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概述.doc
审判监督程序

(1)申诉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是申诉与上诉的重要区别。 (2)申诉不能直接引起审判监督程序。
(1)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 如果没有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级人民法院可以交该人民法院审查,并告知 申诉人;如果属于案情疑难、复杂、重大的,或者已经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 仍坚持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审查,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③接受抗诉的审判机关不同
接受二审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而接受再审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 同级人民法院。
重新审判
再审和提审
(1)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判一律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必须重新组成,原合议庭的成员不得参加。
(2)审判监督程序本身没有独立的审判程序,其审判程序根据原审裁判生效的审级以及适用提审还是再审而 有别:原审裁判是第一审后生效而现在是再审的,适用第一审程序(但审判组织除外,如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合 议庭中不得有人民陪审员参加),所作出的裁判可以上诉、抗诉;原审裁判是第二审后生效而现在是提审的,适 用第二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原审裁判是第二审后生效的,那么不管是提审还是再审,均 适用第二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5)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经审查,认为有《民事诉讼法》 第20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重新审判;对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申诉, 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序号 1 2 3
4 5 5
案件的不同情形
处理结果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 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
原判决、裁定定罪准确、量 应当裁定纠正并维持原裁判 刑适当,但在认定事实、适 用法律方面有瑕疵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 应当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 或者量刑不当的
提起期 限
① 具有两重性。人民法院的 受法定的上诉、 人民法院作出死刑判
判决、裁定生效后,如发现 抗诉期限的限制。 决、裁定后,应在上
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诉、抗诉期限届满后
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不管什
或二审判决裁定后10
么时候,都可以提起。
日内立即报最高人民
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
核准。
②提起次数不受限制。依据 本程序重审过的案件,只要 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还可以再提起本程序,不受 次数限制。
• (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 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 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二)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 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 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指令再审的, 应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再审;由 原审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 审法院审理。
• 人民法院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决裁定的刑事申诉分两种情况:
• 原判无误的,维持原判决裁定,说服教育 申诉人或书面通知驳回;
• 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理的,依据审判 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刑事案件审判流程

刑事案件审判流程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程序和程序。
一、立案刑事案件审判的第一步是立案。
当一起犯罪行为被发现或者受害人报案时,公安机关将会开始立案登记,并对案件进行初步核实。
如果初步调查发现存在犯罪事实,案件将被正式立案,立案侦查工作将开始。
二、侦查侦查是对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和取证的过程。
侦查机关会通过收集证据、勘验现场、讯问嫌疑人等方式来确定犯罪事实以及相关证据。
侦查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
三、起诉在侦查工作结束后,侦查机关会将完成的侦查材料提交给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在对侦查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和嫌疑人的罪责,将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四、审判审判是指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及相关证据进行审理和判断的过程。
在审判阶段,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听取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调查取证,并最终做出判决。
审判过程中,被告享有辩护权和申诉权。
五、执行当判决生效后,执行阶段开始。
执行是指将法院判决的内容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的过程。
根据判决的具体内容,执行机关会采取相应措施,如拘留、监禁、罚款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
总结:刑事案件审判流程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这些阶段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公正审判的进行。
每个阶段都有特定的工作,各司其职。
正确认识和遵循刑事案件审判流程的重要性,对于公正、高效处理刑事案件至关重要。
刑事案件程序法律程序(3篇)

第1篇一、概述刑事案件程序法律程序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各项诉讼活动。
它包括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环节,旨在确保案件公正、合法、高效地处理。
以下是刑事案件程序法律程序的具体内容。
二、侦查程序1. 立案(1)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犯罪事实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2)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被害人的报案、控告权利。
2. 侦查(1)侦查人员应当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鉴定和运用证据。
(2)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3)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三、起诉程序1.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 起诉(1)检察机关决定起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四、审判程序1. 审判组织(1)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
(2)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2. 审判程序(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2)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3)人民法院应当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
(4)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地审判案件。
3. 判决(1)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审判监督程序

2、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 对象是下级法院的生效裁判。 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1)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法院生效裁判 的错误后,无权提出再审抗诉,只能通过上一 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因此,基层检 察院没有再审抗诉权(与二审抗诉不同)。
.
上级检察院 上级法院
指 令 再 审
自行提审
下级检察院
下级法院
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发现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5年的第二 审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该检察分院按 下列哪一个程序处理是正确的? A.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B.向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C.报请市人民检察院,由市人民检察院向市高级人 民法院提起抗诉 D.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 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 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 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3、审理范围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对原判决、 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4、审理特点 第245条第2款“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 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 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 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 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再审案件强制 措施的决定程序 )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 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审判程序基本流程》PPT培训教案课件

