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制度(各项)

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制度(各项)
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制度(各项)

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制度(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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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制度

安全播出值班制度

一、担负安全播出任务的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建立不同班次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日常维护处理。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安排办公班,非办公班时间需其他人员处理故障,应保证通知渠道畅顺,人员到位,处理及时。

二、值班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应级别的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未经上岗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单独承担值班工作独立操作。

三、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在值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不能擅离职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岗,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由主管领导落实他人代班。

四、严格遵守机房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

五、按规定定时巡视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各种告警显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作相应处理,处理过程需作好记录,对于较严重的故障应立即上报。

六、遵守业务和故障处理流程,准确迅速地处理业务和故障,及时查询、通报和核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诿、拖延业务和故障处理。对重大的事件处理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七、认真组织完成日、周、月、季度、半年维护、测试计划和管理部门下达的各种临时性维护调度指令。

八、认真填写运行值班日志、记录系统运行状况、故障处理、电话受理、交接班记录和机房内的各种原始数据记录,所有记录应由网络中心主任、副主任或技术管理负责人定期检查并签字。

九、保持机房清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饮食、睡觉、打电子游戏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保密制度。

安全播出交接班制度

一、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二、交班人员须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填写好交接班日志。接班人员须查明系统的运行状态、值班和交接班记录以及上一班发生的各种情况,按交班内容逐项检查核实。交接完毕,双方在接班日志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交接班内容包括:机房情况、设备运行状况、故障情况、播出节目、频道变更情况、备品备件使用情况、文件资料、工具仪表使用情况、相关业务通知、上级指示以及需由接班人员继续处理的问题等。

三、交班者正在处理重大故障或未完成例行工作时,不能进行交班。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的告警或故障,以交班者为主进行处理,接班者协助。在处理告一段落后方能进行交接班。

四、分清交接双方的责任界面,因漏交或错交而产生的问题由交班人承担责任。因漏接或错接而产生的问题由接班人承担责任。交接双方均未发现的问题,由双方承担责任。安全播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指在重点播出时段、卫星信号受到非法攻击以及发生重大突发

事件时,各级相关部门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措施。

1、重点播出时段。安全播出指挥控制中心启动应急响应,主管安全播出的领导和各级值班领导到位,开通相关应急通信联络,各值班岗位加强技术骨干值班。重点播出时段结束,及时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2、卫星信号受到非法攻击时。安全播出指挥控制中心启动应急响应,各级值班领导到位,开通相关应急通信联络,跟踪掌握事件进展情况,调度指挥各级启动应急措施。当接到上级管理部门发布防范非法信号攻击结束信息时,及时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3、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发生突发事件时安全播出指挥控制中心启动应急响应,各级值班领导到位,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通知相关单位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跟踪事件和应急措施的进展情况,随时调度指挥技术支持。当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所造成的事故已经解决;事件现场的各种应急处置行动无继续的必要等情况下,及时宣传应急响应终止。

安全播出值班等级

1、一级值班状态:指在重点播出时段、卫星信号受到非法攻击以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应急响应的值班状态。

2、二级值班状态:指在重要播出保障期、重点防范期和安全播出关键设备故障维修、更换时的加强值班状态。

3、三级值班状态:指日常正常的值班状态。

重要播出期保障制度

1、重要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国家规定重要节日期间)、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重要会议、国内外重大事件、重要赛事期间均为重要播出期。重要播出的起止期由主管管理部门提前通知。

2、在重要播出期间,应建立由台领导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参加的重要播出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市局对重要播出保障期的工作要求和规定,全力以赴保证重要播出。

3、重要播出期前,分管领导必须组织和动员各类技术人员对设备、网络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维护保障措施,排除隐患,保证主备设备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状态,确保安全。检查和准备处理故障所需并经检验合格的器材、仪表和工具,便于应急抢修使用。重要播出保障期前应与有关单位联系,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确保重要播出期间的供电、传输线路的安全。

4、重要播出期间,各级负责安全播出的人员应保持各种通讯联络畅通,遇本单位安全播出出现重大异常情况处置,要赶赴一线组织调度指挥。重要播出期间,无线发射、传输部门暂停除值班工作以外的一切工作,包括设备的检修和测试。重要播出期间,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本台监测工作,向无人值班的机房和变电站等处理临时派遣值班人员巡视、监视和监听设备的运行情况;加强对室外设备的巡视。制止可能危及设备正常运行的意外事件;技术主管应掌握播出动态,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5、重要播出期间,一旦发生停播及其它播出事故,应立即将

