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物业管理条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物业管理条例

2018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

第二章物业管理的主体

第五条物业管理的主体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所有权单位和物业使用人。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向业主提供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七条物业所有权单位应当履行其维护物业公共秩序和物业设施设备功能的职责。

第八条物业使用人应当履行其享有相应物业使用权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物业管理的职责

第九条物业管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维护小区的日常秩序和安全。

2·维修和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3·收取和管理业主的物业费用。

4·组织小区内的各类活动,促进邻里关系的融洽。

第十条物业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义务。

第四章物业费用

第十一条物业费用是指业主按照共有物业的比例共同缴纳的费用,用于维护和管理物业。

第十二条物业费用的计算方式由物业管理方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确定,并经业主大会或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物业费用的使用应该公开透明,用于支出必须与小区物业管理相关。

第五章物业权益保护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方应当积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和解决业主提出的投诉和纠纷。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方不得限制业主的权利,不得非法干预业主对物业的使用。

第十六条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的决策,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委员会行使民主监督权。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

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阅相关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

1·物业服务企业:指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2·物业所有权单位:指具有物业权属关系的单位,应当履行其维护物业公共秩序和物业设施设备功能的职责。

3·物业使用人:指具有物业使用权的人,应当履行其享有相应物业使用权的责任和义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