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201-2011 草生食用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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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137.5-2001古田银耳菌种制作规程

DB35-T137.5-2001古田银耳菌种制作规程

ICS 67.080.20 B 39备案号:DB35古田银耳标准综合体 菌种制作规程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本部分是古田银耳标准综合体中菌种制作规程,规定了菌种制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设备、一级种制作、二级种培养、三级种培养、病虫害防治、菌种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保存运输。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古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古田县食用菌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祖寿、蔡金波、张国雄、彭冬祥、徐彦彦、张汉文、戴维浩。

古田银耳标准综合体菌种制作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古田银耳标准综合体菌种制作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设备、一级种制作、二级种培养、三级种培养、病虫害防治、菌种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保存运输。

本规程适用于古田银耳菌种制作。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耳片银耳子实体的瓣片。

2.2 耳基银耳子实体基部,呈桔黄色或垩白色、硬实、蒂状与培养基质相联结的部分。

2.3 交合将培养成熟的银耳纯菌丝与香灰菌丝按一定比例混合,培育有生产价值的银耳菌种的方法。

2.4 基质块在银耳子实体的耳基正下方,由以银耳纯菌丝为主和少量香灰菌丝、培养基扭结而成的硬块层。

2.5 基内分离在生长子实体的培养基内分离出菌种的专门技术。

2.6 分泌液银耳菌种正常的生理活动产生的无色、清黄或清红色的分泌液。

2.7 吐黑水银耳菌种被病原菌污染,或培养条件不适宜出现的异常现象。

2.8 “杨梅霜病”(俗名)菌种受为害时,局部表面出现白色粉斑,周围白毛团生长受抑制或逐渐消溶。

2.9 “死菌”菌种受为害时,前期香灰菌丝可生长,中期香灰菌丝稀疏,菌丝前端出现粉红色或褐色,后期香灰菌丝停止生长。

3 基本设备3.1 原料仓库面积等于或大于20m2,建在制种厂的西北向,要求干燥、通风、环境卫生、远离畜、禽舍。

3.2 洗涤室面积等于或大于10m2,水泥地面,平整,有水源。

室内配备:台秤,工业天平,50、100、500ml 量杯,铁铲,水桶,铝锅,电炉,煤气炉,小压板,瓶刷,试管筐,试管(18×180mm),玻璃漏斗,漏斗架,纱布,棉塞,750ml菌种瓶。

绿色食品食用菌行业标准

绿色食品食用菌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749—2003绿色食品食用菌Green food—Edible mushroom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豆食用菌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栽培和野生的食用菌鲜品和干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009.19 食品中氟的测定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5009.105黄瓜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88蔬菜、水果中甲基托布津、多菌灵的测定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12530 食用菌取样方法GB/T12531 食用菌水分测定GB/T12533 食用菌杂质测定NY/T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658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NY/T939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一般杂质common foreign matters附着在食用菌产品中的植物性物质(如:稻草、秸杆、木屑、棉籽壳等)。

3.2有害杂质(detrimental foreign matters)有毒、有害及其他有碍安全卫生的物质(如毒菇、虫体、动物毛发和排泄物、金属、玻璃、砂石等)。

4.要求4.1产地环境应符合NY/T391的规定。

食用菌菌种场建设规范

食用菌菌种场建设规范

食用菌菌种场建设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929-2014 食用菌菌种场建设规范2014-07-08发布2014-08-08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浙江省种植业管理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浙江省庆元县食用菌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青、潘慧锋、何伯伟、蔡为明、金群力、叶长文。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食用菌菌种场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菌种场主体要求、场区环境、功能布局、设施装备、管理要求、明示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菌种场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169 黑木耳菌种GB 19170 香菇菌种GB 19171 双孢蘑菇菌种GB 19172 平菇菌种GB/T 23599 草菇菌种GB 5007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NY/T 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NY 862 杏鲍菇和白灵菇菌种NY/T 1731 食用菌菌种良好作业规范NY/T 1742 食用菌菌种通用技术要求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3 主体要求应持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符合《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 场区环境4.1 选址4.1.1 场地周边300m之内无规模养殖场、垃圾场和粪便堆积场,无污水、废气、废渣、烟尘和粉尘污染源,50m内无食用菌栽培场、集贸市场。

