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协商民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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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主协商的问题

关于民主协商的问题

关于民主协商的问题什么是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有的译为审议民主)是20世纪后期西方学术界开始关注的新领域。

协商民主理论源自并超越了自由民主和批评理论。

它强调在多元社会现实的背景下,通过普通的公民参与,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

其核心要素是协商与共识。

协商民主有助于矫正自由主义的不足,同时也有助于不同层面的政治共同体的政治实践.协商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或称“协商(和)式民主”、“结盟民主”,指在一个国家内可以有多个以种族、语言或宗教分割的政治力量并存,但同时依然保持很大程度的稳定性。

这种稳定性主要是通过各个政治势力之间互相协商机制来取得的民主模式。

概要荷兰学者李帕特(Arend Lijphart)分析奥地利、比利时、瑞士和荷兰政治系统,归纳出协商民主理论;在社会上不同阶级、地域、文化等所产生的分裂,被所属阵营纳入系统之中,形成“柱状化”(英语:Pillarisation;荷兰语:Verzuiling)结构称“柱状体”(英语:Pillar;荷兰语:Zuil),以此结构为前提的联合政权内,各阵营进行“协调的政治”(politics of accommodation)。

具有以下特征:大联合内阁,纳入各柱状体的菁英比例性,国会及公共资源等依比例分配之区域自治,创立个体意识及允许不同文化共同体的法律相互否决权,各群体共识仍需多数决,少数群体有权否决,但也会被其他群体回报否决阻挠另外,以协商民主为基础进而推展出“共识民主”(Consensus democracy)理论.理论协商民主理论认为,代议民主的上述要素已经与现代公民的要求及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公民与官员之间就共同相关的政策问题进行直接面对面的对话与讨论,是政治民主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也是任何其他方式所不可取代的。

他们积极倡导公民直接的政治参与,并相信协商民主是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是当代民主的核心所在。

一些当今西方政治思想界的领军人物,纷纷表明自己对协商民主的支持态度,像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英国著名社会政治理论家安东尼·吉登斯、德国思想领袖于根·哈贝马斯等人,都是协商民主的积极倡导者.实质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国外关于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综述_理论流派_政治实践与存疑及回应_王洪树

国外关于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综述_理论流派_政治实践与存疑及回应_王洪树
通就认为:“到底如何认识国外协商民主… …还需要 继续深入研究 ” [ 3] 。 所以, 为了廓清疑惑、 加深 认知和指导政治实践, 完全有必要对国外协商民主 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做出清晰的分析和梳理。
一 、 国外协商民主的复兴与界定 协商民主作为民主的一种实现方式, 在人类早 期的政治生活中就已经存在。 它 “的概念及实践与 民主本身一样古老, 两者都起源于公元前 15世纪的 雅典 。” [ 4] (P1)由于当代政治生活中多元分化政 治现象的存在和政治学界对于自由主义取向的民主 理论弊端的反思, 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才获得了复 兴。 而协商民主理论的复兴和实践的探索, 为当代 政治生活中民主向大众的回归和 “真实世界中我们
协商民主理论, 是国外 20世纪 80年代以来在 反思选举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逐 渐获得复兴 与多元探索和政治实践的一种民主理论 [ 1] 。 它的 出现在世纪交替之际引起了中国政治 学界和政治 实践者的高度关注。 有学者就认为: “协商民主 , 作为当代西方一种新的 民主理论与实 践状态, 极 有可 能 形 成 西 方 民 主 的 一 个 新 的 发 展 阶 段。” [ 2] (P1)所以 , 各种有关协商民主的文献开始获 得多维引进和解读 , 各种带有协商性 质的民主实 践在不同政治层面上开始探索。 但是, 对协商民主 历史缘起、 核心概念界定、 理论流派、 政治实践等 的认知差异, 导致国内认知上歧见纷呈, 实践中莫 衷一是。 对此, 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长郑万
理性自 己的工 作。 … … 既没 有一 个更 高的 东西 , 也没有一个更深 的东西 , 是我们 ——— 发现自己 已 经处于语言地构成的 生活形式之中 的我们 ——— 所 能够诉诸的。” [ 12] (P5)而正是在公共领域里的 理性批判和辩护 过程中, 各 种偏好和 价值, 或 得 以发现、 或 得到更广泛的 认同、 或发 生转移 。 所