事故起止时间、事故分类、事故起因和责任人员姓名报安全播出指挥中心。每天执行零报告制度。

6、重要播出期结束后,及时总结并向台指挥中心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安全播出情况。

县广播电视台领导值班制度

在重要保障期由台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担任。值班领导在二级应急值班状态期间处于留守值班(不离开本城区),在一级应急响应值班状态期间应进入指挥中心值班。

台领导值班职责

1、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播出有关紧急指挥调度和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

2、掌握本台安全播出运行情况,及时组织指挥处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3、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值班情况。

4、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及时宣布应急响应状态启动和终止。

5、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措施。

6、负责向市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指挥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播出情况,根据情况组织有关安全播出书面报告。

7、单位规定的其它职责。

县广播电视台总值班员值班制度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总值班员,在日常值班工作状态,由中心发射、播出前端机房值班人员担任。在重要安全播出期和接到非法信号攻击信息及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由各中心负责安全播出的人员进入中心发射、播出前端机房加强值班。

总值班员职责

1、在各中心值班领导的指挥下,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播出有关紧急指挥调度和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

2、了解掌握本单位安全播出运行情况,及时组织协调处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3、当接到总局、省局预警信息或异常情况报告时,及时向各中心值班领导报告,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台统一指挥调度,迅速发布指挥调度令和有关信息,通知有关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4、及时了解掌握防范非法信号攻击和事故处置情况,组织协调调度应急技术支持。

5、收集记录本单位安全播出工作情况,按时向台指挥控制中心报告。

6、按照本台值班领导的要求,组织安全播出紧急会议。

7、本单位规定的其它职责。

广播电视信号源不正常时的应急预案操作程序

(1)值班员监听监看发现异常,立即切换到垫播信号或测试信号;

(2)监听监看备用信号源,备用信号正常,切换到备用信号,用备用信号播出;

(3)继续轮流监听监看正在播出的备用信号源和主信号源;

(4)向台领导报告,做好记录;

(5)信号源的内容属于不正常的还要及时向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报告。

供电设施遭到破坏时的应急预案操作程序如果供电线路遭

到破坏,值班员应立即启动发电机进行供电,并向中心主任报告,中心主任向台领导报告,由中心主任负责组织人员抢修线路,同时向供电局联系请求支援,向公安部门报案,向台领导报告。

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改进、规范集团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作用,内凝人心,外树形象,为做大做强集团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舆论氛围。现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公司的名义,通过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全面、准确、及时、一致”的原则,紧密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向全体员工和社会各界大力宣传集团公司在建设、发展进程中的方针政策、重大举措、成功经验和卓越成就,弘扬企业精神,传播企业文化,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大局服务;对外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为集团公司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内充分发挥凝聚队伍、鼓舞士气、振奋精神的作用,促进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由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集团所属各单位、各成员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六条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政府领导参加集团公司重要活动,视察、检查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实践活动,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三争一创”、“双提升”等活动的宣传报道; (三)集团公司及其所单位道路工程项目中标、开工、进展及交(竣)工等; (四)集团公司关于市场开发、产业结构调整、改革发展重大措施、生产经营重要成就等重要信息和典型经验的对外发布和宣传报道。 (五)集团公司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集团公司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的宣传报道; (六)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企业文化活动的宣传报道; (七)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321”人才招聘及人才培养、交流等活动; (八)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结对帮扶、城乡共建”等社会公益活动。 第七条集团公司总部的新闻宣传管理。 行政管理部是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和组织实施单位。 行政管理部宣传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集集团公司授权,负责集团公司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 (二)负责监督、指导、协调、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工作; (三)负责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培养和集团公司新闻宣传队伍建设; (四)负责对外电视新闻的宣传、供稿和协调工作; (四)负责对外报纸新闻的宣传、供稿和协调工作;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118-43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维护用户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等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为保障安全播出开展的技术维护、运行管理、应急处置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应当坚持不间

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方针。 第五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实施干扰广播电视信号、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行为。 第六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实行分类分级保障制度。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符合本规定和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关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有关要求;不符合的,不得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活动。 第七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制度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建立奖励制度,对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基本保障 第九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播出技术维护和运行管理的机构,合理配备工作岗位和人员,并将其他涉及安全播出的部门和人员纳入安

