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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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绿色通道管理相关制度

为挽救急危重症病人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急诊医学部设立急危重症病人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

一、绿色通道的对象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等患者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

1、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2、在急诊部抢救的病人,接诊医师决定是否开通绿色通道,由接诊医师或护士到急诊收费处签名,开通“绿色通道”,领取“绿色通道卡”,默认金额为1000元,如余额不足时可到收费处进行充值。使用后“绿色通道卡”由经治医生护士保管,抢救结束后交回收费处。

3、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

4、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绿色通道卡”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5、需急诊手术病人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手术后病人可转入ICU或病区继续治疗。

三、绿色通道的制度

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

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查核。

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质部、行政总值汇报抢救病人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

3、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4、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医务科及总值班进行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

5、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

“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

急诊绿色通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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