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初探

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初探

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初探【摘要】面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危机及传统西方代议制民主的困境,哈贝马斯在对于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综合研究中建立起他的协商民主理论。

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的理论基础是交往行为理论,公共领域为协商民主的理想环境,双轨商议是协商民主的模式。

协商民主理论对于重建社会价值体系、耦合理论与现实的民主理论框架具有重要贡献,但也存在着民主目的无法切实实现、缺乏实践性基础的时代局限性。

当前我国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借鉴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哈贝马斯;协商民主;交往行为哈贝马斯是西方当代著名的思想家,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的主要代表人物。

哈贝马斯作为20世纪后期重要的自由理论家,他把自己称为协商民主论者。

对于自由主义以立宪民主政体的政治正义观念为依托的民主观,哈贝马斯持不赞同看法,对于共和主义建立在伦理的价值同一性原则之上的民主观,哈贝马斯同样也是不同意。

他认为前者对于民主的规范意义过弱,后者又过强,故而这两种民主观都是不全面的。

为了恰当解释民主在政治实践中的作用,他对这两种民主理论进行了调和而提出了协商民主理论。

一、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的思想渊源(一)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时期,法国杰出的思想家卢梭在他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提出“主权在民”[1],人生而自由平等,大大地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使人们充分地意识到个人的权利。

这也成为了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的一个最直接的思想来源。

哈贝马斯在卢梭的主权思想的基础之上,提倡建立可信性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人人平等自由,处处平等自由,并且每个个体之间的交流亦是平等的自由的。

同时,哈贝马斯强调在可信性社会中的人际交往所依托的依据是交往行为理论,即每个个体通过相互间的交往形成公共权力,此“公共权力”代表的是社会中全体人员的共同意愿,而且所有成员都是平等的[2]。

协商民主的内涵和价值

协商民主的内涵和价值

协商民主的内涵和价值20世纪80年代以来,协商民主理论作为一种新型民主理论在西方兴起,以批判代议制民主和自由民主的视角让大家开始重新审视民主的内涵。

中国学者以敏锐的学术洞察积极审视了协商民主理论,并进行了丰富和发展。

本文综述了国内外学者对协商民主概念的理解,并揭示了协商民主的价值。

标签:协商民主内涵价值关于协商民主,当前我国学术界的认知有两种理论:一种是Deliberative Democracy,即是西方的協商民主;另一种是中国的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与选举相对的民主形式,我们也称为协商民主。

从理论内容上看,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基础是自由主义和批判理论。

自由主义是以个人利益的趋势为核心原则;批判理论主要关注个人和社会对压制性力量及其束缚的摆脱,进而获得进步性的解放。

中国的协商民主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政治需要、中国政治文化相结合而产生的政治实践,也是对我国选举民主补充的一种民主形式。

两者是既相互联系又有着区别的理论。

本文协商民主的立足点是西方的协商民主。

下面将对西方的协商民主的基本理论以及中国学者在我国既有协商制度背景下对西方协商民主的各种见解进行梳理。

一、国外学者对协商民主概念的界定当前学术界对于协商民主没有权威或者共识性的内涵界定,相反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对协商民主理论进行阐释。

梳理协商民主的各种见解,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协商民主是一种决策机制米勒、亨德里克斯、马修·费斯廷斯泰等认为在一种民主体制中,其决策的过程是利益相关者可以参与其中且能自由表达,在公共利益的导向下公开讨论或支持或反对某种观点,最后做出大家都理解或认同的决策,那么这就是协商民主。

马修·费斯廷斯泰因如是说协商民主表达这样一种思想,即民主决策是合理、公开讨论支持和反对某些建议的各种观点的过程,目的是实现普遍接受的判断。

[1]即这些学者们认为协商民主是在任何的民主体制下都有可能发生的一种决策机制。

协商民主理论

协商民主理论

协商民主理论现今,在民主理论中讨论协商趋势是很平常的。

而实际上,有关这一新趋势的问题已经惊人地孕育出一个小的评论和出版行业,这些评论文章和出版书籍力图总括出协商趋势所具有的深刻内涵。

它们在很大程度上聚焦于蕴含在协商民主理论之中的核心理论原则,同时对比和参照界定这一观点的主体理论论述。

本文将作些许不同的探索。

与其去走已经铺设完好的道路,不如我翻越何为协商民主理论的问题去追寻协商民主理论近来做了些什么的问题的答案。

协商民主理论已经超越于理论陈述阶段而进入了运作理论阶段,这一过程是在它被应用于大量的研究领域以及当它与相关的规范讨论相互交叉的时候,通过一篇关于协商民主理论状况的概述和评估来完成的,尽管此文重新回顾了一些重要的理论焦点。

