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泽尔_产权的经济分析_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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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的经济分析 摘要

产权的经济分析 摘要

在一些现存的奴隶社会中,奴隶主拥有几乎绝对的权利,奴隶甚至没有需要财产的权利,这种看似绝对的产权制度中,奴隶靠自身劳动力产权的赎身还是发生了。

这是因为奴隶主往往通过花费资源,比如给予一些所有权使奴隶不懈怠地生产。

因此,奴隶所有权本身不是绝对的。

这个例子说明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情况下,产权不能被完成地界定。

巴泽尔认为,个人对资产的产权由消费这些资产、从这些资产中取得收入和让渡这些资产的权利或权力构成。

交换是权利的互相转让,交易成本则是与转让、获取和保护产权有关的成本。

只有对产品的特性完全了解,产权才能被完全界定,交易成本才能为零。

由于信息成本,任何一项权利都不是完全界定了的。

没有界定清楚的权利把分有的价值资源留在“公共领域”里,个人就花费资源去攫取它。

例如“买樱桃”的情况,为了向顾客传达樱桃值得购买的潜在信息,买主必须花费资源允许顾客捏摸挑选或主动允许试吃,甚至无法阻止他们在决定后继续试吃。

这种损坏、过度挑选的情况在公共领域不可避免。

此外,由于存在转让部分属性的商品交换方式,许多商品属性实质也不为个人全部拥有。

例如,一家订有复印机服务合同的公司,当复印机制造商对复印机引起的某些损害负有责任,雇员可以私下免费使用复印机,权利就被分离了,免费搭便车者出现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该公司不具备完全的产权。

巴泽尔在讨论影响所有权配置的因素时,提出,产生收入流权利的资产,如果越多地受到他人无约束的无补偿利用,它的价值越低;产生服务流的资产,如果服务流越具有多变性和不确定性,资产价值越低。

因此,决定所有权最优配置的总原则是:对资产平均收入影响倾向更大的一方,得到剩余的份额也应该更大。

也就是说资产产生的净收益取决于权利的界定,取决于权利受到怎么样的保障。

只有一个人能影响资产收入的情况下,收入达到最大化。

这里巴泽尔否认了产权被界定清楚收入就能够实现最大化的说法。

巴泽尔认为,个人最大化的原则普遍适用,因为个人目的相当清楚,以个人为单位研究产权问题是有益的。

巴泽尔的产权理论评析论文

巴泽尔的产权理论评析论文

巴泽尔的产权理论评析论文巴泽尔的产权理论评析论文巴泽尔(Hernando de Soto)是一位秘鲁经济学家,他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一种新的产权理论。

这个理论认为,产权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制度,能够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在巴泽尔看来,产权不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或者习俗,而是一种制度安排,能够有效地保护个人和企业的资产。

本文将对巴泽尔的产权理论进行评析,并从中国的角度来审视这个理论。

巴泽尔的产权理论主要有两个核心概念。

第一个是“Dead Capital(死资本)”,第二个是“Informal Sector(非正式部门)”。

对于死资本,巴泽尔指出,在发展中国家,大量的资产并未被认证,并不能成为抵押品或者质押品。

这些资产包括了房产、土地、车辆等等。

因为这些资产缺乏证明的真实性,所以它们也就不能被流通、交易或者转移所有权。

这就导致了这些资产成为了“死资本”,无法有效地被利用。

因此,巴泽尔认为,对于这些资产进行全面地认证和输出是非常重要的。

而对于非正式部门,巴泽尔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存在着一个庞大的非正式经济,这个经济体系不同于正式经济体系,它不被纳入法律框架,没有纳税和监管。

由于这个经济体系缺乏监管,它也就容易出现一些违法、不合理的做法,如逃税、假冒伪劣等等。

而非正式经济体系的存在也强调了产权的重要性。

因为只有经过产权的认证和保护,才能使这些非正式部门的经济主体享有自己的合法权益。

巴泽尔提出的这两个核心概念,与中国的发展现状是密切相关的。

我们知道,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经济迅速发展,但是产权问题却一直是困扰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

虽然我们有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各种证明文件,但是这些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却经常被质疑。

此外,中国也存在着大量的非正式部门。

这些非正式部门有些是法律规定范围以外的,如摊贩、小贩、黑工等等,有些是经过了政府批准却没有纳税的,如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个体户等等。

