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和格式的区别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一、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和格式的区别党的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文主题词表》,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以下简称《国标》)和《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进行公文处理工作(一)文种的区别。
党的机关有14个主要文种,行政机关只有13个文种,其中“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9个文种相同,党的机关有“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等5个独特文种,行政机关有“命令、公告、通告、议案” 等4个独特文种(注1)。
“意见”和“会议纪要”等文种使用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公文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文种,党的机关公文有时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有时将其文种与“通知”文种合并使用(注2)。
(二)秘密等级标识位置的区别。
《办法》规定: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条例》规定:公文序号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公文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公文序号下方(版心左上角第2行)。
两者所处的位置截然不同。
(注3)。
(三)紧急程度级别的区别。
对紧急公文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略有区别;对紧急电报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行政公文的紧急程度无“特提”级别(注4)。
(四)版头和发文机关标识称谓和格式的区别。
公文的红色反线以上部分,党的机关称为“版头”,行政机关称为“发文机关标识”。
《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及其组成部门的公文版头格式,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的规定与《办法》的规定基本一致;《条例》中规定的《中国共产党x x委员会(x x)》版头格式,用括号内打印文种名称代替“文件”二字,例如“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文件”、“中国共产党x x厅党组(报告)”,而行政机关的公文无此规定和用法。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解读

第一节 公文格式概述
二、公文格式的种类:
根据公文载体的不同,分为文件格式、信函格 式、电报格式、命令格式、纪要格式等。
文件格式
信函格式
电报格式
命令格式
纪 要 格 式
第一节 公文格式概述
三、公文格式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 公文的通用格式
一、版头部分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2行位置,居中排布。 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年份用全称4位,用六角 括号〔 〕 括入;发文顺序 号不编虚位,不 加第字。 上行文发文字 号标识在发文机 关之下居左空 1字。
第二节 公文的通用格式
一、版头部分
6.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这 时发文字号标识在发文机关之下居左空1字,签发 人姓名平行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 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标注。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
排在版心左上角份号之下;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 字。
第二节 公文的通用格式
一、版头部分
3.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 别标明“特急”、“加急”。
电报格式的公文紧急程度分为四级,从急到 缓依次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 心左上角; 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 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 下分行排列。
版头:份号、密级和保 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 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 发人。
主体:标题、主送机关、 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 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 附注、附件。
版记:抄送机关、印发 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
机关公文文种及格式

机关公文文种及格式一、公文的概念及属性公文:一般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各种公务时使用的书面文字工具。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有5个共同的属性:一是策令性;二是程式性;三是专任性;四是时效性;五是作者与阅者的特定性。
二、机关公文种类公文是一个独立的文体,由若干具体的公文组成,由于具体的公文性质有别、用途不同,故为每个具体的公文规定了专门的名称,一般将这种具体的公文名称称为文种。
党政机关有15种: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三、近似文种辨析(一)决议和决定。
近似在“决”字上,均属决策性文件,都是下行文。
不同点:决议必须经过会议集体讨论并表决通过;决定则不一定,可以由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也可以由机关直接做出。
(二)公告和通告。
近似在“告”字上,均属告知性文件,均可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公开发布。
不同点:制发者、发布内容、公布的范围不同。
(三)通知和通报。
近似在“通”字上,均属告知性文件,都是下行文。
不同点:通知是知照性文件,则重于直提要求、明确界限、知道办理;通报是陈述性文件,则重于说明介绍、陈述情况,有指导性通报(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情况性通报(不提任何要求)。
(四)函和便函。
近似在“函”字上,二者适用、内容没用实质区别。
不同点:函是法定公文文种之一,在行文时必须具备法定公文的标印格式;便函即简便的书信,不是法定公文文种,没有特定的标印格式,有抬头、正文、落款、日期即可。
(五)请示和报告。
均属上行文,不同点:功能作用、适用范围不同。
四、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18要素组成。
公文写作的种类和格式

