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措施审批办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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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技术事项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三体系要求,结合《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制订下发《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事项审批管理规定》,公司各单位,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04年2月20日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技术事项审批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以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安全技术事项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分管谁分担”的原则,明确公司各级安全生产技术事项的审批管理,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对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有效运作实行责任分担,以保证公司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的“安全技术审批事项”是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奖惩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下简称“两措”计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和检修计划、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电气试验规程、反事故措施、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书、勘探设计方案或报告书、初步设计方案书、调试大纲及调试方案、试运方案措施、试运规程、重大技改/大修/科研/环保/节能项目(工程)的方案论证报告、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全厂停产检修计划和综合措施、单项作业或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电气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三条外委项目(工程),由外委承揽单位组织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书、勘探设计方案或报告书、初步设计方案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或会签。

第四条各级安监员按照审批权限,参与方案措施审查,重点审查方案措施的安全措施部分。

第五条公司各级安全技术人员,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划分的安全职责,严格安全技术审批管理,切实保证把安全技术的每一项具体措施做严、做细、做实。做严,即严格按章程、规定的要求去实施;做细,即采取的措施没有遗漏、作业程序没有错误或颠倒、加工工艺或施工工艺精湛而不粗糙等;做实,即所做的各项安全工作是扎实的、优质的,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二、审批权限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技术事项审批范围:

1、组织编制、审定并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编制、审定并批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奖惩办法。

3、组织编制、审定并批准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编制、审定并批准公司年度季、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和检修计划。

5、组织编制、审定并批准公司年度“两措”计划。

6、组织制订和审批公司级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及初

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7、组织制订和审批电网标准或非标准运行方式、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全公司电气预防性试验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调试大纲及调试方案、试运方案措施、试运规程、重大技改/大修/科研/环保/节能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措施,审批分公司全厂停产检修计划和综合措施。

第七条分公司安全生产技术事项审批范围:

1、根据公司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审定并批准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报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

2、根据公司制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奖惩办法,组织编制、审定并批准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奖惩办法,报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

3、组织编制、审定并批准分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制订和审批分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和检修计划,上报安全生产技术部,由公司年度、季度、月度工作会批准下发的计划,作为分公司执行计划。

5、组织编制、审定并批准分公司“两措”计划,上报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由公司统一组织审定和批准,下发分公司执行。

6、组织制订和审批分公司及以下级别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7、组织制订和审批发电机组标准或非标准运行方式,组织制订和审核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组织制订和审批分公司电气预防性

试验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制订和审查重大技改/大修/科研/环保/节能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制订和审批全厂停产检修有关分项措施、单项作业或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电气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

三、审批程序

第八条上报公司审批的安全技术事项,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电气试验规程、全公司电气预防性试验规程、重大技改/大修/科研/环保/节能项目(工程)的方案论证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书、勘探设计方案或报告书、初步设计方案书、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在项目(工程)开工前按附件一的格式提前1—3个月上报综合部,由公司组织审批。

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全厂停产检修计划和综合措施、全公司电气预防性试验安全技术措施、调试大纲及调试方案、试运方案措施、试运规程,由分公司按附件二的格式提前15—30天上报安全生产技术部,由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安监员、专工、部长审查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安全生产技术事项编制者,要根据审批过程中各级批示意见,对上报的安全生产技术事项进行补充、修改等完善工作,必要时需重新进行编制和审批。以此作为安全生产技术事项实施前的学习、传达及实施依据,并及时整理存档。

第十条分公司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有关审批,参照公司审批程

序,制订相应规定进行。

四、其它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分公司各级领导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按照《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安全职责的规定,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技术事项审批权限,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遵照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组织技术专家委员会、财务计划部、绩效考核办公室,每年十月份对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技术事项的编制、审核、批准进行一次评审,对组织、执行较好的单位人员进行适当奖励,较差的单位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事项审批,参照兖矿集团发(2004)50号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有关固定资产大修、设备购置选型申报的审批,按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

200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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