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理论
国外的协商民主

国外的协商民主从词源学意义上考察,民主(Democracy)一词源自古希腊词,由demos和kratos两个短语组成,demos指人民,kratos意指权力和统治,因此民主的原意是人民的统治或人民的权力。
随后在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民主”的含义有着不同的理解,出现了诸如自由民主、代议民主、理性主义民主、经验主义民主、选举式民主、参与式民主、竞争式民主、合作式民主等有关民主理论的解释或派别。
关于民主内涵的概念性把握难有定论,正如乔·萨托利所言,“我们生活在一个以民主观混乱为特色的时代里”[1],然而“民主获得若干意义我们尚可容忍,但它若是可以无所不指,那就太过分了”[1]。
因此,在人类社会政治生活中,民主必然存在客观内容和具体所指。
从应然和实然的双向维度来考察,民主在根本上是作为一种协调和解决社会利益矛盾的相对文明的政治机制而存在的。
第一节国外的协商民主理论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又称为审议民主、商议民主、审议式民主,是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兴起的一种民主理论。
协商民主是指具有多元文化特征和利益相关性的公民,自由、平等、公开地运用理性,参与公共决策和政治生活,不受限制地交流各种观点;通过辩论寻找能信服于人的方法,促进参与者偏好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一致或共识。
协商民主理论主要是为了解决竞争性选举、票决民主的困境,弥补选举、票决民主的缺陷。
20世纪末,随着人们对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和代议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等民主理论的批判性反思,以及世界各地普选、竞选等竞争性民主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矛盾的日益增多,单纯强调选举的竞争性及普遍性的民主价值取向日渐为诸多现代政治学家所质疑。
一些西方学者开始把研究的焦点逐渐转向了对“协商性民主”的理论探究,期望在现代社会中建立起以公共协商为核心价值理念的民主政治形式。
当代西方政治理论中的协商民主政治理论

当代西方政治理论中的协商民主政治理论协商民主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西方政治学界兴起的一种民主理论与民主制度。
20世纪后期,社会分化加剧,社会主体日益多元化利益追求呈现出多元的取向;个人、政党、组织等对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不同利益的要求导致社会分歧也逐渐扩大。
不同种族、民族、宗教和社会团体需要形成一种多元的文化认同。
这种多元文化社会要求政治体制、运作机制对于解决分歧作出明确的回应,因此,社会文化的多元性是协商民主兴起的社会基础。
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多元性的社会现实也是协商民主的动力。
协商民主理论来源于自由民主理论和批评理论。
它强调在多元社会现实的背景下,通过普通的公民参与,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其核心要素是协商与共识,协商民主理论是对西方竞争性民主模式的反思与替代,它的兴起与发展是当代西方社会现实的反映。
一、协商民主的提出及其涵义协商民主作为民主理论的新发展,其提出是为了回应西方社会面临的诸多问题。
20世纪后期的西方社会是潜藏着深刻而持久的道德冲突的多元文化社会,在这种多元文化社会中,种族文化团体之间因认知资源的不平等而造成的多数人难以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的现象普遍存在。
协商民主重新强调公民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强调对民意的质的提升,即通过不断地公共协商使各方都能了解彼此的立场,拓宽彼此的心胸,进而把私利提升为公利,以弥补选举民主多数票决的制度缺陷。
协商民主理论是在政治学家针对代议制民主政治体制在当代发展过程中的局限,对民主本质进行了深入反思的结果,是对自由主义民主或选举民主过于强调自由而忽视平等倾向的一种修正,是民主理论在当代的新发展。
协商民主一词首次从学术意义上使用是1980年,克莱蒙特大学政治学教授约瑟夫·毕塞特在《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一文中提出的。
在其民主观中,他主张公民参与而反对精英主义的宪政解释。
但是,真正赋予协商民主动力的是伯纳德·曼宁和乔舒亚·科恩。
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

合法性源自公民的广泛参与、偏好表达与共识 达成
功能
促进合法决策 制约行政权力膨胀 培养公民精神 矫正自由民主的不足
对于以普遍的不平等、日益明显的文化多元主 义,以及逐渐增长的社会复杂性为特征的社会 来说,协商民主是充满活力的、在制度上可行 的政治模式
代议制民主
现代民主制度是近代资产阶级创造的、以 自然法、社会契约和天赋人权等为理论基 础的代议制民主 主权在民,但人民通过投票选举产生国家 权力机关,再由它们代表选民行使国家权 力 国家机构分权制衡, 以防止权力的滥用 和多数人或任何个人专断,以保证天赋人 权不受侵犯
代议制民主
