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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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公司合作协议书

人保公司合作协议书

协议编号: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鉴于甲方从事保险业务,乙方愿意与甲方开展合作,共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 乙方同意作为甲方在_______地区的保险代理,负责甲方在该地区的保险业务推广、咨询、承保、理赔等工作。

2. 甲方同意将乙方作为其保险业务的合作伙伴,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宣传资料、业务流程指导等。

3. 双方共同制定并实施保险业务发展规划,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共赢。

二、合作期限1. 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 本协议期满前_______个月,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如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应提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1)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支持和培训。

(2)保障乙方在合作期间获得合理的业务提成。

(3)对乙方在合作期间所获得的客户信息进行保密。

2. 乙方权利与义务:(1)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保险业务,确保业务质量。

(2)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3)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四、费用及提成1. 乙方在合作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如差旅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提成比例,从其代理的保险业务中提取提成。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对本合作协议内容、业务信息、客户信息等予以保密。

2. 本保密条款在合作协议终止后仍具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5年保险战略合作协议

2025年保险战略合作协议

保险战略合作协议背景近年来,保险业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高服务质量,保险公司不断开展合作,加强公司间的战略合作。

保险战略合作协议便是这种合作方式中的一种,其主要目的是在预算范围内提供最大保险覆盖范围和最好的保险保障。

协议内容合作范围本协议适用于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保险业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两家公司共同开展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服务等。

2.两家公司共同推广和宣传保险产品,扩大保险市场占有比例。

3.对彼此的保险产品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提高保险业务水平。

4.在必要时,两家公司可以共同开展技术合作、信息共享等。

5.双方根据需要可以在协议签订后,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业务拓展。

合作条件1.A公司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具备相应的保险从业资格;2.B公司同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并具备相应的人才和技术实力;3.双方要保持及时沟通,充分了解对方合作需求和合作意向,积极协商解决问题;4.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拟定合作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执行;5.如合作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当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到期自动终止。

如果需要续签,应在到期前三个月开始洽谈。

合作方式A公司和B公司的保险战略合作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或多种方式:1.互相销售对方的保险产品,并在销售协议中约定分成比例和须知内容;2.两家公司共同开展保险产品研发,在产品策划、市场推广和服务等方面协调一致;3.对彼此的客户资源进行共享,做到线上线下对接,提高销售和服务效率。

合作模式A公司和B公司的保险战略合作可以采用以下模式之一或多种方式:1.多种保险产品开发和销售合作;2.线上保险销售渠道合作;3.保险代理人合作;4.金融平台合作;5.专项保险服务合作等。

协议履行本协议必须严格履行,合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到下列问题,本协议可能被取消:1.对方未能遵守协议内容和合作方式;2.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不良商业行为;3.在合作期间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恶意竞争。

中国人保集团合作协议书

中国人保集团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甲方:中国人保集团乙方: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保险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保险范围及保险费1. 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保险产品,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等。

2. 乙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保险合同。

二、保险期限1. 保险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 保险期满后,乙方如需续保,应提前__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请。

三、保险理赔1. 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的,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理赔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

对于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的事故,甲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理赔款项。

四、合作期限1. 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 合作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敏感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2. 保密期限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至合作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六、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双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保险合同及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七、争议解决1. 本合作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在履行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1.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中国人保集团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与人保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与人保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与人保合作协议合同范本《合作协议》甲方(合作方):公司名称:[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代表姓名]地址:[甲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人保公司):公司名称:[人保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代表姓名]地址:[乙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一、合作范围1. 甲方将其[具体业务或项目]的保险需求委托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人身保险等。

2.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为甲方提供定制化的保险方案和优质的保险服务。

二、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

合作期满前,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X]年。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 权利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保险服务。

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

2. 义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如实向乙方提供与保险相关的信息和资料,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配合乙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 权利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制定保险方案和确定保险费率。

有权对甲方的保险标的进行风险评估和检查。

2. 义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出具保险单、履行保险赔偿责任等。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与甲方合作相关的信息。

定期向甲方提供保险服务报告,汇报保险业务的进展情况。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根据乙方制定的保险方案确定,具体金额以保险单为准。

2. 甲方应在保险单生效前,将保险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3.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对已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理赔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理赔资料。