在中国,产权问题一直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瓶颈。

论巴泽尔产权理论的基本特点

论巴泽尔产权理论的基本特点

论巴泽尔产权理论的基本特点作者:陈雅彬来源:《商场现代化》2013年第03期摘要:有关产权理论的书籍有很多,巴泽尔的《产权的经济分析》不仅体现了其新颖的观点和独特的思想,其理论方法也要比其他学者的作品更容易理解。

这部思想深刻,意味无穷的产权论著对产权理论展开了全方面的研究,本文旨在分析现有的产权理论,研究其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作用。

关键词:巴泽尔产权理论特点一、产权界定的基本性质产权理论中产权界定的研究是最为关键的一项内容,现实生活中初始产权界定影响资源优化配置和产值的关键因素,其本身具有明显的相对性和渐进性。

巴泽尔认为产权完全被界定的成本过高,一般体现的都是气相对性特质。

虽然巴泽尔的基本判断有悖于传统的产权理论常识,但是产权初始界定是产权交换的基础内容,是保证人们可以用不属于个人东西交换的基本。

产权制度会在产权界定的各阶段存在,初始界定产权因费用较高导致其本身界定不够完善明细,要通过后续的运作过程进行交易得以实现。

二、产权界定的基本内容第一,产权界定的力量。

产权界定表面上是政府和法律的事,但巴泽尔却认为虽然法院和法律会起到重要的作用,私人间订立的合同才是起到实际作用的关键。

法院一般以法律作为依据保证并支持私人合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诉讼进行裁决,订约人可以将自身的想法融入到新合同中。

所以说,个人或者所有者所受的激励才是决定产权是否存在的根本第二,产权界定的方式。

大多数人认为产权界定的主要方式是政府和法律的力量,但巴泽尔确认为有多种方式能够实施产权界定。

巴泽尔在汽油价格控制时期对汽油产权界定的理解方式较为深刻,他不同意汽油最高价格控制的影响是短暂的这一说法,汽油价格被管制的时间,加油站低价出售汽油,名以上收益下降,其部分汽油价值进入到公共领域,但是相应的汽油质量和服务质量就会相对下降。

所以说,产权界定的方式除了政府法律的强制安排之外,也受非正式制度的影响。

第三,产权界定的难点。

产权界定的难点在于界定过程中的成本话费,巴泽尔认为转让、获得和保护产权的相关成本是其交易成本。

论巴泽尔产权分析的属性基础

论巴泽尔产权分析的属性基础

论巴泽尔产权分析的属性基础张润锋【摘要】In the property rights research of Barzel, the attributes, variability and public domain differentiate his approach among the others, and the attributes forms are the base of his property rights. Barzel innovatively used the tool of attributes, applied it with great skills to many property rights issues, provided insightful answers, added a new approach to property rights and improved the theoretical development on property rights. This article will try to explain Barzel's property rights attributes approach from three aspects: property rights definition, property rights delineation and property rights allocation. It is because equity assets have different attributes and these attributes belongs to different individuals,the accessing and exchanging property rights reflects relationship of individuals. And also due to the limitation of individuals' understanding of attributes, the economic property rights have never been delineated as legal property rights. In reality, resources should be allocated to these "attributes" owner, who has the most impact on economic output, to avoid property rights dilution in order to improve economic efficiency.%在巴泽尔对产权的研究中,属性、变化性和公共领域构成了其产权分析的特色,其中属性分析是其产权分析的基础。

责任的变化性与产权的稳定性——《产权的经济分析》书评

责任的变化性与产权的稳定性——《产权的经济分析》书评

FINANCE&ECONOMY金融经济责任的变化性与产权的稳定性——《产权的经济分析》书评牟范宇摘要:公共领域中,组织的成员的能力不同从而形成了责任的变化性;相对应地,产权的频繁变更不利于激励,因此需要稳定化。

合理安排各种资源的使用,以求取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多数组织追求的目标。

《产权的经济分析》是约拉姆•巴泽尔对责任与产权在公共领域的研究著作,对非价格机制飽帕累托最优的取得起到驱动作用。

本文通过对该书的评论,结合当前研究资料,分析责任的可变性与产权的稳定性,从内容、方法、发展角度对原书进行了批判性分析,进而体现了原书的价值。

关键词:产权的经济分析;责任;产权;变化性;稳定性—、定位1.约拉姆•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是经济学家约拉姆•巴泽尔的代表作品之一。

