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用学新进展——基于第十届国际法律语言学大会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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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篇语用学研究的新进展——《英汉语篇语用学研究》述评

语篇语用学研究的新进展——《英汉语篇语用学研究》述评

察、 细致描写和充分解 释。本文将对其各章 内容逐 结构多样化的原 因, 其研究不但证 明了从语篇角度 次介绍 , 然后再进行简评。 研究句法结构 的可行性 , 而且还揭示了语言的普遍 10主 要 内容 . 性和特殊性 。语法化研究则可以从历时演变的视角
收稿时间:0 1 32 21- - 0 5
运 用功 能主 义的理 论 和方 法 , 方面 , 求 句法结构运作 机制 和功 能的语 篇动 因; 一 探 另一方 面 , 反观 句
法在语篇 中的分布规律和功能定位对语篇建构的制约。本文 旨在对语篇语用学研 究的新成果《 荚 汉语篇语 用 学研 究》 书的 主要 内容进行 介绍 和 简评 。 一 关键词 : 语篇语用学; 句法; 语篇 中图分类 号 : o0 H 3 文 献标识 码 : 文 章编 号 :022 4 (0 10 .120 A 10 -6 3 2 1 )30 0 -4
全书由四部分组成 , 即语篇语用学概述 、 语法范 畴的语篇语用学研究 、 句法结构 的语篇语用学研究 和句法过程的语篇语用学研究 , 共十四章。
第一章是绪论 , 明确界定 了语篇语用学的定义 和性质 , 论述 了句 法 一语 篇 界 面 之 间 的互 动 与关联 的密切关系 , 最后指出语篇语用学研究的意义。 第一部分 由第 二 、 章组 成 。第 二 章详 细讨 论 三 了语篇语用学的功能主义取向。本章首先从历时角
的异同。作者认为功能主义尽 管学派纷呈 , 但都将 语篇视为研究对象 , 主张从语篇角度研究句法 , 探究 句法结构的语篇动因。再次, 论述 了句子语法的局
限性 , 其局限性在于忽略了语言的交际功能 , 忽视了 句法规则的语篇结 构的交际动因。最后 , 作者指 出 语言学的话语转 向成为语篇语用学的滥觞。句法结

法律人类学的共同体建设:回顾与反思

法律人类学的共同体建设:回顾与反思
其中,前两个要素很难做进一步区分。比如,我们不可能区分出“学术旨趣型” 共同体和“价值追求型”共同体,也不可能区分出“共同范式型”共同体和“共同 方法型”共同体。但是,第三个要素可以做细分,因为学术共同体的确有着不同的
1 Michael Polanyi,The Autonomy of Science,The Scientific Monthly,Vol. 60,No. 2(1945,February), p.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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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类学的共同体建设:回顾与反思
组织形式和凝聚机制。具体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师生型、学院型、协会型、期刊型四种。 具而言之,师生型是指,共同体成员具有体制上或学术上的师承关系,彼此之间依 靠师承而组建的共同体;学院型是指,以某个特定科研院所为平台所凝聚形成的共 同体;协会型是指,基于特定的官方或民间学术协会而组建的共同体;期刊型是指, 由某个特定学术刊物的编辑、作者、审稿人所形成的共同体。这四种类型之间具有 一定重合度。比如,有的师生型共同体以某个特定学院为平台;有的协会型共同体 因为同时办有刊物,所以也可以归属为期刊型。需要注意的是,这四种类型的共同 体对于前两个要素的需求强度也并不一致。一般而言,师生型与学院型两种共同体 对共同的学术旨趣和学术规则的要求比较高。但与此同时,这两种类型的共同体也 存在着风险,因为其对核心组织者的依赖性比较高。这四种类型在下文的中外回顾 中均有所体现。
尽管有着上述概念、学科、语境的差异,但不管是自然科学的共同体,还是人文 社会科学的共同体,中外学者大致形成了一个共识,即所谓科学 / 学术共同体必须具 备三个基本要素:第一,需要有共同的学术旨趣、科学信念、价值追求;第二,需要 有共同的学术规则,比如研究范式、理论、方法等;第三,需要有特定的组织形式和 凝聚机制。一般来说,三个基本要求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便不能被认定为 科学 / 学术共同体。

法律语言的发展与特点研究——评《法律语言学》

法律语言的发展与特点研究——评《法律语言学》

我国现代法治建设受到西方孟德斯鸠等先贤思想的启蒙,众多优秀、先进的西方启蒙思想著的《法律语言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2月出版)主要对当前法律语言的发展与特点展开探讨。

