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合同范本
国元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8篇

国元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8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国元证券):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有一定的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并希望参与乙方的融资融券业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一、总则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法律依据,双方应共同遵守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融资融券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融资融券业务定义及内容融资融券业务是指甲方通过向乙方融资或融券的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活动。
融资是指甲方通过乙方融资资金购买证券;融券是指甲方通过乙方借入证券进行卖出交易。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对符合资格的甲方提供融资或融券服务。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权利:1.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获得融资或融券服务;2. 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提供的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信息和咨询服务。
义务: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融资利息或融券费用;2. 甲方应按时履行证券交易的交收义务;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甲方的融资利息或融券费用。
义务:1. 乙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融资或融券服务;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信息和咨询服务;3. 乙方应当对甲方的账户和交易信息进行保密。
篇2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在乙方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融资融券业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二、融资融券业务定义及内容融资融券业务是指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融资或融券服务,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
具体内容包括:融资买入、融券卖出以及相应的还款还券等。
国元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7篇

国元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7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有投融资需求,并充分了解乙方提供的融资融券业务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一、合同概述本合同是甲方与乙方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总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所涉及的融资融券业务是指甲方以一定的财产或信用作为担保,从乙方处融入资金并承诺按期归还的交易。
二、融资融券业务合作事项1. 融资额度: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等因素,核定甲方的融资额度,并在本合同中进行明确。
2. 融券标的:乙方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向甲方提供可融券的标的物,具体标的物及数量以乙方发布的列表为准。
3. 业务办理流程: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融资融入和融券卖出等手续。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材料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应业务。
三、担保物及账户管理1. 担保物: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担保物,乙方对甲方提交的担保物进行评估和监管。
2. 账户管理:甲方应在乙方处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相关账户,用于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往来和证券交易。
四、融资利息及费用1. 融资利息:甲方应按照约定的利率向乙方支付融资利息。
具体利率以乙方公布的标准为准。
2. 其他费用: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如账户管理费、交易费用等。
五、风险控制及违约处理1. 风险控制:甲乙双方应共同控制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甲方的资信状况调整融资额度、利率等。
2. 违约处理: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甲方的融资融券交易;处置甲方提供的担保物等。
六、信息披露及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的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披露。
广发证券 融资融券合同6篇

广发证券融资融券合同6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投资者):[甲方姓名]乙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鉴于甲方拟在乙方处开展融资融券交易,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一、声明与承诺甲乙双方就融资融券交易的相关事宜,在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双方确认已阅读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并自愿遵守和履行。
二、融资融券业务概述融资融券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入证券或融券卖出证券的方式进行的证券交易活动。
本合同涉及的融资融券业务包括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
三、融资融券账户管理1. 甲方应在乙方处开设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账户,用于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2.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确保账户安全。
因密码泄露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融资融券账户进行监管,确保账户合规运作。
四、融资交易条款1. 融资交易是指甲方通过乙方融资买入证券。
融资交易的具体事项包括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融资利率等,按照乙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2. 甲方应按时偿还融资债务,否则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追偿。
五、融券交易条款1. 融券交易是指甲方通过乙方融券卖出证券。
融券交易的具体事项包括融券品种、融券期限、融券费率等,按照乙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2.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业务需求调整融券交易的相关政策。
3. 甲方应确保融券来源合法,不得侵害他人权益。
六、保证金及担保物1. 甲方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应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2.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风险状况调整保证金比例。
3. 甲方提交的担保物应符合乙方的相关规定。
七、风险揭示与承担1. 甲乙双方应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2. 甲方应自行承担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并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
3. 乙方在进行融资融券业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尽力维护客户利益。
八、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1.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6篇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6篇篇1甲方(融资方):_________乙方(融券方):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通过融资融券的方式向乙方进行融资活动,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甲乙双方同意,甲方通过此合同向乙方进行融资,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融资款项,同时乙方提供相应证券作为质押。