约拉姆•巴泽尔于希伯来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毕业,在1967年以后,一直担任着华盛顿大学的经济学教授。

他研究的范围是产权经济学和应用价格理论,最近十年转换方向,开始研究政治经济。

2.《产权的经济分析》对于组织财产权利的“蛋糕”分配问题中,原则上有两种方法:第一,不改变蛋糕大小,仅仅将原本蛋糕的分配方式均衡化;第二,将原本的蛋糕做大,在产权相关性分析的理论基础之上,开展对产权自主性的研究。

二、一些重要概念的分析1.责任微观视角下,责任是产权管理的一部分,即在一定的环境中,为了达成组织的最理想目标,对组织所能够配置的产权资源进行有效计划、组织、控制和领导,以追求高效率运作的一种综合性社会活动。

在本书中,其责任归属划分到个人,并且因为能力原因,责任是变化的。

2.产权产权可以被定义为两种权利,“经济权利”和“法律权利”。

基于“经济人”的假定,经济利益最大化是人追求的最终目标,但是法律假定的是到达上述最终目标的■途径和手段。

鉴于本书的核心内容是对产权进行经济分析,因此主要变量是经济权利。

需要强调的是,《产权》中产权的稳定性绝对不是一成不变的绝对性,而是动态变动中维持在帕累托最优的动态平衡。

《产权的经济分析》读书笔记

《产权的经济分析》读书笔记

《产权的经济分析》读书笔记董波(中国城市化杂志社)巴泽尔的《产权的经济分析》一书写得极为简洁明了,特别是在其第一章(导论:产权模型)以及最后一章(产权模型概要)中,巴泽尔已经极好地浓缩了他想在书中所表达的思想。

写该书的读书笔记,似乎有画蛇添足之嫌,而且也很难脱离出巴泽尔对自己思想的概述和丁丁在译本序中所介绍的框架。

但既为主讲,不可偷懒,至少我可以描述一下自己在读书过程中的思脉,不甚解处和误读之处也可求教同门,共同来把握巴泽尔产权分析的核心。

一、基本的概念巴泽尔的“产权的经济分析”,其实可以说是“产权的微观经济分析”。

立足于微观层面的几个概念,运用博弈的思想,来解释几乎一切的个人行为,甚至扩展到组织行为。

提出的主要概念为:产权、交易费用。

对于产权,巴泽尔定义为:个人对资产的产权由消费这些资产、从这些资产中取得收入和让渡这些资产的权利或权力构成。

同时,巴泽尔着重指出:产权不是绝对的,而是能够通过个人的行动改变的,虽然一般来说,由法律界定的权利会增强事实上的经济权利,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前者既非后者的必要条件,也非充分条件。

人们对资产的权利是他们直接努力加以保护、他人企图夺取和政府予以保护程度的函数。

过去经济学家没有利用产权概念来分析行为,很大部分的原因可能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倾向于产权是绝对的,认为产权的界定、维护不需要付出成本。

这在科斯定理中似乎就透露了这一倾向。

立足于对产权概念的深入把握,巴泽尔提出了不同于科斯和张五常的“交易成本”概念。

他把交易成本定义为:“与转让、获取和保护产权有关的成本。

”似乎含糊而简单,但其涵盖范围却几乎和张五常的定义一样宽泛。

如其中包含了信息获取的费用,因为要实现资产的全部价值,首先必须要了解该资产的各种属性,这对某些商品而言就必须付出高昂的测量成本,书中巴泽尔举的是樱桃买卖的例子。

此外,还有维护产权不受侵害的成本;产权被侵害低后,界定该侵害导致的后果的成本;当多方或多个因素影响未来收入流时,判断各方和各种因素分担的责任;等等。

2021巴泽尔关于产权界定的理论研究范文1

2021巴泽尔关于产权界定的理论研究范文1

2021巴泽尔关于产权界定的理论研究范文 巴泽尔教授产权界定的逻辑思路有别于以往的产权理论,他从微微观的角度分析了产权界定问题,将商品或资产看成若干属性的集合体,由于这些属性并未被完全认识,且它们的界定需要成本,所以现实中总是部分界定,未被界定的部分进入公共领域,形成共同财产,经济权利始终小于法律权利。

