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补种原则
北京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及说明

北京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及说明免疫规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在北京,为了保障市民的健康,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疫苗的种类北京免疫规划疫苗涵盖了多种疾病的预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乙肝疫苗:用于预防乙型肝炎。
2、卡介苗:预防结核病。
3、脊灰疫苗:能有效预防脊髓灰质炎。
4、百白破疫苗:可同时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
5、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对麻疹和风疹起到预防作用。
6、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预防麻疹、腮腺炎和风疹。
7、乙脑减毒活疫苗: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8、 A 群流脑多糖疫苗:预防 A 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9、 A 群 C 群流脑多糖疫苗:能预防 A 群和 C 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脑。
10、甲肝减毒活疫苗:对甲型肝炎进行预防。
二、免疫程序1、出生时卡介苗:出生后尽快接种。
乙肝疫苗:第 1 剂,通常在出生后 24 小时内接种。
2、 1 月龄乙肝疫苗:第 2 剂。
3、 2 月龄脊灰疫苗:第 1 剂。
4、 3 月龄脊灰疫苗:第 2 剂。
百白破疫苗:第 1 剂。
5、 4 月龄脊灰疫苗:第 3 剂。
百白破疫苗:第 2 剂。
6、 5 月龄百白破疫苗:第 3 剂。
7、 6 月龄乙肝疫苗:第 3 剂。
A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1 剂。
8、 8 月龄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第 1 剂。
9、 9 月龄A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2 剂。
10、 18 月龄百白破疫苗:第 4 剂。
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第 1 剂。
11、 2 岁乙脑减毒活疫苗:第 1 剂。
12、 3 岁A 群 C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1 剂。
13、 4 岁脊灰疫苗:第 4 剂。
14、 6 岁白破疫苗:第 1 剂。
A 群 C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2 剂。
三、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1、接种前确保孩子身体健康,如有发热、腹泻、咳嗽等症状,应暂缓接种,待恢复后再进行。
告知医生孩子的过敏史、疾病史以及近期的用药情况。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乡级接种单位应当直接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 统进行网络报告;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由县 级疾控机构代报。
个案报告卡和调查表一定要将省、市、县填写完整( 包括现住址、报告单位、录入单位)
县级疾控机构应当及时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上报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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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课件
调查报告(2)
调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对AEFI的描述、诊断、治疗及实验室检查; 疫苗和预防接种组织实施情况; 发生AEFI后所采取的措施、原因分析; 对AEFI的初步判定及依据; 撰写调查报告的人员、时间等。
已全面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地区,可以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 电子档案逐步取代预防接种卡(簿),但不得代替儿童预防接种证。如 为异地建档儿童,可通过联网下载该儿童的既往预防接种资料。
–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负有安 全管理和隐私保护责任,不得擅自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儿童相关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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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课件
冷链设备管理
冷链是指为保障疫苗质量,疫苗从生产企业到接种 单位,均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储存、运输和使用的 全过程。
冷链设施设备包括冷藏车、疫苗运输车、冷库、冰 箱、冷藏箱、冷藏包、冰排、冷链温度监测设备和 安置设备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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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课件
冷链系统管理的基本要求
冷链设备应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做到专物专用,不得存放其他物 品。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1
编辑课件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历史沿革
