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民政府网:2012年东方市基层卫生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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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2年8月12日考试录用儋州市、琼海市和三沙市

海南省2012年8月12日考试录用儋州市、琼海市和三沙市

严璐 王巨远 全德雾 符秋桂 李晓慧 黎海 庄雪静 王乐 黄红苗 何花 陈儒 梁少霞 黄循达 刘昌辉 赵继叶 李欣 陈晓蕾 周蜜 卓书山 杨韫凝 王冬柳 黄心恩 蒋清文 王善忠 潘富民 刘少伟 任明兰 刘素
琼海市阳江国土环境资源管理所 琼海市阳江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阳江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阳江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阳江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阳江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中原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中原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中原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中原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中原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中原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琼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琼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琼海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琼海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琼海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琼海市石壁国土环境资源管理所 琼海市石壁国土环境资源管理所 琼海市石壁国土环境资源管理所 琼海市石壁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石壁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石壁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石壁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司法局 琼海市司法局 琼海市司法局
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员 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员 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员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员 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员 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员 财政监督检查局科员 财政监督检查局科员 财政监督检查局科员 财政监督检查局科员 财政监督检查局科员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社会事务办公室科员(定向) 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员 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员 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员 综合科科员 综合科科员 综合科科员 社会事务办公室科员
报考职位 科员 科员 科员 基金财务科科员 基金财务科科员 基金财务科科员 政府投资审计科科员 政府投资审计科科员 政府投资审计科科员 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员(定向)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医疗管理科科员 医疗管理科科员 医疗管理科科员 办公室科员 办公室科员 办公室科员 社会事务办公室科员 社会事务办公室科员 社会事务办公室科员 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员(定向)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社会事务办公室科员 社会事务办公室科员 社会事务办公室科员

2012年海南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xls

2012年海南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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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运卫生院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平卫生院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上安乡农业服 务中心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长征镇农业服 务中心 定安县定城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定安县富文镇农业服务中心 定安县龙湖镇农业服务中心 定安县新竹镇农业服务中心 定安县雷鸣镇农业服务中心 定安县雷鸣卫生院
项目管理员 内儿科医生 内科医生 内科医生 内科医生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2012年海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
序号 招募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 岗位类别 住宿提供 数量 1 1 1 1 1 1 1 1 1 1 支教 支教 支教 支教 支教 支教 支教 支教 支教 支教 第 8 页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岗位条件要求 专业 汉语言文学 数学教育 汉语言文学 数学教育 数学教育 数学教育 英语 英语 美术教育 体育教育 学历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性别 其他要求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中心学校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中心学校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中心学校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中心学校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中心学校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八村学校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八村学校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茂中心学校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茂中心学校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茂中心学校
妇产科医生 教师 临床医生 妇产科医生 妇产科医生 妇产科医生 农技管理员 畜牧管理员 农技管理员 农技管理员
2012年海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
序号 招募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农业服务中 心 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农业服务中 心 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农业服务中 心 陵水黎族自治县隆广镇农业服务中 心 陵水黎族自治县隆广镇农业服务中 心 陵水黎族自治县提蒙乡农业服务中 心 陵水黎族自治县提蒙乡农业服务中 心 陵水黎族自治县群英乡农业服务中 心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办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办 岗位名称 岗位 岗位类别 住宿提供 数量 1 1 1 1 1 1 1 1 1 1 支农 支农 支农 支农 支农 支农 支农 支农 扶贫 扶贫 第 6 页 是 否 否 是 是 否 否 是 是 是 岗位条件要求 专业 汉语言文学 动物生产与动物 医学类 作物学类 现代农业技术 城市规划 农学 林学 农学 文秘 会计、统计 学历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大专以上 大学本科 大学本科 性别 其他要求

2012年东方市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方案

2012年东方市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方案

2012年东方市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卫生队伍建设,缓解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紧缺状况,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海南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革指导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琼府办[2011]131号)和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方市卫生院人员聘用实施方案》(东府办〔2011〕133号)的精神,经东方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135名。

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公开招聘,组建一支政治思想好、文化素质高、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提高我市卫生系统医务人员队伍素质,更好服务我市医疗卫生事业。

二、招聘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全员聘用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实行合同制管理,明确岗位职责。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一)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135名工作人员。

其中,临床医生18名,医技人员42名,护理人员37名,公共卫生人员25名,会计等其他岗位13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2)。

