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建筑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创河北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河北省建筑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安济杯奖)。

第二条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在市优质工程的基础上,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建筑工程获奖名额一般控制在100个。

第三条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在建设厅的领导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电力交通工业项目由河北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要严格遵守由建安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推荐,专家组现场复查,评委会评审,社会公示的程序。

第二章评选范

第五条申报评选安济杯奖的建筑工程,应是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大中型工业、能源、交通等建设项目中的主要建筑工程(含设备安装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含建筑工程)。

(二)建筑面积6千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公建工程。

(三)住宅工程,其规模应为:

1、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建筑面积4千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单体住宅;

(四)大型管线安装,设备及工艺管道安装等,其建安工作量在2千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项目。

第六条凡是在河北省境内的工二程及河北省施工队伍在天津、北京、山西、上海施工的工程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保密工程。

(二)已经参加过安济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中报安济杯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二)施工图必须经过设汁审查机构审定。

(三)申报工程须符合河北省建筑市场;有关管理规定。

(四)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规范,建设单位已验收并按规定进行了备案。

(五)工业和交通工程项目,除符合以上各款条件外,其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应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

(六)住宅小区除符合本条1—4款

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小区总体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2、公共配套设施均已完善:并投入使用;

(七)住宅工程应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且入住率在40%以上。

(八)工程竣工后,要经过一个冬雨季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用户反映满意。

第九条申报安济杯奖工程的承建单位,应具备:

(一)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厂房和其它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二)在能源、交通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饰装修的施工。

第十条申报工程可允许两家建安施工企业申请作为安济杯奖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①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②完成的上作量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③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和规范。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安济杯奖王程的申报程序:

(一)凡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承建王程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都可按《评选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市的建筑业协会或有关主管部门申报;凡是我省队伍在天津、上海、北京、山西施工的工程,均向所在地河北省建设厅驻地施工队伍管理处申报。

(二)申报安济杯奖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由承建企业审查后将其填.入《安济杯奖申报表》中一同申报。

(三)各市建筑业协会应依据本办法对企业申报的安济杯奖工程的有关资料(包括有无主要参建单位)认真进行审查,分别征求工程用户和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在《安济杯奖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加盖公章,

正式行文向安济杯奖评选办公室推荐。推荐两项(含两项)以上王程时,应在文件中注明被推荐工程的排序。

第十二条河北省建筑业协会质量安全部依照本办法对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第十三条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内容:

1、申报资料总目录,并要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安济杯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3、施工图审查文件复印件一份;

4、3000字以内的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一份:

5、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复印件一份:

6、主要参建单位所承担工程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一式两份;

7、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5张。

8、承建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对申报资料的要求:

1、申报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对未签署具体意见的,视为申报资料千符合要求;

2、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2、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要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资料中涉及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更改:要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

第五章工程复查及评审

第十四条河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复查小组对初审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现场复查。每个复查小组由配套的专业技术人员3—4人组成。

第十五条王程质量复查程序及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