二、融资融券金额及期限1. 融资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2. 融券金额:乙方提供的质押证券价值人民币_________元。
3. 融资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三、融资利率及支付方式1. 融资利率:年利率为_________%,具体计算方式为复利计算。
2. 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每个季度末向乙方支付融资利息。
四、融券的交付与返还1. 乙方应将质押证券存放在甲方指定的账户中。
2. 甲方在融资期限结束后,应及时返还融券,并支付所有未付利息和费用。
五、保证与担保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质押证券的合法性、真实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2. 甲方应保证其按时支付融资利息和费用,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融资融券的监管与风险控制1. 甲乙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规操作。
2.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融资使用情况的报告。
3.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融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融资利息或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全部融资款项,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提供的质押证券存在瑕疵或违法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证券或提前终止合同。
3. 因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导致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终止:(1)融资期限结束,甲方按时返还融资款项和支付所有费用;(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融资融券合作协议三篇

融资融券合作协议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融资方):____________乙方(融券方):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融资、乙方融券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本协议中的“融资”是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融入资金用于购买证券的行为。
1.2 本协议中的“融券”是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融入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1.3 本协议中的“融资融券业务”是指甲方通过本协议约定的融资和融券行为。
第二条融资融券额度及期限2.1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融资融券业务的额度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融资融券期限为____个交易日。
2.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融资融券业务的利率为____%,融券费率为____%。
2.3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融资融券业务的还款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融资融券证券范围3.1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融资融券的证券范围为甲乙双方约定的证券。
3.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融资融券的证券范围如需调整,应书面协商一致。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融资融券业务。
(2)甲方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归还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3)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融资融券业务的利息和融券费用。
(4)甲方应按约定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融资融券业务。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相应的资金和证券。
(3)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约定使用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4)乙方有权在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项下应付款项的____%。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7篇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7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国信证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通过融资融券方式开展证券投资活动,乙方作为专业的证券公司,同意向甲方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协议:一、合同双方1. 甲方为符合融资融券资格要求的投资者,愿意遵守本合同约定,接受乙方提供的融资融券服务。
2. 乙方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向甲方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二、融资融券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融资融券服务:1. 提供融资资金供甲方买入证券。
2. 提供融券服务,即向甲方出借证券供其卖出。
3. 提供相关的投资咨询和市场信息服务。
三、融资和融券的具体约定1. 融资和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等条件按照乙方公布的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及本合同约定执行。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及费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融资资金或融券。
3.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融资融券账户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甲方的投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乙方的业务规则。
四、风险管理和控制1. 甲乙双方应遵守证券市场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相关规定,合理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
2. 甲方应了解并接受融资融券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3.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投资活动进行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融资或融券的额度、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等。
五、保证金及担保物1. 甲方应按规定提供足额保证金或担保物作为融资融券的担保。
2.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担保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以确保融资和融券的安全。
六、信息披露和保密义务1. 甲乙双方应对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甲乙双方应对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5篇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5篇篇1甲方(融资方):__________乙方(融券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融资、乙方融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鉴于甲方具有资金需求,乙方拥有可供融资的资产,双方同意通过本合同的约定,实现资金的融通和资产的有效利用。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融资融券交易内容1. 融资额度和期限:甲方融资额度为人民币_____万元整,融资期限为_____年。
具体融资额度、期限以乙方实际放款为准。
2. 融券内容:乙方将其合法拥有的资产作为融券标的物,向甲方提供融券服务。
具体融券标的物、数量、价值等详见附件。
三、融资利率及支付方式1. 融资利率:年利率为_____%,具体利率根据乙方实际放款利率确定。
2. 利息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利息,每季度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整。
3. 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四、保证金及质押物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比例为融资额的___%。
