职调查,确保融资双方信息的对称。

⑶担保风险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风险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风险。

中小企业为了获得融资,常常需要提供担保物,如房产、股权等。

然而,担保物可能存在产权纠纷、被抵押/质押/担保的物品价值评估不准确等问题,给中小企业和资金提供方都带来潜在的风险。

对策:中小企业在提供担保物时应确保其拥有合法持有权,并进行必要的产权搜索和评估。

资金提供方应对担保物进行尽职调查,并与中小企业建立合适的担保合同。

⑷合同风险合同风险是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之一。

当中小企业与资金提供方签订融资合同时,可能存在合同条款模糊、缺失关键条款、违法合同等问题,这都可能导致融资双方的利益受损。

股权质押的风险与控制的研究分析与实际应用

股权质押的风险与控制的研究分析与实际应用

股权质押的风险与控制的研究分析与实际应用股权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但它带来的风险却不容小觑。

许多企业为了获得资金,会将股权质押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虽然这可以帮助企业在短期内缓解资金压力,但风险往往随之而来。

本文将从风险与控制的角度,探讨股权质押的现状、存在的风险及其有效的控制措施。

一、股权质押的基本概念1.1 股权质押的定义简单来说,股权质押就是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作为担保,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这种方式在资本市场上非常普遍。

尤其是在资金需求大的时候,企业往往选择这种方式来获得流动资金。

股权质押的操作相对简单,程序也不复杂,因此受到许多企业的青睐。

1.2 股权质押的现状随着经济的发展,股权质押的规模逐年上升。

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常常面临融资难的问题。

股权质押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

然而,近年来也发生了一些股权质押违约的事件,令市场对其安全性产生了疑虑。

整体来看,股权质押的市场仍在扩展,但其背后的风险也逐渐显现。

二、股权质押的风险2.1 价格波动风险股权质押最大的风险之一就是价格波动。

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股权的价值可能大幅波动。

如果质押的股票价格下跌,借款方可能会面临追加保证金的风险。

企业若无法及时补足资金,就可能导致质押股权被强制平仓,进而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这种情况对企业和股东都是双重打击。

2.2 违约风险股权质押的另一大风险是违约风险。

企业在融资后,若经营不善,可能会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此时,金融机构就会启动质押程序,强制处置质押的股权。

这不仅会让企业失去控制权,还会影响到公司的长远发展。

更严重的是,若多个股东同时面临违约,将对企业的股东结构产生严重影响。

2.3 法律风险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也不可忽视。

质押协议的制定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任何不合规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质押无效。