该书共分为十二章。

第一章主要分析我国法律语言研究。

第二、三章阐述不同国家法律语言学的发展历程,其中包括对于中国法律基础构建的分析;不仅如此,编者还针对当前法律语言研究课题进行了多角度的论述。

在第四章中,编者从法律文书等法律语言载体的风格与特质等角度出发,详细描述了当前法律语言应用的实施原则。

第五、六章仍然以法律语言为主,论述了当前法律语言在词汇、文书、口述等语言机制方面的原则,并详细解释了当前法律语言机的规范、系统提出了新的见解;同时,编者指出各国法律具有滞后性,许多条例都必须慎重考虑一系列社会影响,而法律语言的使用与保护可以避免弱势群体在法庭中处于不利地位。

第十一章从各国法律的跨语言交流出发,详细整总之,编者从宏观角度对当今社会法律语言
都有较法律语言的发展与特点研究
——评《法律语言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董姝言。

法律解释中的法律语用学

法律解释中的法律语用学

法律解释中的法律语用学作者:杨雨静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13期摘要本文通过对法律解释的含义特征分析下得出传统的主观解释和客观解释方法的固有缺陷,从而引出当代更具合理性的法律解释方法——语用学解释方法,并从语境和有效性两个方面对语用学下的法律解释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法律解释方法还在进步,仍需我们不断完善,法律解释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法律解释语用学语境有效性作者简介:杨雨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5-024-02一、法律解释概述(一)法律解释的含义和特征法律经过解释才能适用,对于法律解释的具体含义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问题,无数的学者对其做出过界定。

梁慧星认为法律解释分为三种:裁判的解释、学说的解释、当事人的解释,其中,学说解释和裁判解释是典型的法律解释。

裁判的解释,对案件当事人来说,具有法律的效力;而学说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德沃金则认为法律解释是法官在特定的宪政传统中进行的整体性、创造性、建构性的解释活动。

张志铭认为法律解释是对法律文本的意思的理解和说明。

我认为,此处探讨的法律解释应是法官运用法律思维方式,按照法律的规范意旨,在具体的案件中对所适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所做的阐明。

总结下来,法律解释主要有三个特征:第一,合法性,这主要基于法律解释和解释法律的区分而得出。

法律解释应当是一种体现法律的规范意旨和法律价值的活动,而解释法律则是任何人在任何情况都可做出,不具有法律价值和效力。

法律解释是一个严肃的活动,首先应该解决的即是其有效性问题,因而正确解释的获得需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如解释主体,对象,历史时间等因素,而不仅是对法条的文义解释。

第二,循环性。

解释和理解必须首先理解整体,而解释与理解又必须先由部分开始。

从逻辑上推导,在理解整体以前,解释者无法理解部分;而解释者离开对部分的理解,又无法把握整体的意义。

我院即将召开“应用语言学:法律语言与修辞国际研讨会”

我院即将召开“应用语言学:法律语言与修辞国际研讨会”

我院即将召开“应用语言学:法律语言与修辞国际研讨会”田申
【期刊名称】《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年(卷),期】2000(000)003
【总页数】1页(P59-59)
【作者】田申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0-2
【相关文献】
1.法律语言学是"'法律语言'学"还是"法律'语言学'"?抑或"'法律与语言'学"?——兼论法律语言学学科内涵及定位 [J], 邹玉华
2."边缘法学:法律语言学国际研讨会"征集论文 [J],
3.法律语言学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年会征文通知 [J], 本刊记者
4.2012年法律语言学学术研讨会暨第七届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年会将在郑州举行 [J], 本刊记者
5.边缘法学:法律语言学国际研讨会10月30日在江西农业大学召开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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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律语言学的演进及未来发展

论我国法律语言学的演进及未来发展

论我国法律语言学的演进及未来发展张玉洁【摘要】在过去的30多年时间里,我国法律语言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论述到系统研究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之路始终充斥着语言学与法学两种进路.语言学研究进路经历了萌芽期、理论初创期后,迎来了英语研究模式的加入,拓展了研究范围;而步入新千年以后,法学界开始重视法律语言的研究,法学研究进路的影响力逐渐增大.但我国法律语言学的未来发展之路仍旧需要法律与语言的进一步融合,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语言研究和多学科交叉领域下的法律语言研究也将成为研究热点.【期刊名称】《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024)003【总页数】8页(P3-10)【关键词】法律语言学;法学;语言学;司法实践【作者】张玉洁【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0-055我国的法律语言学在30多年的发展时间里,基本建构起了自己独特的法律语言学体系,并有多所高校完成了学科建设,开始培养专门的法律语言学人才。

