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的电池须保存在冷藏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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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电池仓库管理制度

存储电池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电池仓库的管理,确保电池安全、有序、高效地储存和流通,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池仓库的管理工作。

二、仓库职责1. 仓库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仓库保管员负责电池的收发、保管、盘点等工作。

三、电池验收与入库1. 电池到货后,仓库保管员应与供应商进行核对,确认电池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符合要求。

2. 电池验收合格后,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填写入库单,并报仓库负责人审批。

3. 电池入库后,仓库保管员应将电池按规格、型号、批次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四、电池保管1. 电池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的库房内。

2. 电池应避免阳光直射、潮湿、高温、低温等不良环境。

3. 电池应按类别、规格、型号、批次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整齐、有序。

4. 仓库保管员应定期检查电池的储存环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电池出库1. 电池出库前,需经仓库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出库单。

2.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出库单,准确、及时地发放电池。

3. 电池出库后,仓库保管员应做好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

六、盘点与账务管理1. 仓库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电池数量、质量与账目相符。

2. 仓库保管员应做好库存台账,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3. 仓库负责人应定期审核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七、安全管理1. 仓库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2. 仓库内严禁烟火,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3. 仓库保管员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确保安全运行。

八、奖惩制度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仓储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废旧电池的储运规范标准[详]

废旧电池的储运规范标准[详]

废旧电池的储运规(送审稿)前言本标准首次制定。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

本标准由市格林美新材料、格林美资源循环、金洋冶金股份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废旧电池的储运规1 围本标准规定了废旧电池储运的定义、储存要求、储存方式及设施、运输要求、运输方式及容器等。

本标准适用于废电池的储存与运输。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3 定义3.1 废旧电池battery scraps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各种一次电池(包括扣式电池),可充电电池,铅酸蓄电池以及其他蓄电池,各种用电器具的专用电池组及其中的单体电池以及上述各种电池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报废产品、过期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混合下脚料,其他废弃的化学电源。

3.2 废旧电池储存battery scraps storage批量废旧电池收集、运输、资源再生过程中和处理处置前的存放行为,包括在确定废电池处理处置方式前的临时堆放。

3.3 隔开储存cut-off storage在同筑或同一区域,用隔板或墙,将不同的物料隔开的储存方式。

3.4 隔离储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

3.5 分离储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的储存方式。

废旧蓄电池存储规章制度

废旧蓄电池存储规章制度

废旧蓄电池存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蓄电池的存储管理,保障环境和人体健康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废旧蓄电池存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旧蓄电池是指已经失去使用价值,可以回收再利用或者进行资源化处理的电池。

第四条废旧蓄电池的存储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

第五条废旧蓄电池的存储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存储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废旧蓄电池存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员工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七条废旧蓄电池存储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八条废旧蓄电池存储管理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材料,建立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应对。

第九条废旧蓄电池存储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安全信息。

第二章废旧蓄电池的分类及标识第十条废旧蓄电池应当按照其类型和材质进行分类存储,避免混淆。

第十一条废旧蓄电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标识,标明其类型、材质、存储日期等信息。

第十二条废旧蓄电池应当定期清点和盘点,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废旧蓄电池存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废旧蓄电池的存储情况和处理过程。

第三章废旧蓄电池的存储要求第十四条废旧蓄电池应当存放在防火、防爆、通风良好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第十五条废旧蓄电池存储场所应当定期清理和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第十六条废旧蓄电池存储场所应当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烟火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第十七条废旧蓄电池存储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废旧蓄电池存储场所应当设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测废旧蓄电池的电池量和电压,确保安全。

第十九条废旧蓄电池存储场所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废旧蓄电池存储场所应当定期进行环境检测,确保周围环境不受污染。

仓库电池管理制度

仓库电池管理制度

仓库电池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仓库电池的使用和管理,保证仓库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因电池管理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仓库及其所管辖的所有电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电池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2. 经济合理:对电池的使用要进行科学管理,做到资源的合理利用。

3. 精细管理:对电池的库存、进出、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电池能够长期有效使用。

四、电池的入库管理1. 进货入库:对于新购进的电池,仓库管理员应当及时验收,核对电池的数量和质量,确保无误后进行入库登记。

2. 报废电池的入库:对于旧电池回收的报废电池,应当经过检查鉴定后再进行入库登记,明确标注为报废电池。

3. 标识管理:仓库管理员要对入库的电池进行标识,包括电池型号、生产日期、供应商信息等,以便日后管理使用。

五、电池的库存管理1. 储存条件:电池应储存在通风、干燥、清洁、避光的仓库中,防止受潮、受热、受污染等情况导致电池损坏。

2. 库存清点: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电池进行清点,确保库存数量和质量无误。

3. 温度管理:对于易燃易爆的电池,要严格控制储存温度,避免因高温引发事故。

六、电池的出库管理1. 出库登记:在进行电池出库之前,仓库管理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出库单,并经过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库。