近代民主思想家虽然承认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但他们 几乎众口一词,认为人民不适合直接掌握国家权力。 他们认同中世纪成长起来的代议制民主,由人民选举 出代表掌握国家权力。公民的民主权利体现在他们选 举代表的权利上 代议制——由公民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 国家权力的制度。它是一种间接民主的形式,通常以 议会作为代表民意的机关 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代议制民主已经成为主导的民 主模式,其典型代表就是英国的议会内阁制和美国的 总统制政体
“民主”的毛泽东
反官僚 官僚主义者阶级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 立的阶级 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领导人,是已经变成或者正在变成 吸工人血的资产阶级分子,他们对社会主义革命的必 要性怎么会认识呢?这些人是斗争的对象、革命的对 象。 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有一部 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 社会保险等等权利。
三、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
传统代议制
弗朗西斯〃福山:我所谓的历史指的是:几个世 纪以来,人类朝着以自由民主制和资本主义为 特征的现代性的进步历程。这个进程将把越来 越多的地区带入到现代社会。除了自由民主制 和资本主义,人类社会没有别的进化可能,这 就是历史的终结。 历史并没有像福山所说的那样,终结于自由民 主。相反20世纪后期,代议自由民主遭遇到了 前所未有的挑战
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被称为“协商式民主”或“结盟民主”,它指的是在一个国家内可以有多个以种族、语言或宗教分割的政治力量并存,但同时依然保持很大程度的稳定性。
这种稳定性主要是通过各个政治势力之间互相协商的机制来取得的民主模式,这是20世纪后期西方学术界开始关注的新领域。
协商民主理论源自并超越了自由民主和批评理论。
它强调在多元社会现实的背景下,通过普通的公民参与,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
其核心要素是协商与共识。
协商民主有助于矫正自由主义的不足,同时也有助于不同层面的政治共同体的政治实践。
自从引入中国以来,出现过许多的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其在中国的适用性,探讨中国发展协商民主的现实路径,以此来推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
在中国的历史上中国人全会选举是近代以来的事情,在1949年以后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民主选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在制度运行层面还不是很成熟,因此中国一直在摸索着属于中国自己的特色协商民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就是在中国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协商建立起来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利益的多元化和社会结构的多元化,积极推进我国协商民主制度也得到中央高度重视。
2006年2月中共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进行重大决策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我国现有的协商民主机制有多种实践形式,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社会公示与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民评议会或市民评价会等。
在今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提“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协商民主,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关于协商民主,党内有协商,各民主党派有协商,人大也有协商,其他团体、界别、基层、单位都有协商。
协商民主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研究文献综述内容摘要:协商民主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方政治学界兴起的一种新的民主理论。
它是在对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的批判吸收发展起来的。
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更为直接的民主形式,唤起了理性立法、参与政治和公民自治理想。
本文首先介绍了协商民主理论的涵义、总结分析协商民主理论的特征与价值,最后阐述了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对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启示。
