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豫建标定【2016】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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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与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就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就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汁价基础;就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她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她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她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就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就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就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编号:HA 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招标投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日程安排表

(招标投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日程安排表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日程安排表项目名称:×××小区15#住宅楼工程2002年10月25日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招标项目综合说明:(一)工程说明:×××小区15#住宅楼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目前场地三通一平已经完成,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具备招标发包开工建设的条件,工程具体情况如下:1、工程名称:××××小区15#住宅楼2、工程地点:××市××大道西段3、工程规模:××××小区15#住宅楼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占地约10亩,总投资约1200万元。

4、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5、设计单位:×××××规划设计研究所6、监理单位:×××监理公司7、发包范围:××××小区15#住宅楼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土建,照明配电(含通讯、闭路埋管),给排水(计算至出墙2m)工程施工。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中标价一次包死。

9、要求工程质量:优良10、要求工期:2002年6月1日开工,2003年8月24日竣工,工期450天(日历天)。

(二)资金来源、资金到位情况及支付能力:本工程为职工集资建房,现资金已落实到位,有能力支付月工程进度款及最终结算款。

(三)投标单位合格条件: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部、厅颁发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等级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审手续齐全。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并出示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

投标单位应提供有关资格证明,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投标费用的承担:招标方郑重声明,在投标过程中投标方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优惠服务承诺

优惠服务承诺

(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实质性条款和承诺)1、工程质量保证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

若因我公司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我公司保证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2、我公司保证承担承包责任,不转包工程;若发现我公司转包工程,即为我公司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伍,我公司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保证与资格预审一致,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保证不更换;中标的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工作少于5个工作日的,招标人视为我公司违约,并因此承担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

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我公司更换。

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另选施工队伍的权利,我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4、我公司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5、根据平顶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平劳社监察[2004]1号文规定,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以下承诺:保证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

6、根据豫建[2005]107号文及平建[2005]160号《平顶山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劳务企业的通知》精神,我公司若中标保证不将该工程的劳务进行分包。

7、由我公司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保证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保证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我公司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本次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已包含各种材料按规定所需的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我公司投报的材料价格均含此费用,施工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8、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比,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含+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不含+15%)以外时,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做调整。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汁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2)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2)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编号:HA 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南阳市三馆一院项目博物馆图书馆清单

南阳市三馆一院项目博物馆图书馆清单

表-01


工程名称: 南阳市三馆一院项目博物馆图书馆


第 1 页 共 1 页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南阳市“三馆一院”项目建设工程博物馆、图书馆,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光武路和白河 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具体定位详总平面图。 二、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的内容。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综合单价(2008) A建筑工程、《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B装饰装修工程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C安装工程》及其综合解释和相关取费文 件编制。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2014】57号文计取;人工费按照(豫建标定【2014】52号)72 元/工日调整;税金根据豫建设标相关规定按3.477%提取;材料价格按照2015年《南阳工程造 价信息》第二期综合价调整,综合价没有的材料市场询价。 3、地方调节基金依据豫建设标【2114】79号文暂按0.5%进入编制。 4、依据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其要求的相关标准、规范、技 术资料。 四 、其他需说明问题: 1、 博物馆文物库房防火防盗门文物部门有特殊要求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 多媒体影厅的建筑声学设计、厨房工艺、博物馆陈展及安防未设计,本次招标未计 3、 铝单板幕墙、穿孔铝单板幕墙、隐框玻璃幕墙、全玻幕墙、铝合金格栅、玻璃采光顶、金 属屋面、轻钢结构雨棚、钢结构(钢柱、钢梁、钢桁架造形等)、综合布线等因图纸设计需要 二次深化,暂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 4、 室内吊顶每500平方米在板面下设500高挡烟垂壁,因图纸设计不详,没有进入本次预算。 5、 未尽事宜,以施工图纸和说明为准。

豫建标定[2009]1号

豫建标定[2009]1号

现将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总说明中有关系数调整问题的解释(豫建标定[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到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以便及时解决。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文件
豫建标定〔2009〕1号
关于《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
单价》(2008)总说明中有关
系数调整问题的解释
各市定额站、工程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各专业总说明中都有“本综合单价各分册、章说明或附注中允许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或增加工日、机械台班时,仅调整人工费、机械费,其他费用均不得调整。

”现作以下解释:
1 、在各专业、各分册、章说明或附注中涉及到子目乘以系数、定额乘以系数或基价乘以系数的情况时,应理解为综合单价乘以系数,即不仅人工费、材料费、机械
费作调整,管理费和利润也随着系数进行相应调整。

2、在各专业、各分册、章说明或附注中明确涉及到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或增加工日、机械台班时,应理解为仅相应调整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而管理费和利润不调整。

3、安装专业《C.9通风空调工程》分册中,涉及制作与安装子目分列,需要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分别乘以不同的系数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作相应调整,管理费和利润随着调整。

调整的计算公式如下: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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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建标定【2016 】40 号2016 定额相关费用动态调整规则
豫建标定〔2016〕40号
关于发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
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动态
调整规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120141142号)等相关规定,为了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发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狈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豫建
设标(2016 ) 73号)的施行(以下简称《2016定额》),我们按照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原则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改革要求. 联系我省建筑市场工程造价现状,就《2016定額》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如何实行动态管理,如何采用指数法对定额基期价格进行动态调整,即«2016定额》相关费用动态调整规则通知如下:
—、人工费
1. (<2016定额》的人工费实行指数法动态管理由省站发布,原则上按半年度定期发布.定期发布的人工费指数,作为编制工程造价控制价,调整人工费差价的依据.人工费指数厲于政府指导价,不列入凤险范用.
2 •费用调差公式
凋整后人工费=基期人工费十指数调差
3.相关2008定额人工费指导价发布工作停止后,《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E园林绿化工程)》人工费按合同约定方法调整,或参照以下方法调整:
人工费当期价格-75 x发布期人工费指数
二、材料费
《2016定额》的材料费仿按单价法动态管理。

三、机械费
《2016定额》的机械费实行动态管理,其中台班组成中的人工费实行指数法动态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机械费二基期机械费+指数调差+单价调差
四、管理费
《2016定额》的管理费实行指数法动态管理,调整公式如下:调整后管理费-基期管理费+指数调差
五、指数调差
指数调差二基期费用X调差系数xKn
调差系数二(发布期价格指数v基期价格指数)-1
(注:基期价格指数见附表1;第1期价格指数见附表2;调整人工费时Kn为1,调整机械费时Kn为1,调整管理费时Kn为6%)
六、其他
1.定额子目(或基价)乘系数调整,《2016定额》中涉及子
目(或基价)乘系数的,按基价直接乘系数(含基价中各项费用)
调胳.
2.费用乘系数调整,《2016定额》中涉及人工、机械乘系数的,按相关基期定额人工费、机械费,直接乘系数调整自身费用,
其他费用不调整.
3.实物量调整,《2016定额》中涉及增加、扣减人工工日(普工、一般技工、髙级技工)的,按相关变动工日数乘基期工日单价调整(注:基期工日单价见附表3).
4.定额量凋整与市场价调差的先后顺序,用《2016定额》编
制工程造价时,涉及增加、扣滅工日或乘系数的,应在增加、扣减调整后再进行指数调差.
5.基价中以“元"表示的其他人工费、其他材料费、其他机械费及周转性费用基期价格为定值,不随调整调差变动.
七、本文未涉及到的其他费用按0016定额》相关说明执行.
附表1
基期价格指数
•附表2
第1期价格指数
附表3
基期工日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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