4.1.2 地势高燥,排水通畅,不易遭受洪涝、台风灾害。

4.1.3 通风良好,水电齐全,交通便利。

DB3205T 196-2011 马铃薯-水稻周年高效生产技术规范

DB3205T 196-2011 马铃薯-水稻周年高效生产技术规范

DB3205T 196-2011 马铃薯-水稻周年高效生产技术规范前言为丰富稻田冬季利用方式、提高经济效益,有效利用秸秆资源,实现规模化农田在保证粮食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土地资源利用率,达到现代农业高产高效的有机统一,根据苏州市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编制了《马铃薯—水稻周年高效生产技术规范》。

本标准编写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本标准由苏州市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苏州市农业科学院(江苏太湖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马铃薯—水稻周年高效生产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马铃薯—水稻周年生产的产量指标、马铃薯生产技术要求、水稻生产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马铃薯—水稻周年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GB 4406 种薯GB 18133 马铃薯脱毒种薯NY/T 496-2010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NY 5010 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NY 5116 无公害食品水稻产地环境条件DB32/T 690-2004 机插水稻软盘育秧技术规范3产量指标马铃薯:每667m2鲜薯产量在2000kg左右。

水稻:每667m2产量在650kg以上。

4马铃薯4.1 产地环境应符合NY 5010规定。

4.2 农药使用准则应符合GB 4285规定。

4.3 肥料使用准则应符合NY/T 496-2010规定。

4.4 栽培技术4.4.1 备种及种薯处理4.4.1.1 品种选择选用抗病、优质、丰产、抗逆性和适应性强,耐寒、耐贮运、商品性好,适应市场需求的早、中熟品种。

如克新1号、中薯5号等。

种薯质量应符合GB 18133和GB 4406要求。

4.4.1.2 种薯规格质量要求种薯表皮光滑,无病薯、烂薯、畸形薯,纯度≥95%,净度≥98%。

DB35-T522.5-2003茶树菇

DB35-T522.5-2003茶树菇

ICS 67.080.20 B 39 备案号:DB35茶 树 菇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产品分类 (2)5 要求 (2)6 试验方法 (4)7 检验规则 (5)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前言本部分为《茶树菇标准综合体》的第五部分,阐述茶树菇产品质量标准的技术要求。

茶树菇标准综合体的其它部分分别是《茶树菇标准综合体体系表》、《茶树菇菌种》、《茶树菇菌种制作技术规范》和《茶树菇栽培技术规范》。

本部分由福建省农业厅提出。

本部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福建省食用菌工作办公室、三明市真菌研究所、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食用菌菌种站、古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郑立威、肖淑霞、上官舟建、黄志龙、张建华、林祖寿、林远崇、林汝楷、蔡金波、陈志。

茶树菇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茶树菇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鲜品和干品的茶树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 35/T 522.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5009.10-1996 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方法GB/T 5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 5009.15-1996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GB/T 5009.17-1986 食品总汞的测定方法GB/T 5009.19-1996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 5009.20-1996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 5009.34-1996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方法GB/T 5009.38-1996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7096 食用菌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 12530-1990 食用菌取样方法GB/T 12531-1991 食用菌水分测定GB/T 12532-1990 食用菌灰分测定GB/T 14876-1994 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 15673-1995 食用菌粗蛋白质含量测定方法3 术语和定义DB 35/T 522.1~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DB 35/T 522.5的本部分。

天然草地饲草生产测定技术规程

天然草地饲草生产测定技术规程

DB41/T 2169—2021天然草地饲草生产测定技术规程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天然草地饲草生产测定的基本任务、样地布设、样方测定、状况评价、工作总结等。

