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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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生态环境部

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生态环境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陶瓷制品制造业 ceramics manufacturing industry
指用黏土类及其他矿物原料经过备料、成型、烧成等过程而制成各种陶瓷制品的工业, 主要包括建筑陶瓷、卫生陶瓷、日用及陈设艺术瓷和特种陶瓷的制造。 3.2 建筑陶瓷 wall and floor t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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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 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建立基于国家污染物排 放标准的可行技术体系,指导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推动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 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25464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 第 39 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5 号)
指用于建筑物饰面或作为建筑构件的陶瓷制品,主要指陶瓷墙地砖,不包括建筑琉璃制 品和烧结瓦等。 3.3 卫生陶瓷 ceramic sanitaryware
指用于卫生设施的陶瓷制品,主要包括卫生间用具、厨房用具和小件卫生陶瓷等。 3.4 日用及陈设艺术瓷 daily-use and artistic porcel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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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陶瓷、卫生陶瓷、日用及陈设艺术瓷和特种陶瓷制品制造企业的废气、 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RTO和RCO简介及区别

RTO和RCO简介及区别

RTO和RCO简介及区别RTO技术和RCO技术是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技术,是目前应用较广、治理效果好、运行稳定、成本较低的成熟性技术。

RTO和RCO它们的原理是什么,有哪些技术特点,它们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一、RTO蓄热式热氧化设备详细介绍RTO,是指蓄热式热氧化技术,英文为“Regenerative Thermal Oxidizer”。

RTO蓄热式热氧化回收热量采用一种新的非稳态热传递方式。

其原理是把有机废气加热到760摄氏度以上,使废气中的VOCs在氧化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

氧化产生的高温气体流经特制的陶瓷蓄热体,使陶瓷体升温而“蓄热”,此“蓄热”用于预热后续进入的有机废气,从而节省废气升温的燃料消耗。

陶瓷蓄热体应分成两个(含两个)以上的区或室,每个蓄热室依次经历蓄热-放热-清扫等程序,周而复始,连续工作。

蓄热室“放热”后应立即引入部分已处理合格的洁净排气对该蓄热室进行清扫(以保证VOCs去除率在95%以上),只有待清扫完成后才能进入“蓄热”程序。

在国内外被广泛地用于涂装工艺的烘炉废气处理,以及化工电子等其他行业的同类废气处理。

适应废气:中低浓度100~3500mg/m3,分解效率:95%--99%。

技术特点:生产排出的有机废气经过蓄热陶瓷的加热后,温度迅速提升,在炉膛内燃气燃烧加热作用下,温度达到800℃,有机废气中的VOCs在此高温下直接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蒸气,形成无味的高温烟气,然后流经温度低的蓄热陶瓷,大量热能即从烟气中转移至蓄热体,用来加热下一次循环的待分解有机废气,高温烟气的自身温度大幅度下降,再经过热回收系统和其他介质发生热交换,烟气温度进一步降低,最后排至室外大气。

RTO系统工艺流程:二、RCO催化燃烧净化设备详细介绍RCO,是指蓄热式催化燃烧法,英文为“Regenerative Catalytic Oxidation Oxidition”。

RCO蓄热式催化燃烧法作用原理是:第一步是催化剂对VOCs分子的吸附,提高了反应物的浓度,第二步是催化氧化阶段降低反应的活化能,提高了反应速率。

废气操作规程

废气操作规程

废气操作规程
《废气操作规程》
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废气排放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必须遵守严格的废气操作规程。

首先,对于工业生产中的废气排放,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企业需要制定废气排放标准,并严格执行,定期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其次,对于日常生活中的废气排放,每个人都应该有意识地减少废气排放。

比如减少开车行驶的时间,使用更为环保的交通工具,避免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等。

另外,针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营,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设施的操作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废气处理,确保设施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总之,废气操作规程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保障。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遵守,并尽自己的一份力,为清洁的环境和健康的生活作出贡献。

