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籍数据录入的几点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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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系统数据录入的几点注意事项

一、学校基本信息错误问题

个别学校在前期录入学校基本信息时,出现了办学类型错误、学校标识码错误、学校标识码重复等情况。

办学类型错误的学校在录入学生数据时系统将提示无法登录。须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实,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省电教馆重新对学校办学类型进行设置后方可登录。

学校标识码错误、学校标识码重复的学校需在“学校信息维护”功能模块中,录入正确的学校标识码,点击“保存”提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修改完成。

二、问题学籍注册问题

根据《川教〔2013〕84号》文件要求,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无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重复、身份证号码验证错误、港澳台外等四类学生的学籍注册流程做出如下变动:

1、无身份证号码学生学籍注册

1) 学校:点击“新生业务→学籍注册(无身份证)”菜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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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到无身份证学生学籍注册上报页面,通过单个录入或批量导入功能录入无身份证学生信息至系统,并使用上报或全部上报功能,提交无身份证学生信息至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2)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点击“新生业务→学籍审核(无身份证)”菜单,进入到无身份证学生学籍注册审核界面,使用通过或驳回功能审核无身份证学生信息。审核通过的学生,系统将提交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3)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点击“新生业务→学籍审核(无身份证)”菜单,进入到无身份证学生学籍注册确认界面,使用通过或驳回功能进行确认操作,确认通过的学生将产生电子学籍。

2、身份证号码重复学生学籍注册

1) 学校:点击“新生业务→学籍注册(身份证重复)”菜单,进入到身份证重复学生学籍注册上报页面,通过单个录入或批量导入功能录入身份证重复学生信息至系统,并使用上报或全部上报功能,提交身份证重复学生信息至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2)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点击“新生业务→学籍审核(身份证重复)”菜单,进入到身份证重复学生学籍注册审核界面,使用通过或驳回功能审核身份证重复学生信息。审核通过的学生,系统将提交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3)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点击“新生业务→学籍审核(身份证重复)”菜单,进入到身份证重复学生学籍注册确认界面,使用通过或驳回功能进行确认操作,确认通过的学生将产生电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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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3、身份证号码验证错误学生学籍注册

1) 学校:点击“新生业务→学籍注册(身份证错误)”菜单,进入到身份证错误学生学籍注册上报页面,通过单个录入或批量导入功能录入身份证错误学生信息至系统,并使用上报或全部上报功能,提交身份证错误学生信息至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2)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点击“新生业务→学籍审核(身份证错误)”菜单,进入到身份证错误学生学籍注册审核界面,使用通过或驳回功能审核身份证错误学生信息,审核通过的学生系统将提交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3)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点击“新生业务→学籍审核(身份证错误)”菜单,进入到身份证错误学生学籍注册确认界面,使用通过或驳回功能进行确认操作,确认通过的学生将产生电子学籍。

4、港澳台及外籍学生学籍注册

1) 学校:点击“新生业务→学籍注册(外籍生)”菜单,进入到港澳台外学生学籍注册上报页面,通过单个录入或批量导入功能录入港澳台外学生信息至系统,并使用上报或全部上报功能,提交港澳台外学生信息至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2)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点击“新生业务→学籍审核(外籍生)”菜单,进入到港澳台外学生学籍注册审核界面,使用通过或驳回功能审核港澳台外学生信息,审核通过的学生系统将提交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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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3)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点击“新生业务→学籍审核(外籍生)”菜单,进入到港澳台外学生学籍注册确认界面,使用通过或驳回功能进行确认操作,确认通过的学生将产生电子学籍。

三、照片导入问题

学生的电子学籍注册成功并生成学籍号后,用学籍号作为学生照片文件名,导入学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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