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1年版)(模板)
公司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20××] ×号×××××××××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为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决策行为,确保“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公司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及《×××××××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决策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三重一大"的决策方式主要包括:董事会、党政联席会、党支部会、总经理办公会。
董事会、党政联席会、党支部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实施方式根据相应的议事规则执行。
二、决策原则(一)依法决策的原则。
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二)依权限决策的原则。
必须在集团授权体系内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三)集体决策的原则。
根据决策内容,实行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讨论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者个人决策。
三、决策程序(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应当履行以下程序:1、可行性研究。
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出决策前,由职能部门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必要时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流程中所涉及的关键性环节均应保留相关书面材料。
提交议题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要对议题进行详实说明,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造成决策失误。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例文(三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国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透明度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决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的决策制度。
第三条决策应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公开决策的原则。
第四条决策程序包括提议、讨论、表决和执行四个环节。
第五条决策机构应依法设立,实行集体决策,由具备决策资格和决策权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的“三重一大”决策原则,即决策需经过三次讨论和一个大会表决方可生效。
第二章提议决策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决策机构提出决策提议。
第八条决策提议应明确内容、依据及落实措施等。
第九条决策提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交至决策机构负责人。
第十条决策机构应对提议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决策机构原则的,应及时否决。
第十一条经初步审核后,决策提议应提交至决策机构成员进行讨论。
第十二条讨论成员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讨论成员应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提议内容。
第三章讨论决策第十四条决策机构讨论应以会议形式进行,由主管或副主管人员主持。
第十五条会议应明确时间、地点、议程,并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六条会议开启时,主持人应说明讨论目的和地位。
第十七条会议应遵守纪律,确保讨论秩序。
第十八条会议应听取专家、学者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讨论应以集体形式进行,理性、充分探讨提议。
第二十条会议应公开透明,可邀请媒体或公众旁听。
第二十一条会议应记录讨论内容,并保存于档案中。
第二十二条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表决。
第四章表决决策第二十三条若成员达成一致意见,决策直接生效,无需表决。
第二十四条若成员意见不一,应通过表决决定。
第二十五条表决方式可为公开或秘密。
第二十六条公开表决应记录每位成员的投票结果,并公布决策结果。
第二十七条秘密表决由主持人负责保密,投票结果仅由主持人统计并公布。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模版

xx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目次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职责 (2)5 管理内容与方法 (2)5.1 管理内容 (2)5.2 管理方法 (4)5.3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4)6 监督与责任追究 (5)7 附则 (6)附录A:“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图 (7)附录B:“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表 (8)中国xx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国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更好地适应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一体化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层面的“三重一大”决策管理。
凡属本办法5.1条范围内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均纳入总部集体决策。
1.3 各分子公司根据本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但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09]26号)《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发[2003]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中国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3 术语和定义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电力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电力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民主决策,按程序决策。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第五条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
第三章三重一大主要内容第六条重大决策(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二)企业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三)公司体制和机制等重要改革方案;(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五)财务年度预决算及资产重组、产权重大变更等资本运作方案;(六)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重要技术和设备引进方案;(七)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八)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调整及实施;(九)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十)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十一)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单位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十二)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十三)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中层干部任免奖惩(一)对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基层站所长的选聘、任免;(二)后备干部的管理;(三)市、省级以上荣誉人选推荐;(四)涉及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基层站所长的重要奖惩及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五)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版(四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版一、背景与目标本《“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的制定,旨在挖掘并运用集体智慧,强化组织内部的民主决策机制,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该制度旨在规范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流程,明确各参与方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可执行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所有重大决策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议题的定期或不定期讨论,重要项目的启动、调整及终止决策,重大投资或财务决策,重大改革或政策决策,以及重大管理制度或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或废止等。
三、决策流程1. 提前准备:提案人需提前准备详尽的资料和信息,明确提案的意图、内容及可能影响。
2. 初步审查:相关部门对提案进行初步评估,包括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提出初步意见。
3. 组织“三重一大”会议:确定参会人员名单,提前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其中,“三重”指决策的重要程度、紧迫性和影响范围,“一大”指决策会议的规模,根据事项重要性确定参会人数。
4. 会议执行:会议按照议程进行,提案人阐述提案,与会人员提出意见或建议,进行充分讨论和辩论。
5. 形成决策:通过投票、共识或协商一致的方式,由与会人员做出决策并形成决议。
6. 决策公示:将决策结果以书面形式公示,并在适当场合进行宣传,确保决策的公开和公正。
7. 后续执行:相关部门依据决策结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跟踪和督促,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四、责任与义务1. 提案人:负责提供全面的提案信息,并在会议中进行解释和说明。
