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
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2020)

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2020)《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活动,节约资源,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期内,节约用地、用水、能源、建材等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民用建筑。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明确发展目标,并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政府考核的内容。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和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运行绿色建筑。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绿色建筑项目示范、产品展示、技术交流、设计竞赛等形式,开展绿色建筑宣传,普及绿色建筑专业知识,提高城乡居民对绿色建筑的认识。
鼓励绿色建筑行业协会在绿色建筑宣传培训、技术推广、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绿色建筑产业的发展,支持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促进绿色建筑技术的进步与创新。
2024版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

2024版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概述1.1 合同目的1.2 合同范围1.3 合同定义和术语第二章:项目概况2.1 项目背景2.2 项目目标2.3 项目范围和要求第三章:合同双方3.1 甲方权利与义务3.2 乙方权利与义务3.3 双方共同责任第四章:合同条款4.1 合同价款4.2 付款方式4.3 工程变更和索赔第五章:工程验收5.1 验收标准5.2 验收程序5.3 验收结果第六章:质量保证与保修6.1 质量保证6.2 保修期限与范围6.3 保修责任第七章:违约责任7.1 违约定义7.2 违约责任7.3 争议解决第八章:合同变更与终止8.1 合同变更8.2 合同终止条件8.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第九章:其他条款9.1 保密协议9.2 知识产权9.3 不可抗力第十章:合同生效与签订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签字栏10.3 签到时间10.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合同概述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绿色建筑工程验收项目中的合作内容、权利义务、验收标准、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验收。
1.2 合同范围本合同涵盖了绿色建筑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检查、环境影响评估、能源效率测试、材料合规性验证等。
1.3 合同定义和术语本合同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如下:“甲方”指委托进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的一方。
“乙方”指承接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工作的一方。
“工程”指本合同所涉及的绿色建筑工程项目。
“验收”指按照本合同规定对工程进行的检查、测试和评估。
第二章:项目概况2.1 项目背景本项目是响应国家绿色建筑政策,旨在通过专业的验收服务,确保建筑工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绿色建筑标准。
2.2 项目目标项目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均符合绿色建筑的要求,包括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2.3 项目范围和要求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的绿色标准符合性检查。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 7 ) 本 规 范 第 16.2.10 条 依 据 国 家 标 准 《 太 阳 能 供 热 采 暖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GB50495-2009 第 5.3.5 条的规定。
(8)本规范第 3.4.4 条为绿色建筑工程涉及的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子分部工程 验收方式的规定。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 筑节能中心)、重庆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本规范的实施 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 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 69 号 7 楼,邮编:400015, 电话:023-63601374,传真:023-6386127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备案号: J13144-2015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234-2016Leabharlann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public building(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3)本规范第 1.0.4、3.1.2、11.2.4、22.0.6、22.0.7 条内容分别依据国家标准《建 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第 1.0.5、3.1.2 条、11.2.3、15.0.5、15.0.5 条等强制性条文要求。
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

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Acceptance Guidelines of Green BuildingEngineering in Zhuhai2018-01-05发布2018-02-01实施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Acceptance Guideline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in Zhuhai主编单位:珠海中建兴业绿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批准单位: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施行日期:2018年2月1日前 言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要求,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5章: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绿色建筑主体验收;5绿色建筑专项验收。
本导则由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管理及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新光里三街23号,邮编519000),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珠海中建兴业绿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本导则参编单位: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珠海市建筑设计院珠海正青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珠海聚科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昕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本导则主要起草人:罗多高蓉张景普杨奇飞邓德源郭新秀李旭东李浩余国保张宏利邓鑫刘晔邬超徐飞宇林玉萍梁雪玲张勇陈朝晖本导则主要审查人:汪珞毛建华孙飞徐志明许锴孟冲马晓雯吴培浩杨晚生刘斌林惠庭龙梅罗增辉李巨民王志民华志涛梁刘勤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3)4绿色建筑主体验收 (4)4.1主体结构工程 (4)4.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4)4.3屋面工程 (5)4.4通风与空调工程 (5)4.5建筑电气工程 (6)5绿色建筑专项验收 (7)5.1节地与室外环境 (7)5.2节能与能源利用 (8)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1)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4)5.5室内环境质量 (15)5.6提高与创新 (17)附录A绿色建筑工程主体验收记录 (19)附录B绿色建筑工程专项验收记录 (24)附录C绿色建筑工程验收需提供资料清单 (39)附录D绿色建筑工程总体验收记录 (43)本规范用词说明 (49)引用标准名录 (50)附:条文说明 (51)1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 (1)2Terms (2)3General Requirements (3)4Green Building Main Acceptance (4)4.1Main Structure Engineering (4)4.2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4)4.3Roofing Engineering (5)4.4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Engineering (5)4.5Buildi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 (6)5Green Building Special Acceptance (7)5.1Land Saving and Outdoor Environment (7)5.2Energy Saving and Energy Utilization (8)5.3Water Saving and Water Resource Utilization (11)5.4Material Saving and Material Resources Utilization (14)5.5Indoor Environmental Quality (15)5.6Promotion and Innovation (17)AppendixA Record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Main Acceptance (19)AppendixB Record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Special Acceptance (24)AppendixC Data List for Acceptance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39)AppendixD Record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General Acceptance (43)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49)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50)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51)21总则1.0.1为加强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统一绿色建筑工程验收,保证绿色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导则。
珠海市建筑节能验收流程

