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公示
2011物业服务项目收支公示要求

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尊敬的业主:为便于您了解北苑家园望春园项目2011年度各项费用的收支情况,对我们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1月1日至至12月31 日期间的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如下。
如有疑问,请随时向我们提出质询,我们将及时予以答复。
一、项目基本情况1.物业服务费总收费面积359400.0平方米2. 本项目物业服务收费方式采用包干制,收费标准为:建筑类型总数量收费标准(元/平方米·月)户数面积(平方米)多层住宅高层住宅3136别墅办公楼商业物业其他类型总数3136 0.0 0.0二、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总体情况说明(一)物业服务费收入情况及成本费用支出情况说明本项目2011年度物业服务费应收万元,实收万元;总支出万元,盈余/亏损万元。
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管理人员费用万元,占总支出的%;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万元,占总支出的%;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万元,占总支出的%;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万元,占总支出的%;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万元,占总支出的%;办公费用万元,占总支出的%;管理费分摊万元,占总支出的%;固定资产折旧万元,占总支出的%;物业共用部分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万元,占总支出的%;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万元,占总支出的% 。
其他情况说明:(二)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及其支出情况本项目2011 年度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共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
结余部分用途为:1.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元;2.按照业主大会决议用于元;3.其它用途元。
(三)业主欠费情况本项目2011 年度共有户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欠缴费用总计万元,欠缴率为%。
(四)其他情况三、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表(一)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附表1(二)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支情况表:附表2本公告由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解释。
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咨询电话:企业名称: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附表1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包干制)项目序列本年发生额(万元)一、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1(一)本年物业服务费收入2(二)本年物业服务费支出31.管理人员费用4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5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6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7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86.办公费用97.管理费分摊108.固定资产折旧119.物业共用部分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1210.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1311.税金14二、本年末累计收支余额15填表说明:1.序列4填报主管以上级别人员工资、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物业公共收益收支公示模板

1.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 的维修、更新与改造经费
2.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 作和开展相应活动经费
4.弥补物业服务费用
—5
5.经营成本
6.税、费
7.审计费用
8.其他支出三、本期收支结余四、累 Nhomakorabea收支结余
五、收益约定
起止期限:
分配比例:
其他:
物业利用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
(示范样本)
物业管理区域名称:收支时间:年 月一年 月
项目
本月发生额
合计
备注
一、收入
1.经营用房收入
2.停车泊位收入
3.广告位收入
4.利息收入
5.信号发射基站场地收入
6.智能快递柜场地收入
7.会所经营收入
8.泳池(馆)经营收入
9.文体场所经营收入
10.摆摊设点收入
11.其他收入
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示范文本)

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示范文本)尊敬的业主:为便于您了解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年度各项费用的收支情况,对我们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年1月1日至年12月31 日期间的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如下,如有疑问,请随时向我们提出质询,我们将及时给予答复。
此外,您还可以凭本报告的条形码编号登录北京市建设网()查询中心栏目查询和下载。
一、本项目基本情况1.物业服务费总收费面积平方米。
2.本项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二、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总体情况说明(一)物业服务费收入情况及成本费用支出情况说明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采取(包干制/酬金制)。
本项目年度物业服务费应收万元,实收万元;总支出万元,盈余/亏损万元。
其中管理人员费用为万元,占总支出的%;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为万元,占总支出的%;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为万元,占总支出的%;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为万元,占总支出的%;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为万元,占总支出的%;办公费用为万元,占总支出的%;管理费分摊为万元,占总支出的%;固定资产折旧为万元,占总支出的%;物业共用部分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为万元,占总支出的%;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为万元,占总支出的%;税金为万元,占总支出的%;管理费酬金为万元,占总支出的%(酬金制填写)。
其他情况说明:(二)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及经营费用支出情况说明本项目年度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
结余部分用途为:1.万元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此项可添加)其他情况说明:(三)业主欠费情况说明本项目年度共有户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欠缴费用总计万元,欠缴率为%。
其他情况说明:三、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表(一)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见附表1;(二)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支情况表见附表2四、其他说明1.本项目本年度亏损部分由弥补。
2.(此项可添加)本公告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解释。
物业费用收支情况公示(酬金制)模板

示
本年发生金额
说明
11
6.办公费;(1)节日装饰的费用。(2)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 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2 7.固定资产折旧 13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4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15 10.法定税费以及合理利润 16 二、物业经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17 (一)物业经营收入 18 1.共有部分车位收入 19 2.共有部分广告收入 20 3.共有部分场地收入 21 4.其他费用 22 (二)物业经营支出 23 1.共有部分经营服务成本(人工、保洁、能源、维护、材料支出等) 24 2.管理费支出或约定分成 25 3.税金等 26 (三)物业经营收支余额 27 三、本年末收支余额
物业费收支情况 2 (一)物业费收入 3 1.本年度物业费收入 4 2.历史清欠物业费收入 5 (二)物业费支出 6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7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8 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9 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10 5.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物业公司xx年度收支情况公示模板

物业公司xx年度收支情况公示模板.
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尊敬的业主: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知情权和便于业主了解小区本年度各项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3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小区物业项目收费总住宅户数:户。
2.收费标准:元/平方米·月。
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明细表
项目
一、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1.本年物业服务费收入
2.本年物业服务费支出
二、物业服务费收支余额
三、年度项目支出明细
发生金额(元)
1.员工工资支出
2.员工会议餐费
3.公共给排水管道、阀门修理维护费
4.公共供电线路、照明灯具维修更换材料费
5.采办消防器材费
6.制造小区平面图、标识标牌
7.建造围墙铁丝网及采办工具
8..绿化养护管理承包费
9.新购绿化养护机器械费
10.首次接管物业修剪、清运绿化垃圾费
精选范本
.
11.绿化养护购农药、化肥费
四、本年末业主累计欠费
3、物业服务事项说明。
杭州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项目经营收支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