废气处理设备技术要求

废气处理设备技术要求

2020年1月14日实施的《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是RTO行业的国家技术规范,目前各地均开展VOCs深度减排,进一步增加了对RTO技术和应用的需求。

今日我们就该标准的一些要点进行收集整理。

工业有机废气VOCs处理之蓄热燃烧(RTO)工艺标准规范蓄热式燃烧法(Regenerative Thermal Oxidizers,RTO)是燃烧处理技术之一,其原理是在一定温度(一般≥760℃)作用下将污染物完全氧化,去除效率可达99%以上。

此技术是用多床可蓄热材质的蓄热室进行蓄热与氧化互相切换的方式,以大幅减少热量的损耗。

RTO的热回收效率可高达90%以上,具有净化效率高、运行费用低的特点。

第一代RTO是单体式结构,以简单的一进一出为风流导向。

第二代RTO是采用阀门切换式,也是最常见的一种RTO。

其由两个或多个陶瓷填充床, 通过阀门的切换, 改变气流的方向, 从而达到预热VOC 废气的目的。

第三代RTO采用旋转式分流导向,并把炉膛内蓄热体分成多个等份的单体密封单元,通过不停转动把VOC导向至各个蓄热体单元进行氧化。

第四代RTO是最新的治理供热一体化设备,简称BHI(Burning Heating Integrated),采用旋转式阀门分流,把多个蓄热室紧凑结合为一个燃烧室,内置换热器或热风调节装置,达到治理废气的同时满足供热需求。

中国上海睿术科技有限公司是VOCs废气排放处理,工业过程分析仪器及检测的供应商。

我们的客户依赖我们推荐的产品,提供专业的售前及售后服务时刻掌握他们产品的质量,工艺设备的安全。

减少自然环境中的有害排放,保证操作人员在有毒有害环境中的安全。

我们非常自豪的能为那些维持这个世界正常运转的支柱产业服务例如:石油天然气生产商,煤制油工艺,石油化工原料生产,工业及城市污水处理厂,制药,喷涂,印刷行业及环境保护机构等诸多客户提供现代化的分析方法,处理VOC废气的工艺,满足客户的分析需求,为更加清洁的大气环境做出贡献。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目录一、砖瓦陶瓷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二、石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三、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四、露天非煤矿山开采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五、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治理技术导则六、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七、公路和城×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技术导则八、公路施工扬尘治理技术导则九、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技术导则59 / 60砖瓦陶瓷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砖瓦、陶瓷等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二、适用范围。

全×范围内砖瓦、陶瓷行业大气污染防治。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

第二章基本规定四、企业应合法经营,并符合产业政策。

五、企业对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负责,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企业应当建立环保责任制度,明确环保负责人和环保专门工作人员的责任,确保将各项环保政策落实到位。

六、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将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和各环节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废气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

七、企业应在厂区门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告示牌,公布扬尘防治工作标准要求、规范等内容。

八、企业对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等所有易产生扬尘的生产环节,应在密闭环境内操作,防止无序排放。

九、企业对因自身生产经营行为所造成的厂区周边扬尘污染负责,应采取道路保洁、土地绿化等措施,消除对厂区外环境的59 / 60影响。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018.7综合报道C O M 瓷砖瓦工业(征求意见稿)》《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编制组二○一八年五月1 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明确了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总体思路:2016年原环境保护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启动了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相关工作;2017年又先后启动了水泥、玻璃等十三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相关工作。

按照生态环境部总体部署,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要求,陶瓷行业作为建材产能过剩行业和污染控制重点行业,应于2018年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为顺利实施陶瓷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2017年5月31日,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发布了《关于征集201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环办科技函(2017)824号),将《陶瓷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序号28)列入《201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指南》,完成时限为2018年,分管业务司为规划财务司(以下简称“规财司”)。

经过公开征集、答辩、遴选,最终确定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承担,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作为协作单位,共同成立标准编制组。

1.2 工作过程开题论证:2017年该标准立项后,编制组编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工业》开题论证报告,并于2017年12月22日通过了环境保护部规财司组织的标准开题论证会。