珠海市建筑节能验收流程一、验收申请1. 建设单位在建筑项目竣工后,向相关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2. 提交的验收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概况、建筑节能设计、施工情况、自检报告等。
二、资料审查1. 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2. 资料审查主要关注建筑节能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施工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自检报告是否真实准确等。
3. 如果资料审查不合格,建设单位需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申请。
三、现场检测1. 资料审查通过后,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进行现场检测。
2. 现场检测主要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采暖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进行检测,以验证其是否符合节能标准。
3. 检测过程中,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验收判定1. 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测的结果,进行验收判定。
2. 如果建筑节能设计及施工均符合相关标准,且自检报告真实准确,现场检测数据合格,则判定为合格。
3. 如果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则判定为不合格。
五、合格通知1. 如果验收判定为合格,行政主管部门将发出合格通知,允许该建筑投入使用。
2. 合格通知应包括建筑节能验收的结论、使用注意事项等。
六、不合格整改1. 如果验收判定为不合格,建设单位需进行整改。
2. 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需重新提交验收申请,并重新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测。
3. 如果整改后仍不合格,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并再次进行验收。
七、复查与备案1. 对于已通过验收的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将进行定期复查,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仍符合节能标准。
2. 复查结果将进行备案,作为建筑节能管理的重要依据。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13•【字号】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施行日期】2017.12.1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0月30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第九届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3日起施行。
市长2017年11月13日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因地制宜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营、改造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建筑节能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绿色建筑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国土、规划、质监、环境保护、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色建筑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全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根据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等,制定辖区年度绿色建筑发展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横琴新区、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履行区政府的职责。
第五条本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等应当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相关规划或者规定对建筑执行的绿色建筑标准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
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
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为了保障建
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安全可靠性而制定的一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该
规范涵盖建筑物节能、绿色建筑、绿色装修、外部绿色装饰、绿色景
观以及建筑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设计要求,有助于加强建筑物的节能环
保意识,实现建筑节能环保的目标。
①建筑物节能设计:规定了建筑物节能设计的要求,包括加强建
筑物的热工系统设计、空气质量设计、能源开发设计、照明照度设计、通风设计、混合供热设计等。
②绿色建筑:规定了建筑物的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包括加强建筑
物对气候变化的预留设计、提高建筑物能源表现度设计、加强建筑物
资源管理设计、强化建筑物原材料使用设计以及加强建筑物森林设计等。
③外部绿色装饰:规定了建筑物外部绿色装饰的要求,包括建筑
外部绿化、植物景观围墙、外部壁挂、对建筑物外绿化照明设计以及
建筑物外部环境管理等。
总之,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一套
旨在促进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安全可靠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它包含
了建筑物节能设计、绿色建筑、绿色装修、绿色景观、外部绿色装饰
以及建筑环境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设计要求,可以有效地帮助建筑工程
实现节能环保的目标。
《珠海市智慧住宅验收评审工作指引(暂行)》

珠海市智慧住宅验收评审工作指引(暂行)一、基本规定(一)本指引适用于我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新建住宅项目(含商品住宅项目、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别墅等)智慧性能验收评审,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建筑可参考执行。
(二)智慧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若有设计变更不得降低智慧住宅设计要求。
(三)智慧住宅验收评审工作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完成。
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指弓I和《珠海市智慧住宅建设评价导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评审材料。
(四)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绿建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召开智慧住宅验收评审会。
二、验收资料(电子版)1.珠海市智慧住宅验收评审申请表。
2.通过设计评审的《智慧住宅设计方案》和专家评审结论。
3,智慧住宅竣工验收自评报告书。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智能化竣工图(PDF格式)。
智能化竣工图应包含项目智慧小区、智慧家庭竣工图。
6.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景观、室内、BlM等相关专业的竣工图(含屋面光伏专项设计竣工图、创新与提高技术专项竣工图)(PDF格式)。
7.其他与该智慧住宅项目相关的资料。
三、工作流程(一)受理验收申请申报单位向市绿建中心提出智慧住宅验收评审申请(申报单位为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施工、咨询等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其邮箱(***************),市绿建中心收到材料后即对申报材料是否完整开展检查,如有资料缺失缺漏的,则通知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3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理结果。
联系电话:************o(二)成立验收专家组1.市绿建中心在收到验收评审申请后,根据项目特点从专家库中抽选专家组成员。
2.专家抽选遵循回避、轮换、公开的原则。
3.智慧住宅验收评审抽选专家的相关专业为:智能化、电气、信息化、建筑、暖通、给排水、景观、室内、BIM 等专业。
(三)现场踏勘1.由市绿建中心组织专家组结合验收资料内容开展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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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导则主要审查人:汪 珞 毛建华 孙 飞 徐志明 许 锴 孟 冲 马晓雯 吴培浩 杨晚生 刘 斌 林惠庭 龙 梅 罗增辉 李巨民 王志民 华志涛 梁刘勤
目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绿色建筑主体验收........................................................................................... 4
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
Acceptance Guideline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in Zhuhai
2018 - 01 - 05 发布
2018 - 02 - 01 实施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导则
Acceptance Guidelines of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in Zhuhai
主编单位:珠海中建兴业绿色建筑办公室
批准单位: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施行日期: 2 0 1 8 年 2 月 1 日
前 言
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要求,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 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 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主编单位:珠海中建兴业绿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
本导则参编单位: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珠海市建筑设计院 珠海正青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聚科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昕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罗 多 高 蓉 张景普 杨奇飞 邓德源 郭新秀 李旭东 李 浩 余国保 张宏利 邓 鑫 刘 晔 邬 超 徐飞宇 林玉萍 梁雪玲 张 勇 陈朝晖
本导则共分为5章: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绿色建筑主 体验收;5 绿色建筑专项验收。
本导则由珠海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管理及具体 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珠海市墙体材料革 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新光里三街 23号,邮编519000),以供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