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_1

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2004年11月20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 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20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博湖县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以及博湖县行业的中心工作;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在博湖县新闻宣传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和博湖县的保密规定,统一宣传口径,严防发生泄密事件。 第四条博湖县宣传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作,应严格审批制度,加强统一管理。第五条根据博湖县“三定”方案,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归口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博湖县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和县属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管理工作。 第二章新闻发布会 第七条凡对博湖县事业的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和事件,需及时向国内外介绍的,可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主要内容: (一)国家颁布的有关博湖县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博湖县颁布的重要部门规章和重要行业技术标准; (三)博湖县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及成就; (四)局级以上评定的最新博湖县科技成果; (五)其他有必要发布的内容。 第八条新闻发布全的审批程序: (一)有关部门一般应在新闻发布会前15日向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拟发布内容的有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根据发布会的内容,拟定举办新闻发布会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登记备案。 第九条新闻发布会由两办及县委宣传部领导主持。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有关领导负责介绍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第十条新闻发布会涉及对外宣传,需邀请对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的,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并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县属企事业单位如举办新闻发布会,必须在举办日期15日前报县政办审核,持审

广播电台规章制度

广播电台规章制度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八维之声广播电台必须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以及方案来管理整个团队,惩罚分明。 一、工作室、录播室规章制度 1.工作室内不容许出现抽烟酗酒现象,不允许出现非工作人员。(根据情况给予处分) 2.录播室钥匙共有3把(校方存档1把、台长1把、轮流值班钥匙1把)不可将钥匙转 交他人,如有私自配置钥匙者或者有撬锁现象直接开除并给予校方处分。 3.电台内成员不可在非工作期间(正课)出现在播音室内。(如触犯给予劝退处理) 4.所有的设备在进行休假以及非播音期间必须断电,锁门。(如触犯给予记过一次) 5.每天在工作结束后进行值日与打扫。 6.房屋内所有资产完整率每日进行核对。 7. 广播电台内物品外借,需履行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好无损的归还 二、工作岗位规章制度 设台长1名副台长2名播音部、采编部、宣策部、电台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 1.每日播音时间为:早间档【7:20-7:40】 午间档【12:00~12:35】 下午档【17:30~18:10】 晚间档【暂未开放】 【播音时间,除值班人员以外,其它人不得入内;不得将非台内人员带入广播电 台;保持台内的安静与清洁;】

2.台长可在工作期间视察工作。 3.如有会议召开情况可在自习课请假后期间进行。 4.广播电台的每一个人不许徇私舞弊(如有此情况直接开除) 5.每个人的个人形象必须整洁(关乎着整个电台的形象) 6.在值班期间如有请假需求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由部长和台长/副台长审批。 三、关于内容规定 1.每周的稿件需提前一周时间撰稿完毕经过审稿员审批通过后交与播音部进行播音工 作。如若审核不通过打回重写(如果审稿员大意导致当天播音出现事故给予记过一次并给予部长处分) 2.稿件内容需根据栏目展开话题,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内容不准与校方利益发生冲突。 3.每篇文章朗读时间需大于等于8分钟。 4.审稿流程:审稿员-部长 -台长-校方领导 四、其他规定 1.台内成员尊重他人、团结友爱、待人热情、有责任心、工作态度端正有礼貌;不把情 绪带到工作上。 2.任何台内人员不得随意退出。坚持退出者,写出退出申请,详细说明原因,经站长同 意后,方可退出; 3.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须提前请假,无故三次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退出处理。 4.?爱护设备。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正确使用广播器材,严禁擅自改变机器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2014年2月起试行) 摄像机、录音机、录像机、编辑机是**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常用设备,是完成新闻宣传和广告创收的物质基础。为了提高现有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使设备性能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如下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 1、**市广播电视台的采访设备(摄像机、录音机、话筒、三角架、电池、新闻灯等)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登记、造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原则上,原给各部门配备发放的摄像设备优先给该部门使用。 2、因应急和外宣需要,各部门发放1台摄像机设备,外宣部发放1台高清摄像机设备。发放到部门的摄像机(含三脚架、无线话筒、电池和新闻灯等)和广播录音机设备,由部门自行保管。 3、设备室管理人员要热爱并熟悉设备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掌握摄录设备的维护保养相关技术。 4、设备管理人员在使用人领取设备时要及时登记,交还设备时认真检查完好情况,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时登记并汇报。 5、设备管理人员每天收回设备后,应仔细清扫设备外部灰尘,给电池充电,整齐摆放,保证设备随时可用。对自己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7、设备管理室常年存放的摄像等贵重设备,属工作重地。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工作期间,设备管理人员不准吸烟、吃东西,当班期间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临时有事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安排带班。 二、设备领用 1、设备使用人凭部门领导采访(录像)任务批条领用采访设备,采访结束立即归还保管室。设备室工作时间:7:0019:00。 2、使用设备不得在外过夜,最迟在当天下班半小时内归还设备室。特殊情况下,经台长或分管台长同意并通知保管员先发设备再补办领用手续或延迟归还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领用记录。 3、记者次日需要提前用机器设备的,必须在头一天下班前领取设备。 4、设备使用人在领用设备时,须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好性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当面提出。设备出门后造成的损坏由领用人负责。 5、归还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当面清点设备及附件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领用人对设备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提出,便于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如有损坏,领用人应主动说明,并在损坏记录上签字。管理人员如不如实登记损坏情况,将连带承担设备损坏赔偿责任。 三、设备使用 1.所有广播采访设备由个人申请、部门领导填写设备申请单,到技术服务中心领取设备,由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发放。 2.所有电视摄像设备完成任务后应及时交回、销单,说明设备使用完好情况。如遇特殊采访任务不能及时交回,要提前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并说明情况。 四、设备维护 所有的采访设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维护维修,记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由技术人员解决,记者不得擅自拆卸。

