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国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国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1 / 1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国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镇政发[2015]3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1.06

【实施日期】2015.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国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镇政发〔2015〕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平台运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 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5]55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12 【实施日期】2015.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5〕5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镇江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镇江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强化平台系统应用水平,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全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平台(以下简称“统建平台”)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发建设,并负责日常运行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 2.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统建平台的技术保障、安全管理和网上政务大厅的运行维护。市监察局具体负责行政监察平台的运行和维护,综合协调和组织开展各项电子监察工作。市法制办具体负责权力库的运行和维护,审核权力事项的变更及调整、工作流程图变动;负责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的运行和维护;负责法制监督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监督。市政务服务办具体负责所有进政务服务中心事项网上办理的运行和管理。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落实统建平台建设和维护的相关费用。 3.各级政府、市级部门所有行政权力,从权力事项的受理到办结的全过程,必须在统建平台中完成,并接受网上监察监控管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统建平台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4.统建平台在镇江市电子政务内网上运行,电子政务内网与互联网等公共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二、行政权力库运行管理 5.行政权力库包含全市行政权力目录,以及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外部流程图、内部流程图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6.各级行政机关在网上公开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确认后,录入行政权力库。录入时,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流程图等相关信息应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发文字号】镇政发[2017]33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14 【实施日期】2017.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镇政发〔2017〕3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产业强市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根据《镇江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镇政规发〔2016〕2号),在推荐申报、专家评审、项目公示基础上,决定授予李国权等2人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授予江苏仅一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2016年度镇江市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奖;授予“大容量中压直流断路器”等68个项目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21项,三等奖

40项。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勇攀高峰、争创更大佳绩。全市各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学习,深入贯彻全市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大力实施产业强市战略,高树苏南标杆,弘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在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方面取得更大突破,为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4日附件 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 一、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1.李国权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2.许文林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2016年度镇江市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奖 1. 江苏仅一包装技术有限公司 2. 中船动力有限公司 三、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特等奖(2项)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镇政办函[2017]191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14 【实施日期】2017.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政办函〔2017〕19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培养绿色、文明、健康的现代安葬观念和行为习惯,依法依规整顿殡葬市场,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我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14〕8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曹丽虹副市长 副组长:张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尹卫民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吕仁卿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国祥市科技局副局长 季成宾市公安局副局长 潘志坚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严明礼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朝晖市国土局副局长 刘金祥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施仁新市住建局副局长 史健洁市规划局副局长 贺建国市城管局副局长 余雷市旅游委副主任 郜大浩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传德市农委副主任 ***中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邵教市卫计委副主任 赵剑萍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彤明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俊美市民宗局副局长 凌继堂市文明办副主任 褚冬平市中级法院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潘志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 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 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江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江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镇政发[2015]11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江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镇政发〔2015〕1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积极投身镇江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批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许生炎等200人镇江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广大劳动者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同心同德、励精图治,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

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镇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镇江市劳动模范名单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附件 镇江市劳动模范名单 许生炎万新光学集团技术部主任 周彩琴女江苏丹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 张丽琴女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 胡晓鸣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 徐云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分公司技术员 姜玉香女丹阳广播电视集团节目总监 夏秀华女丹阳市佳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技术科长 韦俊芳女丹阳市丹盛纺织有限公司挡车工 郭建明江苏天工国际有限公司班组长 殷来大丹阳荣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戴建平江苏建亚树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常国民江苏常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国平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曦女江苏华燕船舶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中心主任

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集体 北京市 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侦支队六大队一队 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技术队 天津市 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刑侦支队 河北省 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文安县公安局 山西省 阳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扎鲁特旗公安局 辽宁省 锦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铁岭县公安局 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 省公安厅监管总队 吉林省

和龙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镇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 佳木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大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上海市 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 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江苏省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镇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苏州市第二看守所 省公安厅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办公室浙江省 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九大队 余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刑侦大队 江山市公安局 安徽省 — 2 —