• 1987年: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试行) • 1998年: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 • 2005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 2016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 •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7•【字号】新政办发[2006]110号•【施行日期】2006.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110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管理办法为加强我区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各族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免疫程序、使用规定及其供应方式1、疫苗分类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分为两类。
(1)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2)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2、我区常规免疫疫苗的种类皮内注射用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HepB)、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DPT)和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麻疹减毒活疫苗(MV)。
3、免疫程序(1)卡介苗:在儿童出生时接种1剂次。
(2)乙肝疫苗:在儿童出生0、1、6月龄各接种1剂次。
(3)脊灰疫苗:在儿童出生2、3、4月龄各基础免疫1剂次,4岁加强免疫1剂次。
免疫规划知识培训培训课件

免疫规划知识培训
加强免疫11免疫规划知识培训
常用冷链设备使用与维护
冷链管理冰箱冰箱应有专人管理,保持整洁,及时除霜,冰箱内应无变质过期疫苗、无杂物。冰箱内储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并按品名和效期分类摆放。冰箱门因经常开启,温度变化较大,门内搁架不宜放置疫苗。每台冰箱应配有温度计,温度计应放置在冰箱的中间位置,要求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1次温度记录。对冰箱冷藏室和冷冻室的温度均要记录。冰箱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
免疫规划培训
免疫规划儿童信息化管理查验接种冷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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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规划培训免疫规划2免疫规划知识培训
一、免疫规划的相关概念
计划免疫 是指根据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状况分析,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的利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控制乃至最终消灭针对传染病的目的。 --《预防接种实践与管理》
4
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上臂外侧三角肌,肌肉注射,0.5ml
白破疫苗
6周岁
1
上臂外侧三角肌,肌肉注射,0.5ml
麻风疫苗(麻疹疫苗)
8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
18-24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接种剂次
备 注
乙肝疫苗
0、1、6月龄
3
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次,第1和第2剂次间隔≥28天 上臂三角肌 肌肉注射,剂量0.5ml
卡介苗
出生时
1
上臂三角肌中部下处,皮内注射,0.1ml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攻略来了,宝爸宝妈快收藏!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攻略来了,宝爸宝妈快收藏!在人体当中免疫系统是最为重要,其是人体的重要屏障,能够使得人体患疾病的发生率得到降低,而新生儿在出生之后会面临着许多的病菌威胁,由于其免疫能力较低,因此发生疾病的概率较高,但预防接种能够有效的对于病菌进行抵抗从而降低疾病发生,是合理对于儿童进行健康干预的重要措施,此外疫苗还能够对于常见疾病进行强预防,因此家长应当重视预防接种以及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但是许多父母对于疫苗以及接种了解并不多,因此本文对于疫苗规划进行探讨说明。
1.疫苗的重要性在儿童当中提升疫苗接种率是能够保障儿童机体免疫能力得到提升的重要措施,实践证明,免疫接种能够对于病菌进行有效的抵抗,免于儿童健康受到威胁,但实际上部分家长对于免疫的重要性认知不高,并且对于免疫接种缺乏认知,从而导致儿童并没有接种疫苗,或者在适应的年龄段接种相应的疫苗,导致儿童的免疫力较差,主要是由于许多人在认知到疫苗的重要性之后,认为自己的孩子已经过了接种的时间已经没事了,但其实并不是这样,即使是已经过了接种时间,也可以进行接种,叫做补种。
1.儿童免疫接种计划意义在儿童疫苗接种当中,其原则应当是给予儿童最为全面的保护,使得幼儿能够最大程度上避免患上疫苗本身可以进行预防的传染病,在进行疫苗的选择当中,有需要自己掏钱的疫苗,还有免费的疫苗,但是家长朋友应当以效果作为最优的选择。
进行疫苗接种时,应当效率优先,及时接种,这主要是由于尽早的接种了疫苗之后,能够尽早的受到保护,但是通常情况下,疫苗的选择以及如何打疫苗都是有相对应的时间,家长朋友应当按时间进行疫苗的接打,不应当一股脑的将疫苗全部打上,这会对于儿童产生危害。
一般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打疫苗对于身体无害,但是现如今接种疫苗是对于传染病进行预防的非常有效的措施,之一而通常疫苗使用的是活菌疫苗以及灭活疫苗和减毒疫苗这三种生物制品,正常的疫苗接种非常的安全,并且对于身体无害,但是如果多次打疫苗超剂量或超次数进行接种,可能会对身体产生伤害。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3)≥6岁接种DTaP和白破疫苗累计<3剂的儿童,用白破疫 苗补齐3剂;第2剂与第1剂间隔1~2月,第3剂与第2剂间隔 6~12个月。
3.补种原则
(1)若出生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 (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
