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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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国税局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国税局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篇一:灵璧县地税局20XX年度绩效工作分析报告灵璧县地方税务局20XX年度绩效管理自评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一、绩效管理工作概述全省地税系统全面启动绩效管理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逐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成立了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专职绩效联络员,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及考核指标体系,并对系统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推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绩效计划执行情况分析(一)本系统主要工作绩效评估1、改革发展类主要指标(1)强化组织收入。

20XX年共组织入库各项税费收入62636万元,同比增收9361万元,增长17.6%。

其中:地方税收入41597万元,同比增收7217万元,增长21%,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5.21%。

基金费等其它收入21039万元,同比增收2144万元,增长11.3%。

地方税收入增幅据全省前列,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通报表彰。

(2)认真落实税改政策。

正确落实各项税(费)政策,我县认定的小微企业153户,实际享受税收优惠80户,减免金额19余万元;强力推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按时完成城建税“两税”比对;强化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年内清算入库税款1547万元。

(3)积极推进依法治税。

按照县级地方税务局职能和权限,清理出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项目4项,保留项目4项,取消项目4项,并在县政府网站、县局内网以及县局税务e站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布;按时上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

(4)大力开展“便民春风行动”。

全面公开税收执法权力,规范执法行为,实行首问责任制,扩大“同城通办”范围,推行免填单服务,不断提高办税效率,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让纳税人办税更方便、快捷、满意。

(5)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20XX年共检查企业241户,查处违法企业67户,查处非法发票1606份,涉及金额3065.82万元,查补税款179.32万元,加收滞纳金及罚款2.65万元。

国税系统绩效考核办法

国税系统绩效考核办法

国税系统绩效考核办法国税系统绩效考核办法国税系统县局具体的税务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税收管-理-员岗是税务部门的一个重要岗位,加强税收管-理-员个人绩效考核是实现税务绩效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丰城市地税局在“三个服务”工作理念指导下,紧紧围绕“比重提高,位置前移,形象更新”工作目标,与时俱进,大胆探索,结合规范化管理标准,按照省局绩效管理要求,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加分制”个人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确定荣塘分局为开展税收管-理-员“加分制”个人岗位绩效管理考核试点单位。

在办法中明确了管-理-员岗位的工作量化考核内容、工作质量考核内容和责任追究考核内容,力争做到把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的每个细小环节、每个细微过程都纳入到考核中去。

目的是让每位干部职工在开展工作时,可以事先预期自己的工作实绩和工作前景,将自己的每一项具体工作与总的工作目标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此来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也能有效地克服在基层单位内部工作量不均衡、人力资源浪费和工作责任不清的矛盾。

一、以“加分制”为主的税收管-理-员个人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设计思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国税发〔2014〕40号)、省局征管业务软件中征管业务内容、《宜春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宜春市局下发的《税收管-理-员手册》和有关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要求,及市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相关内容,制定了我局税收管-理-员“加分制”个人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我局通过对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细化成61条,用于对税收管-理-员岗位工作进行具体描述;从征管软件系统中找出40个适用于本单位税收管员岗的作业指导书,组织管-理-员学习、掌握、熟练运用;将本单位税收管-理-员具体工作分成税源管管、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管理、发票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和其它税务管理8项85小项,对每个小项都明确了岗位工作量化考核、工作质量考核和责任追究考核内容,提出了明确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在每项工作中又分了工作数量和质量完成情况、得分情况,未完成工作追究、扣分情况。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市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市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落实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税收执法水平和行政管理水平,客观、公正、公平地考评机关人员工作绩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以下简称各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市局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市局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其他局领导任副主任,各单位负责人任委员,负责审定考核办法、考核目标,决定重大考核事项,受理考核复议,决定考核结果及根据考核结果实施的奖惩。

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分管考核的局领导为主任,办公室主任为副主任,各单位分别指定一名负责考核工作的副职为成员,在考核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的原则和主要内容第四条考核的原则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绩效为核心,突出工作重点和实际效果。

二、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公开考核内容和标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公开考核结果。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对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市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分解、量化到个人,按照重要程度和难易程度划分权重,分别进行考核。

项目内容在统筹兼顾的前提下突出重点。

四、目标导向、考核保障的原则。

绩效目标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和前瞻性,充分体现市局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五、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原则。

考核的项目、内容及标准体现重要性、可控性、可操作性,能够定量考核的指标全部实行定量考核,对确实不能量化的内容实行定性考核。

六、以人为本、有效激励的原则。

以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目标,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创优、能级管理、奖金发放结合起来。