我选择了五个研究层面:公共法律,国际关系,政策研究,经验主义研究和一致性政治。

以上所列条目既不够详尽,各范畴间也不完全排斥。

而且,我想强调的是,那些以一个协商民主范例为依托开展工作或以此著书立说的学者多如牛毛。

这些分支学科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在它本身的基础之上为一篇评论文章配备足够的材料。

我无法一一提及这些学科中所有被完成的工作,我也一定遗漏了许多具有潜在特质的光辉贡献,留待日后详加细述吧。

谁是协商民主理论家?1999年,罗尔斯加入协商行列并解释道他对秩序良好的宪政民主(也被理解为协商民主)感兴趣。

最近一篇关于协商民主的研究文章将它的大半分析归功于罗尔斯。

尽管罗尔斯认同协商民主、他的公共理性理念是对民主作那样理解的核心,但于这篇评论的目的而言,他并未被认作是协商民主理论家。

其他许多同样认同协商民主的理论家在这篇评论中同样未被认作是协商民主理论家。

请允许我说明。

问题在于近来几乎每个人都以不同的形式表示认同协商民主(不这样做似乎很难),越来越多的人把宪政民主看成为在一些基本方式上本就带有协商的意味。

协商民主理论的语言和涵义已经通过过滤而成为一些论述和争议。

但并非所有对于协商的响应或认同都能被当作是协商民主理论。

协商式民主

协商式民主

协商式民主一、协商民主简介协商式民主完善了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制度保障。

协商式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形式,其实质是最广泛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

这种民主形式贯穿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全过程,表现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参政议政作为协商式民主的主要形式,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坚持和完善,是现代民主形式的一种发展和创新。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在中国政治民主实践中不断完善协商民主,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核心地位;明确协商式民主的价值目标;拓展协商式民主的主体范围;强化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

所谓“协商(deliberative)”,就是所有受到政策影响的公民或其代表,都应该能够参与集体决定,而这集体决定,是秉持理性与无私态度的参与者,通过讨论、协商的方式来形成。

政治学家古特曼和汤普逊(A. Gutmann and D.Thompson)认为,所谓协商式民主,指称的是这样一种民主政治形态,即公民通过广泛的公共讨论的过程,各方的意见在公共论坛中互相交流,使各方了解彼此的立场和观点,并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寻求并达成各方可以接受的可行方案。

基于此,协商式民主理论强调公民是民主体制的参与主体,应该积极促进公民对于公共事务的参与。

公民的这种政治参与,不应仅仅局限于投票,或者请愿、陈情或社会运动,而应该在参与者充分掌握信息、发言机会平等与决策程序公平的条件下,对公共政策进行公开的讨论,进而提出可行的方案或意见。

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是为了回应西方社会面临的诸多问题,特别是多元文化社会潜藏的深刻而持久的道德冲突,以及种族文化团体之间认知资源的不平等而造成的多数人难以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

协商民主重新强调公民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强调对民意的质的提升,即通过不断地公共协商,使各方都能了解彼此的立场,拓宽彼此的心胸,进而把私利提升为公利,以弥补选举民主多数决的制度缺陷。

协商民主-价值\困境及其摆脱

协商民主-价值\困境及其摆脱

协商民主:价值\困境及其摆脱协商民主是20世纪80年代西方世界兴起的一种新的民主理论,作为一种在多元主义价值背景下产生的理论,其蕴含着特殊的价值,包括对自由主义的制衡、限制行政权力扩张、实现政治平等等。

同时,协商民主因其自身特性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也面临着种种困境。

在推动协商民主发展的过程中,只有将其程序化、制度化并提高公民政治参与能力,才能摆脱协商民主发展的制约因素,更好的服务于民主政治生活。

标签:协商民主;协商民主价值;协商民主困境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为了缓解自由主义民主面临的合法性压力和挑战,力求通过协商民主来补充和超越自由主义民主的理论和实践。

