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高利贷现状问题的调查报告
民间借贷调研报告

民间借贷调研报告民间借贷是指在金融机构之外的个体或组织之间进行的金融行为。
由于民间借贷具有灵活、便捷等特点,因此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尤为普遍。
然而,由于监管不严、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民间借贷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更好地了解民间借贷市场的情况,我对该市场进行了调研。
首先,民间借贷市场规模庞大。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我调查的农村地区的民间借贷市场规模达到了数亿元人民币。
而且,该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据调查数据显示,近几年民间借贷的利率平均增长了10%左右。
其次,民间借贷市场存在很多问题。
在调查过程中,我发现民间借贷市场存在着高利率、乱象丛生等问题。
由于金融监管不够严格、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农民对资金的需求,将利率提高到20%以上。
同时,一些民间借贷机构存在跑路、逃废债等问题,给借款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此外,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面临的挑战也是巨大的。
由于我国农民的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一旦遇到借贷问题,容易导致社会不稳定。
同时,由于民间借贷市场的不透明性,一旦出现借贷纠纷,解决起来非常困难,进而影响到整个市场的正常运行。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应该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
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民间借贷市场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民间借贷市场的认识。
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对民间借贷机构的审查,防止非法机构进入市场。
其次,政府应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市场进行规范和约束。
最后,政府还应该加强对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提高借款人的维权意识。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市场在我国农村地区具有较大的市场规模,但也存在很多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展民间借贷市场,需要政府加强对该市场的监管,提高农民对该市场的认识,加强对民间借贷机构的审查,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以规范和约束该市场的发展。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促进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调研民间高利贷现状及解决措施

调研民间高利贷现状及解决措施近年来,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以及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的影响,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呈现出借贷规模扩张化、借贷用途多样化的特点,对金融业的影响日渐加深,已引起社会尤其是金融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一、调查范围 此次调查范围涉及72个联社,686个基层农村信用社所服务的1280个乡(镇),22278个行政村 二、调查方式 此次调查采取多种形式,主要包括:一是召开调查会,邀请熟悉情况和有经验的人员开会座谈,借以取得有关情况和信息;二是采取实地考察走访的方法,走门串户用拉家常的方式取得第一手材料;三是采取书面咨询的方式,向农民群众发出调查问卷,由被调查者按要求将实际情况逐一填写,然后统一收回分析研究,为掌握全省“民间高利贷”的真实情况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三、调查结果经过抽样调查发现,全省有27个县(市、区)、136个乡(镇)、1688个行政村存在程度不同的“民间借贷”。
有93643户农民参与“间借贷”活动,占全省总农户5927286户的1.62%。
借款总额约为19687万元,占全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4229872万元的0.46%。
“民间借贷”的一般金额在5000元到20000元之间,借款最高月息为80‰,借款用途形式多样,主要有经商办企业、资金周转、婚丧嫁娶、求医治病、孩子上学、买房购车、赌博等。
这次我们通过深入农户与农民的谈心和沟通得知,极个别地方也存在放贷者在追讨债务过程中出现很多因为高利贷被逼抵押房屋、东躲西藏远离家乡,甚至有被残忍杀害的现象。
这说明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诚信缺失的环境下,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调查分析民间借贷的成因(一)大量闲置资金诱发民间借贷.1、农村经济快速发展,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21元比1999年增40.02%,年均增长7.2%。
2、全镇30万外出务工劳动力每年获得劳务收入达6-8个亿右。
3、乡镇经济快速发展,在岗职工年收入11689元,比1999年增106.3%,年均增15.8%。
[高利贷调研报告(共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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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调研报告(共7篇)]高利贷调研报告(共7篇)第1篇:调研民间高利贷现状及解决措施调研民间高利贷现状及解决措施近年来,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以及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的影响,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呈现出借贷规模扩张化、借贷用途多样化的特点,对金融业的影响日渐加深,已引起社会尤其是金融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一、调查范围此次调查范围涉及72个联社,686个基层农村信用社所服务的1280个乡(镇),*****个行政村二、调查方式此次调查采取多种形式,主要包括:一是召开调查会,邀请熟悉情况和有经验的人员开会座谈,借以取得有关情况和信息;二是采取实地考察走访的方法,走门串户用拉家常的方式取得第一手材料;三是采取书面咨询的方式,向农民群众发出调查问卷,由被调查者按要求将实际情况逐一填写,然后统一收回分析研究,为掌握全省“民间高利贷”的真实情况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三、调查结果经过抽样调查发现,全省有27个县(市、区)、136个乡(镇)、1688个行政村存在程度不同的“民间借贷”。