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山东济矿民生煤化有限公司 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指导作用,内聚人心,外塑形象,根据党的宣传纪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宣传工作要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方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基调,牢牢把握正确导向,贴近企业实际、贴近厂区生活、贴近干部员工,不断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为企业发展与和谐厂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第三条宣传工作是企业的一项正常工作,每名干部职工都有宣传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宣传工作采取以奖金形式计取宣传劳动报酬的制度,并实施相应的工作奖励制度。 第四条公司宣传工作在公司领导班子的指导下统一开展,党群办公室是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宣传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车间部室的宣传工作以及在册职工涉及集团公司及山东济矿民生煤化公司对外署名宣传(作品)的管理。 页脚内容

第二章宣传范畴 第六条公司宣传工作的范畴: (一)企业宣传报道工作(包括文、图、照片、视频等)。 (二)厂区文化形象建设(包括牌板、视听文化形象)。 第七条公司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 (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任务目标和方案措施、先进经验和做法;执行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突出表现和成效等。 (二)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及其取得的重大成果。 (三)企业在安全环保、生产运行、经营、招投标、合同管理、质量、成本、节能创效、科技创新、班组建设、团队建设、组织人事等方面所取得的技术、管理创新和好的经验做法。 (四)企业先模人物、典型事迹以及集体和个人的各类荣誉。 (五)各级领导视察工作、看望慰问、检查指导。 (六)其他工作。 第八条公司宣传工作的载体: (一)《济矿通讯》及各级报刊杂志。 (二)济宁能源发展集团网页及其它合法的新闻网络载体。 (三)济矿民生煤化网页、厂区文化宣传橱窗、工作区上墙牌板及标语等。 (四)在特定情况下,企业组织的大型文化宣传活动等。 第三章宣传组织建设 第九条公司设立三级宣传组织,即由公司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公司通讯站和各车间部室通讯分站组成的三级宣传组织。 第十条公司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组长由总经理、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通讯站长组成。 (二)责任: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宣传策划、公司对外重大事 页脚内容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晋中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细则 第一章电视安全播出管理 第一条播出机房担负着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的重大责任,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证播出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条播出值班人员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下一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岗。 第三条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五不准,一不准擅离职守;二不准在机房内会客;三不准在播出值班时间内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四不准在机房内大声喧哗;五不准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播出操作程序进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集中精力监视、监听,一旦出现故障或紧急情况,应紧急启动《晋中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播出信号不中断,并立即上报部门主任。 第五条节目播出须严格按照节目串联单进行,不准擅自更改播出内容和程序。节目部门更改串联单,需提供《晋中广播电视台节目更改播出通知单》,由分管台领导签字,方可更改节目串联单。值班人员须详细记录更改情况,认真填写播出值班日志。 第六条不得随意改动播出系统设备设置。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更改播控计算机、字幕机、硬盘播出等计算机设置;如因工作需要必须修改,应详细记录修改前修改后的数值,向下一班移