第五条考核的主要内容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性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共同性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满意度评价和一次性工作考核。

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落实《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试行)》(简称管理员制度)和市局《国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意见》,确保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到位,以实现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目标。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对税收管理员的绩效考核采取人机结合办法,直接考核到片区管理小组,主辅责任按7:3分,实行二级考核,在分局考核基础上县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管理员能级考核主要内容并与奖金挂钩,对涉及市局责任追究范围的同时按《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分局长日常行政管理考核分由各分局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自行细化。

管理分局局长绩效考核分取本局管理员绩效考核分值的平均分,税收管理员的绩效考核分占能级考核分85%,县局、分局日常行政管理考核分分别占能级考核分10%、5%。

税收管理员考核由县局人教科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分局长日常行政管理考核部分由各分局局长负责并于月后10日内上报县局人教科。

一、税收管理员人工考核指标及分值(400分)(一)税务登记率90分。

指标(企业100%,个体99%),税务登记率=已登记户数/应登记户数*100%,扣分=(指标-税务登记率)*分值;由监察室牵头组织,定期抽查(每季度后15日内抽查一次),按片区、路段、街道实地考核的办法。

以营业执照办照日期或实际开业日期作为应登记户数。

(二)重点税源户税源监控评价指标。

税源监控评价指标包括定期下户了解情况、定期比对分析纳税人涉税指标。

指标主要依据查看日常人工记录信息,包括税收管理员的每月《工作计划》、《重点户税源分析报告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记录,以及随机口头提问来考核,该项90分。

每月缺一项或少报一次《重点户税源分析报告表》按管理员所管重点税源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我局已纳入重点户管征)的比例扣分,由计征科和征管科负责考核。

梧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

梧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

梧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税务人员的绩效,鼓励工作人员创造优良的业绩,建立有效的税务人员评价激励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梧州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绩效考核,是指由考核单位对考核对象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益等进行全面考核,作为对公务员评价、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突出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梧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务员适用本办法考核,工人、事业编制人员比照本办法实施考核。

第五条绩效考核综合考评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表现情况。

德、廉实行定性考核,年度终了后由测评考核确定。

能、勤、绩实行定量与定性结合考核,主要体现在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实绩中,每月以被考核对象所在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折算成个人考核的基础分,加上(或减去)考勤考核加(扣)分及获得各种奖励或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加分(出现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发生不良事件的减分),年终再加上测评考核得分,即为被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考核最后综合得分。

第六条具体考核项目按照《梧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务员绩效考核计分标准》计分。

第七条公务员的绩效量化为百分制,实行动态考核,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能、勤、绩考核。

能、勤、绩的考核主要体现在本部门的工作绩效上,被考核对象的得分由所在部门绩效考核分数折算为量化作为基础进行计算。

(二)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是对被考核对象在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的测评评价。

测评年终一次进行,分“德廉测评”与“能勤绩测评”两项得分。

根据测评表的得分,转换计算出被考核人在这两方面的考核得分。

平时每月按照预得分计算测评分,年终按实际测评分计算得分。

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部门正、副职领导及县(市、区)国税局正副职领导进行“德廉测评”与“能勤绩测评”两项测评;班子成员的年度测评得分,按照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测评结果计算。

BB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BB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BB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BB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纳税评估在税源专业化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评估工作考核遵循硬化、量化、简化、优化的原则,应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计算机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区县局专业评估考核与市局团队评估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纳税评估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规范性考核和绩效性考核两大类,分别以指标表示,采用百分制计分。

规范性指标包括风险点排除率、预案制到位率、督促企业调账率和资料报送完整率等4项指标。

绩效性指标包括评估入库税款任务完成率、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比例、评估应补缴税款入库率、评估调减进项留抵税额执行率、评估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执行率、评估税款滞纳金加收率、评估应补缴税款占所属期申报税款的比例、评估任务完成率、行业税负增长率和参与市局团队评估贡献率、参与市局团队评估个人平均贡献率等11项指标。

第四条本考核办法适用市国税局对各县区局实施纳税评估的考核。

市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负责纳税评估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规范性指标20分,其中风险点排除率5分、预案制到位率5分、督促企业调账率5分、资料报送完整率5分。

(一)风险点排除率达到100%,即为5分。

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风险点排除率=∑每户排除的风险点数量/∑每户风险识别报告中的风险点数量×100%如无正当理由,被评估企业(评估税款+评估所属期申报税款)/评估所属期申报销售收入低于全省行业平均税负的,视为风险点未排除。

(二)预案制到位率达到100%,即为5分。

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预案制到位率=(1-未按规定进行预案式评估户数÷按规定应进行预案式评估总户数)×100%(三)督促企业调账率达到100%,即为5分。

