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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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员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特殊人员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特殊人员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特殊人员服务管理,提高服务效率,确保特殊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殊人员绿色通道是指为了保障特殊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便利其使用公共服务而设置的专门通道。

第三条特殊人员绿色通道适用于老年人、残疾人、孕妇、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的群体。

第四条特殊人员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是特殊人员服务管理的基本制度,是特殊人员服务机构的行为规范和基本要求。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特殊人员服务机构,是指向特殊人员提供服务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交通工具、政务服务机构等。

第六条特殊人员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为特殊人员设置绿色通道,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管理。

第七条特殊人员绿色通道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便利、高效的原则,尊重并保障特殊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特殊人员绿色通道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管理,确保特殊人员服务质量。

第二章绿色通道设置及管理第九条特殊人员服务机构应当合理设置特殊人员绿色通道,确保特殊人员能够便捷、安全地使用公共服务。

第十条特殊人员绿色通道应当设置在公共服务场所的主要出入口处或者设立专门通道,确保特殊人员不受阻碍,并且方便进出。

第十一条特殊人员绿色通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标识,以便特殊人员和其他服务对象能够清晰识别和使用。

第十二条特殊人员服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和工作人员,负责特殊人员绿色通道的管理及服务协调工作。

第十三条特殊人员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开展特殊人员服务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通道设施的完好和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特殊人员服务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为特殊人员提供便利和安全的服务体验。

第三章特殊人员服务流程第十五条特殊人员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并公布特殊人员绿色通道的服务流程,包括服务对象范围、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等内容。

第十六条特殊人员绿色通道服务流程应当与普通服务流程相互衔接,确保特殊人员能够依法享受服务优先权。

服务站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服务站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服务站绿色通道的畅通,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顾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服务站绿色通道的顾客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绿色通道的设立旨在为有特殊需求的顾客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保障其他顾客的正常权益。

第二章绿色通道的设立与使用第四条绿色通道的设立:1. 服务站应设立明显的绿色通道标识,位置醒目,易于识别。

2. 绿色通道应配备专人负责,确保通道的畅通无阻。

3. 绿色通道的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绿色通道的使用条件:1. 具有国家或地方认定的残疾人证、老年证等有效证件的顾客。

2. 急需帮助的病人、孕妇等特殊人群。

3. 老年人、儿童等行动不便的顾客。

4. 遇有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等,需要紧急帮助的顾客。

第六条绿色通道的使用流程:1. 顾客出示有效证件,向绿色通道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2. 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为顾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3. 顾客应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的引导。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七条绿色通道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1. 熟悉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周到。

3. 能够处理突发事件,确保顾客安全。

第八条绿色通道工作人员的服务规范:1. 接待顾客时,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

2. 认真倾听顾客需求,耐心解答疑问。

3. 在为顾客提供服务过程中,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4. 对顾客的隐私信息严格保密。

5. 定期接受服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服务站设立绿色通道监督小组,负责对绿色通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监督小组的职责:1. 定期检查绿色通道的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2. 监督绿色通道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3. 收集顾客意见,不断改进绿色通道服务。

第十一条对绿色通道工作人员的考核:1. 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业务水平、应急处理能力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急诊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诊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诊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一、绿色通道的适用范围1、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严重创伤(包括多发伤、复合伤)、急性呼吸衰竭、急性中毒等危及生命的疾病。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伤病员。

3、无家属陪同且需紧急救治的患者。

4、其他符合急危重症标准的患者。

二、绿色通道的启动流程1、当患者到达急诊科时,分诊护士应在第一时间进行快速评估,对于符合绿色通道适用范围的患者,立即启动绿色通道。

2、医生迅速到位,对患者进行紧急诊治,并下达相关的医嘱和检查申请。

3、护士立即执行医嘱,包括建立静脉通道、吸氧、心电监护等,并协助患者进行各项检查。

4、同时,通知相关科室(如检验科、影像科、手术室等)做好准备,优先为患者提供服务。

三、人员职责1、急诊科医生(1)负责对患者进行快速准确的诊断和评估,制定治疗方案。

(2)及时下达医嘱,组织抢救工作。

(3)与相关科室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后续治疗。

2、急诊科护士(1)快速响应医生的指令,准确执行各项护理操作。

(2)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报告。

(3)协助患者进行检查和转运。

3、分诊护士(1)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准确判断是否符合绿色通道条件。

(2)引导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4、相关科室人员(1)接到急诊科的通知后,应迅速做好准备,优先为绿色通道患者提供服务。