有*****户农民参与“间借贷”活动,占全省总农户***-*****户的1.62%。
借款总额约为*****万元,占全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万元的0.46%。
“民间借贷”的一般金额在5000元到__0元之间,借款最高月息为80‰,借款用途形式多样,主要有经商办企业、资金周转、婚丧嫁娶、求医治病、孩子上学、买房购车、赌博等。
这次我们通过深入农户与农民的谈心和沟通得知,极个别地方也存在放贷者在追讨债务过程中出现很多因为高利贷被逼抵押房屋、东躲远离家乡,甚至有被残忍杀害的现象。
这说明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诚信缺失的环境下,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调查分析民间借贷的成因(一)大量闲置资金诱发民间借贷. 1、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21元比年增40.02%,年均增长7.2%。
2、全镇30万外出务工劳动力每年获得劳务收入达6-8个亿右。
民间借贷案件调研报告

民间借贷案件调研报告民间借贷案件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民间借贷是指个人或企业之间在没有借款机构的中介的情况下进行的非正式借贷活动。
由于民间借贷的灵活性和快捷性,它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人的资金需求。
然而,由于缺乏法律保护和监管,民间借贷活动也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和纠纷,给参与者带来了不小的风险。
为了进一步了解民间借贷案件的现状和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并整理了以下报告。
二、调研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并选择了各个省市的不同地区的民间借贷参与者作为调查对象。
我们共发放了100份问卷,并成功收回了90份。
三、调研结果1. 借贷金额: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参与者的借贷金额在1万元以下,占比达76%。
少部分参与者借贷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占比为21%。
只有3%的参与者借贷金额超过10万元。
2. 借贷利率:仅有10%的参与者表示知道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并能够做到不超过法定上限。
大多数参与者对于借贷利率并不了解,也没有规范的利率协商过程。
3. 还款情况: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参与者表示曾经出现过还款困难的情况。
其中,24%的参与者需要向亲友借钱偿还债务,13%的参与者选择了其他借款渠道。
4. 纠纷处理:对于纠纷处理,超过一半的参与者选择了自行协商解决。
仅有28%的参与者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四、调研总结从调研结果可以看出,民间借贷案件涉及的金额大多较小,但风险仍然存在。
许多参与者对于借贷利率和还款情况的了解都不足,容易导致各种纠纷的发生。
而纠纷处理方面,很多参与者还倾向于通过自行协商解决,而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为了有效管理民间借贷活动,我们建议: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民众对民间借贷的认识和了解,使他们更加了解利率协商的方式和法律责任。
2. 设立监管机构:建立专门的民间借贷监管机构,加强对借贷机构的监管,保护参与者的权益。
3. 加强法律保护:制定明确的借贷利率上限,对于违规借贷行为进行处罚,并提供法律救济渠道,加强对纠纷的处理。
民间借贷调研报告

民间借贷调研报告民间借贷调研报告民间借贷是指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个体和民间组织之间达成的非法规范借贷行为。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发展,民间借贷行为也逐渐增多。
为了深入了解民间借贷的现状和问题,我们进行了一项调研。
首先,我们调查了民间借贷的对象和来源。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借贷行为发生在农村地区。
许多农村居民因为无法满足银行贷款的条件,只能选择民间借贷来解决资金需求。
而民间借贷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个体储蓄、亲友借贷和民间组织等。
然而,与银行贷款相比,民间借贷的利率较高,存在较大的利益冲突和风险。
其次,我们了解了民间借贷的利率情况。
根据调研结果,绝大部分借款人在民间借贷过程中需要支付高额利息,一些地区的借款利率甚至达到了天价。
这些高额利息无疑给借款人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且难以承担。
同时,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如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导致的纠纷和信任危机。
最后,我们调查了民间借贷市场监管的问题。
调查显示,由于民间借贷属于非法行为,监管存在困难。
一方面,监管部门难以全面了解和掌握民间借贷市场的动态,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一些借贷活动往往在地下进行,难以追踪和打击。
这就给民间借贷市场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综上,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法行为,存在着利益冲突、高利率和缺乏监管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一方面,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调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借款人的金融素养,增强其对金融风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为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行贡献力量。
高利贷调研报告

高利贷调研报告
标题:高利贷调研报告
摘要:
高利贷是指利率高于法定利率的贷款行为,近年来在我国逐渐盛行。
本调研报告通过对高利贷的定义、影响因素、利率水平、受害者特征、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以期对高利贷问题有更全面的认识,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问题定义