协商民主的提出,使政治民主化领域再次活跃起来,协商民主被广泛的提及和尝试性的运用到政治生活领域。

作为一种新型的民主理论形式,由于其自身的规定性,呈现出诸多良好的价值。

一、协商民主的价值协商民主是自由、平等的公民在政治协商过程中,以公民利益为基点,通过对话、讨论、沟通等各种方式达成共识的过程。

协商民主是一种基于理性的政治协商对话机制,在现实的政治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决策合法化、培养公民精神、制衡自由主义、限制行政权力扩张及实现政治平等。

1.促进决策合法化协商民主是赋予立法和决策合法化的过程。

面对当前多元主义价值观对民主的挑战,协商民主能够推动决策的合法化。

首先,在决策的过程中,政治主体都是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其中,平等对话,平等协商,没有地位的差别和决策权的优先性,各主体都是理性的政治主体。

其次,公民利益基点是相同的,都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

通过对话、讨论达成的一致性决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基于共同的价值诉求。

再次,决策中没有强制性因素。

每个政治主体的个人意志都是自由的。

“就政治过程而言,协商民主关注政治观点与意志形成的长期过程,以及它们在正式议会场所与非正式公共领域的交流。

因此,协商民主坚定地支持参与,它需要高水平的参与,而且其最终目的是使权力运作合法化。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三重困境——基于政治伦理的分析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三重困境——基于政治伦理的分析

识或 决议 的一 种政 治形 式 。国 内不 少学 者极 力推 崇协 商 民主及 其 在 中 国的 应用 , 常 是 基 于 以下 通 几种理 由 : 第一 , 过参 与 和表 达可 以促进 合 法决 通
策 ; 二 , 以形成 建构 健康 的 民主所 需要 的 良好 第 可 公民精 神 ; 三 , 以 实 现 权 益 政 治走 向 公益 政 第 可 治 ; 四 , 以有 效控 制 行 政 权 力 的非 民主 取 向 ; 第 可 第五, 多样 性 的协 商 实 践 为协 商 民主 理论 提 供 了
P e s 0 . . 0. r s 。2 01 p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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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C oe o k M. F v A g me t o eiea v D morc . : i e ru ns r f D l rt e e cay b i Poic Z t de , 0 0,4 ) p 4 l i u i 2 0 ( 8 . 9 7— 9 9 ta S s 6. ③ J s u o e :D l ea o n e o rt e im c .D — o h aC h n ei rt na d D m ca c L gt a y e b i i i
政治学 界 的关 注 , 于 本世 纪初 掀 起 了 协商 民主 并 的研究 热 潮 。大 致 而 言 , 我们 可 以从 三个 方 面 来 理解协 商民主 的内涵 : 一 , 其 协商 民主是 一 种公 民
参与决 策 的形 式 。每个 参 与 者通 过 公 开 讨论 、 自 由表 达 、 听 和 考 虑 相 反 的 观 点 之 后 做 出 的 决 策 , 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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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思潮
学习时报/2004年/01月/05日/第T0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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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协商民主理论

陈家刚
协商民主理论是20世纪末期西方政治学界兴起的一种新的民主理论范式,它主要是指:在政治共同体中,自由与平等的公民,通过公共协商而赋予立法、决策以正当性,同时经由协商民主达至理性立法、参与政治和公民自治的理想。当然,这种政治理想是建立在公民实践理性基础之上的。协商民主的理论源流协商民主可以回溯到古希腊时期,以及埃德蒙・伯克和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以及约翰・杜威这些20世纪理论家的贡献;“协商民主”概念是约瑟夫・毕塞特(JosephBessette)1980年开始正式作为学术语言使用的。而真正赋予其动力的则是伯纳德・曼宁(BernardManin)和乔舒亚・科恩(JoshuaCohen)。20世纪后期,自由主义理论和批判理论的代表罗尔斯与哈贝马斯分别出版了论述协商民主的著作,从而使协商民主理论开始逐渐流行起来,他们都将自己看作是协商民主的支持者。协商民主的另外一个代表人物是约・埃尔斯特(JonElster)。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源于英美传统的自由宪政主义和德国(或欧洲大陆)传统的批判理论。从表面上看,自由民主与协商民主是不相容的,因为协商民主强调政治互动中的偏好转换,而自由民主的理想则存在于政治互动前的利益协调和聚合。但自由宪政促进了协商,制宪过程本身就是协商。正如罗尔斯所说,“秩序良好的宪政民主”应该“被理解成协商民主”。协商民主的另外一个来源是批判理论。批判理论关注使个人和社会从各种压制性力量中摆脱出来,以及公民自身通过参与民主政治而认识并对抗这些力量的能力。这些公民在理想上应该是更具有公共精神、更有耐性、更有知识、更
关心别人的利益、也更注重自身的利益。哈贝
马斯认为,交往理性能够支持协商民主概念,交
往理性的要素是协商民主有效性的标准。自由
宪政主义和批判理论都认为政治对话是协商民
主的本质。
协商民主理论的主要内容
1
、公共协商是协商民主理论的核心概念。
公共协商是政治共同体成员参与公共讨论和批
判性审视具有集体约束力的公共政策的过程。
形成政策的协商过程不仅建立在政治谈判或契
约性市场交易模式基础之上,而且还受公共利
益责任的支配。公共协商的主要目标是利用公
众理性,在理性上达成共识,寻求最大限度满足
所有公民愿望的政策。
2、政治共同体中,
协商过程中的参与者都
是平等的、自由的、理性的,不存在特殊成员的
利益具有超越其他任何公民利益的优先性,参
与者行为不受先定权威的规范或要求的限制
,

