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保卫和消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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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司安全保卫和消防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做好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

3.3各部门按安全消防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消防工作。

4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4.1公司大门岗安全保卫规定

4.1.1公司大门由保安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大门于每天早上06:30时开启,次日凌晨

1:00时由关闭。对超过凌晨1:00时需进出公司大门的员工,保安应严格控制,并做好记录,于早上08:30时前报人力资源部经理。

4.1.2值班人员应做到:

1)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和物品的进出手续。

3)值班人员不按1)、2)条款内容做好大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则按公司的《奖惩条例》

实施处罚。

4.1.3所有员工在进入公司大门时均应佩戴识别证(位于左胸前正上方位置),否则不得

进入公司。

4.1.4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保安应对内部员工的出入进行严格控制,严禁员工在上班时间

私自外出,对因公外出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登记工作。

1)外勤秘书、采购员、司机等外勤人员因公外出,不需进行登记。

2)部门经理、科长因公或因私外出,需到大门岗进行登记。

3)车间主任、班长、其他职员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须向保安提交由权限核准人

员签批的《人员外出单》并进行登记后方可外出。

4)制造部生产作业员在上班时间因故或停工待料需外出者,须向保安提交由权限核准

人员签批的《人员外出单》或《停工待料单》后,方可外出。

4.1.5对因公来访者,保安应主动询问(是否与被访者有预约),并与被访

者取得联系,

在征得被访者的同意后,请来访者办理登记手续,必要时发给“来宾证”(“来宾证”

在来访者离开公司收回),并指引路径。

4.1.6对因私来访者,保安需查验其证件,待下班后通知被访人,由被访人到大门岗办理

来访手续后方可让其进入。对需借宿者,由被访者提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后办理借住登记手续。

4.1.7公司的原材料退货或发外加工、半成品发外加工、成品发货、设备外出维修等,经

办人员应向保安人员提交经核准权限人员批准的《退货单》、《外加工单》、《发货单》、《物品放行单》,经保安人员核对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及批准签名之笔迹等,经确认无误后放行。上述单据则由安全科负责收执存档。

4.1.8供货商交货时所带的别家商品进入公司时,保安人员应现场确认,待出公司再予以

查验。

4.1.9对需进入公司的外来车辆(经常来往的除外),保安须主动询问,进行登记,并指

挥车辆停放。

4.1.10员工携带大件个人物品出厂时,需提交由宿舍管理员签字的《物品放行单》,经保

安人员检查无误后放行,员工携带的小件物品出厂,保安人员视情况如有怀疑则检查无误后放行。

4.2制造部门岗安全保卫规定

4.2.1制造部门岗由保安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4.2.2对人员、物品的出入须依规定进行严格的控制,并做好检查工作。

4.2.3公司内所有员工在进入生产厂区时,必须按规定穿着厂服,佩带识别卡,否则不准

进入。

4.2.4制造部主任级以下的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外出的,须向保安提交经核准权限人员批准

的《人员外出单》后方可出厂。

4.2.5制造部主任(含)以上人员于上班时间需外出的,到保安室执行登记手续之后方可

外出。

4.2.6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厂区的规定

1)属本公司外加工单位、协作厂商因公务、业务等关系需要进入公司生产厂区的,须

经制造部经理同意,并在保安室办理登记手续之后方可进入。

2)属外来单位的人员(参观、客户等)进入公司生产厂区的,须经总经理同意,相关

部门人员陪同,保安方可让其进入。

4.2.7物品出厂的规定

1)生产厂区的原材料、设备需携运出厂,经办人员应向保安人员提交经核准权限人员

批准的《物品放行单》,由保安人员负责核查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及批准签名之笔迹等,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2)员工携带公物离开生产厂区,应向保安室提交《物品放行单》,经保安人员检查确

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3)安全科收存《物品放行单》。

4.2.8《人员外出单》审批权限

1)生产班长、作业员(包括生产线定岗检验员)及勤杂工的出制造部大门的《人员外

出单》,由各车间主任(品管主任)负责批准,若要出公司大门则要在《人员外出单》上注明。

2)制造部科长、车间主任(品管主任)和公司各部门的科长、职员、作业员等需出公

司大门的《人员外出单》,由各部门经理(厂长)负责批准。

4.2.9《物品放行单》审批权限:

1)设备外出维修的《物品放行单》,由厂长(或部门经理)负责批准。

2)设备外借或拍卖的《物品放行单》,由总经理负责批准。

4.2.10半成品的《外加工单》由相关车间主任批准。

4.2.11成品出厂的《发货单》,由成品库主管负责批准。

5消防管理规定

5.1消防管理规定

5.1.1公司的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5.1.2公司的消防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划片管理,层层落实,签订

消防安全责任状,责任到人。

5.1.3通过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人力资源部应利

用黑板报、广告栏、广播等工具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各部门(或车间)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竞赛。

5.1.4公司将每年的7月20日定为“公司消防安全日”。每年的“公司消防安全日”由人

力资源部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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