关键词:西方;协商民主;研究;启示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理论的兴起,主要是对西方多元文化社会潜藏的道德冲突,种族文化团体之间认知差异、多数人难以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等西方社会面临的诸多问题的回应。
协商民主,作为民主的一种形式,它着力强调公民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和对民意的质的提升,力求通过公共协商,使得各方面都能了解彼此的立场,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
协商民主理论是对西方竞争性民主模式的反思与替代,它的兴起与发展是西方社会的现实反映。
本文主要通过对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研究现状作回顾与总结,对于我们正确认识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吸取协商民主理论的精华来指导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一、西方协商民主的内涵自20世纪80年代协商民主理论复兴以来,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于什么是协商民主,都给出了不同的定义。
总结近二三十年来西方学者关于协商民主内涵的观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一)协商民主是一种决策机制。
米勒认为:“当决策是通过公开讨论过程而达成,其中所有参与者都能自由发表意见并且愿意平等地听取和考虑不同的意见,这个民主体制就是协商性质的。
”这种决策不仅反映了参与者先前的利益和观点,而且还反映了他们在思考各方观点之后作出的判断以及应该用来解决分歧的原则和程序。
亨德里克斯认为,“在协商民主模式中,民主决策是平等公民之间理性公共讨论的结果。
正是通过追求实现理解的交流来寻求合理的替代, 并做出合法决策。
”从决策的角度来看,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协商过程才能够形成具有民主合法性的决策。
协商式民主

协商式民主一、协商民主简介协商式民主完善了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制度保障。
协商式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形式,其实质是最广泛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
这种民主形式贯穿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全过程,表现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参政议政作为协商式民主的主要形式,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坚持和完善,是现代民主形式的一种发展和创新。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在中国政治民主实践中不断完善协商民主,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核心地位;明确协商式民主的价值目标;拓展协商式民主的主体范围;强化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
所谓“协商(deliberative)”,就是所有受到政策影响的公民或其代表,都应该能够参与集体决定,而这集体决定,是秉持理性与无私态度的参与者,通过讨论、协商的方式来形成。
政治学家古特曼和汤普逊(A. Gutmann and D.Thompson)认为,所谓协商式民主,指称的是这样一种民主政治形态,即公民通过广泛的公共讨论的过程,各方的意见在公共论坛中互相交流,使各方了解彼此的立场和观点,并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寻求并达成各方可以接受的可行方案。
基于此,协商式民主理论强调公民是民主体制的参与主体,应该积极促进公民对于公共事务的参与。
公民的这种政治参与,不应仅仅局限于投票,或者请愿、陈情或社会运动,而应该在参与者充分掌握信息、发言机会平等与决策程序公平的条件下,对公共政策进行公开的讨论,进而提出可行的方案或意见。
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是为了回应西方社会面临的诸多问题,特别是多元文化社会潜藏的深刻而持久的道德冲突,以及种族文化团体之间认知资源的不平等而造成的多数人难以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
协商民主重新强调公民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强调对民意的质的提升,即通过不断地公共协商,使各方都能了解彼此的立场,拓宽彼此的心胸,进而把私利提升为公利,以弥补选举民主多数决的制度缺陷。
国内协商民主理论研究综述

目录
01 一、国内协商民主研 究的基本历程
03 参考内容
02
二、国内协商民主研 究的主要内容