2. 相关部门:负责初步评估提案,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
3. 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主持,保证会议的公正和秩序。
4. 与会人员:积极参与决策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按照会议流程达成决策。
5. 执行部门:根据决策结果制定并执行实施方案。
6. 公示部门:负责决策结果的书面公示和宣传工作。
五、决策监督与评估1. 决策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监督决策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范本

“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范本一、背景描述本制度旨在建立与完善企业的“三重一大”机制,即三个决策层级和一个决策大会,以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为此,我们特制定本决策管理制度,以规范决策过程,提高决策质量,达到企业长远发展的目标。
二、决策层级1. 企业总经理2. 部门经理3. 岗位负责人三、决策大会企业将定期召开决策大会,集合所涉及岗位的负责人,就重要决策进行集体讨论和决策。
四、决策职责和权限1. 企业总经理a. 负责制定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决策方案。
b. 对公司的重要合同、投资和融资等事项进行决策。
c. 确定岗位负责人的管理范围和权限。
d. 对重大人事任免事项进行决策。
2. 部门经理a. 负责制定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决策方案。
b. 对部门的重要项目、预算和绩效考核等事项进行决策。
c. 确定岗位负责人的具体工作职责和权限。
d. 对部门内人事任免事项进行决策。
3. 岗位负责人a. 负责制定岗位的具体工作计划和决策方案。
b. 对岗位的重要事项和问题进行决策。
c. 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评估。
d. 对岗位内人事任免事项进行决策。
五、决策流程1. 决策提议a. 任何岗位负责人对于需要决策的重要事项,应当书面向上级提议。
b. 提议应包括事项描述、背景分析、问题与目标、可行方案、风险评估等内容。
2. 决策分析a. 上级收到提议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和讨论,理解事项的重要性和影响。
b. 分析结果应包括事项的优缺点、可行性、风险评估等内容。
3. 决策讨论a. 上级召集决策大会,邀请相关岗位负责人就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决策。
b. 会议应包括问题阐述、方案比较、意见交流、投票表决等环节。
4. 决策执行a. 决策完成后,相关岗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实施决策方案。
b. 各级岗位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并全力支持决策的有效执行。
六、决策评估对已执行的决策进行定期评估,包括成果达成度、问题解决情况、执行效果等方面的评估。
供电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供电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导读:本文供电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供电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力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及《保定供电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供电公司(简称: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增强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第三条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工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项范围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当由公司党委会议、经理办公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一)贯彻上级重大决定、重要指示、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公司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重大经营策略、管理体制;(三)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事项;(四)公司年度综合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自有资金分配方案、产权转让、重要资产出租、重要资产处置、公司的(投资)、借贷、审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五)公司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六)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七)公司改革方案,组织机构调整设置、人员编制调整和使用、岗位设置、人员安置等重大问题;(八)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经营管理、优质服务、电网调度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重大决策制度第四条重大决策是指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调整、重大投资、重大合作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五条重大决策的提出和审议程序:(一)各部门、子公司提出重大决策建议,经相关部门论证、评估后,报公司领导班子讨论。
(二)公司领导班子对重大决策建议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初步意见。
(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四)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形成最终决策。
第六条重大决策的实施:(一)公司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实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二)各部门、子公司按照决策要求,配合实施。
(三)公司纪委对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重要人事任免制度第七条重要人事任免是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命、调整和辞退。
第八条重要人事任免的提出和审议程序:(一)各部门、子公司提出重要人事任免建议,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班子讨论。
(二)公司领导班子对重要人事任免建议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初步意见。
(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四)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形成最终决定。
第九条重要人事任免的实施:(一)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二)各部门、子公司按照任免决定,配合实施。
(三)公司纪委对重要人事任免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重大项目安排制度第十条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对公司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项目立项、项目投资、项目融资等。
第十一条重大项目安排的提出和审议程序:(一)各部门、子公司提出重大项目安排建议,经相关部门论证、评估后,报公司领导班子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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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9008-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2011年版)目次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职责 (2)5 管理内容与方法 (2)5.1 管理内容 (2)5.2 管理方法 (4)5.3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4)6 监督与责任追究 (5)7 附则 (6)附录A:“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图 (7)附录B:“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表 (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2011年版)1总则1.1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更好地适应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一体化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层面的“三重一大”决策管理。
凡属本办法5.1条范围内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均纳入总部集体决策。
1.3 各分子公司根据本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但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09]26号)《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发[2003]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3 术语和定义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4 职责4.1 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是落实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
4.2 经董事会授权,由经理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按照本制度执行。
4.3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对各分、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相关检查。
4.4 公司纪检组、监察局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各分、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出评价。
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管理内容5.1.1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内容:5.1.1.1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5.1.1.2 公司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成员分工及调整。