2. 使用审核:对于出库的电池,仓库管理员要对使用方进行审核,确保电池的使用目的合理,避免浪费和损坏。

3. 出库记录:仓库管理员要及时记录电池的出库信息,包括出库数量、使用方、出库日期等,以备查证。

七、电池的维护管理1. 充电管理:对于可充电电池,要采取科学的充电管理措施,定期进行充电保养。

2. 清洁保养:仓库管理员要定期对电池进行清洁保养,清除电池表面的污垢和氧化物,确保电池的正常使用。

3. 定期检查:对于电池的使用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确保电池的正常工作状态。

锂电池的保存

锂电池的保存

锂电池的保存锂原电池自放电很低,可保存3年之久,在冷藏的条件下保存,效果会更好。

将锂原电池存放在低温的地方,不失是一个好方法。

锂离子电池在20℃下可储存半年以上,这是由于它的自放电率很低,而且大部分容量可以恢复。

锂电池存在的自放电现象,如果电池电压在3.6V以下长时间保存,会导致电池过放电而破坏电池内部结构,减少电池寿命。

因此长期保存的锂电池应当每3~6个月补电一次,即充电到电压为3.8~3.9V (锂电池最佳储存电压为3.85V左右)为宜,不宜充满。

锂电池的应用温度范围很广,在北方的冬天室外,仍然可以使用,但容量会降低很多,如果回到室温的条件下,容量又可以恢复。

注意事项锂原电池:与锂离子电池不同,它不能充电,充电十分危险。

其他注意事项,与锂离子电池相当。

锂离子电池的使用,注意三点:如何为新电池充电在使用锂电池[1]中应注意的是,电池放置一段时间后则进入休眠状态,此时容量低于正常值,使用时间亦随之缩短。

但锂电池很容易激活,只要经过3—5次正常的充放电循环就可激活电池,恢复正常容量。

由于锂电池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几乎没有记忆效应。

因此用户新锂电池在激活过程中,是不需要特别的方法和设备的。

对于锂电池的“激活”问题,众多的说法是:充电时间一定要超过12小时,反复做三次,以便激活电池。

这种“前三次充电要充12小时以上”的说法,明显是从镍电池(如镍镉和镍氢)延续下来的说法。

所以这种说法,可以说一开始就是误传。

锂电池和镍电池的充放电特性有非常大的区别,而且可以非常明确的告诉大家,我所查阅过的所有严肃的正式技术资料都强调过充和过放电会对锂电池、特别是液体锂离子电池造成巨大的伤害。

因而充电最好按照标准时间和标准方法充电,特别是不要进行超过12个小时的超长充电。

此外,锂电池或充电器在电池充满后都会自动停充,并不存在镍电充电器所谓的持续10几小时的“涓流”充电。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锂电池在充满后,放在充电器上也是白充。

蓄电池储存要求

蓄电池储存要求

北京德威特继保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文件编号:DQC-BZ04c002-A/0蓄电池存放要求蓄电池是渐变失效的产品,这是由于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的性能都是逐渐老化的。

电池充满电后若处于长期储存状态下,会进入自放电过程,其容量将逐渐减少,且这种现象是不可避免的。

长期储存状态下造成电池自放电的原因是电池内部的化学和电化学反应。

不论阳极还是阴极,其活化物质都会经分解逐步与硫酸发生化学反应,并转变成稳定的硫酸铅,这就是自行放电。

电池自行放电是在储存中降低容量和寿命的内在原因,当环境温度升高时,会加速自放电过程。

温度每升高1O℃,各种原材料的化学反应速度将加快一倍,屯池寿命也随之缩短一半。

一般说来,应尽可能使电池温度保持在20一25℃。

温度太高或太低,均对电池储存寿命不利。

电池的储存寿命(达到容量变化到最小值的时间)与环境温度有密切的关系,表示如图5-3所示。

密封蓄电池的储存寿命与储存时间和储存的环境温度的关系如下。

随着储存时间的增加,蓄电池可供实际利用的容量下降,储存环境温度越高,容量下降越明显。

对于长期储存的电池,视其容量变化情况可分别处理:实际容量≥80%设计容量时,不需要补充充电;实际容量=60%~80%设计容量时,使用前需要补充充电,此时补充充电可帮助恢复原实际容量≥60%设计容量时,补充充电很可能已无法恢复原有容量,所以应严禁蓄电池在此种情况下储存。

为了保证蓄电池总是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对于长期搁置不用的蓄电池,必须每隔一定时间重新放电充电一次,以达到激活的目的,恢复电池原有的容量。