高利贷是指在贷款过程中,借款人被收取高于法定利率的利息和费用,或强制要求借款人提供额外担保物质。
高利贷的出现,既扰乱了金融秩序,又给借款人造成经济负担和心理困扰。
二、影响因素
高利贷的盛行与多方面因素相关,主要包括金融监管不力、借款需求旺盛、社会发展不平衡等。
三、利率水平
高利贷的年化利率往往远高于法定利率,甚至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上,给借款人带来沉重的负担。
四、受害者特征
高利贷主要针对经济困难、信用状况不佳的人群,包括低收入群体、无法向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贷款的人士等。
五、应对措施
(1)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严禁非法高利贷的存在。
(2)推广金融知识,提高群众金融意识,让借款人了解自身权益和应有的利率水平。
(3)加大对于非法高利贷的打击力度,对涉及的责任人进行惩罚,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
结论:
高利贷是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中的一个严重问题,给借款人和金融秩序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高利贷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包括加强金融监管、提高金融知识普及率等措施的综合运用。
只有通过全面、系统的解决方案,才能有效遏制高利贷的存在和发展。
《鄂尔多斯地区民间借贷现状调查及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效用分析》范文
《鄂尔多斯地区民间借贷现状调查及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效用分析》篇一一、引言鄂尔多斯地区作为我国内陆重要的经济区域,其经济发展一直备受关注。
在鄂尔多斯地区的经济发展中,民间借贷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本文将通过深入调查鄂尔多斯地区的民间借贷现状,对其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效用进行分析,旨在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参考依据,以促进该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鄂尔多斯地区民间借贷现状调查1. 借贷市场规模及结构鄂尔多斯地区的民间借贷市场已逐渐发展成为较为成熟的市场体系,涉及的资金规模庞大。
据统计,鄂尔多斯地区的民间借贷主要分为个人借贷、企业间借贷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几种形式。
其中,个人借贷占据较大比重,主要用于满足个人日常消费及生产经营需求。
企业间借贷则多用于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等。
此外,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在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 借贷利率及风险鄂尔多斯地区的民间借贷利率因市场供求关系、信用状况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总体来看,借贷利率较为灵活,但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此外,由于部分借贷活动缺乏规范监管,存在较高的信用风险和违约风险。
因此,投资者在参与民间借贷活动时需谨慎评估风险。
三、民间借贷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效用分析1. 促进资金流动与资源配置民间借贷为鄂尔多斯地区的资金流动和资源配置提供了重要支持。
通过个人借贷、企业间借贷等方式,实现了资金的快速流通和有效配置,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此外,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也为当地小微企业提供了融资支持,促进了经济发展活力。
2. 刺激投资与消费民间借贷为当地居民提供了便捷的融资渠道,刺激了个人投资与消费。
在资金支持下,人们能够更好地实现创业、购房、购车等需求,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消费市场的繁荣和经济增长。
此外,企业通过民间借贷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就业机会等举措也有助于刺激地区经济增长。
3. 优化金融结构与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随着民间借贷市场的不断发展,鄂尔多斯地区的金融结构得到了优化。
沧县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
沧县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沧县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的多元化,人们的借贷需求日益增加,因此,民间借贷纠纷也越来越普遍。
针对这一现象,沧县法院开展了一次调研,并撰写了一份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
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总体概况据沧县法院统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逐年呈递增趋势,其中大部分是小额借贷纠纷。
近五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数量呈现如下趋势:图1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趋势图通过数据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其中,2019年达到了一个峰值。
其中,大部分纠纷案件涉及到的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因1. 借贷双方信任问题民间借贷的特点是信用,但信任是建立在亲戚、朋友和熟人之间的,而现在,民间借贷往往是非亲非故之间的借贷,借贷双方之间缺乏信任,输赢双方在出现争议时可能会将情感因素掺杂在其中。
2. 合同缺乏规范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往往缺乏规范性的合同,缺乏借贷条款的明确规定,使得借贷关系出现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从而加剧了双方出现争议的可能性。
3. 担保不足很多民间借贷的借贷主体不存在或者不够有财力偿还,或者是缺乏抵押和担保物。
借贷当事人缺乏对借贷对象的了解,也无法对其财务状况等个人情况进行评估,导致在出现逾期或者风险时,担保措施也无法得到很好地执行。
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措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需要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调解机制,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沧县法院在实践中采取了以下调解措施:1. 海选法官法院采用海选法官的方法,选取有较强背景和具备较好调解经验的法官来实施调解。