补齐未接种剂次即可; (3)第1剂与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与第3剂
间隔应≥60天。
***检查发现没有抗体怎么办?
(二)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
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出生时接种1剂。(2)接种部位和 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略下处,皮内注射。(3) 接种剂量:0.1ml。
危重症新生儿,如极低出生体重儿、严重出生缺陷、重度 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 第1剂乙肝疫苗。
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可按医嘱在出生后接种第1剂 乙肝疫苗的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肌肉注射100国际单位 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
建议对HBsAg阳性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第3剂乙肝疫苗1~2 个月后进行HBsAg和抗-HBs检测。若发现HBsAg阴性、 抗-HBs<10mIU/ml,可按照0、1、6月免疫程序再接种3 剂乙肝疫苗。
(2)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接种JE-L。
3.补种原则
扩免后出生的≤14岁适龄儿童,未接种乙脑疫苗者,如果使 用乙脑减毒疫苗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接种活疫苗, JE-I)
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4剂次。8月龄接种2剂, 间隔7~10天;2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2)接种部 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皮下注射。(3) 接种剂量: 0.5ml。
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PPT医学课件
–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 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 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 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 (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 补种原则部分。
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
序。
3
制定免疫程序的依据
• 免疫程序
– 指对某特定人群(如儿童)预防针对传染病需要接种 疫苗的种类、次序、剂量、部位及有关要求所作的具 体规定。
• 传染病流行情况:疾病负担。 • 疫苗的生物学特性和免疫效果:疫苗的免疫原性、产生
– 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
2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2016年版)
疫苗种类
接种年(月)龄
名称
缩写 出生时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8月 9月 18月 2岁 3岁 4岁 5岁 6岁
乙肝疫苗
HepB 1 2
3
卡介苗
BCG
1
脊灰灭活疫苗
IPV
1
脊灰减毒活疫苗
OPV
12
3
百白破疫苗
DTaP
成。 •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
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8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 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迟种漏种补种告家长书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迟种漏种补种告家长书各位家长朋友们:
近年来,因新冠疫情和大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因素,我区部分儿童存在推迟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现象,而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
麻疹、风疹、腮腺炎、流脑、乙脑等均是常见的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传染病,容易在学校出现暴发、流行。
为全面提高我区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降低传染病流行或暴发风险,切实筑牢儿童免疫屏障,即日起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O1补种对象
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因新冠疫情或其他原因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儿童。
02补种时间
2023年4月至5月底。
03补种原则
1、所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纳入查漏补种范围,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C流脑多糖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白破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即免费疫苗)。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者,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推迟的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也建议及时补种。
3、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温馨提示
全区各预防接种门诊均可进行补种,为更好的守卫儿童健康,请家长朋友们一定携带好预防接种证带孩子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尽早完成补种。
家长可就近选择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去补种疫苗,可提前通过电话或线上预约的方式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幼儿园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幼儿园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一、引言幼儿园是儿童成长的重要场所,孩子们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幼儿园学生的身体健康,建立健全的免疫规划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管理目标1、确保幼儿园内所有学生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疫苗接种,提高疫苗接种率。
2、及时发现和处理疫苗接种相关的异常反应,保障学生的接种安全。
3、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有效降低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和传播风险。
三、管理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开展免疫规划管理工作。
2、预防为主原则:以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为首要目标,通过疫苗接种和综合防控措施,保障学生健康。
3、科学规范原则:遵循科学的免疫程序和操作规范,确保免疫接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全员参与原则: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免疫规划工作。
四、具体管理措施(一)疫苗接种管理1、建立学生免疫接种档案(1)新生入园时,家长需向幼儿园提供孩子的预防接种证,保健医生负责查验并登记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
(2)对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学生,保健医生应及时通知家长,并督促其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补种。