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是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倡导并实践的政治主张。党的十八大首次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 度,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进行了总体部署,为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指明 了方向。国内学术界围绕协商民主展开了一系列深入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 的研究成果。本次演示拟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述评。
在制度建设上,国内学者主要探讨了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问题。认为应当建 立和完善政治协商制度、立法协商制度、社会协商制度以及基层协商制度等。 还提出了完善协商民主程序、提高协商参与者的代表性等问题。
在发展路径上,国内学者主要探讨了如何推进协商民主的发展问题。认为应当 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实践形式等。还提出了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培育社会组织、推动政府与社会互动等问题。
4、民主理论比较:中国的协商民主是在借鉴西方民主理论和经验的基础上形 成的,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因此,对于协商民主要进行中外比较研 究和理论对话。总的来说,中国协商民主理论研究涵盖了多个方面的议题和思 考角度,对于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都具有 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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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协商民主研究的主要内 容
国内协商民主研究的内容非常丰富,涵盖了协商民主的基本理论、实践形式、 制度建设和发展路径等多个方面。
在基本理论上,国内学者主要探讨了协商民主的含义、特征、原则、功能等问 题。其中,关于协商民主的含义,普遍认为是指通过公共协商的方式来实现决 策的民主化;关于协商民主的特征,主要包括平等性、参与性、包容性和共识 性;关于协商民主的原则,主要包括公正性、透明性、参与性等;关于协商民 主的功能,主要包括提高决策质量、增强公民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等。
民主协商与人民政协

相互理解、辨别所有政治意愿,以及支持那些重视所有需
求与利益的具有集体约束力的政策。
将协商民主看成是一种团体组织或政府形式。例
如科恩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事务受其成员的公共协商所支 配的团体,或是为政治生活中的理性讨论提供基本空间的 民主政府。这种团体或政府将民主本身看成是基本的政治 理想,而不只是将其看成是能够根据公正和平等价值来解 释的协商理想。
共同体的成员必须很少 政府的职能必须十分简单
随着民族国家人口的增长、疆域的扩大、社会结构的分化和 政治事务的日益复杂,古希腊的“人民统治”形式难以为继, 于是间接地统治方式,即以“选举”为基础的代议制民主 (即票决民主)应运而生。
代议制民主主要被看作是通过代议人员把偏好或利益汇集
到集体决策的过程中。这种民主模式较好地解决了民族国
它不仅能够聚合现存的各种愿望,而且还反映了更高程度的集体
知识和互相的道德责任。
3、协商民主的重要角色: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一般来说是指涉及社会中正式或非正式的团体和 网络,它们存在于国家与个人之间,其表现为松散的社会 网络、俱乐部、以及有组织的和政治驱动的的利益集团。
协商民主论者对公民社会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是微
理想的协商是平等的,参与各方在实质和形式上都是平等的。
公共协商过程是包容性的。
每个参与者在平等的基础上参与决策,少数人也可以合理地期望 其能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影响未来的结果。
协商的决策是由协商过程中提出的各种理由以及解决分歧的程序 决定的,不合理、站不住脚的观点无法决定协商结果。
公共协商的结果来自于自主的、在认识上不受限制的集体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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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理论协商民主是20世纪后期西方学者提出的新理论,其核心要素是民主协商和达成共识。
“协商民主”首次作为学术意义上的概念,被使用在1980年约瑟夫·毕赛特在《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一文上。
随后,这一理论逐渐发展并完善。
中国学者也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定义并在实践上加以运用。
一、西方协商民主理论1.1背景协商民主是20世纪后期在西方兴起的一种新的民主理论,是西方民主思想发展的最新成果,标志着西方民主政治发展的新阶段。
协商民主理论的发展的背景主要是因为以下五个方面:首先,协商民主理论是对代议制发展过程的反思。