当产权分割时,既要考虑权利如何配置更为有效,又需要对产权进行必要限制。

总之,产权界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巴泽尔教授对产权问题的分析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展开的,这是他对产权理论的一大贡献,为分析人类社会制度问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一、巴泽尔对产权、交易成本和个人最大化的重新定义 巴泽尔教授将他的产权分析框架视为“适用于一切人类行为和人类制度”[1](P137),如此理论自信源于该理论框架的强大解释力。

《产权的经济分析》一书是巴泽尔教授产权思想的集中体现,他首先厘清了三个重要概念,即产权、交易成本和个人最大化作为产权界定的基础。

以往的产权经济学家曾将产权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是一种“把商品当作时常只具有一种属性的同质实体的做法”,任何商品或资产的产权要么有、要么没有,其交易是以价格机制为手段来实现的,这显然是受到瓦尔拉一般均衡分析思路的影响。

而巴泽尔教授的分析思路则不同,他将产权看做“由消费这些资产、从这些资产中取得收入和让渡这些资产的权利或权力构成”[1](P2),个人拥有的产权并非依法律而完全实现的权利“,它们是他们自己直接努力加以保护、他人企图夺取和政府予以保护程度的函数”[1](P2)。

相比同质实体的产权概念,巴泽尔更加注重对资产的实际运用,更加关注人的努力程度以及交易成本对权利的影响。

正是这样的产权概念,产生了截然不同的产权界定思路。

与产权紧密相连的概念是交易成本,通常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将它定义为“一个制度的‘运行成本’”.这一定义有些空泛,一个制度运行中产生的成本有多种,仅看这一概念并不能了解具体内容。

巴泽尔关于产权界定的理论研究

巴泽尔关于产权界定的理论研究

巴泽尔关于产权界定的理论研究一、巴泽尔的产权理论概述二、巴泽尔的产权交易理论三、巴泽尔的公共品产权理论四、巴泽尔的风险分配理论五、巴泽尔的信息不对称下的产权理论巴泽尔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在产权理论方面做出了许多重要贡献。

他的研究表明,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必须解决产权的核心问题,即谁是资源的拥有者,资源可以用于哪些目的,资源可以如何交易。

因此,在经济学理论中,产权理论被认为是一个基本的研究领域,可分为产权界定、产权交易、公共品产权、风险分配和信息不对称下的产权等几个方面。

下面将分别展开对这些方面的讨论。

一、巴泽尔的产权理论概述巴泽尔认为,产权不仅影响私人财产的利用,也影响社会资源在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的分配。

他将产权定义为一个人对一种资源或现象的行使控制权,这使得产权被购买、出售、包租、继承以及被其他方式转移。

在他看来,产权的确立是对资源的支配权力的明确确定和规范,也是资源安排的重要基础。

二、巴泽尔的产权交易理论巴泽尔的产权交易理论强调了产权交易的重要性。

他认为,产权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在所有者之间调整资源,确保每一个所有者可以获得他能获得的最大效益。

并且他在实践中发现,产权交易是一个实现有效资源配置的有效方法,因为它通过价格机制形成市场供需关系,有效地将资源分配给能够提供更高效益的所有者。

三、巴泽尔的公共品产权理论巴泽尔认为,公共物品中有很多不可避免的问题,必须对产权加以规范。

产权机制的缺失可能导致公共物品供给不足或者无法实现最高利用价值。

他主张通过对公共品的分配来解决这些问题。

四、巴泽尔的风险分配理论巴泽尔认为风险分配是产权的一部分。

他指出,当权益不确定性时,如何确定风险的承担方式成为了很重要的问题。

他认为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制定种种风险承担的合同以及在市场中选择相应的价格。

五、巴泽尔的信息不对称下的产权理论在不完全信息市场中,巴泽尔将产权视为信息的一种形式,为了有效地交易,市场参与者必须更好地了解这些信息,特别是在可追踪性和可变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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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交易是有成本的,所以产权作为经济问题还从来没有被完全界定过。

就奴隶的情况来说,即使按照法律他们是奴隶主的财产,奴隶主还是必须花费资源来促使奴隶进行生产,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奴隶也很少会尽全力进行生产。