2. 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押物进行质押登记,确保质押物的有效性。
质押物详见附件。
五、交易风险及承担1. 双方应充分了解并揭示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2.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各自的风险,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 合同解除:任何一方在合同期限内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处理相关事宜。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1.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全部款项,并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海通证券融资融券合同8篇

海通证券融资融券合同8篇篇1甲方(客户):[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客户身份证号码]住址:[客户住址]乙方(海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乙方地址]甲方拟向乙方申请融资融券服务,乙方已告知甲方融资融券的风险,甲方自愿承担前述风险并同意遵守乙方的相关规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融资融券合同:一、合同总则1. 融资融券定义:本合同所称融资融券,是指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出具融资融券专用凭证供其卖出上市证券,并约定在将来某一时间,甲方将卖出或买入的上市证券归还乙方,并支付相应本金及利息的交易行为。
2.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融资融券交易全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
二、融资融券业务规则1. 融资融券额度: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及市场情况,确定甲方的融资融券额度。
甲方在额度范围内可进行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
2. 保证金及担保物:甲方需向乙方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可将其持有的上市证券作为担保物存入乙方。
具体保证金比例及担保物种类、数量由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确定。
3. 利率及费用:甲方需按照乙方的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及费用,具体费率及收费项目由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确定。
4. 交易方式:甲方可通过乙方提供的交易系统进行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操作,具体操作方式由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确定。
5. 风险提示:乙方会向甲方充分揭示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甲方应充分了解并评估前述风险,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投资决策。
三、账户管理1. 账户开立:甲方需在乙方开立信用资金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用于存放融资融券交易的资金和证券。
2. 资金划转:甲方可通过乙方提供的银证转账系统将资金划入信用资金账户,或从信用资金账户划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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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甲方(投资者):姓名(或机构全称):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甲方指定联络人(书面授权另附):指定联络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甲方联络方式:联系电话:(固定) (移动):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信箱:乙方:名 称:住 所: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指定营业场所:名 称:第一条订立合同的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融资融券交易行为,保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证券公司风险,明确甲、乙双方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上海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释义本合同下列词语,除有专门说明的,应按如下释义理解:(一)甲方:是指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
投资者的授权代理人、指定联络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视同为投资者本人的行为。
(二) 乙方:是指**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交易所: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登记结算公司: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五)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投资者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的账户(该账户即为《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的“客户证券担保账户”)。
(六)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的,用于存放投资者交存的、担保证券公司因向投资者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资金的账户(该账户即为《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的“客户资金担保账户”)。
(七)普通账户:是指投资者开立的普通证券账户、普通资金账户。
1、普通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用于非信用证券交易及存管登记。
2、普通资金账户:是指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中的资金台账,用于存放非信用证券交易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八)信用账户:是指投资者开立的信用证券账户、信用资金账户(该账户即为《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的“授信账户”)。
1、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是指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申请,按照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定,为其开立的实名信用证券账户。
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明细数据。
2、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公司指定的存管银行开立的实名资金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投资者交存的担保资金明细数据。
(九)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交易所上市证券或借入交易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十)偿还融资负债: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通过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资金。
(十一)偿还融券负债: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后,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证券。
(十二)标的证券:是指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经交易所认可及证券公司确定的,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包括:符合规定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其他证券。
证券公司可根据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和市场情况,确定和调整本公司标的证券名单。
(十三)保证金: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时,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可充抵保证金证券。
(十四)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是指标的证券和证券公司认可的其他可用以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证券公司可根据交易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和市场情况,确定和调整本公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