根据生态环境部许可办的统一安排,专家组讨论建议将砖瓦工业纳入本次技术规范范围。

征求意见稿:2017年12月、组分别赴北京、河北、河南、广东、现场调研和座谈,放控制措施等,排气量等,并于2月6日,询会,形成砖瓦工业》(征求意见稿)为实现无组织排放的有效控制,雾干燥、成型、施釉、要的集中收尘措施,除尘设施。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函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函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0.02.21•【字号】辽环函〔2020〕29号•【施行日期】2020.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函各市人民政府,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辽政发〔2018〕31号),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制定了《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0年2月21日附件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送审稿)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辽政发〔2018〕31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四部委印发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有关要求,推动我省涉工业炉窑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工业炉窑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摸底我省工业炉窑的分布状况与排放特征,建立工业炉窑详细管理清单,实现监管全覆盖。

作为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各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现有工业炉窑排查整治,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确保辖区内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全面完成。

严格落实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联动执法,建立工业炉窑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防控水平明显提高;开展建材、有色、钢铁、化工、机械制造、石化等重点行业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开展镁硼、陶瓷等涉工业炉窑工业园区与产业集群综合整治;选取重点行业、重点炉窑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建材、有色、钢铁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关于“废气收集施”生产安全事故的5个典型案例析

关于“废气收集施”生产安全事故的5个典型案例析

关于“废气收集设施”生产安全事故的5个典型案例分析一、“废气吸收法处理”典型案例案例一:宁波余姚市某金属表面处理企业废气吸收塔发生中毒较大事故企业主要从事铝件表面处理,工艺中产生含氮氧化物、硫酸、硝酸的“酸雾”,设计初原定需经过五级“酸雾”喷淋吸收塔进行碱液(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吸收处置后排放。

企业认为使用氢氧化钠喷淋的原工艺在去除酸雾中氮氧化物的效果不够好,随后改变了投加的药剂种类,在五级吸收塔内添加硫化钠。

2022年4月17日上午8时10分许,企业操作工将本应在第五级吸收塔循环水槽使用的硫化钠,错误投进第一级吸收塔循环水槽,导致硫化钠与水槽中的酸性液体反应释放出硫化氢气体,令操作工中毒晕倒。

随后另外五名员工先后在施救中中毒,导致事故扩大。

后果: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操作人员错误投加物料,导致硫化钠与酸性液体反应释放间接原因:企业擅自改变废气处理工艺,增投硫化钠处理氮氧化物等。

出硫化氢气体,致人中毒;后续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企业未按照《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未准确辨识尾气处理工艺使用硫化钠存在的安全风险,未落实有效风险管控措施。

企业无安全操作规程:企业未针对吸收塔的投料、处置过程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员工投料操作随意性大,误将硫化钠投入第一级加药槽(含强酸性液体),产生大量高浓硫化氢气体,引起中毒。

安全培训严重不足:事发生产线作业人员大部分入职时间在2个月以内,企业未组织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员工对岗位操作安全风险不清楚、对吸收塔可能存在的中毒风险不了解。

其他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对应的防范措施1.企业应按照《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等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和当地明令淘汰的工艺、装备和禁用的物料。

使用硫化钠处理酸性尾气的,要立即停用,积极开展废气处理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降低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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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编制组二〇一八年九月—23—项目名称: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项目统一编号:2013-GF-03承担单位: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湘牛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衡阳市环境监测站、武汉大学编制组主要成员:李庄、李倦生、戴慧敏、曹群、王凡、朱邦辉、刘卫国、何灿明、黄进、陈林、张秋华、董敏慧、陈再辉、彭放、侯浩波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姚芝茂生态环境部项目经办人:李磊—24—目次1任务来源 (26)2标准编制的必要性及意义 (26)2.1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26)2.2标准编制的意义 (28)3主要工作过程 (28)4国内外相关标准研究 (30)4.1国内相关政策和标准 (30)4.2国外陶瓷工业废气排放的环保标准 (34)5同类工程现状调研 (35)5.1陶瓷工业典型生产工艺 (35)5.2陶瓷工业废气的产生和特征 (35)5.3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 (39)5.4国外陶瓷工业废气治理情况 (41)5.5国内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案例分析 (43)6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 (50)6.1适用范围 (50)6.2规范性引用文件 (50)6.3术语和定义 (51)6.4污染物和污染负荷 (51)6.5总体要求 (52)6.6工艺设计 (53)6.7工艺设备和材料 (60)6.8检测与过程控制 (61)6.9辅助工程 (61)6.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61)6.11施工与验收 (61)6.12运行与维护 (62)7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技术分析 (62)8标准实施建议 (62)—25—1任务来源为适应国家环境保护工作需要,2013年原环境保护部下达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环境技术管理项目计划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51号)文件,其中提出了制订《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项目统一编号2013-GF-03)的任务。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承担该标准的编制工作。