公文写作的种类和格式一、公文的种类:公文处理是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党的机关公文主要有14种: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决议”文种适用于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决定"文种适用于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意见"文种的适用范围是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用于发布党的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报告”用于向上极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函”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二、公文的格式:1.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
2."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或者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
联合行文,版头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并用联署机关名称。
在民族自治地方,发文机关名称可以并用自治民族的文字和汉字印制3.份号是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标注于公文首页左上角。
公文种类及公文格式

公文种类及公文格式行政公文种类和公文格式一、公文种类行政公文主要有十三种,分为上行文(含报告、请示)、平行文(函、议案)、下行文(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意见、会议记要)。
1、命令(令)适用于县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做出特殊贡献、取得卓越成绩的有关单位及人员。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部门不适用此文种。
2、决定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励做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及个人,惩处有关单位及个人,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向国(或企事业)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4、通告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公布社会(或企事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通知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6、通报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表彰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人员,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7、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报告中不应加有请示内容。
8、报告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报告中不应加有请示内容。
报告是陈诉性的、上级无须回复。
9、请示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请示是陈请性、审批性的,上级机关必须批复。
10、批复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11、意见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方法。
党政机关公文标准格式(最新版)-党政机关新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二、公文格式
❖ 等一下还将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与《国家行政机关公 文格式》(GB/T9704—1999)所规定的新 的变化和细节作详细讲解。这里先大概提一 下不同的地方。
❖ 1. 取消了主题词。
❖ 2. 对需要标明文件份号的要求不同:《办法》 要求:“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 明份数序号。 《条例》要求:涉密公文应当 标注份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5. 正文、页码。《条例》要求:正文,公文的主体, 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办法》对此未作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已经有了 。
❖ 6.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条例》和 《办法》对此要求变化较大,等一下再详细讲解。
❖ 7. 使用文字及标准。《条例》要求:公文使用的汉 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 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 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办法》 要求: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 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 排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条例》全文共8章42条
❖ 第一章 总则:目的、适用范围、概念、负责 机关等
❖ 第二章 公文种类:明确了15种党政机关公文 文种
❖ 第三章 公文格式:对公文的格式作出规定。 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 2012)作了详细规定。
❖ 第四章 行文规则:行文的原则和规定等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3. 紧急公文区分。《条例》要求:紧急公文 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办法》 要求: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电报 是一样的。
公文种类及其主要区别

公文种类及其主要区别公文是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为了办理公务事宜而编写的具有公开性、正式性、权威性的文书。
公文种类繁多,每种公文都有其特定的格式和用途。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公文种类及其主要区别。
1.公告:公告是为了向公众宣布其中一事项或政策而发布的文件。
公告通常以简短明确的语言表达,并同时公开在公共场所或媒体上。
公告的主要特点是信息准确、公开透明,旨在告知公众重要的事项或通知。
2.通知:通知是以特定形式通报其中一事项的一种公文。
通知一般由上级机关或组织向下级机关或个人发布,内容涉及工作、活动、会议、奖惩等方面。
通知的主要特点是明确、具体、操作性强,旨在确保信息传达到相关人员,并要求其按照通知内容进行相应工作或活动。
3.通报:通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或群体发布的一种公文,通报的内容一般包括工作情况、表扬激励、处罚惩戒等方面。
通报的主要特点是宣布重要决策或相关情况,向下属单位或群体传递上级的指示和要求,以便组织内部各级单位间的信息交流和工作衔接。
4.决议:决议是团体组织或机关会议上作出的正式决定的文书形式。
决议一般由与会人员经过讨论、表决后形成,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条令性,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执行。