因此,虽然奴隶没有法律保护,但是奴隶所有权本身却从来都不是绝对的。

2.个人对资产的产权由消费这些资产、从这些资产中取得收入和让渡这些资产的权利或权力构成。

运用资产取得收入和让渡资产需要通过交校;交换是权利的互相转让。

一般来说,法律权利会增强经济权利,但是,对于后者的存在来说,前有既非必要条件,也非充分条件。

人们对资产的权利(包括他们自己的和他人的)不是永久不变的,它们是他们白己直接努力加以保护、他人企图夺取和政府予以保护程度的函数。

3.产权概念与交易成本概念密切相关。

如果假定,对于任何资产,每一种这样的成本部上升,并且完全保护和完全转让产权的成本达到非常高的程度,那么结论就是,这些权利是不完全的,因为人们将发觉,得到“他们”资产的全部潜力是不值得的。

为了使资产的产权完全,或者被完整地界定,资产的所有者和对它有潜在兴趣的其他个人必须对它有价值的各种特性有充分认识。

有了充分认识,资产产权的转让就容易实现。

相反,在产权被完整界定时,产品信息一定可以不费代价地获得,(有关的)交易成本因此也一定为零。

4.面对变化多端的情况,获得全面信息的困难有多大,界定产权的困难也就有多大。

因为全面测量各种商品的成本很高,所以每一桩交换户都存在攫取财富的潜在机会。

攫取财富的机会等价于在公共领域中寻找财产;在每桩交换中,有一些财富溢出,进入公共领域,个人就花费资源去攫取它。

由于人们总是期望从交易中获得好处,所以他们也总是会为攫取财富花费资源。

5.如果商品的初始所有者只转让商品的——部分属性而保留其余部分,那么来自交换的净得益常常就能增加。

采取这种形式的交换导致单一商品的分割的产权: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可以拥有同一商品的不同属性。

6.不仅商品的所有权常常被分割,而且组织的所有权也可以被分割。

7.接受资产产生的收入流的权利,只是资产产权的一部分。

其他人越是倾向于影响某人资产的收入流而又不需要承担他们行动的全部成本,该资产的价
值也就越低。

因此,资产净值的最大化需要能最有效地约束无补偿利用的所有权或所有权型式。

这种所有权型式的出现取决于这种资产的易变性。

8.决定所有权最优配置的总原则是:对资产平均收入影响倾向更大的一方,得到剩余的份额也应该更大。

9.任何组织的功能可以同样地归结为各种不同的权利由一个与它有关的个人向另一个人的让渡。

10.资产的交换价值是它能产生的总收入的函数和测度与控制它的交易的成本的函数。

这些成本还决定所有权的型式和程度。

可以预期,资产属性的所有权往往落入那些最倾向影响资产属性所能产生的收入流的人的手中。

资产所能产生的总收入流(服务流的市场价值)、不同个人贡献的价值和控制与测度这种资产属性的成本一起,决定权利被如何严格地界定和什么将是它的所有权型式。

11.—个对本书极为重要的产权命题:除非产权得到完全界定——在交易成本为正的情况下,这是永远做不到的——部分有价值的产权将总是处在公共领域中。

12.约束的具体性质(在上例中是,谁先来谁先得知次序没有维持)界定了竞争的边际——在上例中,是武力的竞争而不是时间的竞争。

13.排队配给和价格控制的分析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由于交易的复杂性,市场参与者除了价格和数量之外,还有许多可供调整的边际。

最大化意味着这些边际要被利用,而利用的方式是可以预测的:人们将利用约束条件下他们所能采用的成本最低的方法来获取由管制置于公共领域的价值。

这种行为的结果使得由管制产生的浪费减少到最低限度。

14.研究者没有必要上试图发现无效率,即找出可以改善的情况.因为在给定最大化的假定下,这些是不可能出现的。

相反,我们的目标应是确定环境的变化会带来资源配置和经济组织什么样变化。

为分析资源配置的变化,必须对变化性的本质作更详细的讨论。

15.信息成本变化的两个来源将会被考虑,一个与新作物品的引进有关,另一个与新工人的进入有关。

16.要成功地合作,就必须度量每一个生产要素对产出的贡献。

这种度量
代价很高,因此不会很精确。

这种精确性的缺乏,加上由于像天气之类的不可预测的因素所造成的产量变动,意味着个人可以以对方受损为代价而获益,而且,为了获取这些利益,他们将花费资源。

劳动所有者和土地所有者(在来自其他所有者的竞争的支持下)一起,将会采用能产生最大净产出价值(在传统生产成本以及财富攫取成本约束下的最大值)的合同形式。

17.所有者之间的合同将不仅要控制作为整体的生产要素.而且要控制各种不同的单个属性。

有些属性可以直接加以控制;(55)难以直接控制的属性可以通过固定数量和变动价格来间接控制。

作为最大化过程基础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单个属性将被置于通过控制属性能更容易地影响产出净价值的—方的控制之下。