如果在质押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可能导致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甚至引发更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企业需要特别注意条款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及防范对策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及防范对策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公示 方 式 为 “ 记 载于公司股东名册 ” , 质 押 登 记 仅 在 公 司
所 谓 股 权质 押 融资 , 是 指公 司股 东 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股 权 内部 完 成 , 公示 性 不 足 , 债权 人 难 以对 质 押 股权 进 行 有 效 的 出 质 给银 行 或 其他 金 融 机 构 , 获取 贷 款 的 融 资方 式 。 其实 股 监 控 , 各 地 发 展 股 权 质 押 的积 极 性 不 高 。 2 0 0 7 年 颁 布 的 新 权 质 押 并 不 是 一 种 新 的 金 融创 新 产 品 , 作 为 一 种 制 度创 新 , 《 物 权 法 》 将 中小 企 业 等 非 上 市 公 司股 权 质 押 公 示 方 式 修 股 权 质 押 将 中小 企 业 中 静 态 股 权 盘 活 为 可 用 的 流 动 资 金 , 改为 “ 在 公 司 登记 的工商 行 政 管理 部 门登 记 ” , 提 高 了公 信 为 中小 企 业 贷 款 提 供 了 一 种 新 的 融 资 渠 道 。 近 一 些 年 来 , 力, 股 权 质押 融 资 才真 正 发展 起 来 。新 《 物权 法 ) )颁布 实 施 国 家及 地 方相 继 出 台 的 法 律 、 法 规 、规 章 、办 法 以及 市 场 后 , 地 方 政 府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等 相 继 出 台了 相 关办 法 , 0 0 8 年9 月1 日,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颁 布 主 体 的 积极 参 与 使得 股 权 质 押 融 资 成 为 中小 企 业 融 资 的 一 鼓 励 其 发 展 。2
期 债权 、短 期投资 和存货 等 , 因此本文 主要 围绕这 些流 动资 产 项 目进行 分析企 业如 何进 行营 运资 金管理 。第一 , 在企 业遵 守 国家制 定的企 业货 币资 金管理相 关规 定 的前提 下 , 企业 应利 用 货 币资 金持有量 模 型计算 出最 优持有 量 , 一 方面满 足企 业生产 经营 、短 期债务 偿还 、税 款缴 纳等 日常需 求 , 另一 方面将 暂 时 闲置 的货 币资 金配置 到短 期投 资项 目中去 , 提 高货 币资 金的利 用率 。第 二 , 短期 债权 主要包 括应 收账款 、应 收票 据 、其 他应 收款 和预付 账款 等 , 其 中比重最大 的是 由于赊 销和分 期 收款等 销售 方 式产 生 的应 收账 款 。 因此企 业 应在 不 影 响销售 收入 的 前提 下 , 制 定 以信 用标 准 、信 用期 限 、信 用额 度 、现金折 扣标 准为 内容 的信用 政策 , 使 企业 减少 应收账 款 的资金 占用成 本和 坏账 损 失 。另 外也 应充 分 利用 应收 账款 融 资等 金 融创 新产 品 加快 营运 资 金周 转 , 使 企 业达 到效 益 和流 动性 的 平衡 。第 三 , 短期 投资主 要包 括短 期权益 投资 和短期 债券 投资 , 因此企业 应 充分 利用 闲置的 资金建 立投 资组合 进行 短期 投资 , 需 注意分 散 投资 风险和保 证 其一定 程度 的流动 性 。另外 , 根 据会计 准则 要 求的 稳健性 原则企 业应 定期对 短 期投资 的市 场价值进 行估 值 , 并计算 投资 收益 。第 四 , 我 国企 业 的存 货管 理水 平大 大落后 于 国外 同行 业 平均 水 平 。存货 管理 最 重要 的 是企 业持 有 的存 货 量 能 权衡 好 日常 生产 经 营需 要和 存 货 占用 资金 成本 两者 之 间 的关 系 , 企 业 可以利 用最佳 经济 订货量 模型 等现 代管理 理论 加 强存货 的 日常管 理 。 2. 流 动 负债项 目管理 。流动 负债 是企业 的重 要融 资方 式 , 因此流 动负债 项 目管理对 于企 业来说 具有 重要 的意义 , 管理 好 企 业 的流动 负债一方 面 能防范 财务 风险 , 另 一方 面能加 快企业 的资 金周 转 。流 动负 债 融资 方式 主要 包 括商 业信 用 融资 、 应 急项 目融 资和 短 期贷款 。具体 来说 , 第一, 商 业信 用 融资 是 由 于 企业在 产 品销售 过程 中预收账 款 或延期 付款产 生 的 , 商业信 用 融 资工 具最 主 要 的是应 付 账款 。应 付账 款 从本 质 上来 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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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及防范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及防范,财经,
吴吉芳约3796字
担保问题一向是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而股权质押不失为拓展中小企业担保途径的一种有效方式。

在目前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形势下,股权质押对中小企业融资及当前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股权这种资产的特殊性,较固定资产抵押和质押、第三方担保等方式而言,债权人往往面临较大的风险,这制约着这种融资方式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如何合理控制和防范这些风险,成为股权质押业务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

现状
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以及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使得股权质押融资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理想选择。

此种情况下,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迅速发展起来。

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法律、法规、规章、办法引导股权质押融资发展。

股权质押并不是一种新的担保方式,1995年出台的《担保法》对此已有明确的规定。

但直到2007年《物权法》对中小企业股权质押公示方式有了新的规定后,以中小企业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的融资方式才盛行起来。

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物权法》改变了不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质押公示方式。

对于该类公司的股权质押,1995年《担保法》规定的公示方式为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由于质押登记仅在公司内部完成,公示性不足,债权人难以对所质押的股权进行有效的监控;2007年《物权法》将其修改为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由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机关,股权出质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公示效应和公信力都远高于在企业股东名册上记载。

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是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出质和变
更在同一登记机关办理,使债权人在实现质权时更为便利,减少了可能遇到的阻力。

《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各地对股权质押热情高涨,地方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银监会等相继出台相关办法。

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出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前,上海、武汉、重庆、江西、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市就已经出台了具体的股权质押指导意见,以进一步促进股权质押的发展。

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212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对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进行统一规定,该办法已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此后,全国范围内的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业务蓬勃发展起来。

金融机构、产权交易所积极参与股权质押融资业务。

企业、金融机构和产权市场三者相互合作,将推动股权质押融资向前发展。

2009年2月24日山东省在济南举办“助企解困进万家”座谈会上,中国银行济南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先期拿出50亿元开展股权质押业务;华夏银行济南分行的计划是今年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30亿元的授信,争取三年内达到50亿元,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在中小企业发达的浙江省,目前多数银行都愿意把钱贷给拥有优质股权的企业。

正如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所言,“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力度正不断加大,只要风险可控,不论什么行业、什么规模的企业都能够通过股权出质成功融资。