本文件适用于县级以上天然草地饲草生产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1 全国行政区划代码NY/T 635 天然草地合理载畜量的计算NY/T 1579 天然草原等级评定技术规范NY/T 2997 草地分类NY/T 2998 草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天然草地指优势种为自然生长形成,且自然生长植物生物量和覆盖度占比大于等于50%的草地划分为天然草地。

天然草地的类型采用类、型二级划分。

3.2样地指草地生境、类型、利用方式及利用状况具有代表性的观测地段。

3.3样方指样地内具有一定面积的用于定性和定量描述植物群落特征的取样点。

3.4优势种指草地群落中作用最大、对其他种的生存有很大影响与控制作用的植物种。

3.5盖度指样方内各种植物垂直投影的面积覆盖地表面积的百分数。

3.6DB41/T 2169—2021合理载畜量指在一定的草地面积和一定的利用时间内,在适度放牧(或割草)利用并维持草地可持续生产的条件下,满足承养家畜正常生长、繁殖、生产畜产品的需要,所能承养的家畜头数,又称理论载畜量。

3.7图斑指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地貌、土地利用类型基本一致的地块分为一类,并将其勾绘到底图上。

4 样地布设4.1 设置样地应能反映本地主要的饲草种类,在面积较大、分布广泛的区域,能反映主要饲草品种随水热条件变化生长的趋势与规律,在空间分布上宜均匀和交通便利。

4.2 样地应设置在整片草地的中心地带,避免有其他地物。

选定的观测区域应有代表性、一致性,面积不应小于图斑面积的20%,最小面积不小于15 hm2。

DB3205T 197-2011 稻麦秸秆全量还田技术规范

DB3205T 197-2011 稻麦秸秆全量还田技术规范

DB3205T 197-2011 稻麦秸秆全量还田技术规范前言当前,在工业领域等其他途径利用秸秆的消耗量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秸秆全量还田是稻麦秸秆综合利用的最好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秸秆全量还田能解决田间焚烧秸秆带来的污染和危害,又可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但秸秆全量还田过程中仍存在如收割后切碎长度不达标、还田过程不规范等引起的还田质量不高的情况,根据目前稻麦两熟制秸秆还田作业技术应用状况和农艺要求,为提高稻麦秸秆还田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编写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本标准由苏州市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常熟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稻麦秸秆全量还田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稻麦秸秆全量还田的术语和定义、秸秆还田作业前的准备、秸秆还田作业、秸秆还田作业质量、秸秆还田肥水管理要点和安全作业。

本标准适用于稻麦秸秆全量还田。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740 田间开沟机械作业质量NY/T 1411 小麦免耕播种机作业质量DB32/073 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秸秆3.2稻麦秸秆全量还田稻或麦由加装切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收割,经均匀铺撒秸秆等处理后,用农机具一次或多次作业,将秸秆翻埋入土或用土覆盖。

3.3秸秆扩散装置安装在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的切碎装置下方,能扩展切碎装置落下秸秆的幅宽。

3.4秸秆覆盖率作业后埋覆秸秆量占作业前秸秆总量的百分比。

4秸秆还田作业前的准备4.1 对秸秆的要求4.1.1 小麦收获宜用全喂入联合收割机,水稻收获宜用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1.2 联合收割机应带秸秆切碎装置,割茬以上部分秸秆切碎长度应小于10cm。

4.1.3 割茬高度水稻宜小于15cm 、小麦宜小于25cm。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2011年修订食药监保化函[2011]426号_附件全解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2011年修订食药监保化函[2011]426号_附件全解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规定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成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文件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与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各机构和人员职责应当明确。

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

第六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是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应当熟悉保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本规范的实施负责。