附件1:物业服务项目经营收支情况报告(包干制)(示范文本)小区(大厦)全体业主:本小区(大厦)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根据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加强对物业经营性收益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支情况应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
为更好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现将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收支情况予以公布,时间为15天。
有异议的业主,可与本物业服务企业联系咨询,联系人:;咨询电话:。
附:其他应专款专用的经费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名称(盖章):公布时间:年月日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一、《物业服务项目经营收支情况报告(包干制)》指标解释:1.经营用房租金是指出租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商业用房所取得的收入。
2.停车泊位费是指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道路和场地设置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停车所取得的收入。
3.广告收入是指利用电梯轿箱、灯箱、外墙、宣传栏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除经营用房租金、停车泊位费以及广告收入之外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取得的收入。
5.利息收入是指上述1到4项收入总和在报告期内产生的利息总额。
6.经营成本是指取得经营收入而直接或间接发生、新增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等。
7.补充物业服务费是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按照业主大会决定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费不足的费用。
8.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是指按比例提取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正常运作所需的通讯费、纸张费、邮递费等日常办公费用以及有关人员的工作津贴。
9.补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直接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用于弥补专项维修资金拨付额与申请额的差额部分的资金;经专有部分面积占相关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专有部分人数占相关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缴存至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资金。
10.税费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缴纳的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物业服务项目经营收支情况及物业用房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包干制)

物业服务项目经营收支情况及物业用房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包干制)(示范文本)小区(大厦)全体业主:本小区(大厦)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及《义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支情况应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
为更好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现将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收支情况及物业用房管理使用情况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15天。
有异议的业主,可与本物业服务企业联系咨询,联系人:;咨询电话:。
单位:元附:物业用房位置及面积(平方米)物业服务企业名称(盖章):公布时间:年月日《物业服务项目经营收支情况及物业用房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包干制)》指标解释:1、物业用房租金是指出租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用房所取得的收入。
2、停车泊位费是指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道路和场地设置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停车所取得的收入。
3、广告收入是指利用电梯轿箱、灯箱、外墙、宣传栏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除物业用房租金、停车泊位费以及广告收入之外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取得的收入。
5、利息收入是指上述1到4项收入总和在报告期内产生的利息总额。
6、经营成本是指取得经营收入而直接或间接发生、新增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等。
7、补充物业服务费是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按照业主大会决定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费不足的费用。
8、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是指按比例提取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正常运作所需的通讯费、纸张费、邮递费等日常办公费用以及有关人员的工作津贴。
9、补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直接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用于弥补专项维修资金拨付额与申请额的差额部分的资金;经专有部分面积占相关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专有部分人数占相关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缴存至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资金。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物业项目收支情况
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12.26
•【字号】京建发[2011]592号
•【施行日期】2012.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有
关问题的通知
(京建发〔2011〕59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物业服务企业: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构建公开透明的物业管理市场环境,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知情权、监督权,现将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物业项目收支情况采取网上填写,现场公示。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登录《北京市物业管理动态监管系统》,填写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和本年度物业项目收支预算,并打印出带有条形码的报告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日。
三、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收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每年5月1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对未履行公示
义务或未按要求公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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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带来的启示
根据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之规定,北京市各个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今年的三月份按要求开始向业主公示收支情况。
根据媒体的报道,有八成的物业服务企业如期公示了去年的账单,有二成的企业未如期公示。
同时在如期进行公示的物业服务企业中,存在着公示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一是物业企业没有按照文件要求的内容进行公示;二是公示张贴位置不显著;三是公示中各项账目的数字存疑;四是收支统计方法不准确;五是物业企业有意漏掉公共收益;六是公示中出现了重复记账的问题。
另外,还有一些物业企业的收支出现亏损,业主对此表示质疑。
据京华时报记者的报道,西城区朱雀门小区2010年度收取物业费466.24万元,各项服务费支出612.4万元,收支余额为-146.16万元,小区本年度物业费缴费率为98.34%。
一些业主很不理解,认为亏损原因值得探究,另一些业主表示,虽然有质疑,但是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
如何证实这份公示报告的真实性是个困扰业主的问题,毕竟不能靠物业企业的单方说辞。
而物业服务企业则表示,该小区物业费2.9元/平方米的标准让公司入不敷出,但物业公司不敢提涨价,因为涨价要经过业主大会认可,业主能认吗?再有涨价后缴
费率就要下降。
然而业主却质疑,这种物业费标准不应该亏损。
对于上述问题,律师和行业专家都给出了这样或那样的办法。
其实,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角度来说,上述问题很好解决。
对于2.9元/平方米的物业费标准是否合适,不能靠业主的感觉或是物业企业经营是否亏损来决定。
确定物业服务费价格的基础是物业服务标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去年推出了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DB11/T 751-2010),共分五级,不同的服务标准其服务费用自然不等,业主自行决定享受哪一级的物业服务,根据享受到的服务标准缴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此外,小区的总建筑面积、绿化面积及电梯数量、运行时间等对物业费的价格也有较大影响。
《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鼓励物业各方权益主体在确定物业项目收费标准、物业项目交接查验等环节及物业服务全过程,委托评估监理机构进行评估监理。
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机构来办,既能解决业主对物业价格、物业服务质量的疑问,也能解决物业服务企业由于价格过低,造成服务质量下降、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下降、企业年年亏损的恶性循环。
期待着业主早日认知物业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作用,而第三方评估机构也要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做出成绩,让业主、物业双赢!
作者:北京天坪慧诚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
邓学军(注册物业管理师)
201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