(二)岗位性质本次招聘的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性质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

四、招聘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二)具有海南省户籍或海南省生源(其中护理岗位限定东方市户籍含东方市生源);(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备初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备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四)其它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2);(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六)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规定的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规定的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和优
待规定的补充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技术管理
【发文字号】东府办[2012]77号
【发布部门】东方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2.07.23
【实施日期】2012.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规定的补充通知
(东府办〔2012〕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琼人口〔2012〕9号)精神,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维护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计划生育纯女户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现就《东方市对计划生育户实行奖励和优待规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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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感城镇中心卫生院龙潭门诊部新增项目用地土地收回的通告

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感城镇中心卫生院龙潭门诊部新增项目用地土地收回的通告

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感城镇中心卫生院龙潭门诊部新增项目用地土地收回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方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21•【字号】东府函〔2019〕164号•【施行日期】2019.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感城镇中心卫生院龙潭门诊部新增项目用地土地收回的通告东府函〔2019〕164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市政府决定收回位于Y055乡道南侧(原农垦公爱医院西南侧)的海南农垦广坝农场有限公司2.2112亩土地收回后,作为东方市感城镇中心卫生院龙潭门诊部新增项目用地。

为了做好该宗地的土地收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东方市感城镇中心卫生院龙潭门诊部新增项目用地。

二、被收回土地位置:该宗地位于位于Y055乡道南侧,东至原海南省农垦公爱医院,南至海南农垦广坝农场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西至海南农垦广坝农场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北至Y055乡道。

主要拐点坐标(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A(X:2085876.537,Y:36580828.191);B(X:2085884.809,Y:36580830.140);C(X:2085 879.692,Y:36580861.251);D(X:2085853.012,Y:36580854.267);E(X:2085848.260, Y:36580871.873);F(X:2085834.346,Y:36580868.670);G(X:2085838.104,Y:365808 44.240);H(X:2085844.439,Y:36580833.681);I(X:2085853.148,Y:36580826.204); J(X:2085860.488,Y:36580825.657);K(X:2085866.401,Y:36580826.501)。

三、被收回土地面积:该宗地面积共计2.2112亩。

中共东方市委办公室、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现代

中共东方市委办公室、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现代

中共东方市委办公室、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现代农业示范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多种经营【发布部门】830530101东方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2.08.09【实施日期】2012.08.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东方市委办公室、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现代农业示范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东方市现代农业示范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已经第6次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东方市委办公室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8月9日东方市现代农业示范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为了鼓励市内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东方市现代农业示范园(下称“现代农业示范园”)投资,进一步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增强招商引资效果,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园的快速发展,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土地使用(一)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企业投资农业种植、设施农业、花卉和休闲农业基地,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租赁、转包、入股、互换等形式流转土地。

也可通过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与农民共同开发、经营。

对重点农业项目、休闲农业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通过出让方式使用城镇建设用地。

(二)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农产品经营和农产品加工、批发和物流中心,在审批用地上给予优先安排。

(三)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的农业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需要使用农用地搞非农业建设的,在用地指标允许范围内,可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资金扶持<。

儋州市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儋州市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儋州市卫生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配齐我市卫生系统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开展2014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9名。

为切实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招聘单位单位性质招聘职位招聘职数招聘资格条件专业学历年龄职称或资格其他条件招聘范围市妇幼保健院差额财政拨款儿科主治医师28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初级职称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5周岁以下。

主治医师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全国放射科医师1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相关专业执业医师及以上西医医师 5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招聘单位单位性质招聘职位招聘职数招聘资格条件专业学历年龄职称或资格其他条件招聘范围市中医医院差额财政拨款妇产科主治医师13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初级职称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5周岁以下。

主治医师及以上具有公立医院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全国妇产科西医医师2执业医师及以上市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全额财政拨款临床教师 12临床医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护理教师 1 护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临床工作3年以上市皮肤性病防治所防治科医师2 2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那大镇卫生院外科医师 224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执业医师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内儿科医师4妇产科医师2麻醉科医师1放射科医师2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相关专业公卫医师 2临床医学、公卫、预防医学、妇幼、全科医学相关专业药剂师 1药剂、药学相关专业药剂师及以上护士10卫生护理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执业护士及以上招聘单位单位性质招聘职位招聘职数招聘资格条件专业学历年龄职称或资格招聘范围镇卫生院(不含那大镇卫生院)全额财政拨款西医医师1360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初级职称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5周岁以下。