针对储存环境温度的不同,建议补充充电的时间间隔是;储存温度≤20℃,每隔6个月补充充电一次;储存温度20一30℃,每隔3个月补充充电一次:储存温度≥30℃,不要储存,应改善储存环境。

同样,运行在市电供电质量高,很少发生停电故障的UPS电源,也应该每隔一定的时间对蓄电池进行充电放电维护,这种维护可人为地中断交流输入电源一定时间,也可以UPS主机自动逆行。

废旧电池冷冻放电工艺

废旧电池冷冻放电工艺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电子产品的普及,废旧电池的处理问题也日益突出。

废旧电池中含有大量的有毒物质,如果不妥善处理,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在废旧电池的处理过程中,冷冻放电工艺成为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

本文将介绍废旧电池冷冻放电工艺的原理、过程和优势。

一、冷冻放电工艺的原理废旧电池冷冻放电工艺是指将废旧电池在低温条件下进行放电处理。

其原理是通过降低电池内部的温度,降低电池内部反应的速率,从而实现电池的安全放电。

低温环境可以减缓电池内部化学反应的进行,避免电池在放电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有害气体。

二、冷冻放电工艺的过程废旧电池冷冻放电工艺的过程主要包括冷冻处理和放电处理两个步骤。

1. 冷冻处理冷冻处理是通过将废旧电池置于低温环境中,使其温度降低到一定的程度。

常见的冷冻方法包括液氮冷冻和冷冻室冷冻。

液氮冷冻是将废旧电池放置在液氮中,使其温度迅速降低到零下几十摄氏度。

冷冻室冷冻则是将废旧电池放置在冷冻室中,通过控制冷冻室的温度来实现冷冻处理。

2. 放电处理放电处理是指在低温条件下将废旧电池进行放电。

放电过程中,电池内部的化学能转化为热能,从而达到释放电池能量的目的。

放电处理可以采取恒定电流放电或脉冲放电的方式。

放电处理的时间和电流大小根据废旧电池的类型和容量而定。

三、冷冻放电工艺的优势废旧电池冷冻放电工艺相比其他处理方法具有以下优势:1. 安全环保废旧电池冷冻放电工艺在放电过程中降低了电池内部的温度,有效地减少了电池在放电过程中产生的热量和有害气体,从而降低了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对环境的污染。

2. 高效节能废旧电池冷冻放电工艺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电池的放电处理,提高了处理效率。

同时,低温环境下电池反应速率降低,放电过程中能量转化的效率更高,节约了能源。

3. 适用广泛废旧电池冷冻放电工艺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废旧电池,包括铅酸电池、镍镉电池、锂离子电池等。

不同类型的电池在冷冻放电过程中可以采用相应的温度和放电方式。

新能源汽车废蓄电池贮存规则

新能源汽车废蓄电池贮存规则1贮存分类根据贮存要求和是否属于危险废弃物,对废蓄电池进行分类,见表B.1。

表B.1组别贮存要求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蓄电池对于不同组别采用隔离贮存,同一组别的不同名称的废电池采用隔离或隔开贮存。

贮存仓库及场所应贴有一般固体废物的警告标志,参照的有关规定进行。

锂一次电池等具有严重爆炸危险的废蓄电池采用分离贮存,贮存仓库及场所应贴有易爆的警告标志。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蓄电池对于不同组别采用分离贮存,同一组别采用隔离贮存。

贮存仓库及场所应贴有危险废物的警告标志。

2贮存方式废蓄电池的贮存方式分为三类。

a)隔开贮存;b)隔离贮存;c)分离贮存。

不同贮存方式的要求见表B.2。

表B.2不同贮存方式的要求贮存方式要求隔开贮存隔离贮存分离贮存平均单位面积的贮存量/(t/㎡) 1.0 1.5~2.00.7单一贮存区最大贮存量/t200~300200~300400~600贮存区间距/m0.5~1.00.3~0.50.5~1.0通道宽度/m1~21~25墙距宽度/m0.3~0.50.3~0.50.3~0.53贮存场所3.1废蓄电池应放置在阴凉干燥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

不应将废蓄电池堆放在露天场地。

3.2废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应具有消防设备及污水、废酸等污染物监测设备。

3.3危险型废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地面应做好防腐防渗处理,贮存场所应建设一个防腐防渗紧急收集池,用以收集废蓄电池破损时渗漏出来的有害液体;收集的有害液体应做无害化处理或本身无能力处理的应交给有资质或行政许可的单位处理。

4贮存设施4.1锌锰电池、碱性锌锰电池等一次电池废料,锂离子二次电池废料用塑料槽或铁桶贮存;锂一次电池、镍氢电池用铁桶贮存。

4.2废极片料、边角料、废渣等用塑料编制袋或铁桶贮存。

4.3废含汞电池、废镉镍电池及边角料用塑料槽或铁桶贮存,废铅酸蓄电池应先将电解液倒在废液收集容器中,然后置于塑料槽存放,均应附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应符合GB18597的有关规定。