参编单位有湖南湘牛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衡阳市环境监测站、武汉大学。

2标准编制的必要性及意义2.1标准编制的必要性我国素有“陶瓷王国”之称,是世界陶瓷最大生产国,建筑、卫生、日用陶瓷产量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

据2017年统计,全国共有陶瓷生产企业3678家,陶瓷企业分别与原料基地基本吻合,全国形成广东佛山、潮州、福建晋江、德化、江西高安、景德镇、四川夹江、广西北流、江苏宜兴、山东淄博、河北唐山等陶瓷主产区,其中长江以南省份约占总产量的70%。

然而,单个企业的规模都不大,产业集中度低,建筑和卫生陶瓷前10家企业产量占全行业的比重分别为13%和17%,其他子行业则更低。

全国现有建筑陶瓷生产线约3350条,总产能140亿平方米;卫生陶瓷隧道窑生产线200多条,梭式窑1000多座。

建筑陶瓷年产101.5亿m2,约占世界总产量的63%;卫生陶瓷年产2.18亿件,约占世界总产量的48%;日用陶瓷年产约227亿件,约占世界总产量的68%;陈设艺术瓷约53亿件,约占世界总产量的65%;特种陶瓷约占世界总产量的45%。

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明确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方面:2020年相较于2015年,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15%的约束性指标。

以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为重点,对电力、钢铁、建材、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实施综合治理,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以及重金属等多污染物实施协同控制。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使用清洁燃料,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炉安装脱硫除尘设施,氮氧化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喷雾干燥塔采取脱硝措施。

陶瓷工业属典型的气型污染行业,是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重点治理行业。

—26—对陶瓷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进行规范,将对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重要作用。

2014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56号)明确:东南沿海地区控制产能增长,重点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向中西部地区进行产业转移。

中部和西部地区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因地制宜地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发展轻量化、节水型产品。

环保设施完善可靠,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要求。

陶瓷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以NO2计)、挥发性有机物(VOCs)、氟化物(HF)、氯化物(HCl)、金属化合物等。

自2012年1月1日起,陶瓷工业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及无组织排放废气已开始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表4和表5限值要求。

目前针对陶瓷行业的大气污染控制规范只有2009年12月1日实施的《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13691-2008),其主要是对废气中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进行控制。

目前国内陶瓷企业大气污染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考虑源头控制的清洁生产措施很少,采用末端治理措施为主;二是污染物控制不全面,主要考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是重有组织排放污染源控制,轻无组织污染源排放控制;四是脱硫、脱硝工艺选择存在较大争议;五是传统行业的原因,普遍规模小、机械化程度不高,环保设施的配套及环境管理重视不够、不规范。

陶瓷工业企业的废气治理技术经过多年的发展,粉尘和二氧化硫的治理技术日趋成熟,但目前陶瓷工业企业的氮氧化物治理工程因产品质量原因实际应用在喷雾干燥塔烟气治理工程相对较多,陶瓷窑炉烟气治理工程中尚处于探索阶段。

因此,对于陶瓷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要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应更加注重源头控制,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并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为确保陶瓷工业企业在建设废气治理设施时采用成熟的技术,少走弯路,对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进行规范很有必要。