本溪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本溪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2、做好《沙坡头税苑》内刊的报道工作,其中:文昌、稽查、办税服务厅每月投稿各4篇;镇罗、迎水、常乐、宣和各3篇;其他科室各2篇。
月初、月末
每月一次
1.未按时完成通讯报道者每篇扣0.1分,投稿被省以上报刊采用者加0.2分;被地市级采用加0.1分,未按时完成论文者一人次扣0.2分。
2.不投稿的扣0.2分/篇。
全年
各单位无精神文明创建规划扣0.5分,未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扣1分。创建资料不全的,一次扣0.2分。
(机关科室由党办考核)
本溪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共同目标)
项目及
分值
工作目标
完成时限
评分标准
考核人
廉政
教育
0.5分
1.定期开展“纪检日”活动,重点学习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各项廉政规定和相关法律文件。
2.不着税装或混装一人次扣0.2分,着税装上餐厅或娱乐场所一人次扣1分,串岗上网聊天玩游戏一人次扣0.2分。
3.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出现问题一人次扣0.5分,负责人连带扣1分。
风险
管理
1分
认真落实基层分局(所)每月一次、机关科室每季度一次风险分析评估会议。各单位每月(季)终了3日内上报会议分析报告。
本溪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共同目标)
项目及
分值
工作目标
完成时限
评分标准
考核人






4分
1.根据本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抓好本单位千部教育培训工作。
2.开展读书活动。每半年组织干部开展一次读书心得交流会,会上每人交流一篇读书心得。
3.宁夏国税网络学习系统每人每月点击率不少于18次,按照布置的每周一题完成作业。

税收管理部门2023年绩效考核

税收管理部门2023年绩效考核

税收管理部门2023年绩效考核年绩效考核2023年,税收管理部门将面临一次重要的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是一种评估和监督组织绩效的工具,可以帮助管理者发现和解决问题,为改进组织绩效提供有力支持。

对于税收管理部门而言,绩效考核尤为重要,因为税收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程和成果。

因此,税收管理部门的绩效考核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税收收入规模税收收入规模是衡量税收管理部门绩效的重要指标。

2023年,税收收入规模应达到预算要求,甚至超额完成,这需要税收管理部门全体员工的努力。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税收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税收征管的监控和管理,加大对重点企业和税收大户的监督力度,发挥税收信息化系统的作用,确保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全面准确。

二、税收征管效率税收征管效率是衡量税收管理部门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税收征管效率包括税收征收和管理的速度、简易性、精准性和公正性等方面。

在2023年的绩效考核中,税收管理部门应当优化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流程,推进税收信息化的发展,提高计算机信息技能,加强对纳税人的沟通和服务,确保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全面规范。

三、税收征管服务税收征管服务是衡量税收管理部门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税收征管服务主要包括税收办理时间、服务态度和服务效果等方面。

税收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税收征管服务的关注,优化税收征管服务的流程,强化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税收征管风险防范税收征管风险防范是衡量税收管理部门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税收征管风险防范主要包括反洗钱、反腐败、反偷税漏税和对恶意欠税人的处罚等方面。

税收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税收征管风险防范机制,完善税收征管风险防范规章制度,加强对税收征管风险的监控和预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确保税收征管风险的全面控制。