2. 乙方应在收到理赔资料后的[X]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做出理赔决定。

3. 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乙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赔偿责任。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附件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北京二〇一四年九月—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甲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 号乙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西路28 号—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充分协商,为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保险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总则(一)甲方视乙方为重要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优先推荐乙方作为其重点优势产业客户的业务合作伙伴及选择乙方提供的各类保险金融服务。

乙方视甲方为重要客户之一,并根据甲方发展规划,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乙方的服务资源,优先为甲方提供全方位、便捷优惠的保险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其发展。

(二)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需由甲方系统和乙方系统另行签订业务协议,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

甲方系统包括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其本级企事业单位和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其下属单位,乙方系统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二、合作内容(一)“三农”服务合作甲、乙双方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和经验,互相支持对方拓展服务领域和内容,共同打造“三农”服务综合平台。

甲方利用其流通网络优势,积极支持乙方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保险金融服务。

乙方发挥其专业优势,积极支持甲方探索开展农村互助保险业务。

乙方下属公司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农商业保险时,积极推介甲方系统的产品和服务。

甲、乙双方—3—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对保险金融创新的政策支持,积极开发推广符合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保险金融产品。

与人保合作协议合同协议书

与人保合作协议合同协议书

与人保合作协议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标题:与人保合作协议合同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乙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鉴于甲方愿意与乙方建立合作关系,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1.1 甲方同意将其业务范围内的保险业务委托给乙方承保;1.2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保险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1.3 双方同意共同推广保险业务,扩大市场份额。

第二条 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合作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第三条 业务结算3.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服务费用标准,向乙方支付保险费;3.2 乙方应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支付保险理赔款项;3.3 双方应就合作期间的广告宣传、业务培训等费用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

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敏感信息,双方应对此类信息予以保密;4.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作协议的内容及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4.3 双方因履行本合作协议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策略等,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2 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7.2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黑龙江省人保合作协议

黑龙江省人保合作协议

黑龙江省人保合作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和规范黑龙江省人保集团与相关合作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保险行业的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协议背景为了进一步推动黑龙江省的保险事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黑龙江省人保集团决定与合作方展开合作。

本协议将确立双方的合作方式、责任分工和目标追求,促进合作共赢。

三、合作内容1. 业务合作双方将在以下领域开展业务合作: - 保险产品开发:共同研发和推广适应黑龙江省特点的保险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 渠道合作:合作方将与黑龙江省人保集团共享渠道资源,拓展销售网络,共同开拓市场份额。

- 数据共享:双方将共享客户数据,实现数据融合和风险管理,提高业务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2. 技术支持合作双方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技术支持合作: - 信息技术:合作方将为黑龙江省人保集团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包括系统开发和维护,数据管理和分析等方面。

- 互联网应用:合作方将协助黑龙江省人保集团在互联网保险领域进行创新和拓展,提升用户体验和服务质量。

3. 培训与人才交流合作双方将开展以下合作: - 培训合作:合作方将为黑龙江省人保集团员工提供相关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 人才交流:双方将定期开展人才交流活动,促进人员间的学习与合作。

四、合作机制1. 合作机构黑龙江省人保集团将设立专门机构统一管理与合作方的业务合作和技术支持。

2. 工作流程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将建立高效的工作流程,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 - 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 - 合同签订和履行流程 - 业务协调和沟通流程 - 问题解决和风险管理流程3. 合作评估与改进双方将定期对合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合作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五、保密条款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需遵守保密协议,保护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未经协议另一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合作期限和终止1. 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保险公司战略合作协议范本7篇

保险公司战略合作协议范本7篇

保险公司战略合作协议范本7篇篇1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具有共同的发展愿景和良好的合作基础,为加强双方在保险领域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合作背景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甲乙双方充分认识到在保险业务领域的合作潜力。

双方具备各自领域的优势资源,通过深度合作,共同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共同发展。

二、合作目标1. 在合作期间内,双方共同推动保险业务的全面发展,提高保险市场的覆盖率。

2. 借助双方资源和平台优势,共同开发创新保险产品,满足客户需求。

3. 提升客户服务体验,优化保险服务流程,树立行业合作典范。

三、合作内容1. 资源共享:双方互相分享各自的优势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源、渠道资源、数据资源等。

2. 产品研发:双方共同研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共同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3. 客户服务:双方共同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4. 市场营销:双方互相支持市场营销活动,共同开展联合营销活动,扩大市场份额。

5. 技术支持:双方互相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推动保险业务的数字化转型。

6. 培训交流:双方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交流,提升团队专业能力,促进合作深度。