第八条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必须是专职人员,并且不得互相兼任。

应当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适应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具有至少三年从事保健食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第九条生产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一)确保保健食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保健食品质量;(二)批准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岗位操作规程并确保严格执行;(三)确保生产记录在提交质量管理部门之前经指定人员审核,生产偏差已经报告、调查、评价并得到处理;(四)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五)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六)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和监督物料的供应商;(七)确保生产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第十条质量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一)审核并放行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二)确保在成品放行前完成对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审核;(三)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四)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规程;(五)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六)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七)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八)监督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情况,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九)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十)确保完成生产和质量内部评审;(十一)审核和监督物料供应商;(十二)确保所有与安全性监测和质量有关的投诉都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和上报;(十三)确保质量管理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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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080B31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 1201—20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省农业科学院食用菌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政辉、黄志龙、廖剑华、林衍铨、蔡丹凤、肖淑霞、陈丹红、谢宝贵、王泽生、杨淑云。

草生食用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草生食用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质量安全要求、栽培场所要求、投入品要求、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控、采收与生产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自然季节下双孢蘑菇、巴西蘑菇、鸡腿菇等3种草生食用菌的安全生产,其它草生食用菌可以借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NY/T 1742 食用菌菌种通用技术要求NY/T 1935 食用菌栽培基质质量安全要求NY 5010-2002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NY 5095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NY 5358-2007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产地环境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草生食用菌自然生长在草本植物残体上的大型真菌。

如双孢蘑菇、巴西蘑菇等。

3.2培养基质由主料如稻草、牛粪等和辅料如尿素、石膏等按一定比例组成的,为食用菌生长发育提供营养的物质。

4 质量安全要求DB35/T 1201—2011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应符合NY 5095的规定,出口的产品还应符合进口国或地区对该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5 栽培场所要求5.1 产地选择应选择生态环境良好,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给排水畅通,周围1000m无工业废弃物、专业畜禽饲养场及垃圾(粪便)等污染源,并且远离公路主干道和人口密集的居民点的场所。

5.2 产地环境空气产地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NY 5010-2002中3.2的要求。

5.3 覆土质量5.3.1 双孢蘑菇、鸡腿菇覆土时,土壤质量应符合NY 5358-2007中3.3的规定。

5.3.2 巴西蘑菇覆土时,土壤中镉、汞最高限量分别为0.1mg/kg和2.20mg/kg。

5.4 栽培场布局应根据不同草生食用菌的生产流程、栽培工艺,结合当地的地形、自然环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进行科学安排。

栽培场的区域划分以方便操作,提高栽培成功率为原则,宜采用分区制栽培模式,生产区和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生活区应严格分开,堆制场地与生产场地应设有阻隔墙。

5.5 前发酵场所根据生产规模须配有相应面积培养料前发酵的场所,地面宜为水泥地,周围挖排水沟。

5.6 菇房5.6.1 应根据不同草生食用菌确定相应的菇房规格,菇房大小要适中,应有利于其科学栽培管理和采收管理。

具有防雨、遮阳、挡风、隔热等基础设施,地面应坚实、平整,给排水方便,通风透气及密封性良好,保证草生食用菌生长对自然散射光的要求。

菇房的门、窗应安装70目防虫网和防鼠钢网。

5.6.2 菇房在进料前应进行消毒。

每100㎡栽培面积的菇房用甲醛2kg熏蒸,密闭24h后,开门窗通风3d~4d,排除废气后即可进料。

老菇房还应及时清料、清洗、凉干,以备下一产季使用。

6 投入品要求6.1 生产用水草生食用菌生产用水包括培养料堆制用水和出菇管理用水,可用自来水、泉水、井水、湖水、山水等,水质应符合GB 5749规定的要求。

6.2 培养基质6.2.1 草生食用菌培养基质应符合NY/T 1935规定的要求。

6.2.2 不同草生食用菌的培养基质的配方各有不同,应根据栽培品种和当地资源情况选择适宜的配方。

培养基质中C/N参见附录A。

DB35/T 1201—20116.2.3 选用的原料如稻草、麦秆等应为新鲜、洁净、干燥、无虫、无霉、无异味。

秆茎较粗、较硬应预先碾压撕碎处理。

6.2.4 秸秆、棉籽壳等农副产品下脚作为草生食用菌安全生产的原辅材料,其作物应在收获之前一个月不能施用高毒农药。

6.2.5 培养基质中不允许添加农药和含有植物激素、植物生长调节剂与成分不清的添加剂。

培养基质中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限量参见附录B。

6.2.6 草生食用菌重金属富集程度与培养基质中重金属含量以及原料配比有关。

6.2.6.1 双孢蘑菇、鸡腿菇培养基质中重金属限量参见附录B。

6.2.6.2 巴西蘑菇培养基质中应选择镉含量低的稻麦草或大型禾本科植物(芦苇、五节芒、象草等);牛粪用量控制在12%以下;或以二元、三元复合肥替代牛粪和过磷酸钙。