(十五)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是指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其证券市值进行折算的比例。
证券公司可根据交易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标准和市场情况,确定和调整本公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
(十六)担保物:投资者提交的保证金、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资金及上述资金、证券所产生的孳息等,整体作为投资者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十七)保证金比例:1、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
2、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
(十八)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十九)维持担保比例:是指投资者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
(二十)授信额度:是指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市场情况、及自身财务安排等综合因素,授予投资者可融入资金或证券的最大限额。
(二十一)融资融券期限:是指投资者实际使用资金和证券的期限,自投资者实际使用资金和证券之日起计算,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十二)融资融券到期日:是指融资融券期限的截止日。
(二十三)强制平仓:是指当投资者未按规定交足担保物、或融资融券期限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或出现其他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时,证券公司可按合同约定强制处分投资者担保物,强制其偿还全部或部分负债的行为。
(二十四)政策法规:是指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等。
(二十五)长期停牌股票:是指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个月的股票(交易所、证券公司进行调整的,以交易所、证券公司网站公告为准)。
(二十六)长期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计算:长期停牌股票i停牌开始第t日公允价值计算方法:第t日股票i的公允价值=股票i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股票i所属申万一级行业指数从停牌开始到第t日的涨跌幅)其中“股票i所属申万一级行业指数”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1、**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主页(网站:);2、**证券营业部钱龙系统菜单:“大盘分析-**指数-行业指数”(二十七)乙方网站:是指**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为:)。
第三条双方声明和保证(一)甲方具有合法的融资融券交易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
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批准文件名称:《关于核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文号:证监许可〔2010〕763号),具有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
(二)甲、乙双方均自愿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甲、乙双方用于融资融券交易的资产(包括资金和证券,下同)来源合法。
甲方向乙方提供担保的资产未设定其他担保,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四)甲方承诺如实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的各类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甲方同意乙方以合法方式对甲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了解,并同意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单位报送甲方的融资融券交易数据、信用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
(五)甲方自行承担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和损失,乙方不以任何方式保证甲方获得投资收益或承担甲方投资损失。
(六)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七)甲方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和解释的《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和内容,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已听取并充分理解乙方对融资融券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讲解;同意接受本合同的约束。
(八)甲方声明并确认,甲方没有与证券交易相关的重大违法和违规记录,最近二年内未因与证券交易有关的行为被证券监管部门调查和处罚。
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发生上述情形的,甲方应在发生当日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至乙方指定营业场所进行书面申报,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九)甲方声明并确认已向乙方申报了甲方本人及关联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持有的全部证券账户,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本人及关联人持有的证券账户发生变动的,甲方应在发生变动当日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至乙方指定营业场所进行书面申报。
(十)甲方声明并确认已向乙方完整申报了甲方持有上市公司非流通股、限售股、解除限售流通股的情况,以及甲方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
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发生上述情形或甲方上述情形发生变化的,甲方应在发生当日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至乙方指定营业场所进行书面申报。
(十一)甲方声明并确认,甲方已向乙方申报并承诺甲方不是乙方的股东、关联人。
第四条信用账户管理(一)甲方开展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向乙方申请开设信用账户。
甲方申请开设信用账户时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填妥相关书面申请,并递交乙方。
乙方对甲方的申请审核同意后,方予以开立。
(二)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作为乙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甲方委托乙方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
甲方用于一家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
甲方信用证券账户与其普通证券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应当一致。
(三)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商业银行开立实名信用资金账户,作为乙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甲方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
甲方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资金账户。
(四)乙方为甲方开立信用证券账户成功后,应当及时印制信用证券账户卡。
甲方或其授权的指定联络人接到乙方通知后,应至乙方营业场所按要求领取信用证券账户卡。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各项开户资料、合同凭证、业务单据、信用证券账户卡、账户密码等。
甲方遗失身份证件、信用证券账户卡、账户密码时,应及时至乙方指定营业场所办理挂失手续。
甲方遗失身份证件、信用资金账户卡、账户密码时,应及时至乙方指定第三方存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遗失相关文件或泄露相关信息,致使甲方或第三人发生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信用账户的注销。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必须注销在乙方开立的信用账户。
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撤销甲方信用账户:1、甲方申请注销信用账户、终止本合同。
2、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情况,以及政策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销信用账户前,甲方应了结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融资融券交易,并在清偿全部债务后将信用证券账户内的全部证券划转至本人的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资金账户内的全部资金划转至本人的银行储蓄账户。
信用证券账户注销的,甲方应将信用证券账户卡交还乙方,并由乙方销毁。