决议的主要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对于组织内部工作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
5.报告:报告是对其中一事物或一段时间工作进行总结和说明的文书。
报告可以是个人撰写的工作汇报,也可以是机关或组织对项工作的研究或调查结果的总结。
报告的主要特点是详实、客观、准确,以提供资料、分析问题或向上级汇报为主要目的。
6.建议:建议是指对其中一问题或事物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的文书。
建议通常由专业人员、研究者或普通公民提出,用于为决策机构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建议的主要特点是灵活、多样化,以积极推进决策和规划的制定为目的。
以上只是公文中的几种常见类型,公文种类众多,每一种都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写作方法。
不同的公文种类在内容、格式和用途上都有所区别,但都是为了协调、推进公共事务、确保组织内部工作顺利进行而编写的重要文书。
公文的种类及各个文种的简要格式说明

公文的种类及各个文种的简要格式说明第一篇:公文的种类及各个文种的简要格式说明公文的种类与简要说明(13种)公文的种类简称文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修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种类主要包括: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公文作为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联系和处理各级机关公务的工具,体现着组织的意志,表达着组织的主张,显现着组织活动的行为目的。
因此,公文的种类和体式取决于公文的性质和公务活动的内容与方式。
不同的文种反映着公文不同的内容与作用。
各机关在拟制公文时,必须从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本机关的职权范围、所处地位与发文目的,正确使用文种。
在机关单位,除了应用公文之外,经常用到的还有常用文书。
常用文书包括:计划类、总结类、讲话类和信息类等。
通告一、通告的概念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二、通告的特征(一)用于宣布一般性事项,有别于公告宣布重大事项。
(二)通告只在国内一定范围内公布,有别于公告向国内也向国外公布。
(三)通告可以由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业或事业单位发布,有别于公告只能由地位较高机关发布。
(四)通告不写抬头,无主送单位。
三、通告的种类周知类通告。
主要是使受文者了解重要情况、重要消息。
因此文中不提直接的执行要求。
执行类通告。
主要向受文者交待需要遵守、执行的政策、措施以及其他行为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力。
四、通告的写作格式通告由标题、正文、发文机关和日期等部分组成。
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
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使用发文机关加文种、事由加文种或只写“通告”二字。
正文由缘由和通告事项两部分组成。
缘由为发布通告的原因和根据,事项为须知和遵守的内容。
用“特通告如下”转承连接。
通告事项是面对大众的,应简洁明了,叙述清楚,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结尾部分可提出要求、希望,并用“特此通告”作结。
有时也可不写,形式比较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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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和格式的区别党的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文主题词表‣,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以下简称•国标‣)和•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进行公文处理工作1、文种的区别。
党的机关有14个主要文种,行政机关只有13个文种,其中“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9个文种相同,党的机关有“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等5个独特文种,行政机关有“命令、公告、通告、议案”等4个独特文种(注1)。
“意见”和“会议纪要”等文种使用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公文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文种,党的机关公文有时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有时将其文种与“通知”文种合并使用(注2)。
2、秘密等级标识位臵的区别。
•办法‣规定: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条例‣规定:公文序号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公文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公文序号下方(版心左上角第2行)。
两者所处的位臵截然不同。
(注3)。
3、紧急程度级别的区别。
对紧急公文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略有区别;对紧急电报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行政公文的紧急程度无“特提”级别(注4)。
4、版头和发文机关标识称谓和格式的区别。
公文的红色反线以上部分,党的机关称为“版头”,行政机关称为“发文机关标识”。
•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及其组成部门的公文版头格式,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的规定与•办法‣的规定基本一致;•条例‣中规定的•中国共产党xx委员会(xx)‣版头格式,用括号内打印文种名称代替“文件”二字,例如“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文件”、“中国共产党xx厅党组(报告)”,而行政机关的公文无此规定和用法。
党政机关及其组成部门的上行文版头(发文机关标识)尺寸的区别:党的机关及其组成部门的上行文与下(平)行文版头尺寸完全一致;行政机关的上行文和下(平)行文的版面尺寸不一致,上行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80mm,下(平)行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25mm(注5)。
5、签发人姓名排列位臵的区别。
两个党的机关联合上报的公文,签发人姓名位居一行,主办机关的签发人姓名居前,协办机关的签发人姓名居后,三个及其以上党的机关联合上报公文的签发人姓名的排列顺序是先左右、后上下;两个以上行政机关联合上报的公文,签发人姓名各占一行,上下排列,主办机关的签发人姓名居第1行,协办机关的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机关签发人之下按照发文机关依次排列(注7)。
6、红色版线的区别。
党的机关公文的红色版线中间印制一颗红色五角星,而行政机关公文的红色版线是一条红色直线(注8)。
7、公文标题的区别。
党的机关印发规章类公文时,公文的标题中经常使用书名号等标点符号,•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和书籍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注9)。