”金融机构对股权质押的“看好”,是该种融资方式能够盛行的一个重要保障。

产权交易所的参与是股权质押融资中重要的一个环节。

综观全国产权市场,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正逐渐打破地域界限。

全国多个地市产权交易所已经先后作出相关股权出质的尝试。

《中国证券报》2009年3月30日引述权威人士信息称,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五个城市建立针对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产权交易市场平台作为试点。

几天后,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布了《股权质押融资服务操作规
则》,广交所将在股权质押融资活动中依法为有关参与方提供融资信息、股权质押登记、股权托管、企业托管等各项服务。

产权交易所的积极参与将极大地促进了中小企业通过产权市场融资。

对于资金缺乏的中小企业来说,股权质押融资解决了其融资过程中担保难的问题。

同时企业将股权质押后,出质股权被登记锁定,无法转让,提高金融机构贷款的信心和企业贷款
成功率。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股权质押融资也支持了其发展贷款业务,成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

因此,这种融资方式近年来在资本市场上表现极为活跃。

根据相关报道,2008年6月到2009年3月的短短九个月的时间,仅浙江省就办理股权出质登记536户,出质额达131.7亿元(股),融资金额241.8亿元。

尽管如此,相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和巨额的股权资产来说,目前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质押获得的资金量仍然过小,其未来发展前景依然广阔。

风险因素
近年来,许多金融机构开始受理中小企业的股权质押的贷款业务。

尽管这种融资方式受到中小企业和部分金融机构的推崇,但是对于债权人(质权人)来说,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依然大于传统资产担保的融资。

这些风险制约着股权质押融资的进一步发展。

基于这些问题,许多审批严格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于股权质押贷款仍持谨慎态度。

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包括股权价值下跌的风险、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和股权处置风险。

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

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

无论是股权被质押企业的经营风险,还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终结果都转嫁在股权的价格上。

当股权价格下跌,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极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

虽然法律规定质物变价后的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的,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继续
清偿。

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规模等因素的限制,有的债务人除了已经质押的股权之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供偿债,贷款人继续追讨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

比如,出质人利用现有法律的漏洞,违背诚信原则,通过关联交易或者其他方式抽逃资金掏空股权被质押公司。

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而被掏空的公司资不抵债,其质押的股权价值极低,质权人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这种现象在现实中时有发生,影响金融机构受理股权质押业务的热情。

在股权质押融资中,如果企业无法正常归还融资款项,处置出质股权的所得将成为债权人不受损失的保障。

上市公司的股权处置较为简单,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交易即可,但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处置就较为复杂。

目前,虽然各地区设置的产权交易所可以进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但其受制于《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0号文)中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不得拆细、不得连续、不得标准
化” 的相关规定,一直无法形成统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

没有这个市场作依托,绝大部分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难以自由转让,造成非上市公司股权处置上的困难。

转让困难大大影响了中小企业股权的变现价值,制约着股权质押融资的发展。

股权处置风险还造成股权价值评估困难。

因为缺乏有效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股权定价机制难以形成,这使得股权质押时质权人和出质人难以对股权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

价值评估过低,会导致出质人无法获得更多的融资;价值评估过高,出质人质权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规模。

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得加强贷款中对质押股权的审查。

在办理股权质押贷款前,金融机构应充分调查分析借款人和被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的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和产权是否明晰等,对融资目的和投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预测借款人未来偿债能力和股权质押的实力。

通过有效审查,鉴别出有实力的企业和有价值的股权,为其进行融资服务,以实现金融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双赢。

其次得加强对股权出质公司的监督。

一般的贷款,为了保障企业能够按期偿还借款,出借人一般会对借款单位的投资、再借款等行为做一定限制,以保障贷款单位的清偿能力。

但是,对于股权质押贷款来说,仅仅是监督和限制贷款单位的来控制风险是不够的。

要保证出
质股权的保值和增值,防范股权出质的道德风险,对股权被质押单位的经营行为进行适当监督和限制是必要的。

当然,这需要股权出质的时金融机构、出质人以及被出质股权的企业共同协商签订相关的合同。

尽管这种做法,会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有一定的限制,但这更能加强金融单位放贷的信心,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放贷金额,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同时还得建立和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体系。

股权质权的实现,依赖于健全、完善的股权转让市场。

目前,各地已经设置的产权交易场所可以进行有关股权转让的交易,但如上文所言,该系统难以满足股权转让的需求。

因此,完善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机制有利于促进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

目前,各地为解决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难题都做了有益的尝试和创新。

以有些地区正在探索的股权托管为例,各地区对托管股权的范围和托管的具体方式等规定不一,要形成全国性的机制尚需一定时日。

国家有关部门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如能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和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体系,将对增加企业股权的流动性和变现渠道起到重要作用。

全国性的中小企业股权转让体系一旦形成,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转让难
题也将解决,相应的股权定价机制和价格评估机制也将相继形成,质押股权的定价和评估将更为合理,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外部环境将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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