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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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督导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督导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督导考核的通知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办:为全面掌握我县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加强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促进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落实,提升基和重大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受益,经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督导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一)组织管理及经费拨付情况;(二)十四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三)城乡居民公共卫生项目知晓率和服务满意度;(四)重点工作(任务)进度;(五)对半年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考核方法各项目办按照项目分组包片指导原则,组织督导考核人员,合理安排考核时间,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下乡走访等方式进行。

每个镇随机抽查至少2所村卫生室,随机抽查若干服务对象。

同时,各项目办要根据工作职责对县直医疗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考核。

县卫健局组成督导巡查组,随机对督导考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

三、考核时间2023年1月26日至2023年2月13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与项目实施单位联系。

四、工作要求(一)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对2022年全年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收集整理好相关详实、准确的数据和资料。

(二)各督导考核组要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国家卫健委《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2年度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考评,收集整理好相关详实、准确的数据和资料。

各督导考核组考核的情况将作为核算资金(第2次)拨付依据。

(三)各督导考核组和接受检查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一切从简。

车辆由被检查单位提供,督导组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1.04.27•【字号】洛开[2011]37号•【施行日期】2011.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的通知(洛开〔2011〕3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新修订的《洛阳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洛阳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方案为适应国家对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调整,加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高新区管委会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组织、宣传、实施、管理、监督。

(二)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

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与经济和社会工作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考核。

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一长两基”工作为重点,按照“加强监控,突出重点”的要求,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三)高新区安全生产实行管委会统一领导、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分口包片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管理体制。

(四)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是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用电安全等五个专项领域,孙旗屯乡和辛店镇为两个重点区域。

(五)安全生产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两个原则,区有关部门必须明确自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职责权限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对本部门、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中有关事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请上级部门协助解决。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08•【文号】国卫基层发〔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7.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在总结2019年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委决定全面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社区医院建设是新时期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关键环节,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有力抓手。

当前,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有效供给总体不足,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相对薄弱,有必要通过社区医院建设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二、建设原则(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社区医院建设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出发点,通过健全科室设置,强化运行管理,拓展服务范围,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度和获得感。

(二)坚持问题和目标双导向。

社区医院建设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短板和本次疫情防控暴露出的薄弱环节,以提供公平可及和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三)坚持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社区医院后,仍然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和公益性质不变,已有的财政补偿水平和优惠政策不降低。

三、主要建设任务(一)对照标准,加强资源配备和信息化建设。

严格按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518号)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国卫规划函〔2019〕8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备,加强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提档升级,重点健全临床、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并注重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综合管理。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3.06.13•【字号】兰卫人发[2013]279号•【施行日期】2013.06.1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兰卫人发〔2013〕279号)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暨市安委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现就近期开展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此次大检查,要在市安委会和市卫生局直接领导下组织实施,大检查从现在开始,到9月底结束,利用三个多月集中开展检查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要组成专门的检查力量,认真抓好自查工作。

大检查要以落实中央、省、市和局里的安全生产部署是否到位;存在哪些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一岗双责”是否落实,责任是否清晰等方面为主要内容。

通过大检查摸清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和影响稳定的因素,并积极整改、消除隐患,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和维稳意识。

检查的重点是:(一)安全生产方面。

主要是供电、供水、供热、天然气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电梯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状况;正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维修施工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高压氧仓、放射源等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本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协调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情况。

(二)医疗安全方面。

主要是落实“首诊负责制”的情况;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以及落实22项核心制度的情况;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高致病性病源微生物菌(毒)种、以及有毒生物制剂(原料)的安全管理情况;医疗设备、药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工作情况;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等情况。

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0.10•【文号】卫妇社发[2009]98号•【施行日期】2009.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4月25日,实施日期:2011年4月25日)修订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规范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附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2009年10月)目录前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教育服务规范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前言为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分为10个类别,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和处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安全生产卫生大检查通知

安全生产卫生大检查通知

安全生产卫生大检查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大家好!我是安全与卫生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今天我向大家发出安全生产卫生大检查的通知。

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给企业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杜绝安全隐患,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我们决定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卫生大检查。

一、检查目的和意义安全生产是企业始终关注的一个大问题,它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安全。

本次大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卫生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1.生产安全检查(1)检查企业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存在损坏、老化等风险;(2)检查企业生产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操作不当和安全隐患;(3)检查企业化学品、危险品的存储和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泄漏、闪爆等风险;(4)检查企业对员工的安全培训、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是否满足相关要求;(5)检查企业的消防设施和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有效,员工是否熟悉应急预案。

2.劳动卫生检查(1)检查企业劳动环境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噪音、粉尘、高温、辐射等危害;(2)检查企业对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3)检查企业饮食卫生和员工的个人卫生情况,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三、检查组织和时间安排为了保证检查的公正、客观,我们将组织成专门的检查小组,由安全与卫生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带领。

具体的检查时间安排如下:日期: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地点:全公司各部门和生产车间四、检查要求和注意事项1.各部门和车间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检查人员进行实地走访。

2.各部门和车间要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3.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部门和车间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安全和卫生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检查结果将上报给公司领导层,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奖惩。