法官将在了解案件前,对当事人进行沟通,听取当事人的申诉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
2. 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针对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也会采用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方法来实现调解。
调解中介机构将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并提供合理的调解建议,协助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
民间借贷的调查报告
民间借贷的调查报告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定金融机构一直是信用的主宰,民间借贷被视为“地下钱庄”,甚至惯以“高利贷”、“不合法”、破坏金融秩序的黑帽子。
然而,由于多元化市场的强劲需求,民间借贷正受到越来越多需求者的青睐,融资规模已达1万亿元之巨,法定金融机构一统天下的信用局面正面临民间借贷的严重挑战。
客户挑战由于民间借贷具有资金来源分散、资金运用分散的民间特点,需求者一般也都是城乡个体农、工、商、贸生产经营者及民营小企业等,这些客户被大多金融机构视为风险大、收益低、信用差、难管理的低端客户群体,大多被挡在了各金融机构的融资大门之外。
在资金强烈的市场需求下,这些人向民间融资伸出了橄榄枝,以高利率吸引民间资金,这为民间借贷滋生了需求的土壤。
在另一方,一部分人通过广泛的经济活动,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实力,他们在逐利思想的支配下,已不满足将积累资金存在银行里吃小利,大利被银行所占有,而是要为自己的资金“找婆家”,寻求高额回报,这为民间借贷又滋生了资金供给的源泉。
在供求利益的驱使下,各自选择自己的结合点,就形成了民间借贷利益的共同体。
根据民间借贷情况的调查,由于借贷双方大多是亲戚、朋友、邻居、熟人,彼此之间互相了解,知根知底,因此信誉都比较好,出现不良信用和呆、坏帐的现象比较少见,就是一时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按时还贷,拖上一段时间,本息也能还上。
另外,借贷双方多是街坊四邻、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爱面子、怕丢人形成无形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比抵押物还管用,据调查,目前民间借贷涉及的恶性事件和风险远低于正式金融机构。
民间借贷吸引了众多优质客户,这在很大程度上挤压了银行拓展客户的空间。
专家指出,今后金融业的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个人客户将左右银行经营效益和发展的方向。
这给商业银行增加了不少的压力。
规模挑战花旗银行近期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中国非正规资本市场大约为9000亿元,将近银行总存款的4%或2004年GDP的6.5%。
民间高利率贷款行为调查
监管环境包括监管机构、监管制度和监管力度等,对民间高利率贷款行为的影响也很大。严格的监管 环境可能限制或规范高利率贷款行为,而宽松的监管环境则可能鼓励这种行为。
04
民间高利率贷款行为的法律和 政策环境分析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要点一
《合同法》相关规定
规定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 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口头形式。同时规定,民间借款利率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意义
为制定合理的金融政策、规范民间金 融市场、保护借贷双方权益提供科学 依据。
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研究方法
采用文献综述、实证分析和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民间高利率贷款行为进 行全面深入的研究。
研究框架
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民间高利率贷款行为的产生背景、运作机制、风 险特征及影响因素,探讨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及政策建议。
缺乏法律保障:由于非正规金 融机构缺乏法律保障,借款人
的权益可能受到侵害。
违约风险:由于缺乏监管,民 间高利率贷款的违约风险较高 ,给借款人和放款方带来风险
。
03
民间高利率贷款行为的影响因 素分析
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
01 02
信用记录
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包括过去的贷款偿还情况、信用卡使用情况以及其他 信用活动,如水电费缴纳等。这些信息可以反映借款人的信用意识和还 款能力。
案例二
某农村合作社以高利率贷款发展农业项目,因自然灾害 导致损失惨重,难以偿还贷款,引发社会矛盾。
案例对比和启示
对比成功和失败案例,可以发现高利率 贷款并非是决定投资成功的关键因素, 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市场需
求、经营策略、风险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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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高利贷现状问题的调查报告
近几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无论像“合会”这样有组织的活动,还是互助性质的自由借贷,一直非常活跃,是广大农民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
民间高利贷被我们称为“驴打滚”,因为高利贷开始在我们农村不断显现,农民因为生活所迫而借高利贷,偿还高利贷也无疑是个沉重的包袱。
一、调查范围
此次调查范围涉及76个联社,98个基层农村信用社所服务的35个乡(镇),264个行政村。
二、调查方式
为了确保调查的真实准确性我们采取多种形式,主要包括:一是召开调查会,邀请熟悉情况和有经验的人员问相关问题,以取得有关情况和信息;二是采取实地考察走访的方法,取得材料;三是采取书面咨询的方式,向农民群众发出调查问卷,其中包括随机抽样入户问卷调查
三、调查结果
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有三:一是中小企业发展迅猛,资金需求旺盛,在向金融机构融资出现困难的情况下,转而向民间筹措资金。
由于相应的融资利率要比金融机构高得多,且期限较长,如发展下去有形成非法集资的趋势;二是发放高息借贷。