1996年,詹姆斯·博曼在《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一书中认为,当下的民主制度建立在自利性政治理论之上,不去改变社会和经济权力的不平等分配状况,使贫者和无权者长期处于不利的地位,预先假定的制度都依靠碎片化、僵化的模式,使得对社会和经济进行更新的深层结构性问题无法得到解决。
自利行政治理论使得一些西方国家出现政党制度多元画像单一化转变的倾向,国家权力被垄断政党所控制;国家权力的中心由公众意志转向了少数精英控制的政党意志。
博曼认为协商民主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其次,协商民主是对社团民主传统深入挖掘的产物。
美国社会从18世纪末建国开始就建立社团,19世纪初期逐渐发展,到了20世纪80年代社团发展达到了顶峰,社团组织超过200万个。
1830年,法国学者托克维尔访美期间发现美国人具有很强的社团性,他们遇到困难首先是求助于个人的支持,求助于组织协调的行动,而不是最高权威。
社团有利于培育互惠的行为规范,促进公民间的交往和信息交流,为协商民主打下良好的基础。
再次,20世纪80年代的学者们对代议民主制进行了反思和批评,甚至认为代议民主制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取而代之的就是协商民主。
然后,电子技术推动了协商民主的发展,为其提供了技术支持。
电子技术带来了全民民主和直接民主的热潮,亿万网民直接、及时评论几乎每项政府的重大决策和突发的社会事件。
这样,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发展,协商的方式也变得直接化了。
最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社会资本论的兴起为协商民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养料。
社会资本理论是指:社会共同体中相对稳定的社会互动模式有助于维持利益相关的集体行为,有利于相互协商,拥有较多社会资本的社会有益于广泛实现社会互助,反之就不行。
帕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是个体之间的关联,民主需要社会资本,社会资本促进资本,这是一个循环。
公民参与社会网络并培育了强大的互惠规范,互惠规范因关系网而得以加强,由于公民参与社会网络促进了交往,关系网越来越大,因此会有更多的公民参与其中。
1.2发展协商民主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1980年约瑟夫·毕赛特在《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一文中首次在学术意义上使用“协商民主”的概念。
毕赛特是在《联邦党人文集》的基础上提出协商民主理论的,他认为“协商民主”可以平衡多数人的暴政和多数人的合理主张之间的矛盾。
公民社会网络规范关系网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协商民主初步发展。
1984年,利基发特·阿伦在《民主——21国的多数人政府模式与协商政府模式》中提出了协商民主具有的8个特征:(1)权力分享是大联盟;(2)权力分割既有形式上的也有非形式上的;(3)相互制衡的两院制和代表制;(4)多党制;(5)多元的政党制度;(6)比例代表制;(7)地方和非地方的联邦制与地方分权制;(8)成文法和少数人表决。
1987年伯纳德·曼宁的《论合法性与政治协商》和1989年乔舒亚·科恩的《协商与民主合法性》这两篇文章,基本确定了协商民主理论的进路。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协商民主大发展阶段。
这时期的代表人物有约翰·S·德雷泽克,约翰·罗尔斯,哈贝·马斯及吉登斯。
尤其是哈贝·马斯和吉登斯都对代议民主制进行了深刻的批判。
他们认为,“以票箱为中心”的民主应该被“以圆桌为中心”的民主所取代,公民的政治参与并不能仅局限于投票、请愿、陈情和社会运动,而是要在充分掌握信息拥有平等发言机会和决策程序公平的条件下,对公共政策进行公开讨论,进而提出可行的方案和意见。
1996年,詹姆斯·博曼在《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认为协商民主是保证实现公民自治和主权的最好方式。
1997年,博曼和雷吉合著的《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为协商民主提供了丰富的基础理论。
1999年3月在英国曼大举办了协商民主研讨会,与会论文集中于两方面内容,一是公共协商的规范性问题,另一个是实现规范性协商民主理想的制度机制。
第三阶段:21世纪头10年协商民主理论得到了丰富与完善。
2000年,约翰·德雷泽克在《协商民主及其超越:自由与批判的视角》中提到了“话语民主”,他思考,怎样解决在任何社会、任何时间,当处在面对一系列制度的任一情形下,如何实现民主这一问题。
他还认为,应该从重视投票转向重视交往,理性交往不应该盲从于权威和专业知识。
德雷泽克用“话语民主”分析了公共选择理论、自由民主、绿色民主、差异民主以及反抗性民主,并通过这些分析为协商民主理论找到了新的研究领域。
2002年,毛里西奥·帕瑟林·登特里维斯在《作为公共协商的民主:新的视角》中认为,公共协商的规范性理论能够证明民主制度的正义和合法性。
2004年,古特曼和汤普森在《为何要协商民主?》一书中提出了民主协商的四个基本目标:(1)促进集体决策的合法性;(2)鼓励公民本着公共精神来考虑公共问题;(3)促进决策过程中的相互尊重;(4)纠正决策失误。
2006年,约翰·德雷泽克在《全球协商政治》中从世界范围内来探讨协商民主的可行性及路径,并抱着乐观主义态度。
2008年,马克·沃伦出版的《设计协商民主:英属哥伦比亚公民大会》关于协商民主的方法论研究。