而只根据协商的前提和结果行动,提出建议,或
者批评、辩论必须具有充分的理由,协商不接受
强力。
3、协商民主为政治决策提供合法性,
并强
调公开性和责任性。公共协商能够使公民自愿
接受正当的、具有约束力的决策,协商民主力图
完善自主的自我治理过程,从而既反映不同的
愿望,也反映更高程度的道德责任。公开性能
够保证所有公民参与形成决策的过程,阻止秘
密的、幕后的政策协定。责任性明确了谁支持
什么政策,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4、实施协商民主必然要面临三个问题:

一或共同政治共同体的缺乏;文化多元主义的
存在;现实社会中巨大的不平等。协商民主的核心假设是,协商过程的参与者要承担公共利益的责任,为更大利益而节制甚至牺牲自我利益。但社会结构的差异性可能使某些团体对更大的政治共同体没有责任感和认同。公共协商要求参与者的认知和道德框架是完全相似的,必须有一套共享的基本认识观念和信念。但关于现实性的信念和假设、规范原则和实践、多种族、多文化现实方面存在的差异可能会使理性协商受到极大削弱。不同团体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社会经济、认识资源的不平等,从而严重阻碍某些团体有效参与协商过程和平等维护自身需求和利益的能力。5、在协商民主理论中,民主合法性的本质取决于那些受集体决策制约的公民个体参与有效协商的能力和机会。诉求向协商民主转型意味着人们重新关注民主的有效性:即民主控制是实质的,而非象征性的,而且是有能力的公民参与的,其本质是公共协商。协商民主的主要特征是:直接民主、市政会议、小规模的组织、工作场所的民主、具有不同道德原则的公民、自愿协会之间公共理性的中介形式,而协商宪政和司法实践则调整作为整体的社会。协商民主的价值评说从理论上看,协商民主能够培养出维护健康民主所必需的公民美德,如政治共同体成员之间的相互理解、自制与尊重、妥协等;同时,协商民主能够形成集体责任感,每个人都是更大社会的一部分,其福利有赖于承担属于自身的
那份集体责任的意愿。
从社会意义上看,协商民主过程是对当代
自由民主中流行的个人主义和自利道德的矫
正,缺少这种平衡关系,自由民主就存在着被个
人主义偏见削弱的风险;而且,协商民主将曾经
受排斥的种族文化团体的声音吸纳进协商过
程,并向这些团体表明公共协商的结果来自公
正的和包容性的程序,促进不同文化间的理解。
另外,即便是错误的信念或不合理的建议对于
实现理性协商的目标来说也是有帮助的或者是
有关联的。
协商民主理论是西方社会对民主本质的再
思考。民主的本质是人民主权,是平等公民自
由而理性的参与。在20世纪的政治理论中,经
济学的影响占据着主导性的地位,自利成了自
由民主理论的基础。协商民主强调公民对于公
共利益的责任、强调通过共识形成决策的过程
,

以求矫正西方民主社会重视自由却使平等受到
忽视的现实。
协商民主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一种观
念形态,它所强调的人民主权和公共利益、公民
的平等参与和协商能力及相应的程序机制,已
经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但在政治世界中,它
不仅没有制度化的机制和程序,而且也缺少自
身的经验基础。至于经济收入、信息、教育水平
等要素与协商民主能否实行的关系更待深入思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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