6.3 栽培种应从具有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供种单位引进栽培种,不使用种性不清、来历不明的栽培种,其菌种质量应符合NY/T 1742规定的要求。

6.4 化学药剂6.4.1 消毒剂的使用应符合相应使用标准,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消毒剂。

6.4.2 农药的使用应符合GB 4285和GB/T 8321(所有部分)的要求,应使用国家在食用菌生产上登记使用的农药,参见附录C。

7 栽培管理7.1 栽培季节根据草生食用菌不同的栽培品种对环境温度的要求以及气候条件,选择适宜时间进行栽培。

7.2 工艺流程7.2.1 双孢蘑菇与巴西蘑菇工艺流程备料 配料 前发酵 进房 后发酵 播种 覆土 出菇管理 采收7.2.2 鸡腿菇工艺流程装袋 灭菌 冷却备料 配料 前发酵 接种 菌丝培养 出菇管理 采收7.3 备料根据培养基质的配方和栽培规模准备好各种原辅材料。

7.4 配料将按比例配好的各种原辅材料进行预湿,混合均匀后进行堆积。

7.5 前发酵7.5.1 双孢蘑菇DB35/T 1201—2011采用先铺30cm厚的稻(麦)草,交替铺上3cm~5cm厚的牛粪和25cm厚的稻(麦)草,交替铺10层~12层,堆宽1.6m~1.8m,堆高达1.6m左右。

因产地限制需并排堆置时,堆宽1m,堆间预留10cm宽的透气孔道。

稻(麦)草铺放既要疏松、抖乱, 又要扎边切墙,料堆边基本垂直, 铺盖粪肥要求边上多, 里面少, 上层多, 下层少。

从第三层起开始均匀加水和尿素, 并逐层增加,顶层用牛粪粉覆盖, 顶部堆成龟背形,以增加上层压力。

水份掌握在堆好后,料堆四周有少量水流出为准。

尿素建堆时一次性加入,速效氨肥在一翻时一次性加入。

翻堆时应上、下、里、外、生料和熟料相对调位,把粪草充分抖松,干湿拌合均匀,各种辅助材料按程序均匀加入。

注意水分的补给,避免堆料太干或太湿。

通常翻堆间隔时间为4d-3d-3d,含翻堆当天。

三翻后应视堆制时的气温及培养料腐熟程度适当加减堆制时间。

7.5.2 巴西蘑菇参照双孢蘑菇方法,但以大型禾本科植株为培养基质因适当延长堆置时间,翻堆次数为4次~5次。

7.5.3 鸡腿菇7.5.3.1 生料栽培只要经过1次~2次翻堆后即可进行播种。

7.5.3.2 熟料栽培秸秆必须切段,长度小于10cm,建堆时将预湿的草段和麸皮充分混合堆置,2d后翻堆一次,间隔1d~2d后添加已预湿好的棉籽壳或木屑等培养料混合均匀,拌好料后即可装袋,菌袋应符合GB 9687或GB 9688规定,装料完毕应尽快灭菌,灭菌时间和灭菌压力根据不同栽培基质而调整,但须保证灭菌彻底灭菌。

7.6 后发酵(巴氏消毒)巴氏消毒是草生菌最关键的环节(鸡腿菇除外),培养料进房后,关闭门窗,让其自热升温,视料温上升情况启闭门窗,调节吐纳气量,促其自热达 48℃~52℃后引入热蒸汽,控制料温在58℃~62℃范围内维持6h~8h之后压炉火换气降温,继续进行控温发酵。