交,并报告播出中心主任。 第七条值班人员值班当天严禁饮酒,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值班。 第八条严禁值班人员在播出计算机、字幕机上玩游戏,值班期间严禁在播出机房上网。 第九条做好机房安全工作,保持播出机房清洁。播出机房控制台上不准放置报刊杂志、茶杯;机房禁止吸烟、吃零食;播出 结束后必须关闭播出机房空调电源,离开机房时关闭机房照明。 第十条播出机房的设备、仪器和附件不准随意外借,经批准借出的设备进出必须试机验收。 第十一条严格履行请假制度。机房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部主任批准,超过一天须向技术管理中心主 任请假。无特殊情况值班人员不准私自调班,确因有要事处理, 须由双方向播出部主任提出,经同意后方可调班。 第十二条违反以上制度,不遵守规范操作,造成停播、劣播事故的,按《》的规定实行处罚。 第二章电视播出值班规程 第十三播前准备工作 a)播出值班人员应在正式播前半小时到岗,查看上一班值班 记录,了解播出系统运行状况。 b)调出当日的播出程序,认真核对总编室节目单与播控计算 机播出程序二者是否一致。硬盘播出按正常操作规程进行发送、确

电视台内部管理及考核办法

博野县广播电视台内部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更好地把工作做好、做实,严肃工作纪律,培养良好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和敬业精神,切实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特拟定该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 考核范围:电视台全体干部职工。 考核方式:以百分制对岗位基本职责进行考核(原则上除新闻部外每人每月不能超过一百分)。 考核原则:坚持奖罚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考核内容:考核分数由完成工作情况决定。 考核细则: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在每月10号以前完成。 一、新闻部考核方案 满分100分(不含加分项),考勤30分、公派采访60分、自采新闻和自采专题基本任务10分。 (一)考勤上限为30分。 每人每月全勤为30分,每缺勤一次(事假、病假)扣3分,无故不到扣4分。婚嫁、丧假、产假除外。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二)公派采访(含时政新闻、民生新闻、专题、外宣)每人每月60分。 采访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因病因事不能采访的按缺勤扣分。

(三)自采新闻、自采专题基本任务10分。 文字记者、摄像记者每人每条各得5分,超过10分,每多一条,文字记者、摄像每条各加1分。 外宣(公派除外)被市电视台新闻联播、市电台新闻栏目采用,文字记者、摄像记者每人每条各得6分,超过12分,每多一条,文字记者、摄像记者每条各加2.5分。被市级其他新闻媒体采用每条加1分;被省电视台新闻联播、午间视野、省电台新闻栏目采用,文字记者、摄像记者每人每条各加10分,被省级其他新闻媒体采用每条加3分;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采用文字记者、摄像记者每人每条各加20分。被中央级其他新闻媒体采用每条加8分。 (正常上班时间保证2组时政记者,视情况再安排自采、民生、专题或外宣等其他采访活动。) 二、编辑制作人员考核办法 满分100分,考勤30分、节目制作70分。 (1)考勤上限为30分。 每人每月全勤为30分,每缺勤一次(事假、病假)扣3分,无故不到扣4分。婚嫁、丧假、产假除外。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2)、新闻中出现县级领导人名、职务排序错误的一次扣5分,播出后造成严重影响的扣10分。

公司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平邑县九间棚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 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为公司发展打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推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宣传工作分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两部分。内部宣传载体主要有公司内部刊物、宣传栏、员工博客交流等形式;外部宣传载体主要有网络、电视、视频、广播、报纸、宣传册、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大型户外活动等。 第三条宣传工作宗旨:弘扬九间棚精神与文化,实施公司品牌规划,展示公司突出成就,包装公司主导产品,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四条宣传工作的原则与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积极向上。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廉士东 常务副组长:刘守文 副组长:郝军 成员:杨晓、杨岩、崔宝龙 第六条企划部是业务办事机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各部门、子公司、合作社工作类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发布; 2、对公司重要会议、活动的跟踪宣传报道; 3、在公司官网上传公司动态、新闻及有价值的专业文章等。 4、向外宣媒体报送有价值的新闻稿件、专题报道等; 5、和外部传媒界保持良好沟通联系,必要时邀请他们帮助指导; 6、及时搜寻媒体对九间棚及企业的报道,有选择的上传公司网站。 7、负责对子公司、合作社宣传品的设计、审核、把关。 第七条部门、子公司、合作社宣传工作职责 1、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宣传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再推选一名宣传专员,是第二责任人,每位员工都是兼职宣传员。 2、子公司及合作社,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是宣传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再推选一名宣传专员,是第二责任人,每位员工都是兼职宣传