(2)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和报告,并及时反馈给急诊科。

四、医疗服务保障1、优先检查(1)检验科、影像科等科室应优先为绿色通道患者进行检查,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出具检查结果。

(2)对于需要紧急进行的检查项目,如床边心电图、床边超声等,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

2、优先治疗(1)手术室、介入室等治疗科室应优先安排绿色通道患者的手术和介入治疗。

(2)确保治疗所需的设备、药品和人员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3、欠费救治对于无法及时缴纳医疗费用的绿色通道患者,应先进行救治,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

五、记录与报告1、急诊科医生和护士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救治过程,包括病情变化、治疗措施、检查结果等。

保健人员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保健人员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保健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保健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

三、绿色通道的定义绿色通道是指针对急危重症患者建立的快速救治通道,以实现患者从入院到救治的快速、高效、连续、无缝衔接。

四、绿色通道管理制度1. 绿色通道启动条件(1)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① 生命体征不稳定,如血压、心率、呼吸等异常;② 严重创伤,如骨折、内脏破裂、大出血等;③ 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④ 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⑤ 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⑥ 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⑦ 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阻塞等急腹症;⑧ 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2)患者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

2. 绿色通道启动流程(1)患者进入急诊科后,分诊护士立即评估患者病情,判断是否需要启动绿色通道。

(2)若需要启动绿色通道,分诊护士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同时向相关科室(如手术室、影像科、检验科等)发出紧急通知。

(3)值班医师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抢救小组,按照绿色通道流程对患者进行救治。

(4)相关科室接到紧急通知后,立即做好抢救准备,确保患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救治。

3. 绿色通道保障措施(1)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急救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优化急诊科布局,确保抢救区域、检查区域、治疗区域等分区明确,方便快速救治。

(3)配备充足的抢救设备和药品,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救治效率。

(5)建立多学科会诊制度,确保患者得到最佳治疗方案。

五、监督与考核1. 定期对绿色通道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绿色通道,是指医院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的一条快速、高效的医疗服务通道。

第三条绿色通道的管理原则:(一)以人为本,的生命至上;(二)及时救治,确保患者安全;(三)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绿色通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绿色通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绿色通道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副院长、医务科、急诊科、内科、外科、麻醉科、检验科、放射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绿色通道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一)制定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二)监督绿色通道的运行情况;(三)协调解决绿色通道运行中的问题;(四)定期评估绿色通道的运行效果。

第七条急诊科是绿色通道的主要实施部门,负责急危重症患者的初步判断、紧急处理和转诊工作。

第八条相关临床科室应当配合急诊科,确保绿色通道的顺畅运行。

第三章绿色通道的运行第九条绿色通道的运行分为三个阶段:(一)预检分诊阶段:患者到达医院后,预检分诊护士立即进行初步判断,对于急危重症患者,立即报告急诊科;(二)紧急处理阶段:急诊科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医生进行救治,相关科室积极配合;(三)转诊阶段:根据患者的病情,急诊科将患者转诊至相应的临床科室。

第十条绿色通道的患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病情危重,需要立即进行救治;(二)有明确的诊断或者治疗方案;(三)有家属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

第十一条绿色通道的患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优先就诊;(二)优先检查;(三)优先治疗;(四)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为绿色通道的患者提供以下保障:(一)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标识;(二)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三)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药品;(四)其他必要的保障措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绿色通道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绿色通道的正常运行。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5篇)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5篇)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一、绿色通道服务的范围1.直接危及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脑梗、心梗、多发伤复合伤、各种原因引起的循环呼吸骤停、休克、昏迷、大出血、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

2.无家属陪同且需要急诊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同人员等)且需要急诊处理的患者。

4.突发事件,对社会影响力较大事件中的患者。

5.见义勇为的受伤者。

二、绿色通道救治的基本要求1.以抢救生命为原则,先救治,后结算。

2.急诊科护士接诊时,如发现符合“绿色通道”服务范围的患者,须立即报告医生,由接诊医生决定是否开通绿色通道。

一旦开通绿色通道,即实行“二先二后”的规定(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费;先入院抢救,后交费办手续)。

化验、检查、输血、用药、住院等由护士在相关医疗文书上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部门必须根据医嘱单、输血及辅助检查申请单上急诊科“绿色通道”专用章,优先为患者提供服务,如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治疗、优先使用电梯等快捷的服务。

3.急诊科医生接诊“绿色通道”的病人时,应根据初步的病情判断,尽快下达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进行各种救治措施及各种相关检查的口头或书面医嘱。