受理的程序与要求
受理程序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当及 时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 。
受理要求
法院应当认真审查起诉材料,确保案 件符合受理条件,及时安排庭审。
立案监督与救济途径
立案监督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立案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立案工作依法进行。
救济途径
对不予立案的决定,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进行救济。
核对当事人身份
法官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身份 信息,确认其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B
C
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名单
法官宣布本案案由、审判人员名单,并告知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法官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 的诉讼义务,以及违反法庭纪律应当承担的 法律责任。
D
法庭调查与辩论的程序
证据收集、审查与运用
01
证据收集
依法收集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 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 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02
证据审查
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 性,排除非法证据。
03
证据运用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应围绕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法官应依法认定证据效力,作出公正裁判。
法庭调查
法庭调解
在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和其他诉讼 参与人按照法定程序向法庭提供证据 ,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和辩论。
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可以组织当 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 协议解决纠纷。
法庭辩论
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及其诉讼代 理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辩论,阐 述各自的观点和理由。
刑事案件审判基本经过流程

刑事案件审判基本经过流程一、立案阶段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一般是由公安机关发现犯罪行为并立案调查。
在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将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程序要求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决定不批准逮捕或者决定批准取保候审。
二、侦查阶段侦查阶段是刑事案件审判的重要阶段。
在这个阶段,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调查犯罪事实,收集证据,审查证人等,并将调查结果书面报告给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交的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起诉。
如果决定起诉,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查起诉阶段在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将对检察院提起的起诉意见进行审查。
法院将仔细审查起诉书的内容,核对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恰当等。
如果对起诉书存在问题,法院可以要求检察院补充或修改起诉书。
如果法院认为起诉书符合法律规定,则会受理案件,并告知被告人和辩护人提交答辩意见。
四、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审理是刑事案件审判的核心环节。
在开庭审理前,法院会发出开庭通知,并告知被告人和辩护人出庭。
开庭审理期间,法官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证据的出示和质证,进行被告人的讯问,听取辩护人的辩论等,从而查明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责任。
同时,法庭还会给被告人和辩护人提供陈述和抗辩的机会。
五、量刑阶段如果法庭认为被告人有罪,将进行量刑,即决定被告人的刑罚种类和刑罚的具体刑期。
法院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立功表现等,以及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量刑决定。
在决定量刑时,法院还会听取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
六、宣判阶段宣判阶段是刑事案件审判的最后一个阶段。
法院将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宣判,并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和辩护人。
判决书中将明确表明被告人的罪名、量刑结果,以及上诉权利等。
被告人和辩护人在宣判后享有上诉的权利,他们可以就法院的判决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七、执行阶段如果判决生效,那么刑事案件的执行阶段将开始。
刑事案件的法律程序(3篇)

第1篇一、引言刑事案件的解决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程序,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地处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以下将详细阐述刑事案件的整个法律程序,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阶段。
二、立案1. 立案条件刑事案件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事实的初步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予以追究的行为。
立案条件如下:(1)有犯罪事实;(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
2. 立案程序(1)报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2)控告: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控告。
(3)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4)移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
(5)立案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自诉等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
三、侦查1. 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等。
2. 侦查措施(1)讯问犯罪嫌疑人;(2)询问证人、被害人;(3)勘验、检查;(4)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6)鉴定;(7)辨认;(8)其他侦查措施。
3. 侦查期限侦查期限分为一般侦查期限和特殊侦查期限。
一般侦查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侦查期限为六个月。
四、起诉1. 起诉机关起诉机关包括人民检察院和自诉人。
2. 起诉条件(1)有犯罪事实;(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起诉机关管辖。
3. 起诉程序(1)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提起公诉。
(2)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一)审判监督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再次审理的程序。
而只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判决、裁定,确实需要再审时所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有如下特点:
(1)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监督的一种方式。
(2)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具有法定性。
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原因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并且应经法定部门审查决定。
(3)根据审判实践,只经过第一审法院审结的案件,无论是自行再审或指令再审,都适用第一审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二)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
(1)提起的主体不同。
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审理的对象不同。
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
(3)提起的理由不同。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只要上诉人主观上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就可以提起上诉;而再审的提起,是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的规定,确有错误,方可决定是否开始再审程序。
(4)提起的时间不同。
第二审是第一审的继续,上诉期限有一定的限制。
当事人对第一审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当事人对第一审的裁定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期限为10日。
而再审程序的提起时间,行政诉讼法未作具体规定。
(5)审理的法院不同。
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既可以由原法院审理,也可以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还可以由更高的人民法院提审。
(三)审判监督程序的作用
行政诉讼中设立审判监督程序,对于纠正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错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
:伶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