专门的学术组织和研究所在进入新千年以后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

根据我国法律语言学研究成果及研究学界的不同,我国法律语言学研究进路可分为语言学进路(包括英语研究模式)和法学进路。

这两种研究进路构成目前我国法律语言学研究的主要方向。

一、语言学进路下的法律语言研究我国现今的法律语言研究如同其他法学学科一样,广泛受到西方研究成果的影响,而且以紧跟西方法律语言学的步伐为傲,俨然忘却了我国法律语言研究之初的“本土化”之路。

我国法律语言研究之路最初是由语言学专业的学者们开辟的,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这些学者扮演着法律语言学研究的中坚力量。

从语言学角度来看,我国法律语言学的研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萌芽期、理论初创期、研究深化期。

(一)萌芽期(1982-1990)自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的语言学研究者们就开始注意对法律语言的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从事汉语教学工作的高潮教授在这一时期致力于法制新闻的研究,并从中对法律语言进行了比较简单的研究。

语用学研究现状与前景展望

语用学研究现状与前景展望

语用学研究现状与前景展望摘要:作为语言学领域的新兴学科,语用学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与重视,随着语用学研究的逐步深化,它已经突破了语言学范围的局限,逐渐与心理学、社会学、外语教学与学习、社会文化和性别等建立了密切联系,语用学已发展成一个多领域、多视角的交叉学科。

本文主要探讨了语用学的发展史及其国内外研究现状,并展望了语用学发展的新趋势,为其理论的日臻完善奠定基础。

关键词:语用学研究现状前景展望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5.1981 引言语用学最早起源于古罗马和古希腊,最先提出“语用学”这一概念的人是美国著名哲学家查尔斯·莫里斯,他提出符号学理论三分法,即句法学研究符号与符号的关系;语义学研究符号与所指物之间的关系;而语用学则侧重于研究符号与符号使用者间的关系。

直到20世纪70年代,《语用学杂志》正式在荷兰创刊并发表,语用学才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然而与语言学的其他领域相比,语用学仍是一个相对年轻的学科,对语用学的定义和其研究范畴的界定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和完善。

2 国内外语用学研究现状综述2.1 国外语用学研究现状下面主要通过近年来三届国际语用学研讨会来阐述当代语用学的发展程度和趋势。

2007年7月8日至13日在瑞典的歌德堡大学举行了第十届国际语用学研讨会,此次研讨会的主题围绕“计算语用学”展开,主要探讨语言使用与计算机、国际互联网及人工智能等的联系,通过建立语用学与计算机网络的关联,利用国际互联网搜集各种社会交际场合的语料,以此开创一种新型的语料分析方法,拓展语用学的研究领域并使其研究方法不断更新和升级。

2009年7月12日至17日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举办了第十一届国际语用学研讨会,大会围绕“多元性、语境、结构”展开讨论,其内容不仅涵盖对指示语、指称、礼貌问题及“面子”原则等传统议题的深化,也提出了语用学研究的新趋向和新领域,主要包括语用学研究的跨学科特征与研究视角的多元化、语境与结构的相互作用关系和语用学研究对象由单句向语篇延伸的趋势等。

我国法律语言学研究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法律语言学研究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法律语言学研究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打开文本图片集
关键词:法律语言学;研究现状;数据分析;发展趋势
1.引言
法律语言学是基于法学与语言学的一门交叉学科,也是应用语言学的
重要分支。

法律语言的使用以及研究起源希腊,最初的研究主要与修辞学
相关。

西方对于法律语言的研究以20世纪70年代为界,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20世纪70年代以前,西方法律语言研究的焦点是立法语言和法律文本,主要是对词汇、语法、修辞等法律语言本体的研究;20世纪70年代
以后,西方法律语言的研究焦点转向了法庭话语或法律活动的口头互动,
转向话语的生成和理解,转向语言作为工具的研究。