8、转发公文的格式区别。
党的机关及其办公室转发下级或其他机关公文时,时常将其他机关的公文标题全文照转,外加书名号,放臵公文的标题之中,将被转发公文的机关名称作为标题内容,居公文标题之首或其中,用二号宋体字,被转发公文发文日期的数字用阿拉伯数码,居标题之下的括号内,居中排列或居正文之后;行政机关及其办公室转发下级机关或其他机关或部门的公文时,要求将其标题内容择要作为公文标题的事由,被转发公文的机关和部门的名称不作为标题内容,将其放臵标题之下一行,用三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列;发文单位名称与其发文日期位居之标题之下一行,外加圆括号,居中排列(注10)。
9、印制主送机关名称的区别。
党的机关公文“决定”和“意见”等文种不印制主送机关名称;行政机关公文的“决定”和“意见”文种有的印制主送机关名称(注11)。
10、正文格式的区别。
党的机关使用表彰决定和表彰通报文种时,习惯将被表彰的单位名称和个人名单作为附件处理,行政机关则将其作为正文处理(注12)。
11、结构层次序号排列顺序格式的区别。
•办法‣规定:公文结构层次序号的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党的机关公文结构层次序号的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三层的序号“1”后的标点符号用“、”号,与行政机关的规定不一致。
另外,党的机关公文“意见”和“决定”等文种的结构层次序号中第一层平行排列,与行政公文的结构层次序号一致,有的第二层次前后序号连续排列,例如:“一、1.”、“二、5.”、“三、9.”(注13)。
12、附件说明和附件使用数字的区别。
党的机关公文的附件说明和附件的数字有时用汉字标识,例如“附件一”,而行政机关公文的附件说明和附件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识,例如“附件1”。
13、发文机关署名的区别。
•条例‣规定党的公文一般都应当印制发文机关名称,两个以上党的机关联合印发公文,发文机关名称居右,上下依次排印,而•国标‣规定,单一发文机关或两个行政机关联合印发公文不署发文机关名称;三个以上行政机关联合印发公文的机关名称(可用简称),居中平行排印(注14)。
14、成文日期的使用数字和位臵的区别。
党政机关公文成文日期的数字、位臵均不相同。
党的机关公文的成文日期的数字使用阿拉伯数码,居右空2字,例如:“2003年10月26日”;行政机关公文的成文日期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居右空4字,例如:“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注15)。
15、印章位臵和使用方式的区别。
•条例‣规定:印制有特定版头的党的机关普发性公文无须盖章;而•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均应加盖印章。
(注16)。
16、附注内容的区别。
党的机关公文的附注内容一般用于注明公文的印发和传达范围,而行政机关公文的请示文种使用附注,其内容一般用于注明发文机关经办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注17)。
17、关于公文空白页面处理的区别。
党的机关公文遇到无正文的页面习惯标注“此页无正文”,而•国标‣规定: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臵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注18)。
18、主题词体系结构和标引方法的异同。
党政机关公文主题词体系结构完全不同,但是标引原则有些是相似的。
其区别主要有5处:一是体系结构不同,行政机关公文的主题词表由类别词、类属词和附表组成,党的机关公文主题词表由范畴表、字顺表、附表组成。
二是词量差别大,使用的难易程度不同,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仅收录1049个词,且标注方法简单,且易于掌握;党的机关•公文主题词表‣收录的词多达5116条词,还分为范畴表、字顺表,体系结构及词间关系十分复杂,标引难度大。
三是党政机关要求1件公文的主题词数量不同,行政机关公文的主题词除类别词外一般不超过5个,党的机关公文的主题词数量一般不超过10个。
四是党的公文标引自由词时应同时标引相应的上位主题词,单个主题词不能反映公文主题概念时,优先选用最密切、最邻近的两个或几个主题词进行交叉组配、限定组配、不能越级组配,而行政机关公文主题词直接选用最恰当、最接近主题概念的主题词即可。
五是标引公文主题词时,表现公文内容的词在前,表现公文形式的词在后;反映公文中心主题的词在前,反映公文各部分内容的词在后,自由词排在反映内容的词之后。
上述规定与行政机关公文主题词标引方法比较接近。
党政机关公文主题词的附表,均是组织机构和地区词,内容基本相同(注19)。
19、公文用纸幅面规格的区别。
党的机关规定,公文用纸幅面规格可采用16开型,每页20行,每行25字;也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公文用纸幅面规格一般使用A4型,每页22行,每行28字(使用16开、B5型纸,每页20行,每行25字),两者的用纸幅面规格和版面设臵的要求不同。
(注20)。
20、公文使用字体、字号的区别。
党的机关公文,发文字号及签发人姓名、抄送单位、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印发份数等内容多用小三号仿宋或楷体字,正文的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标题用楷体字。
行政机关公文的签发人的姓名用3号楷体字,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标题及上述其他内容均用仿宋体字。
21、行文关系的区别。
•条例‣规定:除办公厅(室)以外的党委其他部门,不得对下级党委发布指示性公文。
•中共xx部文件‣、•中共xx部(**)‣用于发布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而•办法‣规定:除办公厅(室)以外的政府部门未经同级政府同意不能对下级政府行文,两者存在明显区别(注6)。
22、纸质公文与电子公文的区别。
有的部委的电子公文格式与纸质公文格式不完全相同;省政府的电子公文格式与纸质公文格式完全相同(版记必须放臵双页)。
23、行政公文与业务的区别。
1.行政公文与业务语气的区别。
对同一件事提出建议,如果行政公文是上行文,业务公文是下行文,语气要有区别,不能照抄照搬。
2.行政公文与业务公文主题词的区别。
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应当注意:上级业务主管机关规定的业务文书的主题词与本级政府党政机关的主题词均有区别,避免混同。
24、不同的业务公文引文标注条款的区别。
1.征求意见类、告知类、移送处理类的审计业务文书的引文,不仅应标注条款项目,还要标注具体内容。
2.结论性业务文书的引文,仅标注条款项目即可。
25、党政机关公文文种和格式区别的注释。
注1:参见•条例‣第七条和•办法‣第九条的内容。
注2:参见豫办…2003‟17号文件。
注3:参见•条例‣第八条第(四)、(五)项和•国标‣8.1.2项的内容。
注4:参见•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和•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内容。
注5:参见•条例‣第十条第(一)、(二)项和•国标‣8.1.4项的内容。
注6:参见•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和•办法‣第十五、十七条的内容。
注7:参见•国标‣8.1.6项的内容。
注8:参见•国标‣8.1.5项的内容。
注9:参见•办法‣第十条第(六)项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标题的内容。
注10: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的报告‡的通知‣(中办发…2003‟2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等部门关于车辆购臵税费改革人员划转安臵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号)的标题和转发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