广电总局62号令《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广电总局62号令《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 62 号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9年12月4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2月6日起施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王太华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则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维护用户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等业务的单位 1 (以下简称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为保障安全播出开展的技术维护、运行管理、应急处置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应当坚持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方针。 第五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实施干扰广播电视信号、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行为。

第六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实行分类分级保障制度。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符合本规定和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关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有关要求;不符合的,不得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活动。 第七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制度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建立奖励制度,对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基本保障 2 第九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播出技术维护和运行管理的机构,合理配备工作岗位和人员,并将其他涉及安全播出的部门和人员纳入安全播出管理,落实安全播出责任制。 第十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安全播出人员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参与节目播出或者技术系统运行维护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并通过岗位培训和考核; (二)新系统、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规定或者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和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规定的分级配置要求; (二)针对播出系统特点采取相应的防范干扰、插播等恶意破坏的技术措施;

景泰县广播电视台考勤管理制度

景泰县广播电视台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工作秩序,强化干部职工劳动纪律观念,现将台考勤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一、一般规定 1. 考勤方式: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每天4次。 2. 时间设定:上下班考勤时间根据县政府办通知的作息时间,结合台实际情况设定,工作人员上下班在设定时间以内考勤,为正常出勤。上班早于设定时间考勤,考勤机将提示不能录入。 3. 考勤地点:为方便录入,在总编室设置1台指纹考勤机。采用代码和指纹相结合的方式录入,新闻部、专题部,制作部、播出部、台机关的代码设置分别为1、2、3、4、5。录入时,须先按代码,再录入指纹。 4. 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上班迟于设定时间考勤为迟到,下班早于设定时间考勤为早退。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10元。病假1天扣20元。事假1天扣30元。擅自离岗和脱岗1次扣50元。旷工1天扣200元,1次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无说明理由和备案的,视为旷工半天;无故不考勤的,1次视为旷工半天。每月累计事假7天以上,或每月累计病假15天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0元。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经教育不改的,按规定予以开除或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配套制度 1. 建立统分结合管理制度。台办公室是全台的考勤部门,既掌握大楼内各下属单位的考勤情况,又具体负责台机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资料汇集、月末考勤资料统计和财务交办。其他下属单位亦须各落实一个考勤部门。各考勤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 2. 建立正常考勤与例外备案制度。工作人员正常上下班须录入指纹考勤,凡外出办理公务、参加会议等不能录入指纹考勤,一般要在当次考勤前,填好统一印制的书面凭证,并经科室正职审批(中心和中心站的,由其所在部的部主任或以上负责人审批),交考勤部门备案,情况特殊的,须在次日补交书面凭证。中心、中心站、台机关科室正职不能录入指纹考勤,由分管或联系领导审批。台领导班子副职也实行不能录入指纹考勤备案制。 3. 建立请假审批制度: (1)对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慰唁假、产假以及计划生育假、年休假和其他公假实行审批制度。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按规定权限审批,未经批准离岗按旷工论处。 (3)中心、中心站工作人员请假,由中心、中心站负责人审批。中心、中心站副职和台机关工作人员的请假,3天以内由中心、中心站、台机关科室正职审批,3天以上报分管或联系领导审批。中心站、台机关科室正职的请假,3

广播电视中心安全播出制度

管理局、分公司-执行类

1 基本要求 1.1内容的界定 1.1.1 安全播出,指在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过程中的节目完整信号安全和技术安全。其中,节目完整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完整并准确地播出、传输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安全指承载广播电视节目的电、光信号不间断、高质量;技术安全指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及相关活动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1.1.2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以下统称油田)广播电视中心电视播出系统是电视台内外信号汇集的中枢,由电视制作中心、新闻中心等部门制作的节目,卫星接收的、微波接收的和光缆、同轴电缆引入的信号都须送入电视播出中心,电视播出中心按照预先编排好的节目时间程序表,实时切换后,通过同轴电缆、微波光缆等送往发射台、有线电视网、卫星上行站等处。 1.1.3 油田广播电视中心电视播出系统包括播控中心、无线发射台、有线广播电视网等。 1.1.4 油田广播电视中心播控中心播出设施设备包括视音频处理与分配放大器、监视与监测、台标、时钟信号发生器、信号切换台,自动播出控制设备等硬件设备和自动播出软件等组成。 1.1.5 油田广播电视中心无线发射台播出设施设备包括广

