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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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值班管理规定

1 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公司日常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持公司内部的联络畅通,强化各类值班管理工作,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与各项生产服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新奥)各部室、直属企业及管理区。

1.3值班类型

值班类型:领导值班、干部值班、岗位值班、双休日值班、节假日及特殊情况值班。

2 值班管理

2.1领导值班

2.1.1东莞新奥值班领导由东莞新奥经理班子成员与直属企业总经理组成。管理区值班领导由本管理区经理班子成员组成。

2.1.2 领导值班实行每周夜间轮流值班制,负责夜间带班。

2.1.3值班领导应掌握值班期间本单位的生产状况、重大安全事件情况,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抽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对重大事件及时通报或汇报,并做好记录。

2.1.4东莞新奥值班领导值班期间不得离开东莞,确因工作需要离开的,须由其他领导接替,并在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上进行通知。管理区值班领导值班期间不得离开本单位所在地,确因工作需要离开的,须经东莞新奥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并安排其他人员接替,接替人员名单须及时报HSE管理办公室,并通报本单位有关部门。

2.2干部值班

2.2.1干部值班由各单位中层以上男干部(除经理班子)负责,女干

部安排于双休日值班(管理区可依据实际情况安排基层负责人员参与值班)。

2.2.2干部值班实行每日夜间值班制。值班时间为值班当日17:30至次日8:30。

2.2.3值班干部须对值班所辖区域的办公场所、场站、运营、客服、抢险值班点、施工地点等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部位进行巡视检查。

2.3岗位值班

2.3.1保卫值班:公司及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办公场所,应设置保卫值班。保卫值班由保安员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进出人员、物资的登记、核对、出入车辆的管理和定期对管辖范围进行巡视检查,防范火灾、盗窃、破坏、抢劫事件的发生。未设保卫值班的运营值班场所,运营人员兼负保卫职责。

2.3.2运营值班:⑴大型储配站、门站(如:柏州边LNG储配站、长安LNG储配站、东城门站等),应设置运行岗位值班和保卫值班;⑵需要现场运行操作的重点工作部位(如:各车用燃气加气站、各高中压调压站、各类汽化器、瓶组站等),应设运营岗位值班。

运营值班由运行工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按规定对设备状况和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发现设备故障或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3.3客服值班:公司客户服务部直辖区及各管理区客服中心应设置客服值班。客服值班由户内维修员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对客户需求事宜进行处理。

2.3.4调度值班:由调度员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生产运营控制、抢险应急指挥与生产信息的统计、协调工作。

2.3.5信息咨询值班:由呼叫中心(95158)坐席员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接听咨询服务电话,详细记录客户各种需求,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的问题,将各种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处理。

2.3.6抢险、抢修值班:东莞新奥及直属企业抢险、抢修值班由抢险、抢修人员(管网巡线、客户维修人员经培训可代行)负责;管理区所

辖的客服中心作为抢险、抢修值班点,设置抢险、抢修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抢险、抢修人员必须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抢险事件。

2.3.7司机值班:由东莞新奥车队(各管理区综合办)负责安排,实行每日夜间值班制。负责接送值班干部巡查各办公点、生产运营场所。

2.3.8值班岗位应提前制订值班表,并张贴公布,临时换班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岗位值班人员值岗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禁脱离岗位。

2.4双休日值班

2.4.1双休日值班由各单位女干部轮流负责。

2.4.2双休日值班实行白天值班制,值班时间为:当日8:30至17:30。如双休日值班逢节假日期间,按节假日值班安排执行。

2.5节假日及特殊情况值班

2.5.1在国家、省、市重大活动期间或发生重大事件等特殊情况下,以及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东莞新奥和各所属单位应安排值班,负责处理和通报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

2.5.2东莞新奥值班领导由东莞新奥统一安排,其他单位自行安排。值班时间到来前3天HSE管理办公室收集各部室、直属企业和管理区的值班表编排汇总,并在办公平台公布,各值班人员根据值班表的安排值班。节假日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即值班当天8:30至次日8:30。

2.5.3领导值班要严肃认真,值班期间须检查办公大楼、场站等生产场所和各施工场地。如需换班,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报告董事长批准。

2.5.4各单位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值班,检查整个办公场所当天的安全状况,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管领导,通知责任部门,并认真处理好问题,重大事项上报总经理、董事长。

2.5.5节假日及特殊情况值班时,各单位总经理必须执行当天的值班。

3 值班要求

3.1各值班归口管理部门在每月的月末编排下月值班表,值班人员根

据值班的安排表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工程中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禁擅离职守,并按《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记录,准确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件、电话或来访客人。《值班日志》存放在各单位保安室,值班结束后要将《值班日志》放回原位。

3.2 东莞新奥干部值班地点设在车队办公室,值班电话为88997816。

3.3值班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手机电话须24小时保持畅通,做到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公务出差或各类请假人员自行联系变更值班替代人员,并向分管领导及当天经理班子值班领导报告,且于值班开始前4小时报HSE管理办公室备案,直属企业和管理区在安全科备案(限于领导值班)。

3.4值班人员应认真进行交接班,沟通值班情况,保持值班工作的连续性。检查属地辖区的值班情况,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3.5所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接听电话,掌握情况,注意动态。

3.6值班排序要求以姓氏笔划为序,遇有机构人员变动及时调整。

4 罚则

HSE管理办公室是东莞新奥值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HSE管理办公室将随时对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及《值班日志》进行检查,出现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按本规定进行值班,或在值班过程中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考核扣分、通报批评、警告、记过以及经济处罚等处分。

5 附则

5.1本规定由HSE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5.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 附表

《值班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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