资金相对比较富裕的个体户和中小企业主,在暂时没有新的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为了给闲置资金寻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资金匮乏且又急需资金的企业及个人提供高息借贷;三是村民及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这种情况最普遍。
我们经过调查发现,有28个乡(镇)、184个行政村存在程度不同的“民间借贷”。
有934户农民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占当地总农户的%。
借款总额约为139万元,占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的%。
“民间借贷”的一般金额在2000元到15000元之间,借款最高月息为60‰,借款用途形式多样,主要有经商办企业、资金周转、求医治病、子女上学、建房购车、非法赌博等。
高利贷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我们的生活秩序,也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有关统计数字表明,至2003年底,中国农村“高利贷”高达8 000亿~万亿元,仅浙江省东南部地区就有3 000多亿元。
另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对2万多农户的调查,2003年的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私人借款占%,其他占%.可见,我国民间金融仍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农户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但目前民间金融在法律法规上尚没有任何合法地位。
四、调查分析
1.民间高利借贷产生的原因
民间高利贷属于不合法的现象,但是农民又离不开它。
我们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查,并走访了一些相关的金融单位,得到的结论:(1)从货币政策来说2011年货币政策由“宽”入“紧”,造成供需失衡加速(2)银行业的资产增值能力不及民间资本。
由于央行利率管制,大部分资金在银行体系内的收益率较低,甚至处于负利率状态,而民间借贷极高的收益率必然吸引资金流向民间借贷市场;(3)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旺盛,在我国现行制度下,各家银行依然比较偏爱大型优质客户,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当前国家收紧信贷趋势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严重。
(3)由于资金的价格、供应量应该是市场供需双方自由决定,所以民间借贷较好地顺应了利率市场化的需求。
(4)利率下调。
随着近几年利率下调,居民储蓄存款征收利息税,使有一定积蓄的农民放弃储蓄存款。
(5)从农民生活
来说,农民因生产或有病生灾,从银行贷款没有质押不给贷款,程序比较繁琐。
在急需用钱时农民无法筹集到资金,同事好友借款的渠道也不畅通,找不到门路的情况下,农村一些经商先富裕起来的人通过有偿借给急需用钱的人。
通过这些原因高利贷就逐步形成。
2民间高利贷贷的危害及影响
高利贷让人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走上了艰难的生活道路。
主要表现在:(1)高利贷的侵入使农村经济生活日趋畸形,建立在暴力和暴利基础上的高利贷重重瓜分农民利益,使借贷农户不堪重负。
(2)高利贷的盛行使地方黑恶势力羽翼丰满,其干扰经济活动的能力也逐渐增强。
(3)不利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民间借贷则是唯利是图,淡化了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由于民间高利贷行为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有所增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高利贷往往引发打架斗殴、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在无法终结债务的情况下,为躲债有家难归。
(4)农村市场秩序遭到破坏,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目标成为空想。
(5)高利息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
高利贷逐渐成为了社会毒瘤,在很多地方已经出现因为高利贷被逼抵押房屋、东躲西藏远离家乡,甚至有自杀的现象。
此时,农民一方面抱怨高利贷给生活带来的艰难,另一方面却又对这种现状无可奈何,就在一些农村形成了一个怪圈。
3.遏制高利贷的方法及措施
有效遏止高利贷要做到:
(1)在国家政策方面要根据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赋予农村金融机构一些特殊的政策,尤其是资金方面的支持,同时与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保险制度结合在一起,增加贷款的有效供给,提高落后地区农业生产力发展的速度,逐渐把高利贷挤出市场。
(2)在法律方面。
用法律法规来引导、调整和规范,保护合法的、正常的民间借贷,打击高利贷。
目前高利贷盛行与司法制度尚未完善有很大关系,我国现在对农村高利贷的现状目前还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今后应将民间借贷纳入监管范畴,尽快制定管理民间借贷业务的规定,以法律形式规范民间借贷活动,保护民间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净化民间资本市场。
(3)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加大对赌博等非正常“民间借贷”的打击力度,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政法部门要建立联席制度,对因高利贷引发的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以及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要依法公开判决,震慑其他放高利贷的人。
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对一些乘人之危而攫取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则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4)保护合法的借贷活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必须在继续改革和完善正规金融的同时,让农村一部分非正规金融即民间金融“浮出水面”。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为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政府部门要严肃查处,以维护社会安定和金融秩序。
五调查体会
高利贷严重影响民间的生活,有效解决高利贷问题我们刻不容缓。
我们必须采取各种方法和制定多种措施来减轻农民的负担。
让农民生活幸福安定,不再背负沉重的高利贷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