1.3特征乔舒亚·科恩将协商民主概括为5个特征:(1)一种正在进行中的独立联合,成员希望它能延续到无限未来;(2)共享观念:联合条款提供协商的基本框架,这些条款也是协商的结果;(3)一种多元联合,其成员有不同的偏好、信念和生活理念;(4)成员愿意接受协商与结果之间高关联度的制度;(5)联合体成员间承认对方具有协商能力。
中国学者将协商民主概括为以下特征:(1)协商民主是一种合法性民主,是指民主过程要讲理性;(2)协商民主是一种多元性民主,意味着协商是在差异的基础上寻求最大的共识;(3)协商民主是一种公共性民主,协商民主协商的内容主要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生活,具有比较强的公共性色彩。
(4)成员愿意接受协商与结果之间高关联度的制度,协商民主是在公共空间中进行的,程序是完全透明的,所得出的观点必须令人信服;(5)协商民主是一种程序性民主,协商民主必须要有程序作为保证才能令人信服;(6)协商民主是一种制度性民主,这一特征与程序性民主相联;(7)协商民主是一种包容性民主,包容性是协商民主的本质要求和属性;(8)协商民主是一种共识性民主,协商民主是基于一种共识的基础,如果没有达成一种共识协商民主也没有达成的必要。
1.4流派不同学者将协商民主分为不同的流派,主要有四种观点。
首先是诺埃里·麦加菲在《民主协商的三种模式》中将协商民主分为三种流派。
以偏好为基础的民主协商模式,这种模式扬弃了公共选择理论,代表人物包括埃尔斯特和菲什金;理性的程序主义的协商民主模式,这一模式关注的是正义和“公共善”,代表人物是哈贝·马斯和罗尔斯;综合的协商民主模式,认为协商是公民通过协商了解不同政策和公共问题的实质,代表人物有马修斯、巴伯和波伊特。
梅维·库克也将协商民主分为三种流派:社群主义的协商民主观;自由主义的协商民主观;话语的协商民主观。
国内学者将协商民主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按照历史划分为古典协商民主、共和主义协商民主、代议制协商民主和现代协商民主;第二种类型,按规模与形式分为微观协商民主与宏观协商民主;第三种类型,按价值目标和实际过程分为预先承诺型协商民主和对话程序型协商民主。
也有的学者将协商民主分为基于交往和程序上的协商民主、基于道德分歧的协商民主。
1.5评价西方协商民主希望为民主开辟一条“新路”,但在实际中却遭遇了大量阻碍。
因为协商民主理论认为决策是通过公开讨论而达成的,所有参与者都能自由发言并愿意平等地听取和考虑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但是这一设想是乌托邦式的,这种设想有利于强势的资本集团,并不利于弱势群体,只会牺牲弱势群体的权益。
协商只会是形式上的,不可能在根本利益上与资本集团进行协商,是富人们的协商。
但是协商民主理论还有值得借鉴的地方:(1)协商民主重视民主的互惠性,即寻求公民共赢的决策;(2)协商民主重视民主的责任性,即民主是有社会责任的;(3)协商民主重视民主在提高决策科学性方面的作用;(4)协商民主重视民主的程序性,维护程序正义的原则。
二、中国协商民主理论中国协商民主是在特定背景下发展出来的制度安排。
中国政治协商制度经历几十年的发展和完善,逐渐发展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民主制度。
2.1背景协商民主发挥咱的经济基础。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协商民主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并不断完善,新的利益阶层、组织群体不断涌现,呈现出经济结构多元化的环境。
协商民主发展的社会基础。
现代社会结构的多元利益分化,使协商民主发展的社会基础不断扩大。
协商民主与我国的社会结构状况相适应,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
协商民主发展的体制基础。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组织包括民间组织的数量不断增加,民间组织根植于社会,其最大特点是智力密集、人才密集、运作灵活,其作为国家与社会沟通的渠道的作用日益明显。
协商民主发展的政治基础。
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建设为协商民主提供了重要的政治资源,最突出的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进程中确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组织与制度。
协商民主发展的科学基础。
科技和信息网络的迅猛发展为协商民主的发展奠定了科学基础,提供了技术支持。
现代信息传输网络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快速便捷的信息通道,便于公民对政府行为的参与和讨论,公民可以迅速了解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政治运作程序,可以直接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实现从“受众”到“对话”的转变。
2.2理论基础首先,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对民主本质、民主方法的思考为中国协商民主提供了重要思想来源。
马克思、恩格斯在揭露资产阶级民主局限性的基础上,思考了民主的本质,开始探索建立新型的民主的道路,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无产阶级民主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多党合作和统一战线思想为中国协商民主奠定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