国内外污染物治理经验表明,要保证企业废气排放实现全面、稳定达标,须对相应工业污染物治理工程工艺设计、工程建设、过程控制等制订规范。

为配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7—实施,也是为了加快陶瓷工业的结构调整步伐、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实现总量控制、加强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实现陶瓷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供给侧改革,制订《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很有必要。

2.2标准编制的意义环境保护标准化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环境工程服务技术标准体系和环境技术评估体系,是当前加快环境保护标准化步伐的一项重要任务。

对保证环境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质量,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属于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是国家环境标准体系之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的一个组成部分。

本标准的编写和颁布实施将有利于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标准化建设,将使从设计、建设到运行管理和维护的全过程能够有一个技术标准来进行控制,促使工程建设单位自觉遵守规范的技术要求,从而使陶瓷工业废气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得到可靠的技术保障,也将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拥有监管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质量和日常运行的技术依据,以保证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质量,促进环境技术管理的深化。

同时本标准的制订也是健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主要工作过程(1)编制组成立与项目启动2013年2月,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技术管理项目《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任务合同书的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湘牛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衡阳市环境监测站、武汉大学共同组织成立了编制组,讨论并明确了标准编制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分工,同时开展相关工作。

在编制过程中,考虑到陶瓷废气污染治理工程的调研、资料收集和治理技术选取等方面,增加了佛山市环境监测站、佛山市禅城区环境监测站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作为本标准的监测资料提供和现场实测的技术支撑单位。

(2)资料收集与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主要包括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陶瓷行业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技术规范、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研究了编制《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8—(GB25464-2010)时的调研资料,明确了本标准的编制思路,初步确定了现场调研的内容。

现场调研主要结合我国陶瓷工业产品结构、生产工艺、废气治理水平等因素,以及已有的陶瓷行业的调研资料,选择了全国陶瓷生产主要产地的多家企业进行调研,主要考察了不同陶瓷产品的生产工艺、清洁生产情况及废气治理工程的工艺、实际运行状况、投资运行费用和治理效果等。

编制组成员还参加了由部分地方陶瓷协会组织的有陶瓷行业技术专家和陶瓷废气治理专家参加的专题研讨会,了解了陶瓷行业废气治理的基本情况、可行技术、环境管理及存在的问题等,并与多家陶瓷行业废气治理公司进行了技术交流,收集了相关治理技术方案。

(3)开题报告论证经过陶瓷企业现场调研、文献调研、专家咨询,在对调研资料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于2013年9月初完成了《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开题报告和编制大纲;2013年11月编制完成了《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初稿)》和《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开题报告》,并征求了行业专家和陶瓷废气治理公司的意见。

2014年1月24日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在长沙召开了技术规范开题报告论证会,与会专家提出了技术规范制订的主要思路和修改建议。

会后,编制组对规范初稿和开题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并按照意见要求开展下一步编制工作。

(4)征求意见稿的形成依据开题论证会意见,编制组通过进一步的现场调研、内部专家讨论,形成了《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和《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015年8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初稿提交环境保护部标准所,环境保护部标准所就提交的征求意见初稿到长沙组织召开了专家内部审查会,针对征求意见初稿提出了修改建议。

编制组按照内部审查的会议意见,分别按照陶瓷类别开展了陶瓷工业企业的现场调研工作,调研企业包括湖南株洲醴陵、湖南湘潭、湖南衡阳、广东佛山、山东省、江西省、河北省、河南省、四川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全国陶瓷生产主要产地的多家陶瓷企业,并与陶瓷治理公司进行了座谈,进一步完善了征求意见的相关内容。

—29—2015年11月编制组组织了由原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专家、废气治理公司等单位专家参加的咨询会,编制组对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行汇集与整理,2016年4月编制组再次组织到湖南衡阳、广东佛山等地进行现场调查,落实了污染源强、废气治理工程实例等问题后,分别于2016年9月和11月两次提交本技术规范文本及编制说明给原环境保护部标准研究所进行技术审查,并按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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