四、合作模式1. 成立专项合作小组: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合作事宜,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2. 定期会晤:双方定期举行会晤,就合作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进行沟通和交流。

3. 签署备忘录:对于重要合作事项,双方可签署备忘录,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4. 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作年限],到期后可经双方协商续签。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获取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六、违约责任1.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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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济南市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山东东洲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08 年11 月26 日
战略合作协议甲方:济南市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东洲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业务合作范围
1、乙方对济南本地销售客户进行新车保险介绍或续保时首推甲方的保险。

甲方每年度末根据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规模以及承保质量给予乙方不同的优惠政策。

2、甲方有义务对山东省内的宝马事故车辆首推乙方进行拆检维修。

3、乙方协助甲方开展保险事故车辆的拆检定损工作。

4、在山东省内出险的大事故车(维修费10 万元以上)如无法行驶,乙方可提供免费的拖车服务将车辆拖至乙方。

5、根据双方业务需要,适时开发其他增值服务项目。

二、业务合作事项
1、乙方由专人负责配合甲方开展保险服务工作,做好保险事故车辆的接收、保管工作,保证修复质量。

2、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甲、乙双方应做好维修工时、维修方式、配件价格及配件订货等主要事项的沟通和统一。

双方商定,乙方按照德国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颁布的特许经销商售后服务价格标准提供投保车
辆发生保险事故后所涉及的维修配件价格以及维
修工时标准,并负责及时更新上述价格标准以便甲方迅速核定损失,减少误差。

3、甲乙双方及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保险事故车辆损失协商一致,在
《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上签字或盖章后,乙方开始进行维修。

当维修过程中发现因保险事故导致的但在《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中未被列明的损失项目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进行复查,经甲方委派的服务人员确认后予以补充,否则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损失项目及金额。

维修工时一经有关各方签字或盖章后不得更改。

4、甲乙双方建立定期的走访、联系制度,及时处理业务合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补充完善业务合作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

5、职能部门于每月25 日互报赔案的处理情况、应领赔款、保险事故车辆的修复进度、客户意见反馈等事宜。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共同维护双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不得做任何有损于对方或客户利益的事情。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其服务标准和承诺,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保证最大限度的给予乙方提供有利条件,以促进客户服务水平的提高。

2、甲方利用全国统一服务专线电话95518 为乙方客户提供宣传及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

3、乙方提供配件、工时价格标准,甲方确认并作为定损计算标
准。

具体定损项目由双方协商。

4、甲方收到乙方齐全的索赔材料后,在索赔金额无异议的情况下,必须在服务承诺的工作日内赔付乙方。

5、甲方在接到乙方报案电话后,市区内应在三十分钟内到达事故现
场,郊县应在1 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其服务标准。

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接受甲方在车险业务承保、现场查勘、损失核定和理算工作方面的技能培训。

3、乙方在承修事故车辆时,必须严格按照汽车维修行业质量管理的标准,确保保险事故车辆的维修质量,维修时所需更换的零部件使用合格正规配件。

4、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保险事故车辆更换零部件残值处理工作。

5、乙方负责为甲方指定的笔记本电脑安装和定期更新德国宝马售后服务部最新的配件和工时价格查询系统,并对甲方人员提供查询所需的必要培训,上述查询系统的所有权属于德国进口宝马售后服务部,甲乙双方均没有任何处置权,甲方需确保该系统仅用于乙方正在定损的车辆的查询和核对,对除此以外的人和用途,无论甲方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乙方均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四、送修优惠条款
1、事故车的拆装工时按照所更换配件总价格的11%收取。

2、3,5,7 系的大事故车辆如达到全车喷漆的标准,则工时费
按照15000元/辆收取(不含拆装费)。

如无需更换配件只需要喷漆,则单独收取拆装费。

3、整形、钣金、喷漆、切割按照宝马系统中工时费用的7折收取。

4、配件价格给予8.8折优惠。

5、配件的修换标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在不能够保证质量、安全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拆检及估价费6000元/辆。

达不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如客户要求将车辆拖走不在乙方维修,则乙方要收取总费用的10%作为拆装估价费。

按照以上维修标准进行维修的车辆,乙方将开具维修发票。

五、争议管理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处理。

六、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执行中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2008年________ 月_______ 日至2009年月
___ 止。

八、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中途协商终止本协议,但须提前
30天书面通知到对方。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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