2021海南东方市招聘市中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0人】(1号)

2021海南东方市招聘市中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0人】(1号)

【导语】2021海南东⽅市招聘市中医院医疗卫⽣专业技术⼈员30⼈,报名时间:2021年3⽉13⽇上午9:00起⾄3⽉27⽇上午12:00,⽆忧考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作⼈员暂⾏规定》(琼⼈社发〔2013〕1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实施办法》(琼⼈社发〔2018〕516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事制度改⾰的实施意见》(琼⼈社发〔2018〕295号)等⽂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卫⽣健康队伍建设,进⼀步满⾜群众对中医医疗卫⽣服务的需求,决定⾯向社会招聘⼀批初级及以上职称医疗卫⽣专业技术⼈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数(30⼈)。

1.公开招聘东⽅市中医院初级及以上职称卫⽣专业技术岗位共20⼈(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2.考核招聘东⽅市中医院中级及以上职称卫⽣专业技术岗位共10⼈(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

(⼆)岗位性质。

招聘的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和职业道德。

2.公开招聘初级及以上职称卫⽣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关卫⽣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已通过职称评审但还未发证的。

3.考核招聘中级及以上职称卫⽣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卫⽣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已通过职称评审但还未发证的。

4.具有初级职称⼈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27⽇后出⽣),具有中级职称⼈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3⽉27⽇后出⽣),具有⾼级职称⼈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3⽉27⽇后出⽣)。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1)东⽅市医疗卫⽣机构事业编制⼈员,或于2020年度辞职的原东⽅市医疗卫⽣机构事业编制⼈员不得报名; (2)东⽅市外其它市县⼈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有主管单位的还需要主管单位同意)⽅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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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方市基层卫生院招聘135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卫生队伍建设,缓解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紧缺状况,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海南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革指导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琼府办[2011]131号)和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方市卫生院人员聘用实施方案》(东府办〔2011〕133号)的精神,经东方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135名。

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公开招聘,组建一支政治思想好、文化素质高、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提高我市卫生系统医务人员队伍素质,更好服务我市医疗卫生事业。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全员聘用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实行合同制管理,明确岗位职责。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135名工作人员。

其中,临床医生18名,医技人员42名,护理人员37名,公共卫生人员25名,会计等其他岗位13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2)。

(二)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的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性质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海南省户籍或海南省生源(其中护理岗位限定东方市户籍含东方市生源);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备初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备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四)其它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2);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
(六)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东方市政府网站、东方市电视台等渠道发布。

发布公告时间:2012年10月26日-11月4日。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6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周六、周日照常报名)
3.报名地点:东方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东方市市委1号办公楼三楼)
4.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东方市基层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小组组织现场报名,并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东方市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网上打印,网址为:,即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5.其他要求:根据规定,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下,根据自身情况,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条例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加分、面试等环节。

1.笔试(占总分60%):考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加分:加分条件为:①少数民族考生若报考民族不限岗位时,给予加5分;②按东府办〔2011〕133号文件规定,我市卫生院现聘用的连续在岗人员,每1年工龄加1分,6个月(含6个月)者算1年分值,6个月以下者算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工龄计算截止2011
年12月31日;③若应聘人员既有少数民族加分,又有工龄加分,两项加分可相加为加分得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3.面试(占总分40%):笔试及加分计算出考生成绩后,按各招聘岗位数1:2确定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加分、面试情况分别计算入围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五)体检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并组织到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从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录用。

所缺岗位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员。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

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察部门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则进入聘用程序。

(七)聘用
此次招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由考生依次对照所报岗位选择具体的乡镇卫生院,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报市政府审批核定。

经市政府核定后,与符合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入职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结束时接受考核。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福利待遇
入聘人员的待遇按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阶段:2012年10月26日-11月4日;
(二)报名阶段:2012年11月6日-11月16日;
(三)资格审查阶段:2012年11月6日-11月19日;
(四)考试阶段:另行通知;
(五)面试阶段:另行通知;
(六)体检阶段:另行通知。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的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东方市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生在报考时候,需留下个人准确的联系方式,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附件:1.东方市201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岗位编制情况表
2.东方市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3.东方市2012年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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