播电视信号接收、监视与监测、电视发射机以及附属的供电线路、保护设施等。 1.1.5 油田广播电视中心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播出设施设备包括广播电视信号放大、接收、转发设备以及附属的供电线路、保护设施等。 1.2管理原则和安全方针 油田广播电视中心电视播出系统实行“计划科学、分界明确、操作规范、管理严格”的管理原则和“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安全播出总方针。 2 分工与职责 2.1 管理局广播电视中心是唯一经油田授权的专业化广播电视播出单位,负责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并结合自身承担的维护任务、各类设备设施的特点,制定供配电系统、信号源系统、发射系统、自台监测系统等的维护操作规程。负责建立健全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等安全播出管理制度。负责开展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技术的研究和创新,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水平。 2.2 管理局广播电视中心安全播出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充分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维护用户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落实监听监看,避免节目错播、空播,并保证节目播出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确保播出工作安全运行。 3 管理内容与程序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 【篇一: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全部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县广播电视台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增强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政务和业务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树立 和维护全台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台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县广播电视台实行台长负责制,向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负责。副台长按照分工,协助台长工作;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在 台长、副台长领导下工作,向台长、副台长负责;台工作人员在办 公室主任、部门主任领导下工作,向部室领导负责。 (二)台党支部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组的领导下工作,按 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 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坚定信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任务的 顺利完成。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四)台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切 活动都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密切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互通情况、 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副台长、部、室负责人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各自分 管工作或台长委托的工作。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向台 长报告;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台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对 策和建议。台长要帮助和支持副台长、部、室领导的工作。 (六)台长出访、出差和下乡期间,由台长指定专人主持本台日常 工作。

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 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20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博湖县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以及博湖县行业的中 心工作;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三条在博湖县新闻宣传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和博湖县的保密规定,统一宣传口径,严防发生泄密事件。第四条博湖县宣传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作,应严格审批制度,加强统一管理。第五条根据博湖县“三定”方案,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归口管理。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博湖县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和县属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第二章新闻发布会 第七条凡对博湖县事业的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和事件,需及时向国内外介绍的,可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主要内容:(一)国家颁布的有关博湖县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二)博湖县颁布的重要部门规章和重要行业技术标准;(三)博湖县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及成就;(四)局级以上评定的最新博湖县科技成果;(五)其他有必要发布的内容。第八条新闻发布全的审批程序: (一)有关部门一般应在新闻发布会前15日向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拟发布内容的有关材料;(二)县委宣传部根据发布会的内容,拟定举办新闻发布会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登记备案。第九条新闻发布会由两办及县委宣传部领导主持。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有关领导负责介绍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第十条新闻发布会涉及对外宣传,需邀请对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的,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并登记备案。第十一条县属企事业单位如举办新闻发布会,必须在举办日期15日前报县政办审核,持审核批准的批件提前7日到县委宣传部办理登记手续,批准后可自行组织。任何单位不得用博湖县的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第十二条县直属企事业单位产品上市等商业活动一般不宜举办新闻发布会。凡涉及物质产品、科技成果、技术专利等内容的新闻发

广电总局令: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发射台细则)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无线发射转播台实施细则) (试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无线发射转播台(以下简称发射台)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发射台的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根据发射台的覆盖范围和影响程度,发射台安全播出保障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保障等级。保障等级越高,对技术系统配置、运行维护、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保障要求越高。有条件的发射台应提升安全播出保障等级。 (一)中央直属发射台、位于省会城市的省直属发射台、省会城市和副省级以上城市所属发射台应达到一级保障要求; (二)其它省直属发射台、地市所属发射台应达到二级保障要求;

(三)县级发射台应达到三级保障要求,县以下转播台参照三级保障要求; (四)以下将“三级保障”、“二级保障”、“一级保障”分别简写为三级、二级、一级。 第二章系统配置要求 第一节供配电系统 第四条外部电源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三级宜接入两路外电,如只有一路外电,宜配置自备电源; (二)二级宜接入两路外电,其中一路应为专线,调频、电视发射台和发射总功率小于100KW的中短波发射台暂时做不到两路外电的,应配置自备电源; (三)一级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一路应为专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调频、电视发射台和发射总功率小于100KW的中短波发射台应配置自备电源。 第五条供配电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高、低压供配电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二)三级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独立低压回路,并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调频、电视发射台的发射控制设备和信号源设备宜采用不间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2014年2月起试行) 摄像机、录音机、录像机、编辑机是**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常用设备,是完成新闻宣传和广告创收的物质基础。为了提高现有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使设备性能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如下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 1、**市广播电视台的采访设备(摄像机、录音机、话筒、三角架、电池、新闻灯等)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登记、造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原则上,原给各部门配备发放的摄像设备优先给该部门使用。 2、因应急和外宣需要,各部门发放1台摄像机设备,外宣部发放1台高清摄像机设备。发放到部门的摄像机(含三脚架、无线话筒、电池和新闻灯等)和广播录音机设备,由部门自行保管。 3、设备室管理人员要热爱并熟悉设备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掌握摄录设备的维护保养相关技术。 4、设备管理人员在使用人领取设备时要及时登记,交还设备时认真检查完好情况,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时登记并汇报。