2、制定疫苗接种计划(1)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和幼儿园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疫苗接种计划。
(2)提前与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联系,确定接种时间、地点和疫苗种类。
3、组织疫苗接种工作(1)在疫苗接种前,向家长发放《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告知家长疫苗的种类、作用、禁忌、不良反应等信息,家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接种。
(2)接种当天,保健医生和班级教师应协助预防接种单位做好现场组织工作,确保接种工作有序进行。
(3)接种后,提醒家长注意观察孩子的身体状况,如有异常反应及时就医,并向幼儿园报告。
(二)传染病监测与防控1、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1)保健医生每日对学生进行晨检,检查学生的体温、皮肤、口腔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免疫接种查验制度
免疫接种查验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查验范围和对象(一)查验范围:所有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的学生。
(二)查验对象:1. 儿童入托、入学时需提供预防接种证;2. 儿童转学、升学时需提供预防接种证。
三、查验内容(一)查验预防接种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查验儿童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其他疫苗。
四、查验程序和时间(一)查验程序:1. 学校在儿童入学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提供预防接种证;2. 学校保健室或卫生部门对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核实疫苗接种情况;3. 对于未完成规定剂次疫苗接种的儿童,学校应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及时补种;4. 学校将查验结果登记在预防接种查验登记表中,并将查验情况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二)查验时间:1. 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时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2. 学期中只对转学的儿童、学生实施预防接种证查验。
五、疫苗补种原则疫苗补种原则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
对于未完成规定剂次疫苗接种的儿童,学校应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及时带儿童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补种。
六、查验结果的处理(一)对于持有真实、完整、有效的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学校应予以认可,无需重复查验。
(二)对于未持有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学校应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尽快补办,并在补办后进行查验。
(三)对于未完成规定剂次疫苗接种的儿童,学校应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及时补种,并在补种后进行再次查验。
七、查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一)学校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查验制度,明确查验工作的责任人、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二)学校应将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纳入学期初、期末工作中,加强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学校进行查验工作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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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免疫规划疫苗补种
指导原则》的通知
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更好地开展我市未完成免疫程序儿童的疫苗补种工作,根
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我中心拟定了《天津
市免疫规划疫苗补种指导原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免疫规划疫苗补种指导原则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7月2日
附件
天津市免疫规划疫苗补种指导原则
(2015版)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对未完成天津
市免疫程序的儿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补种:
一、 总体原则:
1、“未完成天津市免疫程序”是指某剂次疫苗已超出合格
接种年(月)龄范围仍未接种的情形,合格接种范围见附表1。
2、该补种原则只适合疫苗补种时使用,不能用于常规免疫。
3、0-6岁未完成天津市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
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7-14岁儿童只需补齐2剂次麻腮风疫苗。
4、对遗失《接种证》的儿童,应督促其从原接种单位获取
既往接种记录证明,并按照记录进行补证和补种;无法获取接种
记录的视为免疫空白。家长回忆不作为接种记录依据。
5、如需补种多种免疫规划疫苗,原则上每次最多可同时接
种2种注射疫苗和1种口服疫苗,注射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
除非有特殊规定,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
种。2种以上免疫规划使用的减毒活疫苗,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
种原则同时接种;如未同时接种,至少应间隔28天再接种。
6、无特殊情况应优先补种脊灰疫苗和含麻疹成分疫苗。
二、各种疫苗补种细则:
以下各种疫苗的补种细则首先需要参照补种的总体原则:
1、卡介苗: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3月
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或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PPD)试验阴
性者补种,≥4岁儿童不予补种。
2、乙肝疫苗:补满3剂次。第1剂与第2剂间隔≥28天,
第3剂与第2剂间隔≥2个月且与第1剂间隔≥4个月。
3、脊髓灰质炎疫苗:0-6岁儿童未达到4剂次(包括强化
免疫、IPV等),应补齐4剂次,每剂次间隔≥28天,第4剂次
与第3剂次间隔1年以上。
4、百白破疫苗:0-6岁儿童未达到4剂次(包括五联疫苗、
同种二类疫苗等)的,应补齐4剂次,每剂次间隔≥28天,第4
剂次与第3剂次间隔1年以上。白破疫苗与最后1剂百白破疫苗
要间隔1年以上。
5、含麻疹成分疫苗:0-6岁儿童需补齐3剂次(包括强化
免疫等)含麻疹成分疫苗,前两剂次间隔≥28天,第3剂与第2
剂间隔1年以上。18月龄以上用麻腮风替代麻疹疫苗。
6、乙脑疫苗:0-6岁儿童需补齐2剂次乙脑减毒活疫苗,
间隔1年以上。灭活疫苗基础2剂视为减毒活疫苗基础1剂,灭
活疫苗加强1剂视为减毒活疫苗加强1剂。
7、流脑疫苗:0-6岁补齐2剂次含A群流脑疫苗和1剂次
含C群流脑疫苗,3岁以上直接用A+C群多糖流脑疫苗补种,2
剂次多糖A群流脑疫苗间隔≥3个月,A+C群多糖流脑疫苗与最
后一剂次含A群流脑疫苗间隔1年以上。
如果接种了3剂次A+C群结合流脑疫苗,视为已经完成了A
群和C群流脑疫苗的基础免疫。如果没有完成3剂次A+C群结合
流脑疫苗,则视为只接种了同等剂次的A群流脑疫苗,C群流脑
疫苗未接种。多糖流脑疫苗与结合流脑疫苗需间隔28天以上。
8、甲肝疫苗:0-6岁甲肝灭活疫苗需补满2剂次,第1剂和
第2剂间隔≥6个月,有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史的儿童无需再补种。
附表1 完成免疫规划疫苗及剂次的时间要求
疫苗 剂次 合格接种截止年(月)龄
卡介苗 1 12月龄
乙肝 1 12月龄
2 12月龄
3 12月龄
脊髓灰质炎 1 12月龄
2 12月龄
3 12月龄
4 4岁
百白破 1 12月龄
2 12月龄
3 12月龄
4 24月龄
白破 1 6岁
麻疹 1 12月龄
麻风腮 1 24月龄
2 5岁
流脑A群 1 18月龄
2 18月龄
流脑A+C 1 3岁
2 6岁
乙脑 1 12月龄
2 2岁
甲肝 1 24月龄
2 36月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