5.1.1.3 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制定推进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一体化管理制度”等重大改革发展思路的意见和措施。
5.1.1.4 公司中长期电网规划、年度综合计划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包括固定资产和对外经营投资等)、业绩目标、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5.1.1.5 公司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劳动用工改革等重大决策事项。
5.1.1.6 资产重组、转让、收购和资产损失核销:(1)资产重组;(2)评估价值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资产转让和收购;(3)公司总部的资产损失核销。
5.1.1.7 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1)向系统外单位的无偿划转;(2)系统内单位之间发生的单项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无偿划转。
5.1.1.8 国有产权的转让:(1)公司总部转让所持有的国有产权;(2)公司所属各级全资和控股子企业以协议转让方式实施的转让、以进场交易方式实施的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转让。
5.1.1.9 公司重要的基础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
5.1.1.10 公司对各分子公司的业绩考核方案、薪酬分配方案的制定,公司基本工资制度的改革;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等级审定;公司党组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的重要奖惩和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定与奖励等。
5.1.1.11 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公司的变更、章程制定和修改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审批,提交给公司股东的事务中须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国(境)外注册公司事项。
5.1.1.12 贯彻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的重要决定和公司部署。
5.1.2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内容:5.1.2.1 公司党组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除聘用事项,相当于公司部门负责人岗级的高级技术和技能专家的聘用事项。
5.1.2.2 公司党组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确定。
5.1.2.3 向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营班子成员、财务负责人。
5.1.2.4 研究对公司党组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作出的问责决定。
5.1.3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内容。
除5.1.1.4中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中已列入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外,包含的以下项目:5.1.3.1 预算外、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及追加项目。
5.1.3.2 重大对外投资项目:(1)公司总部的对外投资;(2)公司所属各级全资和控股子企业实施的非主业投资、境外投资、上市公司投资和单项出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境内主业投资;5.1.3.3 公司直接融资(包括发行公司债券、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对外担保项目及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
5.1.3.4 单项合同估价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5.1.4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内容:5.1.4.1 预算内单笔20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调整;5.1.4.2 预算内对外捐赠事项,单笔(或因同一事项)对外捐赠资产账面价值500万元及以上的对外捐赠、赞助。
5.1.4.3 年度资金使用调度方案。
5.2 管理方法5.2.1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通过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确保公司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5.2.2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形式:5.2.2.1“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以公司党组会议、董事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管理委员会和专业领导小组在授权范围内决策(例如预算管理委员会、招标领导小组等)。
5.2.2.2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形式可根据具体事项内容分别由公司党组会议和董事会议集体决策。
5.3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5.3.1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的决策程序按《南方电网公司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决策。
5.3.2 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决策程序(参见附图):5.3.2.1由公司领导直接提出或由总部职能部门、所属单位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同意列为议题。
由分管领导落实有关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5.3.2.2重大事项决策前,承办部门或单位应当按照提出方案、充分协商、征求意见、论证评估、法律审查的工作程序做好准备。
5.3.2.3 集体决策会议应按准备材料、通知与会、充分讨论、会议决定的工作程序进行。
5.3.2.4 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决策的,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分管领导可临时决定,但应在事后及时向党组、董事会报告, 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组、董事会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
5.3.2.5 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会议纪律,对会议材料、讨论情况以及会议未决定事项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准泄露。
5.3.2.6 建立“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备、报批制度。
公司按照规定权限决策的事项应报上级单位有关部门备案,超越公司决策权限,需经上级单位审批的决策事项,必须事先报告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执行。
5.3.2.7 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
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6 监督与责任追究6.1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公司机密外,“三重一大”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应当接受监事会或职工群众监督。
6.2 领导班子每年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把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考察考核和厂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同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巡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并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
6.3 领导人员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应的处理。
6.4 出席会议的人员对会议的决策承担责任。
对“三重一大”决策失误责任人,按照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参与决策的人员在会议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在会议记录中有明确记载的,可免除相应责任。
6.5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给国家和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它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6.5.1 违背集体决策原则,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的。
6.5.2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6.5.3 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的。
6.5.4 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6.5.5 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纠错改正的。
6.5.6 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将涉密材料向外泄密的。
6.5.7 其它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失误的。
6.6 对给国家和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等,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及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接受上级的责任追究。
7 附则7.1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局负责解释。
7.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录A:附录B: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汇总表1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