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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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福建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提高我校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与管理(一)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组织协调,各学科组织招生学院实施具体工作。

学校成立校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全校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查。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由本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院研招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成员名单上报研招办备案。

各招生学院同时需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查。

(三)各招生学院成立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考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

复试考核小组制定本学科或专业复试具体方案,并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

(四)各招生学院应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以及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的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机电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机电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机电工程学院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齐全。

.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

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岳文辉副组长:郭迎福毛征宇成员:岳文辉邓朝晖郭迎福毛征宇郑海祥黄良沛伍济钢戴巨川宾光富伍俏平三、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长:郭迎福成员:伍济钢郑海祥毛征宇四、复试专家组岳文辉,毛征宇,邓朝晖,刘德顺,陈安华,彭佑多,郭迎福,胡忠举,李学军,胡斌梁,李鹏南,胡小平,赵前程,黄良沛,文泽军,尹喜云,时彧,彭成章,付国红,李会强,伍济钢,万步炎,刘厚才,王振生,杨书仪,王广斌,何宽芳,罗柏文,蒋玲莉,陈立峰,刘繁茂,邓孔书,戴巨川,伍俏平,康辉民,宾光富,沈意平,蒋勉,金永平,冯和英,肖冬明,程辉,张光业,杨国庆,凌启辉,万林林,朱必武,李树健,邓辉,蔡志华,郭勇,牛秋林,王宪,李时春,李敏,刘伟,唐思文,陈海锋,杨大炼,王佳亮,陈冰,周炜, 李洪周,郭帅平,谷金良,孙富建,苏飞,彭延峰,龚俊,高帅,肖罡,姜永正,唐皓,李桂兵,汪国胜,全伟才,安颖,龙东平,张红波, 周志华,高贵兵五、调剂工作及调剂生的基本要求、校内外调剂复试考生必须在复试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填写调剂申请,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未在招生系统办理登记手续并确认的调剂无效。

、凡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2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案〔〕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案厅〔〕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案厅函〔〕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号)等文件,以及教育部、湖北省招办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不断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特制定《化材学院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复试的相关程序(一)资格审核时间:月日::地点:号楼化材学院一楼大会议室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①年(普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份。

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②往届毕业生、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份,国家不承认的毕业证书,复试时不予认可(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毕业证书遗失的,原发证单位颁发的“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专)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报告不论是年(普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往届毕业生、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均须交验经国家权威机构验证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的“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栏目,按步骤生成位在线验证码,利用计算机自行打印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具体查询方法见该网站公告。

南京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南京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南京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高生源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和录取的基本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2、加强研究生招生管理,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组织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和录取的实施,并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开展工作。

学校和各单位建立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2、各单位按学科(或专业)选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考核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人员名单在复试前不得对外公布。

各单位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各单位根据学校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程序、方式、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40%-50%)、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标准一致。

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后在研究生院和单位网站公布。

三、招生计划和复试线1、招生计划的确定。

学校根据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综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公布的2019年公开招考计划以及各单位生源情况、培养条件等,确定各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doc

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doc

江苏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一、招生计划二、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所报考学科门类最低复试要求。

三、第一志愿复试考生的工作程序(一)复试和录取的日程安排(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3月24 日8点开始;笔试地点:泉山校区22号楼401,402,403室。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1.专业综合面试3月24日下午(13:30开始):基础数学专业和计算数学专业在静远楼1518室;应用数学专业在静远楼1512室;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统计学专业和应用统计专业在静远楼1508室。

3月24 日晚上(18:30开始):学科教学(数学)A组在静远楼1518室、B组在静远楼1512室、C组在静远楼1519室。

3月25 日上午(8:00开始):学科教学(数学)A组在静远楼1518室、B组在静远楼1512室、C组在静远楼1519室。

2.外语听力、口语面试3月24日、25日,根据安排考生分别到1513和1516进行英语口语、听力面试(24日下午13:20开始,晚上18:20开始;25日上午8:10开始)。

3.面试程序(1)3 月24 日下午13:00,各专业考生在静远楼1506室集中签到,宣读面试规则后休息等候面试;面试结束后请立即离开面试区。

3 月24 日晚上18:00,各专业考生在静远楼1506室集中签到,宣读面试规则后休息等候面试;面试结束后请立即离开面试区。

3 月25 日上午8:00在1508室集中宣读面试规则后休息等候面试;面试结束后请立即离开面试区。

(2)复试专家小组全体成员3 月24 日下午13:10在1512室集中,领取相关材料,13:30在指定地点开始面试。

晚上18:10在1512室集中,领取相关材料,18:30开始面试。

3 月25 日上午8:00在1512室集中,领取相关材料,8:30开始面试。

4.面试内容(1)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由各单位复试专家小组负责。

XX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模板】

XX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模板】

XX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9] 9号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 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工作原则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学意愿,又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等方面的需要。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组织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由研究生院负责,监督工作由监察处负责。

各院(系)、深圳校区与威海校区的复试及录取工作须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进行。

各院(系)、校区还须设立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院(系)、校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三、录取规模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确定的招生计划基础上,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各单位的录取规模。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模进行录取,但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节本单位内各学科的招生数量。