巴氏消毒期间应有安全提示标志牌。

7.7 培菌7.7.1 整料料温下降后,应根据不同食用菌播种时的温度需求进行整床,上下翻透抖松培养料,均摊于各层。

7.7.2 播种播种的方法应根据不同食用菌的生物学特性有所区分。

双孢蘑菇和姬松茸主要以撒播方式为主,栽培种基质以麦粒为主;鸡腿菇熟料袋栽应在无菌环境中封闭接种,接后扎紧袋口,入库培菌,栽培种基质以麦粒为主;鸡腿菇生料栽培采用层播或穴播为主,栽培种基质以草段或棉籽壳为主。

7.7.3 发菌发菌期间应根据不同食用菌菌丝生长的适宜温、湿度需求进行调控,鸡腿菇熟料袋栽应控制后熟的时间,及时开袋排床覆土。

7.8 覆土DB35/T 1201—2011 7.8.1 覆土含水量不同草生食用菌和不同栽培工艺对覆土的含水量和覆盖方法要求不同,操作时应注意区分。

双孢蘑菇覆土含水量以30%~35%为宜。

鸡腿菇的覆土材料要求腐殖质和沙性土壤含量较多,吸水性稍弱,含水量以23%~28%为宜。

7.8.2 覆土pH值应根据土壤自然pH值和不同草生食用菌对土壤pH值需求区分生石灰的添加量。

用作鸡腿菇覆土的土壤石灰的添加量明显大于双孢蘑菇和巴西蘑菇。

具体参见表1。

表1 不同草生食用菌覆土pH值要求种类 双孢蘑菇 巴西蘑菇 鸡腿菇 适宜pH值 6.8~7.2 7.0~8.0 7.3~8.57.8.3 覆土厚度双孢蘑菇和巴西蘑菇覆土厚度以3.5cm~4.0cm为宜,鸡腿菇覆土厚度以2.5cm~3.0cm为宜。

7.9 出菇管理根据草生食用菌不同品种的特点选择相应的栽培方式,创造适合其子实体生长发育的生态环境,并搞好出菇场所的环境卫生。

7.9.1 湿度管理出菇不同阶段的环境湿度和覆土、培养基含水量应以草生食用菌具体品种的生物学特性而定。

有关湿度管理要求参见表2。

表2 不同草生食用菌湿度管理要求双孢蘑菇 巴西蘑菇 鸡腿菇 含水量 63%~68% 65%~70% 60%~65% 培养期空间湿度 75%~80% 75%~80% 70%~75%出菇期空间湿度 85%~95% 85%~95% 85%~95%7.9.2 温度管理温度要求因不同草生食用菌而异,具体参见表3。

温度的升降可利用自然气候变化或温度调节器等措施进行控制,但应避免温差过大造成的危害。

调温所采取的方法必须卫生、安全。

表3 不同草生食用菌温度管理要求双孢蘑菇 巴西蘑菇 鸡腿菇菌丝生长适宜温度 23℃~26℃ 22℃~23℃ 23℃~26℃ 出菇适宜温度 17℃~19℃ 18℃~21℃ 16℃~20℃DB35/T 1201—20117.9.3 通风管理通风管理必须依照草生食用菌具体品种的生物学特性对温度、湿度和CO2浓度需求而定,注意避免通风过强或不足而导致的生理性病害。

7.9.4 光线管理光线强度必须控制在不同草生食用菌对光线需求的范围内,具体参见如表4。

可以利用自然光、人工光照或两者相结合来实现,以散射光为主。

表4 不同草生食用菌对光线要求双孢蘑菇 巴西蘑菇 鸡腿菇 菌丝生长阶段 黑暗或弱光环境 黑暗或弱光环境 黑暗或弱光环境 出菇阶段 ≤500Lx ≤500Lx 500Lx~800Lx8 病虫害防控病虫害的防控以预防为主,应从抗病虫品种选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加强管理等多途径达到防控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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