五、税收征管创新税收征管创新是衡量税收管理部门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税收征管创新主要包括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应用、数据分析和预测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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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岗责明晰使绩效考核有理有据。健全部门岗责体系,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是实施绩效考核的基础。要合理确定出每个科室或单位所需设置的岗位数,岗位确定后再确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及工作必须要达到的要求,通过定岗、定责、定权、定利等措施,将责任体现在岗位上,考核体现在岗责上,个人利益体现在考核结果上,真正实现全员平等、公平竞争的目标。通过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促使税务干部保质保量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
二、对绩效考核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把握“四性”,理好四种关系定目标
有什么样的工作目标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绩效。因此,工作目标的制定显得尤其重要,必须依据“四性”,同时处理好四种关系确定工作目标。目标制定的挑战性。目标的激励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过低的目标就会缺乏激励作用,只有高目标才能发挥最大潜能。在国税工作中,正是我们不断的为自己制定更高的目标,用挑战创造激情,用激情带动锐意进取,不断实现既定目标,创造佳绩,从而不断推进国税工作向前发展。制定工作目标要采用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相结合的办法,从纵向上分析上年度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从横向上对比各单位工作的努力情况,在基准比较的基础上制定出需要付出较大努力才能实现的税收业务挑战性目标,比如国税收入任务的增长目标,以此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进国税的跨越式发展。
(四)三个结合使绩效考核重点突出。从制定考核办法到明确工作目标,从开展工作到绩效考核,都要紧紧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科学组织国税收入相结合,与国税发展的远景目标相结合,这样才能使考核突出重点,才能使工作围绕中心。
(五)三个有利于使绩效考核方向明确。绩效考核工作要以是否有利于提升国税干部素质和激发国税队伍活力,是否有利于提升纳税服务、优化国税形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是否有利于加强征管,提高质量,确保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出发点,使工作有思路,行动有指针,考核有方向。
标制定的现实性。目标的现实性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是否可行、可操作、可实现。这就要求在制定目标时一方面不能乐观地估计了当前形势,低估了达成目标所需要的包括社会经济发展、硬件条件、技术条件等因素,以至于下达了一个高于实际能力的指标。
另一方面,可能花了大量的时间、资源,甚至人力成本,最后确定的目标根本没有多大实际意义。这就需要在制定目标时加强前期调研,综合分析国税工作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依据国税工作要点,制定出既要进取努力又要符合实际的可实现的目标。目标制定的差异性。因为存在着行业性质的差异、区域经济的差异、职责的差异,所以国税部门在制定工作目标时,依据各种差异性因素、依据各单位承担的不同职责,建立下达既有公共目标又有差异目标的国税目标体系。使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目标,采取符合自身实际的办法措施,有的放矢地、创造性地、高效率地开展各项国税工作,使各自任务目标落在实处。
(二)全员参与使绩效考核有效推进。首先要统一全体税务干部的思想,明白绩效考核对国税工作的推动作用和重大意义;其次要充分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人人知晓考核办法,人人参与考核过程,人人评判考核结果;再次要引导干部职工合理竞争,形成人人争先,人人创优的良好氛围,以促进国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创新载体使绩效考核公平公正。只有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才能真正起到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聚合队伍合力方向性,推动国税发展科学性的有益作用,所以在考核载体上要选择多元性。既要有人工考核,也要有电子考核;既要有内部考核,也要有外部评价;既要有资料考核,也要有现场考核;既要有年终考核,也要有过程考核。
在制定目标的过程中,不仅要把握以上“四性”,还需要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一是处理好高点定位和现实可行的关系。高标准、严要求是我们不断推进国税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所以在制定目标时要高点定位,但这个高点需要有实现的现实基础作保障,需要是现实可行的目标,也就是说,我们的目标既不能是好高骛远的空中楼阁,也不能是因循守旧的固步自封,而是高点定位和现实可行的有机结合。在实际操作中既要体现了高点定位要求,又要体现因地制宜、现实可行的倍。领导重视,以身作则,敢抓敢管是抓好绩效考核工作的前提。建立“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抓龙头与龙头抓”的有效协调运转,做到一级抓一级,促进层层抓落实,为国税绩效考核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保证。
二是处理好短期目标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一要求决定了国税部门在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工作目标既要避免为实现短期目标而急功近利,也要克服因长远发展而忽视务实。要在不断实现短期目标的基础上,最终国税工作的长远目标。
三是处理好硬性指标和软性任务的关系。对可以量化的工作目标必须明确,权重系数的确定、数据的选取、计算与合成等要以公认的科学理论为依托,规定一定的指标,但有些指标不能用准确的数据来描述和表达,只能定性地加以阐述,这就需要我们在制定国税工作目标时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处理好硬性指标和软性任务的关系。对完成国税收入任务、税收执法过错追究率、入库率、退(免)税审核率等采用硬指标,对执行力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税收宣传月活动等采用软性指标。
国税局绩效考核
篇一:国税部门绩效考核的启示与思考
国税部门绩效考核的启示与思考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于进一步巩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绩效考核不仅是深化税收改革和激发税务干部队伍活力的需要,也是促进税收管理业务流程优化和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需要。现笔者就国税绩效考核工作带给我们的启示与相关思考谈谈自己的初浅认识。
目标制定的明确性。所谓明确就是要用具体的语言清楚地说明要达成的行为标准。国税工作目标对整个国税工作有导向、激励、评价的功能,国税工作的绩效很大程度取决于工作目标是否准确、具体、全面。目标的制定不能是笼统、模糊、抽象的普遍性目标,如果目标太笼统、模糊、抽象,就会使工作无从着手,很难做到有的放矢的完成国税工作。所以我们在制定国税工作目标时对每一项工作任务都尽量采用可量化指标,以明确的工作目标指引国税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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