阜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六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安庆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一科 福建省 福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 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晋江市公安局 永安市公安局 江西省 萍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上饶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山东省 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 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枣庄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滨海支队河南省 鹤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信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焦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周口市公安局沙北分局 — 3 —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命案重罪侦查支队湖北省 武汉市公安局侦破命案工作办公室 荆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 宣恩县公安局 湖南省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刑侦大队 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广东省 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韶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柳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 海南省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警大队 儋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重庆市 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刑警支队 黔江区公安局刑警支队 四川省 — 4 —

2021公安工作会议心得

2021公安工作会议心得 明确自己的身份,告诉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中国共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彻底改正自己毛毛糙糙的毛病,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对待每一个人。 公安工作心得1 在我们参训的7天里,天气多变,但我并没有因为雨天或者烈日影响训练的热情,因为我深深明白,作为一名公安辅警,虽然我们不是正式的民警,但是我们却要用一名正式民警的要求来要求自己,收获成功经验,吸取他人沉痛教训,学习业务知识,钻研警务技能,是做好本职工作的起码要求。在整个训练过程中,再苦再累没有怨言,不愿浪费一分钟的时间;训练时刻苦做好每个动作,不吝啬一身汗水;一刻也不偷懒,我不能为自己所在的团队抹黑。 在这次训练中,我收获了一份成熟,而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学习最重要,训练是不仅仅是民警的必须课,也是我们辅警必不可少的训练课。即使培训结束后,我仍要继续学习,不断提高。我要不断加强学习和训练,以保持健康的身体,热情的斗志,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做好领导分配给我的工作。这就是我参加县局十五天应急处突训练已经过去七天的实战技能培训的收获。

回到自己工作岗位后,我将会继续保持这次战训中养成的良好作风,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办案和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时刻以一名正式民警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好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篇二:十八大心得体会十八大心得体会:“三个坚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公安工作心得2 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的主体,但由于长时间放松了基础工作或同时承担大量非社区工作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一些地方社区民警工作水平不高,成效不好。下面,从社区民警应处理好的“五个关系”着手,谈一些个人对于提高社区民警工作水平的粗浅认识。 一、处理好社区工作与其他警务工作的关系 众所周知,社区民警确实很辛苦,虽然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不同程度上采取了为基层民警减负的各种措施,使社区民警相对单一地承担基础工作任务,专业性有所增强,但社区民警专属社区警务工作是绝大多数单位难以办到的。所以,社区民警要正确处理干好社区工作与完成非社区工作任务的关系,正确定位,找好角色,将主要精力用在社区工作上,轻视自己的主业。同时,派出所的领导要科学整合警力,合理部署任务,限度地把社区民警从非社区工作任务中解放出来,使社区民警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下社区工作,真正解决好社区民警“下不去”的问题。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工作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5]155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27 【实施日期】2015.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工作情况 的通报 (镇政办发〔2015〕15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月中下旬,根据副市长、市户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倪兴余指示要求,政府副秘书长、市户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伟清带队,市户改办组织市委农办、发改委、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和市政府督查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赴各地,采取听取汇报、工作问询、台账查阅以及实地调研座谈的形式,对全市户改工作开展了专题督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回顾

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户籍制度改革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发展为宗旨,稳步实施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5年1-6月,全市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2594人(其中市内迁入6662人,市外迁入5932人)。登记录入流动人口47.6万人,比2014年底新增7.8万人,增长率为19.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66.63%(2014年全市城镇化率为65.4%)。 (一)充分调研论证,明确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目标方向。工作启动初期,市户籍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在比较分析我市现行户籍制度与同类型城市的特点差异,总结梳理近十年来我市户籍准入、迁移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影响的基础上,多次召集专题座谈和研讨会,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界群众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的意见》(镇办发〔2014〕90号,以下简称《意见》)提供了决策依据,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方向。即坚持以人的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为核心,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增强人口吸纳集聚功能,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使农业转移人口“愿意来、留得住、过得好”。到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左右;到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0万人,其中市区新增常住人口5万人。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镇江主城区和辖市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为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把镇江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山水花园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宣传,夯实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基础保障。坚持“早启动、稳推进、求实效”的工作方针,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强化保障。市政府成立了市户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规划户改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了《镇江市加快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