通过本次大检查,我们相信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和卫生问题,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养,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县卫生局关于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进行综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县卫生局关于对全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进行综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县各项卫生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县卫生局将组织专班于2011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进行综合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
各镇(场)卫生院、洪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看健档的数量和质量、报表质量、健康教育、糖尿病、高血压、重性精神病等新增重点人群及重点疾病的随访和管理)。

(二)村卫生室人员培训(2010村卫生室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资料及2011村卫生室人员培训情况).
(三)“百镇千村”示范医疗机构创建、医疗机构形象设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识标牌统一订制落实情况。

(四)爱国卫生工作(病媒生物防治、公卫场所控烟、卫生系统禁烟落实情况)。

三、督导检查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吴春阳
成员:赵华汪春梅邓林娜
四、督导检查时间
2011年6月27日至7月15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现决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时间
本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将于X月X日开始,为期一周,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二、督查检查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查看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方案、责任书,核查责任人员的任职情况和履职情况。

2.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检查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操作规程是否完备、合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措施是否到位。

3.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检查:检查各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生产设备是否定期检测、维修保养。

4. 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检查:查阅各单位的安全培训档案,抽查员工是否参加过安全培训,并核查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5.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检查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核查隐患整改的有效性。

三、督查检查要求
1. 各单位要配合督查检查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协助督查人员进行检查。

2. 各单位要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督查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

3. 督查人员将对每个单位的检查结果编写督查报告,并在检查结束后向各单位反馈。

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符合要求。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

祝工作顺利!
安全生产办公室
日期:年月日。

卫生检查的通知

卫生检查的通知卫生检查的通知(精选15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

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本店铺收集整理的卫生检查的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检查的通知 1各位同事: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司卫生环境建设,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公司将在每周五下午4:30进行卫生检查,根据公司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卫生要求1、每天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

2、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3、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要摆放整齐,无杂物堆积。

4、每天保持地面、桌面整洁卫生二、检查1、每星期五下午4:30进行卫生检查。

2、检查人员有车间人员和办公司人员组成,车间人员需派出两名代表进行办公室的卫生检查;办公室人员派出两名代表进行车间卫生的检查。

3、卫生检查不合格不允许下班,直至合格。

特此通知XX办公室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卫生检查的通知 2各部门、分公司:为提升公司形象,加强安全管理,公司总经理XX将于9月27日开始亲自带队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公司逐一进行全面、严格的安全卫生形象大检查。

请各部门、分公司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加强管理,总部将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排名,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一、卫生检查要求:安全:出台安全制度、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措施卫生: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形象:统一着装,充分体现各部门工作内容性质二、负责人名单如下:长沙行政中心 XX营销中心 XX基地(办公室、仓库) XX基地宿舍 XX营业点宿舍 XX分公司 XXXX办公室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卫生检查的通知 3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人民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榕委办[]5号中共福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委、市政府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实行责任制的.通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社会卫生环境,预防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根据区的指示,X年我办将汇同区执法局、区环卫所,每月开展对社区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公布得分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比,年终进行评比十佳卫生社区并给予奖励。

开展卫生安全生产大督查工作的通知

武隆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工作的通知各科室:近段时间来,全国多地不同程度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

8月12日,天津港爆炸事件导致上百人死亡,数百人受伤,还有部分人员失联,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8月17日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暨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为认真吸取教训,全面贯彻《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精神,落实近期中央和市县召开的一系列安全生产会议部要求,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线,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2015年8月19—31日二、督查范围各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等科室。

三、督查内容(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台帐建立情况。

(三)安全生产培训演练情况(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消防安全管理;二是车辆安全管理;三是建筑及地灾安全管理;四是医疗安全管理;五是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六是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七是药品安全管理;八是打非治违工作。

四、督查工作组织机构(一)成立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勇(院长)副组长:徐建、王振华、李晏清成员:余灿、刘洪、邵兵、夏红、黄金、向国芬、文德菊、杨国会、陈敏、李光磊、毛伟、吕林、李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办,由邵兵任主任,负责督查报告总结、上报;李光磊、吕林负责安全督查资料收集、汇总、存档。

(二)督查分组1.行政财务组:责任领导:王振华;成员:刘洪、邵兵、向国芬、黄金、毛伟、李刚,主要负责各类合同、特种设备(医疗特种设备和消毒设备)、酒精、实验室药品(制剂)、财经制度、信息安全、车辆(“120”救护车和公务车)安全督查工作。

2.医疗安全组:责任领导:徐建;成员:余灿、夏红、文德菊、杨国会、陈敏,负责医疗护理、精麻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废物、打非治违、信访稳定(医疗投诉等)安全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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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的通知
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办〔2011〕8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桂卫办〔2011〕122号)及《关于做好贵港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贵卫办〔2012〕1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4月10至13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安全生产工作联合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一)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二)安全生产工作(社区不列入督查范围)
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

二、督查内容
(一)基本公共卫生部分
1.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及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2.各单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施工作质量、资金使用情况。

3.当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建议或意见。

(二)安全生产工作部分(社区不列入督查范围)
1.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情况;
2.对易燃易爆物品(汽油、锅炉等)安全管理情况;
3.对危险化学品以及麻醉药品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情况;
4.消防设施以及措施落实情况;
5.安全通道畅通情况;
6.救护车使用管理情况;
7.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管理情况;
8.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管情况。

三、基本公共卫生督查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执行(附件1)。

四、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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