[1]1994年《法律语
言学——言语、语言与法律国际杂志》的创刊标志着法律语言学成为一个
有别于其他语言学分支的独立学科。

中国第一次提出“法律语言”这一术语是在1982年中国政法大学宁
志远和刘永章两位学者的《法律语言风格初探》学术论文中。

这也标志着
中国对于法律语言的研究进入了正轨,拉开了中国法律語言学研究的序幕。

如今,国内的法律语言学研究已经走过了35个春秋,经过诸多学者的共
同努力,这一学科有了长足的发展,并逐渐走向成熟。

为了对国内的法律
语言学研究现状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本文以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里2000年至2022年国内所发表的有关法律语言学研究的学术论文为数据样本,通过对样本的调查研究,分析我国法律语言学研究所取得的成绩与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展望法律语言学未来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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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言学家关注或参与哪些课题和案例?
• Applicability / Usability of guidelines in judicial settings: Police Interviewing Practice Policy / Guidelines (esp. in cases involving vulnerable witnesses such as children, rape victims and the (mentally or physically) disabled: The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s Discourse Failure (Jill Anderson)) vulnerability of witnesses (Vulnerable Witnesses in England and Wales: Have we now achieved best evidence?); • Improving the Comprehensibility of Pattern Jury Instructions (Bethany Dumas) • The Consequences of Faked Comprehension in Interrogation Settings
– Statutory Interpretation, Morality and the Text (Lawrence Solan)
法律语言学家关注或参与哪些课题和案例?
• Legal discourse, power and control in courtroom discourse, police interview etc.:
– Elicited Imitation as a Determiner of the Need for a Court Interpreter (William Eggington, Troy Cox & Seth Wood) – Legal Interpreting and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in Foreignerrelated Cases in China Today: A Long way to Go (Xinhong ZHANG) – Silence: Civil right or social privilege? (Georgina Heydon) – The Construction of Admissions of Fault through American Rules of Evidence: Speech, silence, and significance in the legal creation of liability (Janet Ainsworth) – Faked or Truthful Second Language Proficiency: Assessing claims (Margaret van Naerssen) – Confessions & Forgiveness: Forensic linguistic studies of the right to silence outlawed in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the P.R. China;
法律语言学家关注或参与哪些课题和案例?
• Suspect’s right to silence, right to interpreting service (assessment of his L2 linguistic and pragmatic competence, both comprehension and production (summer school case & those presentations on legal interpreting) and right to legal advice:
法律语用学新进展 Advances in Forensic Pragmatics
基于第十届国际法律语言学大会的汇报与思考 A Report on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orensic Linguists (IAFL) Tenth Biennial Conference: focusing on forensic pragmatics
法律语言学家关注或参与哪些课题和案例? • Language rights, equality, etc.: Interpreting services in all judicial proceedings (summer school case); equality b/w trial participants; Internet, email, blog users need some knowledge of contracts:
– The Career of a Suspect's Statement: Talk, text, and context (Martha Komter - plenary speaker) – ―You asked me what happened last night‖: A comparison between first story solicitations in police interrogations and the text in the police records – From ‗I‘d like to report‘ to ‗they told me to ‗phone you up to report‘: Metalinguistic dimensions of interactions in policing – Overlapping Voices in Police Records of Interpreted Interviews with Witnesses
法律语言学家关注或参与哪些课题和案例?
• Reformulation / Fabrication / Institutionzation / Summarizing of Institutional Interaction in police interviewing and court trial (police‘s institutionalized / bureaucratic report of witness or suspect‘s statement as evidence against suspect,在法院则经常直接quote out of context, misrepresenting the suspect‘s own words or taken as direct representation of suspect‘s own words,大陆法系尤其如 此;作为专家证人或者辩护律师,需要recontextualize); different versions of the story:
– Expert Witness Testimony: Negotiating control over the evidence; – Language Struggle and Power Abuse Through Diglossia in a Murder Trial (Giorgos V. Georgiou) – Fair Comments in Hong Kong Defamation Cases (Le Cheng & Winnie Cheng) – Police Interrogation and Identity Construction (Ning Ye and Jixian Pang) – Law, Language and Power in the Age of Wikiforensics: The transcoding of innocence and guilt in the Meredith Kercher case – Discourse of Power and Ideology in Criminal Courts of Iran – Using okay for Task Management, Solidarity Overture, and Confrontation in a Police Interview
– ‘The worst thing is that you killed him‘ – Pragmatic meanings in forensic contexts (KK) (Come here man) – Duppying Yoots in a Dog Eat Dog World, kmt: Determining meaning at the Old Bailey (Tim Grant) – Psychological Insights Contributing to Police Interviewing Policy and Practice (RAY BULL) – Expert Witnesses' Role in Disputed Speech Presentation in a News Report (Reiko Ikeo)
第12届全国语用学研讨会 论坛:从第12届国际语用学大会等看语用学发展趋势 山西大学 2011年7月
张新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所
主办方与承办方
Outline
• 法律语言学家关注或参与哪些课题和案例? • 法律语言学家面临哪些困境?他们是如何走 出困境来完成各类任务的(语言学工具)? • 纯粹的语用学方法还是综合运用语言学各个 学科? • 对国内法律语用学/语言学研究的启示?
法律语言学家关注或参与哪些课题和案例? • Interpretation / application of laws, regulations, contracts etc.: literal or pragmatic? morality, deceptive interpretation – taking advantage of linguistic ambiguities and indeterminacies or legal loopholes; purpose 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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