四、复试工作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复试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1.复试线有关复试线的说明:(1)学校复试基本线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各学科应在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线要求后续见学校的有关通知。

(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复试录取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保证录取考生的质量。

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专业知识与能力的考核,同时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和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

(四)坚持以人为本。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1、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监督小组的工作职责。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具体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过程,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2、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监督小组的成员名单。

(1)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伍立峰成员:崔冀文、陈卫东、狄野、王伟林、吴晓洵秘书:隋彦(2)复试录取监督小组成员为:组长:严大银成员:季海军、朱永明、陈超、仇伟3、复试比例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

4、复试人选一志愿上线考生,获得破格资格和调剂资格的考生都可参加复试。

具体见复试名单。

5、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复试安排(1)复试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26日上午9:00到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进行复式报到。

报到程序详见《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

厦门大学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模板】

厦门大学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模板】

**大学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学院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以及学院相关领导组成。

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

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 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 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为了加强复试录取的巡视和监督工作,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导组成。

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本院内的复试录取工作。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

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复试的要求与程序1、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大学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参加复试人员的初试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学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单科和总分都要达到)。

2、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检查:(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大学招生办网页:*** 下载);(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准考证(若遗失可登陆研招网补打);(6)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8)体检表(须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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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顺利完成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安排
1.3月18日下午16点前,院(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研招办审核(含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名单、招生计划安排、复试线及要求、差额比例、复试名单、录取及评定奖学金办法、复试安排、考生报到及面试要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随后在单位公告栏及网页公布并通知考生。

另需报送:(1)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2)生源余缺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日期具体时间
非文学院考生
3月
22日
8:30-11:30青岛校区
南教100号教室14:30-17:00
文学院考生
3月
29日
8:30-11:30青岛校区
文理楼358房间14:30-16:00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在3月22日上午8:30-11:30办理报到手续,下午进行专业课笔试。

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报到流程:进入复试的考生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基本素质测试--凭加盖研招办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到学院报到。

3.网上缴费
所有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21日下午16:00之前网上缴费,缴费通道将于3月21日下午16:00关闭。

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已缴费者校内调剂复试不再收费。

4.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应届生为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

(2)网上报名时被系统提示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报考登记表。

(4)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招生目录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报考学院。

(5)政审表(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送交报考学院。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

5.体检:由校医院负责,体检每人缴纳现金60元,自备零钱;
体检时间
体检人员日期具体时间
3月24日
7:30-12:00
报考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石油工程学
院、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
学院、理学院的考生
13:00-17:00
报考机电工程学院、储运与建筑工程学
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
育教学部的考生
3月31日7:30-12:00文学院考生
(1)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自行下载带本人照片的《体检表》,照片由校医院核实盖章。

(2)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喝酒、清淡饮食。

(3)体检不合格者,一周内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即可。

二、复试内容与工作要求
1.复试主要内容: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等;各环节纪律以及阅卷要求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复试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实行百分制。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MBA、会计硕士考生复试办法由经管学院制定报研招办审核后公布。

4.素质测试:考生本人登录指定系统完成测试并按时提交。

5.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
专业课笔试地点日期具体时间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
3月
22日
14:00-16:00
青岛校区
讲堂群南堂
除会计硕士、工程管理、MBA专业之外的考生
3月
22日
19:00-21:00
青岛校区
讲堂群
由各学院(部)组织实施并安排具体考场。

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盖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6.政治理论科目笔试:
参加人员:会计硕士、工程管理、MBA等专业的考生
时间:3月22日晚上19:00-21:00,地点:南教(考务组南教110)。

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并安排具体考场。

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盖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院(部)负责,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

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7.面试:由院(部)负责,要求如下:
(1)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2)精心设计面试内容和形式,每位考生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面试中进行,每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面试成绩比例不少于10%。

面试内容要侧重对专业能力及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专业学位还应注重考查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并应审核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作为复试参考)。

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各院(部)应严格规范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各院(部)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3)面试前评委名单严格保密;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
要求及标准一致,评委在复试前抽签分组,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面试现场;评委在面试当场独立打分,不在现场的评委不得打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填写复试录取登记表并完备签署意见,复试材料应妥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待复试结束后交研招办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修改;音像材料由院部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督查小组负责人、复试组长签字后交研招办封存,存放时间不少于三年。

(4)组织学工干部或导师等对复试考生进行政审和面谈,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治学态度、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方面。

思想品德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各院(部)再次核查考生信息和报考条件,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不相吻合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复试录取。

三、录取
1.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总成绩=(初试总分/系数)×(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
其中,系数按初试卷面: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权重为30%—50%,由各学院自定,须提前予以公布。

2.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方向)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招办。

3.院(部)于3月29日前网上公示复试结果,4月9日前将各类拟录取名单(含候补名单)、复试录取登记表、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书、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有关纸质表格及音像材料报研招办,并提交复试专家信息材料、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录取信息等。

4.院(部)应认真答复考生质询。

考生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应责成复试小组复议,并由院(部)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5.4月19日前,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含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信息),提交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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