5、设备管理人员每天收回设备后,应仔细清扫设备外部灰尘,给电池充电,整齐摆放,保证设备随时可用。对自己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7、设备管理室常年存放的摄像等贵重设备,属工作重地。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工作期间,设备管理人员不准吸烟、吃东西,当班期间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临时有事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安排带班。 二、设备领用 1、设备使用人凭部门领导采访(录像)任务批条领用采访设备,采访结束立即归还保管室。设备室工作时间:7:00--19:00。 2、使用设备不得在外过夜,最迟在当天下班半小时内归还设备室。特殊情况下,经台长或分管台长同意并通知保管员先发设备再补办领用手续或延迟归还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领用记录。 3、记者次日需要提前用机器设备的,必须在头一天下班前领取设备。 4、设备使用人在领用设备时,须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好性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当面提出。设备出门后造成的损坏由领用人负责。 5、归还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当面清点设备及附件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领用人对设备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提出,便于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如有损坏,领用人应主动说明,并在损坏记录上签字。

公司宣传工作管理制

公司宣传工作管理制度1 平邑县九间棚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 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工作第一条 的时效性、规范性,为公司发展打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推 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宣传工作分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两部分。 内部宣传载体主要有公司内部刊物、宣传栏、员工博客交流等形式;外部宣传载体主要有网络、电视、视频、广播、报纸、宣传册、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大型户外活动等。 宣传工作宗旨:弘扬九间棚精神与文化,实施第三条 公司品牌规划,展示公司突出成就,包装 公司主导产品,树 立公司良好形象。 宣传工作的原则与要求:全面、准确、及时,第四条

实事求是,积极向上。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条 长:廉士东组 常务副组长:刘守文 军长:郝组副 员:杨晓、杨岩、崔宝龙成 企划部是业务办事机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第六条 各部门、、1筛选、合作社工作类信息的收集、子公司、加工、发布; 、对公司重要会议、活动的跟踪宣传报道;2 、在公司官网上传公司动态、新闻及有价值的专业文3 1 章等。 、向外宣媒体报送有价值的新闻稿件、专题报道等;4 、和外部传媒界保持良好沟通联系,必要时邀请他们5 帮助指导;

、及时搜寻媒体对九间棚及企业的报道,有选择的上6 传公司网站。 审核、合作社宣传品的设计、负责对子公司、、7 把关。 部门、子公司、合作社宣传工作职责第七条 、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宣传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再推选1 一名宣传专员,是第二责任人,每位员工都是兼职宣传员。、子公司及合作社,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是2 宣传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再推选一名宣传专员,是第二责任人,每位员工都是兼职宣传员。 、第一、二责任人对所在部门或子公司的宣传负有领3 导和管理责任; 、第一责任人、宣传专员、兼职宣传员要对公司网站4 筛选、收集、新闻素材进行写作、宣传需要的有价值的信息、加工、传报、反馈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的创新做法,经验、教训等,及时写出有分析、有见解的专题调研信息。 、文化程度偏低,不具备基本写作能力的员工,由各5

县广播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

郎溪县广播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安全工作,促进广电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台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各部门要结合工作、生活、工程实际,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对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由台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全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实施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1、协助台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2、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贯彻落实。3、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工作、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5、总结和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6、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7、做好信息反馈、报送工作。 第六条全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所在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具体的安全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工作、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要求,确保工作、生活和施工安全。 第七条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工程规划、施工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职工在工作、生活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九条对新进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工程聘用临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岗位的工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条对从事车辆驾驶、机房播出、节目制作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第四章设备和场所安全 第十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办公楼、家属区、发射单位、库房等地,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过道通畅,要有足够的光线,保证消防需要;要安排好值班,值班要到位,并作好值班记录;要做好防火、防盗和内保工作,充分发挥治安整体联动防范机制的作用。 第十四条播控中心要确保节目播出质量和播出安全,确保“零插播”、“零停播”。 第十五条要落实好机房管理制度,确保机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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