锂电池的保存方法

锂电池的保存方法•保存方法1. 锂原电池也称一次锂电池。

可以连续放电,也可以间歇放电。

一旦电能耗尽便不能再用,在照相机等耗电量较低的电子产品中广泛使用。

锂原电池自放电很低,可保存3年之久,在冷藏的条件下保存,效果会更好。

将锂原电池存放在低温的地方,不失是一个好方法。

注意事项:锂原电池与锂离子电池不同,锂原电池不能充电,充电十分危险!2. 锂离子电池也称二次锂电池。

在20℃下可储存半年以上,这是由于它的自放电率很低,而且大部分容量可以恢复。

锂电池存在的自放电现象,如果电池电压在3.6V以下长时间保存,会导致电池过放电而破坏电池内部结构,减少电池寿命。

因此长期保存的锂电池应当每3~6个月补电一次,即充电到电压为3.8~3.9V(锂电池最佳储存电压为3.85V左右)、保持在40%-60%放电深度为宜,不宜充满。

电池应保存在4℃~35℃的干燥环境中或者防潮包装。

要远离热源,也不要置于阳光直射的地方。

锂电池的应用温度范围很广,在北方的冬天室外,仍然可以使用,但容量会降低很多,如果回到室温的条件下,容量又可以恢复。

常见型号对于圆柱形锂离子电池,其型号一般为5位数字。

如下表所示。

前两位数字为电池的直径,中间两位数字为电池的高度。

单位为毫米。

例如18650锂电池,它的直径为18毫米,高度为65毫米。

型号直径(mm)高度(mm)abcde a b cd常规型圆柱锂离子电池型号表型号额定容量(mAh)标称电压(V)放电终止电压(V)额定充电电压(V)内阻(mΩ)直径(mm)高度(mm)参考质量(g)ICR186501800~2600 3.6-3.7 3.0 4.2≤70186545 ICR184901400 3.6-3.7 3.0 4.2≤70184934 ICR146501100 3.6-3.7 3.0 4.2≤80146527 ICR14500800 3.6-3.7 3.0 4.2≤80145021 ICR14430700 3.6-3.7 3.0 4.2≤80144318动力型圆柱锂离子电池型号表型号额定容量(mAh)标称电压(V)放电终止电压(V)额定充电电压(V)内阻(mΩ)直径(mm)高度(mm)参考质量(g)INR186501200~1500 3.6 3.0 4.2≤60186545 INR184901100 3.6 3.0 4.2≤60184934磷酸铁锂型圆柱锂离子电池型号表型号额定容量(mAh)标称电压(V)放电终止电压(V)额定充电电压(V)内阻(mΩ)直径(mm)高度(mm)参考质量(g)IFR266503000 3.2 2.0 3.6≤80266594IFR226501800 3.2 2.0 3.6≤80226567IFR186501100~1400 3.2 2.0 3.6≤80186545IFR184901000 3.2 2.0 3.6≤80184934注:"内阻≤多少mΩ" 意为"在充满电的情况下,以最大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当内阻达到多少mΩ时,电池接近报废"锂离子电池由于正极材料较多,与不同的负极搭配,具有不同的工作电压,如3.6V或3.7V。

废弃新能源电池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废弃新能源电池的储存和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生产,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废弃新能源电池仓库的储存、管理和使用。

三、职责分工1. 仓库管理员:负责废弃新能源电池的接收、储存、发放和日常管理。

2. 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废弃新能源电池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仓库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3. 领导:负责废弃新能源电池仓库的全面管理工作,对仓库的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仓库管理要求1. 废弃新能源电池的储存区域应通风良好,地面干燥,防止电池受潮、受热、受腐蚀。

2. 废弃新能源电池应按照品种、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醒目标志。

3. 废弃新能源电池的储存量不得超过仓库设计容量,确保仓库内通道畅通,便于操作。

4. 废弃新能源电池的储存环境应满足以下条件:(1)温度:常温储存,避免阳光直射;(2)湿度:相对湿度不大于75%;(3)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避免电池受潮、受热。

5. 废弃新能源电池的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超过储存期限的电池应进行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储存。

6. 废弃新能源电池的搬运、装卸、堆放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碰撞、挤压、跌落。

五、安全防护措施1. 仓库内应配备灭火器、沙箱、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2. 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 仓库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 仓库内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六、监督检查1.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废弃新能源电池的储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 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定期对仓库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 领导应定期对废弃新能源电池仓库的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七、奖惩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废弃新能源电池仓库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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