18.没有一种方法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是最好的。

随着情况的变化,组织形式也趋于变化。

19.不能认为企业的结构是独立于市场条件的。

组织的结构形式要能解决—系列的共同财产问题;这些问题的严重程度,部分地取决于投入和产出的价格。

此时要全面分析这些企业的垂直一体化或横向一体比,还为时过早;我们应该先来考虑为使他的资源价值实现最大化的人们将会如何订约的问题。

20.如果产权得到明确界定,给别人带来利益的人必须由受益人充分给予报酬,而损害别人利益的人则必须给受损害者以充分赔偿。

按照这—标准,如果权利得到充分界定,造成变化性的人就必须承担他行为的全部影响。

21.合同是对于责任的特定分配。

22.组织是治理多种资源所有者经营的合同的集合。

23.一家企业与有关各方签订的每一个合同,都构成该企业所面临的收入整体变化性配置量的一个组成部分。

随着一方对平均产出的影响上升,该方就要承担更多的变化性,也就是说,成为更大的剩余索取者。

效率是这一假说的唯一动因(因为此处的模型假定风险中立)。

24.产权是不断产生并不断放弃的,因此需要一种适于不断变化情形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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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权利的界定受个人最优化的影响:这种界定要消耗资源,完全界定的成本更是非常高的。

因此,产权永远不会是完全界定的。

而且,交易的商品有许多属性,对于既定(物质)商品的不同属性的权利,或者对于一笔交易的不同属性的权利,并不全是同等地加以明确界定的。

26.德姆塞茨的观点很简单,似乎是不言自明的,他指出新的权利对应于新的经济力量而产生。

这种观点的一种含义是,权利在从财产获益的能力的意义上来说,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经济价值,而不是法律概念的问题。

27.人们获得,保持及放弃权利,是一个选择问题。

个人在私有领域内直接采取这种行为,在公共领域内通过政府间接采取这种行为。

当人们相信这种行为的收益将超过成本的时候,他们就会运用权利,相反,当认为拥有产权的收益并不足弥补成本时,他们就不会去运用权利,从而使这种产权置于公共领域内。

28.就目前的做法来看,处于政府控制之下的财产有时被称为“共同”财产,或有,被看作处在“公共领域”中。

但是,把这些财产看作是无主财产却是不恰当的。

用经济术语(而不是用法律术语)来说,无人拥有的财产丧失了所有的价值。

这与此紧密相关的观点是,政府财产转为私人财产、将肯定会提高财产的价值。

但是,先验的推理不能表明私人所有一定会比政府所有更具有效率。

29.交易要花成本,使得交易总会产生不如人意的副作用。

之所以产生副作用,主要原因在于某种商品的所有权被多人所分割,而不是仅仅归一人所有。

某人拥有这一商品的某种属性后,他就能比较容易地白白使用归别人所有的那些属性。

30.私人产权对私有制成分与公有制成分是同样必要的,因此这二者的区别并不在于是否存在着私人产权。

它们的区别在于采用何种组织形式,特别是给予生产者何种刺激和报酬。

31.经济上的产权与法律上的产权之间的区别因盗贼的存在而变得明显了,经济上的产权并非“绝对的权利”这一点也变得极为明显。

盗贼对赃物并无合法的所有权,但他们有能力消费它,独吞它,靠它得到收入,还能卖掉它换钱。

这些能力都具有所有权的味道;法律性的产权如不到位,会降低这类能力的价值,但不能使之化为乌有。

32.人们可以界定产权,可以按照对自己最有利的原则决定把产权界定到什么程度。

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产权总能得到最好的界定。

然而,由于商品属性很复杂,测定每种属性都要付出成本,彻底界定产权的代价就过于高昂,因此产权从来不可能得到充分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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