急诊科护士核对后及时执行。

4.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首诊医生负责对患者的抢救、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组织会诊、完成各种医疗文书、必要时与护士共同护送患者进行检查或转送等任务。

5.各科室值班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药剂、后勤维修保障人员等)应保持通讯畅通,接到急诊科急会诊或其它紧急请求后,必须于____分种内到达急诊科或请求地点。

____对需做各种急诊辅助检查的危重患者,必须由护理人员陪同,必要时与医师共同护送,准备必要的抢救设施和药品,边抢救、边检查。

____对需住院、紧急手术等治疗的患者,急诊科应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根据病情准备必要的抢救设施和药品,由护士护送或与医师共同护送,并与接收科室进行患者病情及病历资料的当面交接工作。

安全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安全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和外来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通过绿色通道撤离,降低事故损失。

第二章绿色通道设置与标识第四条绿色通道应设置在公司各个楼层的明显位置,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口、楼梯口、走廊等人员密集区域。

第五条绿色通道标识应清晰可见,颜色醒目,采用红色或绿色背景,上面标注“安全绿色通道”字样,并配以箭头指示方向。

第六条绿色通道通道宽度应满足人员紧急疏散需求,一般不小于1.5米。

第三章绿色通道使用与管理第七条绿色通道仅限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如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

第八条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和外来人员应按照绿色通道标识指引,迅速、有序地通过绿色通道撤离。

第九条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绿色通道的畅通情况,确保无障碍物,通道内无堆积物。

第十条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绿色通道进行维护,如标识损坏、通道损坏等情况,应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绿色通道使用期间,禁止以下行为:(一)在通道内堆放物品,占用通道空间;(二)在通道内吸烟、使用明火;(三)在通道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四)故意破坏绿色通道标识、设施。

第四章应急演练与培训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应急演练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一)火灾应急疏散演练;(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三)洪水应急疏散演练。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绿色通道的管理和使用负直接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在绿色通道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条例为规范管理医院的绿色通道,保证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适时、精准、有效地进行,应订立规范的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这次帅气的我为您整理了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条例【3篇】,倘若能帮忙到您,我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篇一一、为系统规范急性危重病人的接诊、分诊、检查、诊断、抢救全程医疗服务行为,使急性危重病人得到适时、规范、高效、周详的医疗服务,提高抢救成功率,削减医疗风险,订立本制度。

二、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病人生命。

这些疾病包含但不限于:(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大出血、开放性骨关节损伤、胸腹腔内出血、张力性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急性颅脑损伤;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三)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肺栓塞、急性呼吸衰竭、严重哮喘持续状态、大咯血、消化道大出血、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休克、昏迷等;(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五)群体性(3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

三、急诊抢救绿色通道(一)患者到达急救中心,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安排、吸氧、监护及生命体征监测。

并快速建立静脉通道、实行血液标本,建病历。

(二)首诊医生快速评估病情,下达抢救医嘱。

全部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复述,经医生确认无误后,执行并记录。

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三)专科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急诊医生向专科医生交待病情,专科医生应对病人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生说明专科处理看法,确定转专科诊治病人,由医护人员将病人转送到相关科室。

(四)经急诊科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病人,参照我院《急症手术管理制度》规定施行。

(五)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病人,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最高行政主管或在场的最高医疗技术职称人员主持会诊,会诊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与,依据会诊看法,有可能威逼到病人生命最重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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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绿色通道的含义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绿色通道的范围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等患者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5.其它应当享受绿色通道的情况。

(三)绿色通道的措施
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并上报医院办公室(非上班时间报总值班);
2.门诊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立即到达会诊地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药房等)及后
勤部门(如收费处等)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

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查核。

4.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

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5.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并做好转院准备。

6. 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

(四)绿色通道的程序与方法
1.在急诊科处置的病人,由主管医师、或护士长签名,开通“绿色通道”并签署《医院绿色通道审批单》。

由总值班下令建立“绿色通道”帐号,并做好交接班。

2.《审批单》一式三份,急诊收费、办公室和急诊科各留置一份。

病人家属凭《审批单》到收费处办理挂账手续,家属凭处方、检查申请单及挂账发票接受检查,领取药物。

3.《审批单》24小时内有效。

4.《审批单》作为医药费的结算凭证,相关科室协助病人
结帐。

5.需紧急检查或转院治疗的病人应有医护人员护送。

6. 抢救结束后,如属交通事故病人应及时与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其他病人应及时设法与其家属取得联系。

7. 有疑难问题及时向总值班或分管院长汇报,以便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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